有没有适合成年人读的童话?
想读点童话净化心灵,希望不要太幼稚,要有哲理、唯美、温情的因素在,最好是篇幅长一点的。
除了《小王子》,小王子好多人都看过吧,太热门了。
请简述故事情节,推荐理由。《蟋蟀和蚂蚁》的故事里,谁更可悲?
当年《来自星星的你》红极一时,里面都教授曾读过的一本童话书也随之红火起来。今天,我想推荐的就是它——《爱德华的奇妙之旅》偶然得到这本小书,迫不及待的打开阅读,在看到扉页的时候,被一句话触动“即使是一颗极易破碎的心也可以失去爱、学会爱而又重新得到爱。”
《爱德华的奇妙之旅》讲的是一只名叫爱德华的瓷兔子在经历了一系列奇异的旅程后,终于懂得什么是爱的故事。阿比林是他的第一个主人,阿比林深深的爱着爱德华,对他关怀备至、崇敬有加。每天都会把他打扮的精致漂亮并把他放在窗口的椅子上,等待她回来。爱德华对阿比林没有任何情感,他是那么的自以为是,甚至会有些厌烦,他每天都会望着埃及街旁边的路,一直到爱德华身上那块精致的怀表到下午时分,阿比林归来。
他不懂什么是爱。
这多像我们年轻时候在初次接触爱时的样子,身边出现的人是如此的深爱着我们,但我们自鸣得意,觉得全世界都找不到比我们更好的、更漂亮的、更美丽的人儿~
可是突然有一天,爱德华从阿比林身边离开了,因为意外他掉入了大海,在那广褒深邃的大海里,他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暗无天日的日子,那样的黑暗那样的恐惧,他甚至失去了身上漂亮的衣服,和那块精致的怀表,这时候的爱德华只有一个愿望,就是能再次仰望星空,只要能离开这里,什么都可以接受。
当我们第一次失去爱时,面临着突如其来的不适感,那种不适感是对以往习惯的沉重打击,在这时,我们好像意识到自己内心深处有一块地方变得柔软起来,在失去爱的那段日子里,我们恐惧着,害怕着,难过着,只想紧紧抓住身边的救命稻草。
于是,内莉、劳伦斯这一对和蔼可亲,善良温暖的海边老夫妇,拯救了爱德华。内莉很是喜欢爱德华,她给他做了新的漂亮衣服,劳伦斯总是在晚饭后,把爱德华架在自己的肩膀上,与他一起在海边散步看夕阳余晖映照的天空,爱德华过的不算好但也比海底世界好多了。
接着当爱德华被内莉的女儿扔到垃圾堆的时候,他再次失去了爱,被垃圾之王布尔捡到过了一段神奇的生活后他来到了萨拉和布赖斯的身边。
我很想谈谈萨拉,萨拉应该是爱德华发自内心深深爱过的小姑娘,因为萨拉是那样的温柔,她每天抱着爱德华,那怀抱温暖舒适就想妈妈的怀里,在这里爱德华像个婴儿一般得到了很多的爱,可是萨拉是个不仅贫穷而且还体弱多病的孩子,在他们相处的岁月里,爱德华不止一次的乞求着能让萨拉多活一阵子,可是现实总是无情而残酷的,最终萨拉离开了人间也离开了爱德华。
这时的爱德华终于痛哭了,他的心再也承受不住这样痛苦的人生,他一次次的得到爱、失去爱,终于明白了爱是什么,萨拉的哥哥布赖斯带着爱德华去流浪,去街头表演以赚取微薄的收入糊口度日,可是布赖斯还是那样的贫穷,他连一顿饭的钱都付不起,爱德华因此被人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他以为自己死了。
可是瓷兔子怎么会死呢?
布赖斯找到一个修理玩具的工匠,他告诉布赖斯要么给他修理的费用,要么就免费修理救活爱德华但是从此以后爱德华就归他所有。
布赖斯为了能让爱德华重新复活,选择了第二种方案。
修复好的爱德华跟许多洋娃娃一起被放在柜台前,日复一日,他再也不相信爱。周围的娃娃们甚至嘲笑他,没人愿意把他买回家。
一位古董娃娃突然有一天出现在他身边,她说“重要的是不能放弃,要有希望,肯定会有人来的,一定会有人来找你,你要打开心扉”
在绝望至极后,爱德华的心得到了重生,当他以为生命中已经不会再有爱时,他再次遇见了阿比林,成年后的阿比林。
故事讲到这里,不禁泪流满面,为了那个重新得到爱的瓷兔子。
也为了,我们曾经失去的爱情。
学会爱可能是一生的课题,身边的人来了又走,走了又来,循环往复,你不知道下一刻会遇到谁,也不知道下一刻在身边的人会去向何方?我们看不到人生这本书的最终页,在一次次的受伤后总是开始怀疑人生,怀疑自己。有时,严重的时候,否定自己到无法自拔的地步。绝望的感觉充斥全身,在看不到任何希望的每时每刻不知何去何从。
这时,我仿佛看见了爱德华,无法打开的心扉是否可以像他一样,再次相信爱?
春天转眼即至,春色撩人,活色生香,这是个充满希望的季节,能够期待看到艳丽的春景,同样也要期待遇到美好的人。
最重要的是,我们不能失去希望,要打开心扉,要有勇气,要坚信一定会有人穿越人海找到你,这是一种重生的力量,它无坚不摧,它破茧而出,它乘风破浪。
生命的时光如此漫长,请努力灿烂努力释放。
C.S. Lewis,对,就是写《纳尼亚传奇》(及《返璞归真》)的那位(他的名字或被翻译成鲁益师),曾经写过一套给成人的童话故事,叫The Space Trilogy,译作《太空三部曲》,包括《来自寂静的星球》(Out of the Silent Planet)、《漫游金星》(Perelandra)和《那股邪恶的力量》(That Hideous Strength),相当引人入胜,我尤其喜欢第二部,读时真的是茶饭不思,强烈推荐。我读的原版,国内似乎有译版了。
刚注意到还要简述故事情节,那不都剧透了吗?@_@
简单说几句吧。整个故事互相是关联的,但又各自独立,前两部的主人公是同两个人(对,两个主角),第三部里其中一个作为配角出现。第一部是讲离开地球去另一个星球的旅行,及在那个星球上遇见的事,有很美的描述,最后回到地球。第二部讲两个主角去了火星,有很美的描述,总之令我超级向往。第三部发生在地球上,故事紧张,Merlin都出来客串,结局很好。说完了。
整部小说有寓意,精神向上,语言优美(剑桥中世纪英语学教授,质量值得信赖)。他的好朋友J.R.R.托尔金的《指环王》系列也是写给成人的童话。
如果真的读了全本《安徒生童话》,在里面读到那么多关于爱情、关于命运、关于绝望的故事,没有人会认为它不适合成年人。

《王尔德童话》,最美的一篇是《渔夫与他的灵魂》,爱上美人鱼的渔夫,为了爱情自愿出卖灵魂,他毁了自己的一生,做了很多坏事,但他最后的结论仍然是:“爱情比智慧更好,比财富更宝贵,比人类女儿的脚更漂亮。烈火烧毁不了它,海水淹没不了它。“

再推荐一本一般认为是儿童读物的:《八点钟的诺亚方舟》。最后鸽子与企鹅相爱了——我就喜欢百折不挠、不因性别、物种、门第而变的爱情。

毛遂自荐一下我自己写的睡前故事,如果喜欢可以关注公众号:星月的约定(a-lovely-night)。希望有所帮助。
1.起风了
“兔小西,你冷吗?”
“不冷,怎么了,哥哥?”
“外面风越来越大了,我觉得你会冷。”
“我不冷,哥哥。”
“不,你肯定冷了。我要再去外面多拾些柴草回来,把洞口堵得严严实实才行。”
“可是我们的洞口已经足够严丝合缝了啊,连一丝阳光都无法穿透。”
“那只是面积上的大小,保暖还需要考虑厚薄,我出门了,你在家好好休息。”
兔小东转身将门关紧,风风火火地出了门。
“乌小鸦,你一直跟着我干嘛?”
“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你怎么知道就是我一直跟着你?只是恰好我要走的一边与你走的一边相同。”
“随你便。这几天好大的风,我要去给妹妹的房间添加更多的柴草,这样才能让她的房间更暖和,希望你不要打扰我。”
“哦?”
“你没有妹妹,你不懂当哥哥的辛苦。要时刻注意到妹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一点一滴,所有的微表情都要观察得仔仔细细,这样才能给妹妹一个幸福快乐的生活。像你这种独生子女是永远也体会不到这种被哥哥关心的幸福,也不会理解拥有一个让你认真付出的妹妹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
“可是现在是夏天啊。”
乌小鸦不再停留,看着忙碌的兔小东,小声嘀咕了一句便飞走了。
满头大汗的兔小东在门前忙活着,一层又一层地给洞口的稻草门添加柴草。
“哥哥,我觉得你应该先进来一下。”
“怎么了,兔小西?出什么事情了吗?”
“你真的很冷吗?哥哥。”
“不是我冷,是你觉得冷。屋子里这么阴暗,风又这么大。你会冷的。”
“哥哥,把门打开好吗?”
“为什么?那样会让风都吹进来的。现在屋子里已经很阴冷了。”
“你试着把门都打开。”
兔小东打开门,暖洋洋的阳光洒满了洞内。
“觉得阴暗的时候,除了可以想办法抵御冷风,也可以试试去沐浴阳光。”
躺在床上的兔小西看着洞内耀眼的阳光自言自语着。
3.爱发呆
兔小南最近喜欢在自家门前发呆,邻居兔小东忍不住过来询问
“兔小南,你怎么又在发呆。”
“兔小东,你不会懂的,这不是发呆。这是在思念。”
“思念什么?”
“思念最喜欢的人。你没有最喜欢的人,所以你不会理解的。”
“我有最喜欢的人,我最喜欢的人是我的妹妹,兔小西。”
“不是你的这种喜欢,是比你这种喜欢还要喜欢的喜欢。”
“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喜欢?”“那就是人们口中常说的‘爱’了。”
“那我也爱我的妹妹。”
“那不是你说的这种爱,是比你这种爱还要升华之后的爱。”
“那是一种什么爱呢?”
