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未成年人实施抢劫被公诉引出的话题—— 如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人犯罪

  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多发,哪些情形算未成年人犯罪呢?未成年人犯罪在刑法上具体怎么认定?未成年人犯罪该怎么预防?倘若自己的孩子犯罪了,作为家长需要负什么责任吗?

  记者就如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的问题,专访了广东粤海律师事务所庞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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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   例 】

  15岁的林某某、庞某某二人,因上网没有钱,2016年期间多次开着摩托车在城区偏僻地方寻找目标、实行强抢,先后在酒店门口、公路边、村口、学校和小区附近采用语言威胁、搜身方式,抢走行人的现金、项链、摩托车、手机等物品,个别作案带上水果刀、开山刀等刀具,两人于2016年6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该市人民检察院以十项抢劫罪对林某某、庞某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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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链   接 】

  校园欺凌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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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且暴力行为逐渐呈现出低龄化、女性化趋势,应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一篇题为《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的文章日前刷爆朋友圈。北京中关村二小一名学生家长在文中称,孩子长期遭到同班两名同学的霸凌,11月24日更是被两人用厕所垃圾筐扣头。事发后,孩子出现失眠、易怒、恐惧上学等症状,经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

  延安吴起县中学发生了一起校园暴力事件,6名高二女生持刀威逼5名学妹脱光衣服集体猥亵。6名涉案女生被当地警方刑拘。

  2016年5月23日晚,14岁的初二女生小雨被两名女孩从西安城北“掳”到朱雀门附近,在一小区内遭到三女一男一个多小时的殴打,遍体鳞伤。此事经过华商报报道后,警方及时介入,并在一天后将4名嫌疑人抓获。随后,这4名嫌疑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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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释   法 】

  记者:检方以十项抢劫罪对林某某、庞某某提起公诉。也就是说这起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犯罪,请问界定未成年人犯罪,最重要的是什么?

  

  庞律师:界定未成年人犯罪,最重要的是界定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记者:刑事责任年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庞律师:在我国刑法第17条中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与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三个阶段。

  

  庞律师:一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一般地说,不满14周岁的人尚处于幼年时期,还不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即不具备责任能力。因此法律规定,对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一概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必要时可依法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严加管教。

  

  庞律师:二是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对所有的犯罪都应负有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庞律师:三是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范围,即处于该年龄段的人只对刑法中规定的少数犯罪负刑事责任,而对绝大多数犯罪则不负刑事责任。

  记者:检方对林某、庞某十项抢劫罪的指控,经过审理,法院对两人的判决结果是怎样的呢?

  

  庞律师:检方指控的十项抢劫罪有两项成立,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记者:为什么检方对林某、庞某十项的抢劫罪,最终有两项成立?

  

  庞律师:根据上面说到的刑法相关规定,案中的林某某、庞某某为15周岁,属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这个阶段的未成年人犯罪犯刑法规定的八大重罪的,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应当依照刑法规定负刑事责任。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每项指控均应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应区别于抢夺罪,15岁的未成年人对抢夺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记者:抢劫罪和抢夺罪有何区别?

  

  庞律师: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记者:本案中的林某、庞某由于不够16周岁,所以对抢夺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不是就要对自己的一切危害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了?

  

  庞律师:是的,已满16周岁属于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体力和智力已有相当的发展,具有了一定的社会知识,是非观念和法律观念的增长已经达到一定程序,一般已能够根据国家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要求来约束自己,因而他们已经具备了基本的刑法意义上的辩认和控制能力。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原则上可以构成刑法中的所有犯罪,要求他们对自己所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一切危害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记者:那么,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犯罪后的处罚作了哪些相关规定?可不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庞律师:依据具体犯罪情形综合考虑,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未成年人犯罪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以教育和感化为主,我国刑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未成年人犯罪后的处罚也作了相关的规定。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记者:假如未成年人还是犯罪了,还可以给予怎样的保护?

  

  庞律师: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明确,未成年人犯罪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未成年人犯罪的实际案件中,也会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犯罪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另外,如果未成年人犯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以前,不取消其学籍。

  记者: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有的家长由于忙于工作或别的原因而无暇兼顾子女,使得这些孩子们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来往而学坏,导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父母在这方面有什么责任?

  

  庞律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有监护的职责,如果监护人放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对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另外,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如果让其单独居住的,公安机关可以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立即改正。

  记者:怎样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庞律师:解读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家庭因素起到了最基础性的作用。统计发现,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情况属于留守、单亲、离异的高达近80%。我们不能一味去指责孩子,作为孩子的家长也该想想自己是否存在问题。在我接触过的失足少年中,大都有一个共同点:家庭和学校教育要么对他们放任不管,要么管教严苛,孩子的“三观”不正,人际交往概念不端正,所想不成熟,所为不知对错。除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有个健康温暖的家庭环境,还应该注意校园氛围,避免校园暴力的发生。

  来源:湛江晚报

  文:记者 左言交   

  通讯员:邓有淼 花文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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