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法说案:父母能替未成年子女放弃房产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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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晓法说案

  未成年子女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当未成年人子女应当继承亡故父亲的房产时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母亲可以代表未成年子女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把孩子应当继承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吗?

  案情回顾

  近日,什邡法院受理了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李某称,其和丈夫共同购买了被告出售的商品房,约定被告在2022年7月31日前办理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现开发商逾期未办理房产证书,李某遂起诉要求开发商履行办证义务。

  然而,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的丈夫于2022年1月去世,丈夫的父母也去世多年,夫妻二人共同生育了两名子女,大儿子24岁,小女儿12岁,李某的大儿子向法院表明了放弃继承房产的意见,李某表示小女儿也放弃继承房产,两名子女均同意将房产登记在李某名下。

  晓法说案

  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应当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李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能随意代表小女儿放弃其依法享有的继承权,李某代表小女儿放弃继承权的意见,侵害了小女儿的权益,故李某的起诉,损害了小女儿的权益。

  裁判结果

  经法院向李某释明后,李某撤诉,并以大儿子、小女儿和自己的名义重新提起了诉讼,要求开发商将房产登记在李某、大儿子、小女儿名下,李某占房产份额的60%,大儿子和小女儿各占20%。后经法院组织调解,开发商在三个月内为李某及其子女办理房产的不动产权证书。

  

  所以说,孩子该继承的房产,父母不能任意处分哦!

  相关法条链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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