“那是一种为了她可以不顾一切,担起一切重担,面对危险不再害怕,面对前路不再迷茫的感觉。”“我对我妹妹也是这种感觉。”
“这种感觉会让一个软弱的人变得坚强,失意的人充满希望,胆小的人变得勇敢。即便遇到再大的风浪依旧能够扬帆远航,见到再高的山也敢于登攀。”
“为了我兔小西,我也有这种感觉。”
“唉,说了你也不会懂的。没有经历过,怎么说你也不会明白的。”
“那你经历过吗?”
“我正在经历。”
“那为什么你没有对你最喜欢的人说出你最喜欢的人是她呢?我就总是会对兔小西说我最喜欢的人就是她。她是我最最喜欢的妹妹。”
兔小东眨了眨眼睛,“我要回去给我妹妹找好吃的苜蓿草去了,你自己玩吧。”
说完,朝着希望之森的西边三蹿两纵不见了踪影。
留下兔小南一个人默默地低下头,自言自语道:“你哪里会懂得,这份爱,可以让人在困难面前成为无所畏惧的勇士,却又会让人在最爱的人面前变成畏首畏尾小心翼翼的孩童。”
5.吃胡萝卜
乌小鸦站在树上看着面对新鲜的胡萝卜而两眼放光的兔小东。
“兔小东,你在干嘛?”
“我在准备吃胡萝卜啊?你看不到吗?”
“我前两天从猫小喵那里听说了城市里的人最近流行一些有趣的事情。”
“什么事情?”
“他们喜欢给自己的朋友进行分类?”
“哦?朋友也能分类?”
“当然能了。城市里的人们最喜欢的就是对各种不同的事物分类。”
“他们会怎么分类呢?”
“比如他们会把朋友分成三种。”
“哪三种?”
“一种是普通朋友,一种是文艺朋友,一种是二货朋友。”
“那要怎么去区分呢?”
“比如他们的朋友唱歌非常好听,那么这三种朋友就会对这个唱歌好听的朋友有不同的形容方式。”
“什么方式?”
“普通朋友就会直接说‘你唱的真好听’,文艺朋友则会说‘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
“那二货朋友呢?”
“二货朋友就会说‘你唱的跟鸟叫似的,真TM好听。’”
“可是,这跟我吃胡萝卜有什么关系呢?”
“当然有关系了。你知道兔子吃胡萝卜也分三种吗?”
“不知道,这个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根据兔子吃胡萝卜,也可以分成三种。普通兔子,文艺兔子,二货兔子。”
“是吗?快说说我听听,我要知道我是什么兔子。”
“普通兔子吃胡萝卜,拿过来胡萝卜直接啃食,从头吃到尾。”
“哦。好像和我差不多,但好像也不太一样。”
“文艺兔子则不然。文艺兔子会先仔细地嗅一遍胡萝卜,然后品评这个胡萝卜的产地品种以及从哪里开始吃才会打开自己的味蕾,让这个胡萝卜释放出它的最佳滋味。”
“这种肯定不是我,那二货兔子呢?”
“二货兔子就有意思了。他们在吃胡萝卜前喜欢问问题,可是却又不知道答案,于是就会说‘不知道。’你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么?”
“不知道。”
11.猫和鱼
“猫小喵,为什么你们猫类总是和鱼过不去呢?明明一个在岸上,一个在水里,彼此没有交集,而且鱼类明显不会去主动攻击猫,可猫偏偏要吃鱼。”
“这件事就说来话长了。那还是我小时候听我妈妈给我讲的故事,大概就是因为那个故事吧。”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那是一个比悲伤更悲伤的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天帝想要选十二种动物来作为人类的生肖守护神,当时的鱼还在陆地生活,他们的职责就是天帝传递信息的信使。得到通知的动物们,以先后到达天帝所在的宫殿的次序为排列依据,前十二名便是人们的十二个生肖守护神。”
“为什么选取鱼做信使呢?我听说鱼的记忆只有七秒啊?他们不会忘记吗?”
“虽然鱼的记忆只有七秒,但是他们的数量却特别的多,而且极为忠诚。不仅仅分工明确善于配合,奔跑速度还特别的快。他们的记忆虽然短,却很单一,只会记得自己尚未做完的这件事。于是他们成了天帝最好的信使。”
“那鱼是不是讨厌猫,或者嫉妒猫,没有给猫送信,所以就和猫结仇了呢?”
猫小喵没有理狗小乐的提问,继续讲着猫和鱼的故事。
“当天帝给鱼安排好任务后,鱼儿们便开始了行动。因为鱼的记忆只有7秒,他们会在7秒内迅速找到另一只同伴,把记忆中的这件事告诉这只同伴,然后让这只新收到消息的同伴如同倒塌的多米诺骨牌一样,一只接一只的不断传递下去。他们跑得飞快,传递着不变的信息。很快,所有的动物便都得到了消息,如果不是因为去给猫传递消息的那只鱼出了些意外。”
“意外?他出了什么事儿?是被谁吃掉了吗?”
“最后一只得到消息的鱼儿叫鱼小贝,她的任务便是把信息传递给猫族的守卫,可是当他来到猫族的宫殿时,却被猫族的守卫猫小宝迷住了,这应该就是人们口中最常说的一见钟情吧。于千万人的茫茫人海中,只是因为多看了你一眼,从此再也不能忘掉你的容颜。短短的几秒钟的时间,鱼小贝便忘了自己前来的目的,只知道眼前的这只猫是现在心里唯一的牵绊。”
“天啊,她忘了她的目的,那可怎么办啊?”
“鱼小贝傻傻地站在原地,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来,也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只知道自己喜欢上了眼前的这只猫。在她短暂的只有七秒钟的记忆里,满满的都是猫小宝的身影。每隔7秒,她会把这只猫忘记,可是七秒之后,她又会重新爱上这只猫。”
“而这只叫做猫小宝的猫,在鱼小贝的眼神中,终于读懂了她的心思,对于鱼小贝如此执着的喜欢,猫小宝被感动了。”
“那他们在一起了吗?”
“猫小宝把鱼小贝抱在怀里,彼此诉说着心中的欢喜。可是美好的时间永远都是短暂的。这件事被其他的猫知道了。因为天帝已经排好了十二生肖的次序,而猫族却根本不知道此事。猫族的王开始迁怒于传递信息的鱼儿们,下令和鱼类势不两立,即便鱼类们是天帝的信使,也要对他们施以报复,开始疯狂地追杀鱼类。”
“那鱼儿们怎么办。”
“猫族是当时陆地上最厉害的生物,连狮子老虎见到猫也要退避三分。而鱼类却没有任何可以用来战斗的优势,他们唯一的办法就是逃跑。逃跑中的鱼们被猫族扑杀了大半,被逼无奈下只好潜入水底。由于天帝很早的时候便赋予了鱼儿们可以选择陆地生存还是水中生存的能力,鱼儿们这次只好选择永远生存在水底,放弃陆地上的美景和家园,他们开始退化掉自己身上原有的脚,变成了现在用来游泳的鳍,改变了呼吸方式,只为适应水下的生活,以逃避不会下水的猫类们的追杀。”
“猫小宝和鱼小贝呢?他们怎么样了?”
“当所有的鱼都逃到水下之后,猫儿们发现,陆地上居然还有一只鱼,这只鱼就是传递信息失败的根源,鱼小贝。此刻的她正和猫小宝相偎在一起,不知所措。他们两个看着两个族群的厮杀无能为力,只好紧紧地闭上眼睛,逃避现实。猫族的王看着眼前这条紧紧依偎着猫小宝的鱼,就是因为她的失误,猫族才失去了争夺十二生肖的机会。心中的愤怒如同熊熊燃烧的火焰不断升起。猫族的王对喜欢上鱼的猫小宝说,只要他把怀里的这条鱼交出来,就可以饶他不死,否则就要和鱼一样受到最严酷的刑罚。”
“猫小宝看着怀里的鱼小贝,鱼小贝的眼睛里没有害怕,也没有迷茫,依旧只有对自己深深的喜欢。七秒钟的记忆让她忘掉了自己的种族已经被杀大半的事实,也让她忘记了其他的鱼儿已经潜入水底来逃避眼前的灾难这件事,她的眼里只有自己喜欢的猫小宝,不断重复着喜欢到遗忘,遗忘又重新喜欢这件事。猫小宝抬起头看了看眼前的猫王,又看了看曾经待自己如同手足的族人们。其他的猫纷纷劝说着猫小宝,让他交出鱼小贝,来换取自己的平安。可是猫小宝只是对着其他的猫笑了笑,然后向猫王深深地鞠了一躬,当他站起身的时候,突然间抱着怀中的鱼小贝冲过猫群,跃入水底。其他的猫都纷纷傻在原地,因为猫进入了水,和自杀毫无分别。猫王也被猫小宝的行为惊呆了,半晌没有说话。鱼小贝在水底很快同其他的鱼儿一样,退化了双腿,长出尾鳍,改变了呼吸方式,她抱着因为呛到了水已经奄奄一息的猫小宝,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不断留着最悲伤的泪水,可是因为在水底的缘故,没有人能看到她的泪水。猫王看到鱼小贝只是抱着猫小宝,不哭又不说话,以为鱼小贝对猫小宝的感情也不过如此,鱼类的感情都只是一时的兴起,于是心头的愤怒又多了一层。猫王下令,以后猫族和鱼族,不共戴天,不仅要杀掉鱼们,而且要吃鱼的肉,喝鱼的血才能平复心中的怒火。一方面由于鱼儿没有尽到责任通知到猫族十二生肖的选拔消息,鱼族感到理亏,另一方面鱼族也知道自己的战斗力确实不如猫族,于是他们便世世代代选择在猫族不能进入的水底生活,并留下了一条后世的鱼儿们觉得十分奇怪的规矩,绝对不可以爱上一只猫。而天帝由于猫族对鱼儿过分杀戮这件事,将原本体型和老虎狮子差不多大的猫,变成了如今只有原来几分之一的大小,严重削弱了猫的战斗力,让猫族也不能为所欲为地放肆下去,希望能够让猫儿们有所收敛。可是因为天帝的处罚,猫族对鱼类更加怀恨在心,直到现在还流传着所有的鱼天生就该被猫吃掉的格言。”
“这真是个比悲伤更悲伤的故事。那你也在寻找鱼儿吃吗?”
“我?我的妈妈和我说,要能够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为所谓的宿命所困,不要为他人的言辞所困扰。所以,就我个人的观点而言,我和鱼类并没有什么仇恨,也就没有必要特意去残杀他们。”
“这样啊,猫小喵,我突然觉得,你也算是一只好猫了。”
“这叫什么话,难道我以前不是一只好猫吗?”
