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证件和程序
每个人都有名字,通常是在进行户口登记的时候起一个名字,如果想要给孩子改名字的话也是可以的,通常是未成年的时候改名字比较方便,那民法典规定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证件和程序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如下的内容给大家做参考。
一、民法典规定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证件和程序
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民法典规定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程序
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其次,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
民法典规定孩子改名字需要的证件包括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然后携带这些材料在当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如果离婚想要给孩子改名字的话必须要双方同意。如果大家还有其它方面的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一对一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