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遭69岁男子4次性侵怀孕 网友:坏人变老了

  13岁的女孩,她的人生就像含苞未放的花蕾 ,还未来得及绽放就要枯萎。

  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却是一位69岁的老人。

  真是坏人变老了。

  究竟怎么回事?

  点个关注不迷路,阿伟就和大家一起聊聊发生在广西北流的这起骇人听闻的强奸未成年少女案。

  近日,广西北流法院宣判一起老人强奸幼女案,引起了女孩家人和网友的不满。

  据女孩的家人讲,对女孩实施强奸的不是别人,正是同村的一名69岁的老人。

  老人每次在女孩放学的路上,以给13岁女孩糖、冰棍等为幌子,将女孩骗到自家二楼房间,先后4次对女孩实施性侵导致女孩怀孕。

  据女孩家人描述,女孩家中兄妹6人,父母都已去世 。

  女孩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为了生计,大哥大姐常年在外打工,女孩被寄养在大伯家。

  吃饭时在大伯家去吃饭,晚上回自己家睡觉。家人发现女孩肚子鼓了起来,以为女孩得了病,带女孩到医院检查发现女孩已经怀孕5个月,随后报了警。

  近日,广西北流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9年7个月,判决结果引起女孩家人强烈不满,决定上诉。

  对于69岁男子畜生不如的行为,网友们除了表示愤怒和不能理解的同时,也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有网友说,刑法规定,强奸幼女致其怀孕属于加重法定刑的情节,判刑不得低于10年,罪犯没有自首立功,也没有满75周岁,这个9年7个月是怎么判出来的?按照规定是有可能判到无期死刑的。

  有网友说,为什么这种影响女性(不管是未成年,还是成年)一生的事情,只判个几年就行了,很可能别人会终生抑郁,那要是想不过自杀了,怎么办?

  有网友说,不想再看到这类的新闻。真的要改改了,判太轻了,路人都不服 。

  有网友说,这不就是现实版的《素媛》吗?这TM都不死罪。

  有网友说,不是老人变坏了,是坏人变老了。不能因为犯罪的人年纪大了就要轻饶,他毁的是未成年受害人的一生啊。

  有网友说,犯罪成本这么低,岂不是以后人人都敢犯罪。

  法院判决讲的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追求的是公平和正义。

  69岁老 人4次性侵13岁女孩致其怀孕,可谓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同时也给女孩和家人带来难以弥合的身体和精神创伤。

  法律理应严惩这名69岁的老人,不能让年龄成为老人被轻判决的挡箭牌。

  在小编看来,69岁男子4次诱奸13岁女孩,罪大恶极,男子的行为令人发指,罄竹难书,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不严惩不足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不严惩不足以彰显法律的尊严。

  13岁女孩遭69岁男子4次性侵怀孕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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