“你以前总是嘲笑我,不是好猫。”
“哦?这样啊。那打你是不是就更算不得一只好猫了。”
猫小喵说完话,朝着狗小乐的屁股轻轻踢了一脚,这力道恰巧让狗小乐仅仅向前一个趔趄又不至于摔倒,然后飞快地爬上树梢,看着狗小乐惊诧的样子发出一阵嘲讽的笑声。
“猫小喵,你这只大坏猫!!!千万别让我抓到你。”
“你这只单身狗还是先找到对象再来说这种大话吧。”
13.兔子和猎人
“妹妹,今天狗小乐问了我一个问题,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什么问题?”
“为什么狗和人类有那么多美好的故事,而且人类还把狗称为人类最好的朋友,可是我们兔子却没有类似的和人类友好的故事呢?”
“那只是他们不知道饿死的猎人的故事。”
“饿死的猎人的故事?这个故事我也不知道啊。”
“这个故事只记载于兔子的古书‘时光千年’里,人类的书里并没有把这个故事写进去,因为他们觉得这个故事会给他们人类抹黑。”
“哦?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很久很久以前,森林里来了一个一心想要抓兔子的猎人,虽然每天他都会带着自己的武器到森林里去抓兔子,可是由于他不知道抓兔子的方法,所以每次见到兔子也只能看着兔子跑掉。当兔子们发现这个猎人特别笨,根本抓不到兔子的时候,便开始经常捉弄这个猎人。兔子们会故意把猎人引到其他猎人的陷阱附近,有时候猎人会被其他猎人的夹子夹住,有时候还会掉进别的猎人挖好的陷阱里。就这样,这个猎人每一次带着遍体鳞伤的身体回去,再带着尚未复原的身体重新来到森林,重复着想要抓兔子却被兔子捉弄的日常经历。原本这个故事会如此无聊的日复一日的重复下去,直到发生了那件事。”
“发生了什么事儿?”
“在兔子中有一只叫做兔小心的兔子,每一次她都没有参与捉弄猎人的行动,当她看着猎人一次次被兔子们捉弄得头破血流的时候,她都会偷偷地为这个抓不到兔子反而被兔子捉弄的无能猎人落泪。她虽然身为一只兔子,却很可怜这个猎人。她总会在树梢上静静地看着被兔子捉弄一天后疲惫不堪地坐在树下休息的猎人。有一天,她走到这个猎人的身边,问猎人为什么这么执着于抓兔子,而自己明明一只也抓不到。猎人对她说,自己从小就被大家嘲笑,因为别的猎人都抓到过被称为动物中最聪明的兔子,可是只有他没有抓到过,于是白天他在森林里被兔子捉弄,晚上回到人类的村庄里还要被其他的猎人奚落。”
“这个猎人听上去也挺可怜的。”
“兔小心听到猎人的这番话后,也想起了自己的遭遇。由于兔小心从小长得就比其他的兔子弱小,而且做事的时候也远不如其他的兔子聪明,兔小心也曾经遭到过其他兔子的奚落,甚至兔小心不去捉弄猎人这件事,也被说成是因为兔小心笨到不会捉弄猎人,而并不是因为她对猎人的同情心。兔小心对猎人说,‘明天你把所有嘲笑你的猎人都找来,我会帮你抓到兔子的。’猎人虽然不敢相信兔小心说的话是真的,但是也只有这么一个办法可以尝试了,因为凭他的本事,是一辈子也抓不到兔子的。第二天,猎人早早地把那些奚落他的猎人们全都带到了森林里,可是这一次,兔子们看到这么多猎人来,没有一只兔子出来,都远远地躲起来观望着。这个笨蛋猎人带着其他的猎人找了一天,什么都没找到,其他的猎人这一次不仅仅嘲笑他的无能,还说是因为他非要逞能的缘故,才让他们连一只兔子都看不到。他们一行人走到了每天猎人休息的大树底下,被身边的人们不断训斥的猎人一时间站不住倒在了树下。猎人的这番举动再一次引起了其他人的嘲笑。就在这个时候,一只兔子飞快地在众人面前蹿来跳去,激起了所有猎人的兴趣,他们拿起不同的武器开始围追这只小兔子,可是却都失败了。当这个笨蛋猎人拿起武器站起来,也想要试一试的时候。这只兔子奔着猎人手中的武器扑了过来,猎人以为兔子要攻击自己,本能地向旁边闪身躲去,可没想到这只兔子并不是为了撞向他,而是撞向了他靠着的那颗树。猎人仔细看了看这只奄奄一息的兔子,正是昨天说今天一定让自己抓到一只兔子的兔小心。兔小心用微弱地声音在猎人耳边说‘这一次,你可以和他们说,你也能抓住兔子了。’可是猎人看着被自己抱在手中慢慢闭上眼睛的兔子,却说不出原本他一直想要对身边的猎人说出的那句话。周围的猎人慢慢围了上来,为这个笨蛋猎人庆祝,祝贺他抓到了一只其他人都没有抓到的兔子。可是猎人并不高兴,他赶走了身边其他的猎人,在这棵树下挖了一个坑,把兔小心埋在了这棵树下,这个一人一兔经常相见的地方。那天之后,猎人每天不吃不喝,终日只是坐在大树下,看着兔小心埋下的土包,从日出坐到日落,日落坐到日出,就这样饿死在了树下。”
“好像人类也有类似的故事。”
“那些所谓的聪明的猎人回去编了另一个故事版本记载到了人类的书里。在人类后来的故事里,兔小心是因为蠢苯才撞死在树上,而那个笨蛋猎人也因为好吃懒做才饿死在树下。”
“人类为什么要改掉这个故事呢?”
“这些跑掉的猎人其实并不想承认一个被称为最笨的猎人居然能够抓住他们都抓不到的兔子。因为他们要为了他们虚伪的‘面子’,只能靠编造他人的蠢笨来衬托自己的聪明。”
“这么看来,人类好虚伪啊,就不能像我们兔子一样,纯真地活着吗?”
“也不能以偏概全的那样说。我们兔子的书里也记载过好心的人类。”
“哦?那是什么样的好心人类呢?”
“那就是另一个故事了。”
14.讲故事
“猫小喵。你在干嘛?”
“准备睡觉。”
“大白天睡觉,多么浪费光阴啊,给我讲故事吧。”
“为什么?”
“因为我一直找不到我的球,觉得很寂寞。”
“你的寂寞是因为找不到对象,不是因为球,单身狗。”
“你再这么说我不理你了。”
狗小乐说着话一副生闷气的样子转过头真的向远处走去。
“这么小心眼的单身狗,当今世界也是不多见了。”
“你太讨厌了,猫小喵。”
狗小乐转回身,瞪大双眼向猫小喵吼道。
“好啦好啦,给你讲故事。你想听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这还差不多。我想听那种听起来就让人振奋人心的故事,能够让人感受到世界的美好。”
“那就是爱情故事,不适合你,原因,你懂的。”
猫小喵用一种挑逗的眼神看了一眼狗小乐,狗小乐把头转过去,装作没有看到。
“那就讲推理故事吧?那种探案的故事,特别吸引人的,最好剧情又长,坏人又多的那种,那样我就能听上一整天了。但是凶手最好表面看上去是坏人,实际上又有一个能够让人同情自己的行凶理由,这种纠结才是最吸引人的,好想听这种故事啊。”
“哦?那还是爱情故事。不能给你讲,道理嘛,你懂。”
猫小喵意味深长地看着狗小乐。
“这怎么可能是爱情故事!”
“你以前跟着你的小主人生活的时候,从来不看电视的吗?难道他没带着你一起看那部,最有名的,明明有着高中生的内心却偏要扮成小学生,去女友家卧底顺便调教猥琐大叔的爱情侦探剧?”
“哼!那我现在要听灾难的故事,越悲壮,越惨烈越好。”
“那不还是爱情故事么?你不能听这种。原因,你懂。”
“我不懂。怎么还是爱情故事!”
“从前有一艘船,号称世界上永不沉没的轮船,船上有一个美女,名叫肉丝,然后,这艘船开始了它的第一次航行,顺便说一句,也是最后一次......”
“停,不用说了。我现在要听恐怖故事,要有鬼怪的吓人那种,和鬼怪战斗的故事。”
“那还是爱情故事啊。不能给你讲,道理,你懂。”
“我说的是恐怖故事!不是爱情故事。”
“从前有一书生进京赶考,途径一处寺院,发现一美丽女子,自称‘小倩’......”
“停!我要听都市搞笑故事,幽默一点的,欢快一点的。”
“是吗?爱情故事总也听不够吗?”
猫小喵故意咳嗽了两声,清了清嗓子,抓起旁边的半截树枝模仿话筒的样子放在自己的嘴边,“现在您收听到的是‘你的星星我的心,好猫咪就是我,我就是猫小喵。’”
“坏猫咪就是你!你就是坏猫咪,我不要听故事啦。”
狗小乐摇着尾巴甩着头逃跑似的跑走了。
“你看,我都跟你说了,都是爱情故事,可是你不听啊。唉,单身狗真的是没救了。”猫小喵放下手中的半截树枝,伸了个懒腰,慵懒地躺在阳光下,美美地睡了过去。
15.龟兔赛跑
“妹妹,今天我被乌小鸦嘲笑了。”
“为什么?”
“今天我和狗小乐赛跑,原本我可以赢他,但是我想狗小乐最近找不到自己的球,总是闷闷不乐,于是就让了他。果然,他赢了之后很开心地走了。可是这件事被乌小鸦看到了,乌小鸦对我说‘你们兔子真是世界上跑得最慢的动物,要么就是最笨的。以前人们说兔子连乌龟都跑不赢,我还不太相信,现在你连这么笨的狗小乐都跑不过,我想人们说的是有道理的。’”
“以前我也和哥哥说过,人类的记载很多时候有很大的误差。他们只会记载那些想让后人看见的,人类自己喜闻乐见的,具体的真相是什么样的,很多时候对人类来说,并不重要。”
“难道,我们兔子和乌龟的比赛那次,也是人们编造的,其实我们赢了?”
“不,兔子确实输了。”
“那么,人们并没有说错啊。”
“人类的记载是怎样的?”
“人类的记载说兔子在半路睡着了,所以乌龟就胜利了。”
“兔子为什么要睡觉呢?”
