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致家长和学生的公开信!

  原标题:禁止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致家长和学生的公开信!

  禁止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含共享电动车)致家长和学生的公开信

  各位家长朋友、同学们:

  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摩托车酿成的交通事故屡有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成年人作为一个易受伤害的群体,应该受到社会共同保护,我们在此发出倡议:

  一、家长要切实履行好教育和监护责任,不为学生购买和提供电动车、摩托车

  广大家长要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文明出行的模范。

  家长不要给未成年子女购买和提供电动车、摩托车,不要将手机随意给未成年子女扫码骑行共享电动车,教育子女不乘坐无牌无证、违章超载车辆等非法营运交通工具,乘坐电动车、摩托车要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头盔。

  未成年学生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果违法骑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必须由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

  小学生不要骑自行车上路,中学生骑自行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不骄不纵,家长有责;遵章守法,共建平安。

  二、学生要严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电动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性能比较差,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小,反应及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还不足,一旦遇有紧急情况,很可能出现不当的处理方法,导致交通事故。轻则给学生身体造成伤害,重则会给家庭的幸福带来无尽的痛苦。

  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含共享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同学们检视自身,郑重承诺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驾驶电动车(含共享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和外出,严禁参与飙车、竞速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礼序交通,人人有责;文明出行,从我做起。

  三、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要共同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如果发现未成年学生驾驶电动车(含共享电动车)、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积极劝导和指正。

  学校要严禁未成年学生驾驶电动车(含共享电动车)、摩托车上放学,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学生文明出行的整体素质,确保我县22万多名学生平安健康成长。

  新化县教育局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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