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有哪些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民事行为能力司法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符合以下情况应评定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精神状态正常;或虽然能建立明确的精神障碍诊断,但并不影响其对所进行民事活

  动的辨认能力,即对该民事行为的辨认能力完好;

  (2)参考标准:标准化评定工具检验在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符合以下情况应评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能建立明确的精神障碍诊断;

  (2)对所进行民事活动的辨认能力削弱,但尚未到达丧失或不能的程度;

  (3)辨认能力削弱由精神障碍所致;

  (4)参考标准:标准化评定工具检验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

  3、无民事行为能力

  符合以下情况应评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1)能建立明确的精神障碍诊断;

  (2)对所进行民事活动的辨认能力丧失;

  (3)辨认能力的丧失由精神障碍所致;

  (4)参考标准:标准化评定工具检验在无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