“因为兔子太骄傲了,轻敌了。”
“人类这一次依旧只是按照传说中的那样,记载了一个大多数人认为的过程。”
“那么其实这件事,另有隐情?”
“或许是吧。”
“或许?”
“嗯,因为这件事毕竟伤及了兔子的颜面,所以并没有被记载在兔族的史书‘时光千年’里。但是,有一部兔族的野史‘兔史通鉴’倒是记载了一个相关的故事。”
“那是什么样的故事呢?”
“那是另一个关于兔小心的故事了。只不过,当时的兔小心,还没有长大,而兔小心长大后的结局,你已经知道了。”
“那兔小心小时候是什么故事呢?”
“在很久很久以前,我们兔族被其他动物称为‘地面上最快的动物’,所以当有别的动物逞能的时候,总会说一句‘你跑得再快,能跑过兔子吗?’对方也就不再逞强了。”
“我们兔子以前的地位这么高啊。”
“而龟族因为自身的身体原因,一直是其他动物嘲笑的对象。人们会把我们兔子和乌龟放到一起说‘再快,快不过兔子,再慢,也慢不过乌龟。’这句话对兔子来说,是无上的荣耀,与之相对,对龟族而言,就是最大的讽刺了。很久以来,龟族在其他的动物面前都抬不起头来,任凭其他动物嘲笑,捉弄,既不敢还嘴,也不曾还手。直到龟兔赛跑这件事的发生,这样的状态才开始改变。”
“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之前也和你说过,兔小心小时候因为身体弱的原因,一直是兔子中跑得最慢的,因此总是被其他的兔子嘲笑,兔子们喜欢捉弄这个看上去有些笨,戏弄之后也抓不到自己的小兔子。兔小心并不像其他的兔子,以一种骄傲的姿态只和那些认为能够和兔子同等地位的动物玩耍。和兔小心玩的最好的小伙伴,便是其他兔子做梦也不会看上的龟小逸。龟小逸总会给兔小心讲发生在龟族的有趣的故事,兔小心也能够从这些故事里得到些安慰。有一天,龟小逸喜欢上了一只让他这辈子也不会忘记的乌龟,当他向这只名叫龟小美的乌龟表白之后,换来的却是一句‘想追我啊?除非哪天你能跑赢兔子。’这原本只是一句想让龟小逸死心的无心之言,却被认真的龟小逸牢牢记在了心里。龟小逸的内心受到了莫大的打击,接连几天一言不发,兔小心自然也就再也没有听到过龟族的有趣故事。每天早上到晚上,原本听着龟族故事的兔小心,开始变成了龟小逸的开心果,却怎样都无法让受到情伤的龟小逸再次开口。过了些日子,兔小心终于想出了自认为能够让龟小逸回到从前那样开心的办法。”
“什么办法?”
“兔小心和龟小逸进行了一场赛前毫无悬念赛后大跌眼镜的比赛。这场早已被人们看透成败的比赛仍旧吸引了众多动物的围观。一开始,兔小心如大家所料想的,远远地将龟小逸甩在身后,在此之后,就和人类记载的故事一样了。兔小心开启了睡眠模式,无论大家怎么喊,怎么嚷,都无动于衷。围观的观众越来越少,因为比赛的过程无非就是龟小逸的个人表演,一直等到龟小逸临近终点,兔小心才象征性地醒过来,飞快地跑起来,在龟小逸身后紧挨着龟小逸到达终点。”
“那兔小心以后在族里的日子不是更难过了吗?”
“对啊。连你都想的到,兔小心当然也想的到。可是为了让帮龟小逸,兔小心一直装睡了三天三夜,直到龟小逸爬到终点。龟族因为这件事情,地位得到了提升。而兔族却因为兔小心输给了一只乌龟这件事,低迷了很久。兔小心虽然外表软弱,内心并不愚笨,这样的结果在比赛前就能够预料。可是兔小心顶着所有的后果压力,也想让曾经每天给自己讲故事的那个龟小逸重新开心起来。”
“那龟小逸后来和龟小美在一起了吗?”
“你猜呢?”
“在一起了呗。”
“答案是,没有。”
“为什么啊?为了一句‘除非你比兔子跑得快’,龟小逸和兔小心都付出了多少啊。”
“哥哥喜欢胡萝卜,对吧。”
“是啊,胡萝卜最美味了,虽然有些兔子觉得苜蓿草才是最美味的,但我却觉得苜蓿草的营养过剩,更喜欢胡萝卜。”
“那么给你一捆苜蓿草,换你一天的胡萝卜,你换吗?”
“不换。”
“所以咯,原因就在于此了。”
19.尾巴短。
“怎么了,哥哥。为什么垂头丧气的。”
“狗小乐嘲笑我尾巴短。他说别的动物都有长长的漂亮的尾巴,可是兔子却只有这么短小的尾巴,真难看。”
“哦,是这样啊。”
兔小东坐在地上,回头看着自己的尾巴,难过委屈的神情溢于言表。
“为什么我们的尾巴这么短,他和猫小喵却都有那么漂亮的长长的尾巴。”
兔小东用极低的声音自言自语着。
“因为他们不知道,我们尾巴短的原因啊。”
“是什么原因呢?”
“那是我们全族自己选择的结果。”
“自己选择?你是说,我们放弃了漂亮的长尾巴,反而选择只留下现在这样的短尾?”
“是的。”
“为什么要这样做啊?那么漂亮的尾巴不要,却选择现在这样看上去又短又小让人笑话的小尾巴。”
“原因其实就记录在我们兔族的史书‘时光千年’里,只是‘时光千年’这本书太厚,很多兔子还没有翻到这个故事的时候,就已经放弃这本书了。”
兔小西话音顿了顿,似乎想说什么,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开始给兔小东讲述兔族的的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天帝想要选出十二中动物作为人类的生肖守护神,于是便安排了鱼去通知动物们,每一种动物选出自己的代表,以先后到达天帝宫殿的顺序来排列座次。鼠是当时最聪明的动物,在天帝召集动物之前早已在天帝附近潜伏了很久,当天帝刚刚宣布完规则之后,便从宫殿外跑到了门口。天帝一言既出,不能更改,只好让鼠排在了首位。而牛是人类最为依赖仰仗的动物,帮助人类耕地,为人类运输提供便利,人类向天帝请命,要把牛排在前列,于是被天帝赋予了特权,排在了第二位。所以这场动物之间的较量,其实是从第三位开始的。”
兔小东认真地听着,迫切地想要知道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们兔族当时是陆地上最为灵巧的动物,奔跑速度快,跳跃能力强,能够跟我们相提并论的只有当时还生存在陆地上的鱼和满身本领的猫。可是后来猫并没有因为本领强而得到座次,因为猫族发生了一些意外,或者说是鱼和猫之间的意外,那与我们的故事无关。猫曾经把自己的本事一半传授给了老虎,老虎仰仗着自己的身体优势和从猫那里学来的本事,在这次比赛中保持着最大的优势,将我们兔族派出的代表兔小飞和龙族的代表龙小傲成功甩在身后。虽然龙可以在天空中飞,但是由于天气和森林高耸入云的原因,龙也需要和我们兔子一样,在密林中穿梭很久才能到达天帝的宫殿。当时我们兔族的代表兔小飞,也和其他的兔子一样,以为这是一场公平的竞争,可没想到,事情远远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
“发生了什么?龙作弊了吗?”兔小东激动地问道。
“在密林里穿梭,是我们兔子的强项,不断地闪躲跳跃,在丛林里我们的速度要快过龙族太多。当龙小傲发现通过正常的手段要被我们的兔小飞远远甩在身后的时候,开始做出了一件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事情。他开始向兔小飞发动攻击,一道一道闪电从他的嘴里向兔小飞喷出,丛林中的树木一棵接一棵的倒下,兔小飞每次都堪堪躲过。当兔小飞闪躲这些闪电的时候,龙小傲也趁机追了上来,和兔小飞的距离越来越近。兔小飞离龙小傲的距离越近,被闪电命中的概率也就越大,龙小傲看着兔小飞狼狈的样子,在空中发出了得意的笑声。”
“丛林中回荡着龙小傲得意的嘲笑声,肩负全族大任的兔小飞从没有见识过这样的情形,心里虽然害怕,却又不愿就此放弃全族的未来。如果他此刻把道路让出,让龙小傲超过自己,也许龙小傲就会放过自己,而自己也仅仅是落后一名,并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影响。可是当他想到,全族人的希望都寄托在了自己身上,族长在自己临走前的话此时也在耳旁回响,‘平安第一,比赛第二,如果遇到意外,不要勉强自己。’尽管族长并没有对自己有过多的要求,可自己的心里却拼了命地想得到更好的名次,想要让族人收获更多的骄傲。兔小飞想到这里,在又一次躲过龙小傲的闪电后,借机会闪到一旁的一棵高大的树木后,钻进草丛里隐藏了起来。龙小傲见兔小飞不再继续奔跑而是躲着自己,露出得意的狂笑,发了疯似的朝丛林中胡乱喷吐着闪电。过了一会儿,龙小傲在一处丛林里发现了兔小飞的大尾巴,那尾巴正一摇一摆地慢慢向前晃动着,似乎兔小飞正在草丛中匍匐前进,却没有把尾巴隐藏好。龙小傲见此情景,激动得想要给兔小飞最后一击。他飞到尾巴的正上方,积攒了最强力的闪电,拼命地向尾巴所在的草丛喷吐。可是一轮攻击之后,并没有听到兔小飞的惨叫,而尾巴也一动不动了。龙小傲察觉到了情况的蹊跷,落到草丛里查看,却只看到了兔小飞断掉的一截尾巴,绑在一段做好了机关的树枝上,那树枝绑着尾巴一晃一晃的样子,吸引了不明真相的龙小傲。”
“兔小飞干得漂亮啊。可是那他的尾巴就断了啊,那得多疼啊。”
“龙小傲愤怒地向前继续追击着,在接下来的路上又发现了两处兔小飞的尾巴,可当他去攻击的时候,发现那都是兔小飞做的不同的陷阱而已,仅仅是为了吸引龙小傲的注意力。被兔小飞气得发狂的龙小傲对着整个丛林发起了无差别的攻击,将路上的丛林毁了大半,却也没再发现兔小飞的踪迹。而此时的兔小飞,早已趁机跑到了天帝的宫殿前,在天帝的排行榜上,仅仅落后于真正参加比赛的老虎。后来这个故事被人类知道了,他们又编了一个狡兔三窟的故事来告诫人类的后人,可人类的这个故事,给我们兔族的故事本身,修改了太多太多。”
“兔小飞真是个英雄。”兔小东一副崇拜的神情,两只眼睛里闪烁出了星星点点的光亮。
“可是兔小飞也付出了自己漂亮的尾巴。当兔小飞带着天帝赐予的荣耀证明回到兔族圣地之后,所有的兔子们都为兔小飞的行动感到骄傲,但是兔小飞只是默默地把天帝赋予的名次证明交给了族长,一言不发地回到了自己的屋子。”
“为什么啊?他是英雄。他不该就这样默默无闻下去。”
“因为他没了自己漂亮的尾巴,他开始觉得自己和其他的兔子不一样,他为了族人的骄傲,失去了最宝贵的尾巴。兔小飞疲惫地躺下了,不想再去思考今后的生活,他只想一个人静静地,躲起来,有多远躲多远,不想让其他动物看到自己这副样子。”
“这对他不公平!”兔小东激动地站了起来。
“第二天,当兔小飞收拾好自己的行李,打开家门想一个人离开兔族圣地的时候,发现了一件让他意想不到的事。”
“什么事?”
