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失踪的标准是什么?

  失踪人口的报案在失踪时间上没有时限,任何时间都可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1、收到关于贩卖妇女或儿童的报告、申诉或报告;

  2、收到关于14岁至18岁以下的儿童或妇女失踪的报告;

  3、收到关于年满18岁并可能被绑架和出售的妇女失踪的报告。

  一、成年人口失踪立案标准是什么

  成年人口失踪立案的标准是:如果公安机关接到拐卖妇女的报案、控告、举报;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以及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等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罪行的情形的,应当予以立案。

  二、失踪人员立案

  根据《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试行)》第二条、《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8条第2项的规定,失踪人员立案条件如下:

  1、失踪现场有明显的侵害迹象的;

  2、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

  3、人与机动车一起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

  4、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

  5、失踪人员在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

  6、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的;

  7、其他疑似被侵害的。

  三、失踪人员多久可以立案的依据

  人失踪24小时可以报警,48小时之内警方必须立案。失踪人口的报案一般情况下都是24小时作为时间限制的,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人身安全会危险,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那么你随时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这个是不受时间限制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