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和性侵、侵财,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主要是这三类!
六一儿童节将至,5月29日,广东省检察院公开发布《广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向公众全面展示广东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特点是什么?哪类案件比较多发?未成年人犯罪后接受惩处的情况如何?南方法治智库对此进行了研究分析。案件类型多为侵财、暴力和性侵数据显示,2019年广东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500多件,占全年批准逮捕刑事案件总数的4.70%;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700多件,占全年起诉刑事案件总数的3.63%。在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类型上,主要集中于侵财、暴力和性侵三个方面。其中,女性未成年人由于自我保护和对抗暴力能力相对较弱,成为强奸、猥亵、故意伤害等犯罪的主要对象。值得注意的是,侵财类案件比例、暴力类案件比例呈下降趋势,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案件则是大幅下降。具体来看,侵财类案件主要指对未成年人实施盗窃、抢劫、诈骗、敲诈勒索、抢夺等。2019年,该类案件占同期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20.75%,2017年和2018年的占比分别为35.68%、22.72%。
暴力案件方面,2019年,针对未成年人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行为的,占同期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10.38%,相比2017年有所下降。
2019年,对于留守儿童的保护有一定成效。据统计,广东省检察机关起诉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案件共92件,占同期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1.95%,较2017年、2018年的同类案件数量,均有较大幅度下降。
未成年人犯罪率呈下降趋势据有关数据,近三年,广东省检察机关起诉的未成年被告人人数占全省起诉的被告人总数的比例,已由3.17%降至2.91%,表明未成年人犯罪率已呈下降趋势。从地区来看,近三年,珠三角地区的犯罪率亦在下降,由61.62%降至56.91%。粤东西北地区的犯罪率却呈上升趋势。其中,粤西地区由16.22%升至18.90%;粤东地区由14.08%升至14.79%;粤北地区则由8.08%升至9.40%。但从总体比例上看,珠三角地区占比最多,仍为未成年犯罪多发地。
在犯罪人员方面,非本省户籍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占比较高。2019年,广东省检察机关起诉非本省户籍未成年被告人2475人,占比将近五成,较上年所占比例有所上升。
而未成年人的犯罪类型,多集中在盗窃、抢劫、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和聚众斗殴五个方面。需要关注的是,2019年未成年人涉黑恶犯罪总量不大,但数量有所增长。2018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办理的涉黑恶犯罪案件中,起诉未成年人为444人,但2019年达496人,同比上升了11.71%。毒品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则是大幅下降。2019年,广东省检察机关起诉毒品犯罪和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分别为94人、18人,各占同期起诉未成年被告人总数的1.76%、0.34%,与2017年相比,降幅达60.00%、37.93%。
总体来看,轻罪未成年人占比较大,且比例逐年上升。近三年,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罚的未成年被告人占比由89.05%升至91.31%;而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比例,由9.17%降至7.02%;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比例,由0.98%微升至1.01%。
近年来,广东坚持零容忍态度,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综合救助力度,以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接下来,广东还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化支持体系和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形成更加牢固的未成年人保护“安全阀”“防火墙”“保护网”,更好地护航未成年人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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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方+客户端记者 | 陈伊纯 尚黎阳编辑 | 唐嘉欣校对 | 钟盛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