“所有的兔子,都剪断了自己漂亮的尾巴,只留下和兔小飞一样短到几乎看不到的小尾巴。兔小飞面对族人们为自己所做的举动,感动得热泪盈眶,想走的心,也就随之而去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兔族的尾巴只剩这么短的原因了。一切都是族人们彼此之间的爱与羁绊,那不是丑陋的短尾,而是爱的结果。”
“原来是这样啊。那我就再也不需要羡慕他们的长尾巴了。”希望之森
这个森林很大,大到它是住在这里所有动物的全世界;
这个森林很小,小到每一个住在这里的动物对彼此都格外熟悉。
喜欢兔小北却总也无法直接说出口的兔小南,深爱着妹妹却总是做错事被妹妹治愈的兔小东,对这个世界所有人都喜欢温柔以待的兔小西,喜欢冒险却又不敢独自探险的兔小北,害怕被欺骗总是以一副孤傲姿态示人的猫小喵,一心想要回到城市去找主人却又总是不知从何开始的狗小乐,对身边一切都感到好奇的乌小鸦......
在这个对他们永远充满希望的森林里,他们的故事正在继续。
小小的彼得 · 潘,他永远不会长大。
可是温迪要飞走了,她有她的家还有爱她的妈妈。
温迪一天天长大成为了别人的妻子,别人的妈妈。可是彼得 · 潘还是那个小小的彼得 · 潘。
写童话的人会慢慢地老去,而看童话的人也在慢慢地成长。
《彼得 · 潘》的最后一句是这样写的:「只要孩子们是欢乐的、天真的、无忧无虑的,他们就可以飞向梦幻岛去。」
彼得闯了进来
所有小孩子都会长大,只有一个例外。很快,他们就会知道自己将来会长大。温迪是这样子知道这一点的:她两岁的时候,有一天正在花园里面玩着,就又摘了一朵花攥在手里,向妈妈跑去。我猜呀,她那副小模样肯定相当的招人喜爱,因为达林太太手按着胸口,嚷道:「唉,你若是永远这么大,那该多好哦!」她们之间在这个话题上的交流就这么多,可是从那时起,温迪就知道了自己免不了会长大。小孩子满两岁以后都会知道的。两岁是新的起点。
当然啦,她们住在十四号(译注:这是达林家在他们那条街上的门牌号码。)。温迪出世之前,她妈妈是这个家里的首要人物。她是一位可爱的太太,有一个浪漫的头脑和一张甜美但是爱嘲弄人的嘴。她的浪漫头脑就像从谜一样的东方传过来小套盒,一只套一只,无论你打开多少只,总会发现里面还有一只。她那张甜美又爱嘲弄人的嘴上有一个吻,温迪老是得不到,可它就在那儿,挂在右边嘴角上,明显极了。
达林先生是这样子赢得她的芳心的:有许多位先生,当她还是个女孩儿的时候,他们都是男孩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自己爱上了她,就奔跑着去她家向她求婚。只有达林先生例外。他雇了一辆马车抢先赶到,于是得到了她。达林先生得到了她的一切,只除了那只最里面的盒子和那个吻。他一直不知道有那只盒子,对于那个吻他最终也放弃了求取。温迪认为拿破仑(译注:即那位最有名的法国人拿破仑·波拿巴,叱咤风云的军事家,皇帝拿破仑一世。)有可能得到它,但在我的想象之中,我能看见他兴冲冲地来,然后气呼呼地摔门而去。
达林先生常常对温迪吹牛,说她妈妈不仅爱他,而且敬重他。他是那种很高深的人,懂得股票和股份什么的。当然啦,并没有人真的明白这种事情,但达林先生很像是个行家。他经常说什么股票上涨了,股份下降了;以他的语气神态,仿佛任何一个女人都该敬重他似的。
达林太太结婚时穿了一身洁白的婚纱。婚后,一开始她把家用账记得清清楚楚,几乎是快快活活地做这件事,仿佛是在做游戏一样,连一个汤菜头也不遗漏。但是没多久,整个大菜花都拉下了,取而代之的是没有脸庞的婴儿画像。在本该记下合计数字的地方,她画上了一个个小人儿。他们是达林太太心里面的猜想。
温迪第一个出世,接下来是约翰,然后是迈克尔。
温迪出世后的一两个礼拜里,爸爸妈妈对能否养活她没有信心,因为家里又添了一张吃饭的嘴。达林先生有了女儿感到得意非凡,但他是个非常实诚的人。他坐在达林太太的床沿上,握着她的手,计算各种花销,达林太太则用哀求的目光看着他。她的想法是,管它将来怎么样,都要冒险试一试。但这不是达林先生的行事方式,他的做法是拿着一支铅笔一张纸先把账算清楚。假如她在一边出主意扰乱他,他就只好从头再来。
「别打断我,」他会这样央求她,「我这儿有一英镑十七先令,办公室里还有两先令六便士。我可以断掉办公室里的那顿咖啡,大概省下十先令,就有两英镑九先令六便士了。加上你身边的十八先令三便士,加起来是三英镑九先令七便士(译注:英国的币制是一英镑合二十便士,一先令合十二便士。这儿达令先生已经算错了,应该是三英镑七先令九便士),再加上我存折上的五先令零先令零便士,总数是八英镑九先令七便士……那是谁在动?……八英镑九先令七便士,小数点进位七……别说话,是我自己的声音……还有你借给上门求贷的那个人的一英镑……安静些,孩子……小数点进位孩子……瞧,让你给搞乱了吧!……我说的是不是九英镑九先令七便士?是的,我说的是九英镑九先令七便士。问题是,靠九英镑九先令七便士,我们能不能撑上一年?」
「当然能行的,乔治,」她嚷道。但她为了袒护温迪,这样说是有失偏颇的。他们夫妻俩,真正有威势的还是他。
「别忘了腮腺炎,」他用差不多是恐吓的语气警告她说,然后接着往下算,「腮腺炎一英镑,就记这个数吧,不过我敢说,更可能要三十先令呢……别说话……麻疹一英镑五先令,风疹半个几尼(译注:一几尼等于二十一先令),加起来两英镑十五先令六便士……别摇你那根手指头(译注:这里是达令太太竖起食指来回摇,希望达令先生别说了)……百日咳,就算十五先令吧……」他就这样接着往下算,每次合计的结果都不一样。不过最后温迪总算过了关,腮腺炎减到了十二先令六便士,两种疹子合二为一来诊治。
约翰出世时,也是这样子紧张激动了一番;轮到迈克尔的时候,情势就更是险厄。但是两兄弟都留住了,并且很快你就会看到三个孩子排成一列,在保姆的陪伴下,去富尔森小姐的幼稚园上学。
达林太太凡事喜欢顺其自然,达林先生却热衷于向左邻右舍看齐;于是乎,他们就有了一个保姆。可孩子们要喝大量的牛奶,造成他们家很穷,所以这个保姆是一条一本正经的纽芬兰犬(译注:一种很高大的狗,通常为黑色),名叫娜娜。在达林一家雇用她之前,她并没有特定的主人,不过她一向认为孩子很重要。
达林一家是在肯辛顿公园(译注:英国伦敦的著名公园之一,东端与海德公园毗连,原先是英王室的园林。)同她相识的;闲来无事时,她多半去那个公园消磨时光,向婴儿车里面窥视,很招那些粗心大意的保姆的恨,因为她老是跟着她们回家,向她们的女雇主告状。
事实证明,她自己确实是保姆中的极品。孩子们洗澡的时候她是那么地一丝不苟,夜里她负责照看的孩子哪怕发出一点点哭声,她也会立刻起身。当然,她的狗舍就设在育儿室里。她有一种天赋,知道什么时候咳嗽是一件不能耽搁的事,什么时候需要用长袜围住你的脖子。她一生一世相信老式治病方法,比如用大黄(译注:大黄是一种草药)的叶子;对于病菌之类新奇怪异的说法,她是嗤之以鼻的。看着她护送孩子们去上学,真抵得上一堂礼仪课:孩子们很乖时,她安详地在旁边走着;他们若是乱了队形,她便用脑袋将他们拱回去。
约翰的踢球日(译注:在英格兰,英式足球就叫作足球,简称踢球),她不曾有一回忘记带上他的毛衣;怕万一下雨,她常常嘴里叼一把伞。富尔森小姐的学堂里有一间地下室是给保姆们待的,别人家保姆成排地坐在那儿等,娜娜则是躺卧在地板上。不过,也就这么一个差别。她们觉得她的社会地位比自己低一等,假装对她视而不见,她则很鄙视她们聊天时那种轻浮劲儿。娜娜讨厌达林太太的朋友们来育儿室看望,但真有人要来,她会赶在前头迅速地扯下迈克尔的围兜,给他换上一个带蓝穗子的,将温迪的衣服抚平,飞快地梳理一下约翰的头发。
不可能有一间育儿室管理得更妥帖得当了,这一点达林先生很清楚,但有时候他心里面仍然有些不自在,琢磨着邻居们会不会说闲话。
他得考虑自己在城里的身份地位。
还有一个方面娜娜让他心烦。有时他觉得,娜娜不敬仰他。「我知道,她对你敬仰得五体投地呢,乔治,」达林太太会这样宽慰他,然后示意孩子们跟父亲格外亲些。大家就欢快地跳起舞来,有时莉莎也获准参加。她是达林一家仅有的另一个仆人,虽说刚进家门时她就赌咒发誓说自己早过了十岁,可她穿一条长裙子,再戴一顶女仆帽,看上去那么矮小。小家伙们一片欢天喜地!最兴高采烈的是达林太太,她踮着脚尖像风一样地旋转,快得你只看得见她的吻;这时候你若是扑上去,肯定会得到那个吻。在彼得·潘来到之前,再也没有哪一家人比他们更单纯更快乐了。
达林太太初次听说彼得,是在她整理孩子们的脑筋时。每一个好妈妈晚上都有一个习惯:在孩子们睡着后,把他们的脑筋翻查一遍,将白天出来乱跑的一样一样归拢到合适的地方,摆放整齐,以备第二天早晨使唤。假如你能醒着(当然你是办不到的),你就会看见你自己的妈妈那样做;你还会发现,看着她做那些事很有趣。那跟整理抽屉十分相像。我估摸着,你会看到她跪在那儿,细细地端详着里面的东西,很纳闷这些玩意儿你到底是从哪儿捡来的。她发现有一些很可爱,另一些没那么可爱;她把这一样贴在脸上,仿佛它是一只很乖的小猫咪,又把另一样赶快收好,不让人看见。早晨你一觉醒来,前一天晚上你揣着入睡的那些个淘气念头和坏主意,已经被叠得小小的,放在你脑筋的最底下;顶上面则很好看地摆着你那些讨人喜欢的想法,等着你去运用。
我不知道你可曾看见过人的脑筋地图。医生们有时会画你身上别的地方的地图,而且你自己的地图有可能变得极其有趣;不过假如撞见他们画小孩子的心思,你会发现那地图不仅乱七八糟,而且始终绕来绕去的。
图上面有锯齿形的线,就像你的体温图表;那些线很可能是岛上的一条条小路,因为一般说来,乌有岛也算是一个海岛,处处撒落着斑斑点点令人讶异的色彩,视野内的海面上现出珊瑚礁和外观轻巧的船只。岛上有野蛮人和僻静的巢穴,还有小矮人,他们多半是裁缝。还有一些岩洞,洞中有河流穿过;还有几个王子,每个王子有六个哥哥;还有一间朽烂得快要塌的棚屋,一个长着鹰钩鼻的个子很小的老太太。假如这就是全部,倒也算是一张不难看懂的地图,但还有呢 ── 第一天上学、宗教、祖先、圆形的池塘、针线活、凶杀案、绞刑、与格动词(译注:需要一个直接宾语和一个间接宾语的不完全及物动词。此处作者是为了渲染复杂和混乱)、吃巧克力布丁的日子、穿背带裤、说九十九、自己拔牙给你三便士,等等。这些东西要么画在岛本身的地图上,要么透过另外一幅地图显示出来,全都是相当令人糊涂的,尤其是,没有一样东西静止不动。
当然啦,各人的乌有岛是大不一样的。例如,约翰的乌有岛上有一个环礁湖(译注:海面上环形礁石围成的水域,或带状礁石群与海岸之间围成的水域。),湖面上有一些红鹤飞翔,约翰用箭射它们。迈克尔年纪很小,他的乌有岛上有一只红鹤,红鹤上空有一些环礁湖在飞。约翰住在一只倒扣在沙滩上的船里面,迈克尔住在北美印第安人住的那种窝棚里,温迪住在很精巧地用树叶缝起来的小屋里。约翰没有朋友,迈克尔晚上有朋友,温迪有一只被狼爸爸狼妈妈遗弃的狼崽做宠物。不过,总的来说,各人的乌有岛也像一家人一样,有相似之处。假如让它们安安静静地站成一排,可以说它们的鼻子眼睛都长得差不多。一代一代游戏中的孩子们,驾着科拉科尔小艇(译注:用柳条做骨架,蒙上兽皮做成的一种很小的小船),来到它们那神奇的海岸。那个岛我们也曾经去过,虽然我们已经不该再上去了,却依然能听得见海浪拍岸的声音。
在所有令人乐不思蜀的岛屿当中,乌有岛是最舒适、最小巧玲珑的。地方不大,你知道的,也不松散,一个探险地点与另一个探险地点之间的距离不会长得令人感到乏味,比较紧凑。你白天用椅子和桌布玩岛上游戏时,一丁点也不用惊慌;但在上床睡觉前的两分钟,情形就变得非常真实了。那就是晚上要点灯的原因。
达林太太在孩子们的脑筋里漫游时,偶尔会发现一些她无法理解的东西,其中最让她完全摸不着头脑的是彼得这个词儿。名叫彼得的人她一个也不认识,可是在约翰和迈克尔的脑筋里,到处都有他,而温迪的脑筋已经快要被他占满了。这个名字的字体比其他任何词儿都粗,显得很突出;达林太太注视着它时,觉得它有一种很奇怪的自命不凡的神态。
「是的,他有点自命不凡,」妈妈问她的时候,温迪遗憾地说。
「可他是谁呀,宝贝儿?」
「他是彼得·潘,你知道的,妈妈。」
一开始,达林太太觉得自己并知道这么个人,不过后来回忆起自己的童年,她想起来了,是有一个叫彼得·潘的人,据说他是和小仙子们住在一起的。关于他有不少稀奇古怪的故事,比如小孩子死后他会陪他们一段路,那样他们就不会害怕了。当年她曾经相信有彼得·潘,可现在她已经结了婚,变得十分理智,对于究竟是否有这么个人就相当怀疑了。
「而且,」她对温迪说,「到如今他该长成大人了。」
「哦,不是的,他没有长大,」温迪的语气非常肯定和自信,「他和我一样大。」她的意思是,他在身心两方面都和她一样大。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知道的,反正她就是知道。
达林太太去请教达林先生,他却很不以为然地一笑。「记住我的话,」他说,「一定是娜娜灌输到他们脑子里的一派胡言,只有狗才会有这种念头。别管它,这阵风会刮过去的。」
但风并没有刮过去,没过多久,那个调皮捣蛋的男孩便把达林太太吓了一大跳。
小孩子遇上怪异之极的事往往不以为怪,不当回事。譬如,他们会在事情过去一个礼拜之后才想起来顺便提一提,说是他们在林子里遇到了死去的父亲,还和他一起玩耍了一回。温迪就是这样不经意地透露出了一件令人不安的事。一天早晨,在育儿室的地板上,发现了一些树叶,而头天晚上孩子们上床时那些叶子肯定是不存在的。达林太太感到困惑不解,温迪却很大度地笑了笑,说道:
「肯定又是那个彼得干的好事!」
「你到底说的是什么意思呀,温迪?」
「他太淘气了,进来也不擦脚,」温迪叹一口气,说道。她可是个爱整洁的孩子。
她用一种相当实事求是的口吻解释说,她认为彼得有时候晚上来育儿室,坐在床脚边,吹笛子给她听。可惜她不曾醒来过,所以她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知道的,反正她就是知道。
「你胡扯些什么呀,心肝儿。没有人不敲门就能进屋子。」
「我想他是从窗户进来的,」她说。
「小亲亲,这可是三楼哦。」
「树叶不是就在窗户底下么,妈妈?」
一点没错,树叶正是在离窗户很近的地板上发现的。
达林太太不知道该怎么想这件事了,因为这一切在温迪看来似乎是那么自然,你总不能说一句那是她在做梦,就把事情给了喽。
「我的孩子,」当妈妈的嚷道,「这件事你先前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忘啦,」温迪漫不经心地说。她急着要去吃早饭呢。
噢,那肯定是她在做梦。
可是,话说回来,树叶是实实在在的呀。达林太太十分仔细地察看了一番。是些干树叶,不过肯定不是从长在英国的树上落下来的。她在地板上爬来爬去,用蜡烛照着仔细搜寻,看有没有陌生人的脚印。她拿拨火棍朝壁炉烟囱里咔嗒咔嗒乱捅,又用手在墙上东拍拍、西敲敲。她从窗口放下去一根带子,让它垂到地面上,发现足足有三十英尺,而外墙上连一根可让人攀爬的落水管也没有。
一定是温迪在做梦。
但并非温迪在做梦,第二天夜里这一点就得到了证明。可以说,孩子们的非凡冒险经历就是在那天夜里开始的。
在我们所说的那个夜晚,孩子们全部又上了床。碰巧娜娜晚上休假,达林太太给他们洗过澡,唱着歌哄着他们一个个放开她的手,溜进了梦乡。
一切显得那么平安和舒适温馨,她不由得对自己那份担心一笑置之,平平静静地在炉火旁坐下,做起针线活儿来。
她手上做的是迈克尔的衣裳,过生日的那天,他就到穿衬衫的年龄了。炉火暖哄哄的,三盏夜灯幽幽地照着育儿室,没多久,达林太太手上的针线活儿就掉在了膝头上。接着,她的头一下子垂了下来,瞧,多么优雅哦。她睡着了。瞧瞧他们四个:温迪和迈克尔在那边,约翰在这边,达林太太在壁炉旁。真应该再点上第四盏夜灯才是。
睡着后她做了个梦。她梦见乌有岛近在眼前,一个陌生男孩儿从里面钻了出来。他并没有使她感到惊慌,因为她觉得,先前她曾在许多没有小孩的女人脸上见过他。也许,在一些当了妈妈的人脸上也能看见他。但在她的梦里,他把遮掩乌有岛的那层薄膜撕裂了,她看见,温迪、约翰和迈克尔正透过裂缝,向里面窥望。
本来做这样一个梦算不上什么事,可她正做着梦的时候,育儿室的窗户忽一下开了,真的一个男孩儿落在了地板上。还有一团奇异的光相伴而来,它跟你的拳头差不多大小,像个活物似地在房间里窜来窜去;我想,一定是这团光将达林太太惊醒了。
她大叫一声,一跃而起,看见了那男孩儿。不知怎的,她立刻就明白了,那男孩儿是彼得·潘。假如你或我或温迪在场,我们肯定会看出来,他很像达林太太的那个吻。他是个可爱的男孩儿,穿着干树叶和树汁做的衣裳,但他身上最令人着迷的是,他依然是满口的乳牙。他一见达林太太是个大人,便冲着她咬紧了两排细珍珠般的牙齿。
影子
达林太太哇地尖叫,这时,像应答门铃似的,门开了,娜娜冲了进来,她正好夜晚外出回家。娜娜咆哮着扑向男孩儿,他轻轻一纵,从窗户跳了出去。达林太太又尖叫了一声,这回是为男孩儿悲痛,她以为他摔死了。她奔下楼去,来到街上寻找他的小尸体,但是没有。她抬头仰望,漆黑的夜里什么也看不见,只见一点亮光划过夜空,她以为那是一颗流星。
达林太太回到育儿室,发现娜娜嘴里衔着一样东西,原来是男孩儿的影子。他跳窗的时候娜娜迅速地冲上去关窗,太迟了没关住他;但他的影子没来得及逃出去,窗户砰地关上时,将它啪地一声揭了下来。
不用说,达林太太将影子仔仔细细察看了一遍,但它就是一张十分普通的影子。
怎样处理这张影子最好,娜娜是胸有成竹的。她将它挂在窗户外面,意思是:「他肯定会回来取,我们就把它放在他容易拿到,又不会惊扰孩子们的地方吧。」
但不幸的是,达林太太受不了将它挂在窗户外面,那样子看上去就像是晾晒的衣服,降低了这幢房子的整体格调。她本想把它拿给达林先生看一看,但他正在合计给约翰和迈克尔购置冬季大衣的费用,为了保持头脑清楚,还在脑袋上围了一条湿毛巾,去给他添乱似乎是一件丢人的事。而且,他会怎么说她心里面是一清二楚的:「全怪请了一只狗做保姆。」
她决定把影子卷起来,放在抽屉里藏好,等到有合适的机会,再告诉她丈夫。唉,真是的!
一个礼拜后机会来了。在那个永远难忘的礼拜五。当然是一个礼拜五。
「逢到礼拜五,我本应该特别小心的,」事后,达林太太常常这样对她的丈夫说。那种时候娜娜也许就在她另一边,握着她的手。
「不,不,」达林先生总是说,「我负全部的责任。是我,乔治·达林,犯的错。MEA CULPA,MEA CULPA。(译注:拉丁文:「我的过失,我的过失。」)」他曾经受过古典教育。
他们就这样一夜又一夜地坐在那儿,回忆那个命定的礼拜五。最后每一个细节都印在了他们的脑子里,从另一面透映出来,就像一枚劣质硬币。
「我若是没接受二十七号(译注:这里的意思是门牌二十七号的那家人。)的宴请就好了,」达林太太说。
「我若是没把我的药倒进娜娜的碗里就好了,」达林先生说。
「我若是假装喜欢喝那个药就好了,」娜娜的噙着泪的眼睛说道。
「都怪我喜欢参加派对,乔治。」
「都怪我那要命的幽默天分,最亲爱的。」
「都怪我对鸡毛蒜皮的小事情神经过敏,亲爱的男主人和女主人。」
接下来,他们中的一个或几个便情不自禁地痛哭起来。娜娜不住地这样想:「的的确确,他们不该用一只狗当保姆的。」有许多次都是达林先生拿手绢替娜娜擦眼泪。
「那小恶魔!」达林先生会这样大叫,娜娜会用吠声来响应他。但达林太太从来不会责备彼得,她的右边嘴角上有一样东西要她别骂彼得。
他们就这样子坐在空荡荡的育儿室里,痴痴地回忆着那个可怕的夜晚,回忆着每一个最小的细节。起先,那个夜晚跟往常的一百个夜晚一模一样,太平无事;娜娜加好了水,然后驮着迈克尔去洗澡。
「我不要睡觉,」他嚷嚷着,一股子仍然觉得由他说了算的劲儿,「不要,我不要。娜娜,还没到六点钟呐。噢,噢,我再也不爱你了,娜娜。我跟你说我不要洗澡。不要,我不要!」
这时达林太太已经进来,她穿着白色晚礼服。这么早她就打扮起来,是因为温迪特别爱看她穿晚礼服,并且戴上乔治送她的项链。她胳膊上戴的是温迪的手镯,那是她向温迪借的。温迪爱把手镯借给妈妈。
达林太太发现两个大孩子正在过家家,扮演她本人和他们的爸爸在温迪出生之际的情景。约翰说道:
「我很高兴地告诉你,达林太太,现在你已经当妈妈了,」听那腔调,真真的就像达林先生本人当时会使用的语气。
温迪高兴得手舞足蹈。当年,达林太太本人肯定也是那个样子。
然后是约翰出生,这一回他表演得格外夸耀,他认为生了个男孩儿就该这样。迈克尔洗完澡过来了,他要求也把他生下来,但是约翰粗暴地说,他们不想再要一个孩子了。
迈克尔快要哭了。「谁也不想要我,」他说。当然,穿晚礼服的那位太太看上不去了。
「我想要,」她说,「我非常想要第三个孩子。」
「男孩儿还是女孩儿?」迈克尔问,他不太有信心。
「男孩儿。」
他一纵身扑进了她怀里。现在达林先生、达林太太和娜娜回想起来,那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当时若想到那是迈克尔在育儿室里的最后一夜,那就不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了。
他们继续回忆着。
「就在那一刻,我像一阵龙卷风一样冲了进来,是不是?」达林先生会这样自嘲地说。确实,他当时就像一阵龙卷风。
也许他是事出有因。当时他也在为了参加晚会穿衣打扮,整个过程很顺利,但最后打领结时出了岔子。要说起来还真是件奇事:此人虽懂得股票和股份,却没本事完全制服他的领结。有时候,那玩意儿不加抗拒听他摆布,另一些时候就是另外一个情况了。对于全家人来说,那种时候他还是把自己的傲气咽下去,戴上一个现成领结的好。
眼下便是这么个情况。他冲进育儿室,手里拿着那根揉皱了的畜生领结。
「呀,怎么回事,亲爱的孩子他爸?」
「怎么回事!」他吼道,他确实是在吼,「这根领结,它不愿意打结。」他变了个人,变得极尖刻:「不愿意系在我脖子上!它愿意在床柱子上!就是啊,我在床柱子上把它系成功了二十次,可系到我脖子上去,不成!天呐,不成!求我饶了它!」
他觉得没有引起达林太太的足够重视,便很严厉地接着往下说:「我警告你这一点,孩子他妈:除非这根领结系上我的脖子,今晚我们便不去赴宴;假如我今晚不去赴宴,我便不再去上班;假如我不再去上班,你我便会饿死,我们的孩子便会流落街头。」
他话说到这份儿上,达林太太依然很平静。「我来试试,亲爱的,」她说,其实,他过来的目的正是要她帮这个忙。达林太太用她那双凉凉的巧手替他系好了领结,孩子们则站在周围,目睹他们的命运的决定过程。她这么轻易地就打好了领结,若是换了别的男人,有可能会不高兴,但达林先生秉性高尚,决不至于那样。他很草率地说了声谢谢,马上把先前的怒气抛到了脑后,片刻之后,便驮着迈克尔在房间里跳起舞来。
「我们闹得多疯哦!」此刻,沉浸在回忆中达林太太说道。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一起欢闹!」达林先生叹息道。
「啊,乔治,你还记得么,迈克尔突然问我:『你是怎么认识我的,妈妈?』」
「我记得!」
「孩子们挺可爱的,你说是不,乔治?」
「孩子们是我们的,我们的!现在他们走了。」
娜娜的到场终止了他们的嬉闹,非常不幸,达林先生撞在她身上,粘了一裤子的毛。那不仅是一条新裤子,而且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条镶有饰带的裤子;他使劲儿咬住嘴唇,才没让眼泪掉出来。当然啦,达林太太替他刷去了那些毛,但他又开始念叨用一只狗当保姆是个错误。
「乔治,娜娜是个宝啊。」
「那是肯定的,可我有时候会有一种不安的感觉,生怕她把孩子们当小狗看待。」
「哦,不会的,亲爱的人儿,我心里有数,她知道孩子们有灵魂。」
「我怀疑,」达林先生若有所思地说,「我怀疑。」他的妻子觉得这是个机会,就把那男孩儿的事情告诉了他。起初他一笑置之,但后来,她给他看那张影子的时候,他陷入了沉思。
「我认识的人里面没这个人,」他仔细查看着,说道,「不过,这人看来确实不像个好人。」
「你记得么,」达林先生说,「我们还在讨论的时候,娜娜带着迈克尔的药进来了。你千万不要再把药瓶衔在嘴里了,娜娜。那全是我的错。」
他虽是个大男人,在喝药(译注:在这个故事发生的年代,西方还没有药片,所谓的药都是药水。所以不说「吃药」。)这件事上却无疑表现得有点儿傻兮兮的。如果说他有什么缺点的话,那就是他认为自己这一辈子喝药一直很勇敢。所以呀,当迈克尔躲闪着避开娜娜嘴里的药匙子时,他用责备的语气说:「做个男子汉,迈克尔。」
「不要,我不要!」迈克尔淘气地嚷嚷道。达林太太离开育儿室,要去拿一块巧克力来给他,达林先生却认为这样做是不够坚定的表现。
「孩子他妈,别娇惯他,」他冲着她的背影喊道。「迈克尔,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喝药时可是哼都不哼一声的。我会说:谢谢你们,慈爱的爸爸妈妈,给我喝药让我的病好起来。」
他真心以为自己说的真有其事。这时温迪已经穿上睡袍,她也相信真有其事。为了给迈克尔增添勇气,她说:「爸爸,你有时候喝的那种药,比这药难喝多了,是不?」
「难喝好多好多,」达林先生一副英勇无畏的样子,「要不是我把那瓶药弄丢了,迈克尔,我现在就喝给你看。」
他并没有真把它弄丢。他在夜深人静之时,爬凳子把它藏到了衣橱顶上。有一点他不知道:实心眼儿的莉莎发现了它,又把它放回到了他的盥洗架上。
「我知道药在哪儿,爸爸,」温迪嚷道,她总是很乐意帮忙,「我去拿。」他还没来得及阻止,温迪已经走了出去。立刻,他的情绪就沉落到了谷底,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约翰,」他打着哆嗦,说道,「那玩意儿真是讨厌之极,粘乎乎甜兮兮的,令人作呕。」
「一会儿功夫就过去了,爸爸,」约翰快活地说,这时,温迪拿着一玻璃杯药水奔了进来。
「我只能这么快了,」她气喘吁吁地说。
「你已经快得出奇了,」她爸爸回敬道,客客气气冷冰冰的一句话扔过去,颇有些怀恨在心的意味。「迈克尔先喝,」他固执地说。
「爸爸先喝,」迈克尔说,他生性多疑。
「你们知道,我会呕的哟,」达林先生威胁说。
「快喝吧,爸爸,」约翰说。
「你闭嘴,约翰,」他爸爸呵斥道。
温迪有点儿糊涂了:「我以为你喝起药来一点也不费事呢,爸爸。」
「问题不在这儿,」他反驳道,「问题在于,我杯子里的药比迈克尔匙子里的药多。」他那颗骄傲的心快要迸裂了,「而且这不公平:就算我只剩下一口气,我也要说,这不公平。」
「爸爸,我在等着呢,」迈克尔冷冷地说。
「说得好啊,你在等着,我也在等着。」
「爸爸是个软不拉塌的胆小鬼。」
「你也是个软不拉塌的胆小鬼。」
「我不害怕。」
「我也不害怕。」
「那好,你喝呀。」
「那好,你喝呀。」
温迪有了一个绝妙的主意:「干嘛不你们俩同时喝呢?」
「当然可以,」达林先生说,「你准备好了么,迈克尔?」
温迪给他们发令,一、二、三,迈克尔把药喝了下去,达林却先生悄悄地把药藏到了背后。
只听得迈克尔一声愤怒的大叫。「哇哦,爸爸!」温迪惊呼道。
「你叫『哇哦,爸爸』是什么意思?」达林先生质问道。「别那样吵吵了,迈克尔。我是想喝来着,可我……我一失手,没喝着。」
真可怕,他们三个都用那样的眼神看着他,就仿佛他们不敬仰他似的。「你们大家都听着,」娜娜一走进浴室,他就用哀求的语气说,「我刚想到一个绝妙的玩笑。我把我的药倒进娜娜的碗里,她会喝下去,还以为是牛奶呢!」
药的颜色很像牛奶,但孩子们没有爸爸的幽默感。他把药倒进娜娜的碗里时,他们用责备的眼神看着他。「多好玩呀!」他底气不足地说。达林太太和娜娜回到育儿室时,孩子们没敢揭发他。
「娜娜,好狗,」他拍拍她,说道,「我给你碗里倒了点牛奶,娜娜。」
娜娜摇摇尾巴,跑到碗跟前,开始舔食。然后,她看了达林先生一眼;他在她眼睛里看到的不是愤怒,而是一滴很大的红色的眼泪。那样的一眼让我们不禁为高贵的狗感到难过。然后,她爬进了狗舍。
达林先生心里面羞愧极了,但他不肯让步。在一片可怕的寂静中,达林太太闻了闻狗碗。「呀,乔治,」她说,「是你的药!」
「只不过开个玩笑,」他大声嚷道。这时达林太太在安慰两个男孩儿,温迪搂着娜娜。「很好,」他痛苦地说,「我耗尽心血,为的是逗一家人开心呐。」
温迪依然搂着娜娜。「行啊,」他大叫,「宠着她吧!没有人宠我。天呐,没有!我就是个挣钱养家的工具,干嘛要宠我哟 ── 干嘛!干嘛!干嘛!」
「乔治,」达林太太恳求他说,「别那么大声,仆人们会听见的。」不知怎的,他们养成了一个习惯,把莉莎叫作仆人们。
「那就让她们听见吧!」他毫不在乎地回应道,「让全世界的人都来听。反正我拒绝接受那只狗接着在我的育儿室里发号施令,一个钟点也不行。」
孩子们哭了,娜娜跑过来用哀求的眼神望着他,但是他挥手叫她走开。他感觉自己又像一个大男人了。「别白费工夫,求也没用,」他大声说,「院子里才是适合你待的地方,你立刻就过去,等人把你拴起来。」
「乔治,乔治,」达林太太悄声说,「别忘了我跟你说过的,那个男孩儿的事情。」
唉,他听不进去。他打定了主意,要让大家看一看谁才是一家之主。用命令是不可能将娜娜从狗舍里拽出来的,他便用甜言蜜语将她哄了出来,粗暴地捉住她,将她拖出了育儿室。这样做他感到很羞愧,但仍然明知故犯。这全都归咎于他天性过于执着,渴望得到敬重。这位惨兮兮的父亲在后院里将娜娜拴好后,走到过道里坐在那儿,双手掩面。
与此同时,达林太太已经在不寻常的寂静中将孩子们打发上床,点着了夜灯。他们听得见娜娜在吠叫,约翰呜咽着说:「那是因为他用链条把娜娜拴在院子里了。」但是温迪懂得更多。
「那不是娜娜难过时的叫声,」她说,「那是她嗅出危险时的叫声。」她猜想不出将要发生什么事。
危险!
「你有把握么,温迪?」
「噢,是的。」
达林太太打了个哆嗦,走到窗前。窗户关得很严。她向窗外望去,看见夜空上洒满了星星。它们密密麻麻聚拢在这座房子周围,仿佛很好奇地想看一看即将发生什么事。但她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也不曾注意到有一两颗比较小的星星在朝她眨眼睛。不过依然有一种无名的恐惧攫着她的心,她不禁叫出声来:「啊,真希望今晚不要去参加派对!」
就连已经半睡的迈克尔,也知道她心里面慌乱,他问道:「妈妈,点着了夜灯,还有什么东西能伤害我们吗?」
「没东西能伤害你们,宝贝儿,」她说:「夜灯是妈妈留下来的眼睛,守护着小孩子。」
她一张床一张床挨个儿走过去,给孩子们哼唱着迷人的歌儿。小迈克尔一把搂住她。「妈妈,」他大声说,「我喜欢你。」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那是她听到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二十七号人家离他们家只有几码远,但先前下过一点小雪,为了不把鞋弄脏,达林家的爸爸妈妈灵巧地挑着路走。他们已经是街上仅有的行人了,所有的星星都在看着他们。星星是很美丽的,但它们不可以在任何事情中起任何作用,它们永远只可以旁观。这是对它们的一个惩罚,因为它们曾经做错过事情;但时间过去很久了,已经没有一颗星知道是什么错事。所以呀,年纪比较大的星星已经变得目光呆滞,很少说话(眨眼睛就是星星的语言),但是年纪小的星星们依然想弄明白。它们并非真的对彼得很友好,彼得喜欢恶作剧,偷偷地溜到它们身后,还想吹灭它们。但它们太喜欢有趣的事情了,所以今夜它们站在彼得一边,急着看到大人们被支开。所以呀,二十七号的门刚在达林先生和达林太太的身后关上,苍穹里就起了一阵骚动,银河里所有星星中最小的那一颗尖声喊叫着:
「行啦,彼得!」
走啦,走啦!
达林先生和达林太太离开家后,三个孩子床边的夜灯继续亮了一小会儿。那是三盏好得不得了的小夜灯,我真忍不住希望它们能一直醒着,看见彼得进来。但温迪的夜灯眨了几下眼睛,打了个大大的呵欠,另外两盏灯也跟着打起哈欠来;这三盏灯还没来得及合上嘴,就全都熄了。
现在屋里又有了一团光,它比那些夜灯要明亮一千倍,就在我们说这句话的时间里,它已经到过了育儿室里的所有抽屉,为的是寻找彼得的影子。它在衣橱里翻查,将每一个衣袋都翻了个底朝天。它并非真的是一团光,它飞过去掠过来那么快,才成了这样一团光。但只要它停下来一秒种,你就会看见它是一个小仙子,身高不超过你手掌的长度,不过还在继续长高。小仙子是个女孩儿,名叫小叮当,很优雅地穿着用一片干树叶做的女式长服,方领口裁得很低,以最佳效果透显出了她的体态。她稍微偏丰满了些(译注:原文用的是 embonpoint 这个法文词,准确的意思是丰满的、沙漏一样的体态,即腰特别细的丰满体态)。
小仙子进来片刻之后,窗户被小星星们的气息吹开了,彼得跳了进来。他带着小叮当飞了一段路,此刻他手上依然沾着仙尘。
「小叮当,」确认孩子们已经睡着后,他轻轻地唤道,「叮当,你在哪儿?」此刻她正在一只罐子里,那地方她喜欢极了,她从来不曾在一只罐子里待过。
「噢,快从那罐子里出来,告诉我,你知不知道他们把我的影子藏哪儿了?」
回答他的是一阵最可爱的,像金铃之声一般的叮铃声。那是小仙子的语言,你们这些普通孩子是不可能听到的,不过,将来你若是听到了,就会知道从前你曾经听到过一次。
叮当说,影子在那只大盒子里,她指的是那只五斗橱。彼得跳到抽屉跟前,双手一抄,将里面的东西全撒在了地板上,就像国王向人群抛撒半便士的钱币一样。片刻之间他就找回了自己的影子,却只顾高兴,忘记自己把小叮当关在抽屉里了。
只要他稍微动一下脑筋,那么他和他的影子一靠近,就会像两滴水一样融合在一起;不过我相信他一点脑筋也没有动,影子不上身,他大惊失色。他从浴室里拿了块肥皂往影子上面涂抹,想把它粘回身上去,也失败了。彼得浑身打个寒战,坐在地板上哭起来。
他的哭泣声吵醒了温迪,她从床上坐了起来。看见有个陌生人坐在育儿室的地板上哭,她并不惊慌,只觉得愉快和有趣。
「男孩儿,」她彬彬有礼地说,「你为什么哭呀?」
彼得也能够做到极有礼貌,他在小仙子们的一些仪式上学到过庄重的举止。他站起身来,向她行了一个优美的鞠躬礼。温迪很满意,在床上回了一个优美的鞠躬礼。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温迪·莫伊拉·安吉拉·达林,」她有些得意地回答道,「你叫什么名字?」
「彼得·潘。」
她早已经吃准他一定是彼得,但这样一个名字似乎短了一些。
「就这么长?」
「是的,」他语气有些严厉。他第一次感觉到,这个名字有点短。
「对不起,」温迪·莫伊拉·安吉拉说。
「没关系,」彼得咽下了一口气。
温迪问他住在什么地方。
「第二个路口向右拐,」彼得说,「然后一直朝前,直到天明。」
「好滑稽的地址!」
彼得心里面一沉。他第一次感觉到,这个地址也许有点滑稽。
「不,不滑稽呀,」他说。
「我的意思是,」温迪很友好地说,她想起了自己是女主人,「给你写信就按这个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