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未成年群殴1名21岁男子,将其活埋致死:学校光顾着赚钱

  8月9日,甘肃永昌县公安局通报男子被8名未成年人殴打并掩埋:受害人毛某某(男,21岁)于7月29日13时许外出失联,警方在永昌县城关镇一山坡处找到毛某某被掩埋的尸体。目前,公安局已依法对 8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8名未成年群殴1名21岁男子,昏迷后将其“活埋” 毛某某,今年21岁,然而一天出门之后就再也没回来。 毛某是毛某某的父亲,发现儿子长时间没有回家,也联系不上儿子,就感觉很不对劲,于是向当地警方报警。 经过警方侦查,最终将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而这8人均是未成年。 那么毛某某去哪儿了?这8名未成年又对毛某某做了什么呢? 根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8人对毛某某进行了围殴,然后趁着毛某某昏迷的时候将其埋在了一个山坡上。那时毛某某只是昏迷,也就是说,他们8人直接把毛某某活埋了。 最终等到警方找到毛某某的时候,他已经是一具冰冷的尸体。

  根据警方发布的回应,我们从中知道了事情背后的来龙去脉。 一次偶然的机会,毛某某在同学的介绍下与嫌疑人郭某某(14岁)的女友相识。郭某某认为毛某某跟踪自己的女友,于是便想要报复毛某某。 于是郭某某便叫上了几名未成年和他一起共8人,对毛某某实施殴打,一边打,一边拍摄视频记录。 毛某某毕竟是一个普通人,怎么能够承受多人的围殴。而且,这8名未成年还在连续两天时间内对毛某某实施了多次殴打。 也正因为如此,才让毛某某被打昏迷。然而,即便如此,郭某某等8人依然没有善罢甘休,而是采取了另一种极端的方式,那就是将毛某某活埋。 最终毛某某不幸离世,而郭某某等8人也将接受法律的严惩。

  当然大家还记得大连男孩,“大连13岁男孩行凶案”: 13岁大连男孩蔡某某将在同小区内居住的10岁女孩小淇杀害,并抛尸灌木丛。最终判决书认定蔡某某行凶时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只对其进行3年收容教养。该案件都没有走刑事司法程序。 此案一出,影响巨大。就当时法律规定来说,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确实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年龄成为了行凶者逍遥法外的最大筹码。 因此,在2021年3月1日之后,《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 其中规定已满十二周岁,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修正案的新增无非就是肯定了如今社会,未成年人具备早熟思想,大多数未成年人发育成熟,加上部分小孩心理阴暗,导致有些小孩是孩子,有些小孩却是魔鬼。“未成年”一词不应该再成为他们的挡箭牌。

  近年来未成人造成的恶性案件呈上升趋势,由于时代的发展,信息时代的来临,未成年人成熟的更早,他们完全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应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 别说现在,就是倒退十几年前,我在上初中的时候,那会儿初中生思想就很成熟,而且敢作敢为,有次开运动会,几个初中男同学拿着木棍追着一个体育老师满操场跑,如果被追到,是真的可能把他的腿打断,相当有恃无恐。 这又过去这么多年,同样的年龄,很多还是独生子女,万千宠爱于一身,更加肆无忌惮,没有什么可怕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涉案的8名嫌疑人,如果不是未成年人,那很可能会被定义为涉黑涉恶,而做了同样的事情,仅仅因为年龄,他们却有可能逃过法律的制裁,却又无何奈何。

  说个身边的事,我表弟未满16岁时帮朋友打架,去教训朋友的女友的追求者。六七个人找到受害人打工的宿舍,受害人一看形势不对也没敢硬气,但没用。几个人拳打脚踢,临走时我表弟给了一刀“让你见识下虎爷的厉害!” 几个人最轻判了3年半——骑电动车带这几个人去现场,没动手,围观助阵。 最重判了7年半——事件女主角,楼下望风,没动手。

  但满16,潜逃被抓,狡辩不坦白。 我表弟判了7年——致命伤,自首,积极赔偿取得谅解,未满16岁。 大约21岁时表弟出狱。 现在表弟有车有房有个差不多的工作,有在谈的女友。 受害人早都是一具白骨了。 出狱后表弟没有像大家想的那样继续作恶。对我,对家人朋友都很好,礼貌,热心,随和。之后从事二手房销售,小区保安,还在库房失火时第一个带头冲进去灭火得到奖励。

  我们是外来户,在上学时表弟经常受到校内校外几个人欺负,报告学校,报警都没用,未满14岁,每次都是批评教育。几个小流氓的父母要么离异,要么在坐牢,要么外地打工,总之大多是家庭有问题的,监护人也管不了。后来我表弟顿悟了:报告给老师、警察只会惹来嘲讽和变本加厉的欺负。告诉父母,只能让家长生气担心。自己父母也只是个外来打工的,解决不了。

  加上当时陈浩南类港片流行,要不被欺负就要比他们更狠!看谁搞得过谁! 表弟既是未成年犯罪的受害者,也是。 一个14岁以下不负刑事责任害了多少无辜的人? 一个18岁以下不判死刑让多少无辜冤魂不得安息? 法律应以保护正常人的生命权为第一要务,而不是保护渣渣的生命! 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可以!下次投个好胎吧!

  最后:这个八人犯罪小团伙走到如今,再讲什么处罚已经没用了。 接下来他们大概是头目服刑几年、打手工读学校、跟班教育,其团伙骨干已经不可能回到正常社会轨道。比如其头目在的几年里极大可能与同样服刑的少年犯互相交流作案经验,出来后成为一个经验丰富,稍微受到刺激就重走犯罪道路的老手。工读学校的情况类似,能重回社会的不少,但养蛊成大犯罪者的机会更多。

  身体的病要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社会的病也应该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因为这个团伙不可能第一次作案就这么凶残,按照其他人所说这八人是当地游手好闲、不服管教的,也即这八人打架斗殴等准治安案件已经出现过多次。正是因为始终没有得到严厉的、令其生畏的惩戒,其胆量才越来越大、手段才越来越凶。在近几年网民低龄化的时代背景里,我甚至怀疑他们早就知道《未成年保护法》,并借助法律的柔软而更加没有顾忌。

  这期间,学校、家庭、妇联等全都有责任。尤其是学校和妇联,因为他们有足够经验能够明白一个不受控制、不受惩戒的学生团伙最终会成长成什么样。他们几乎是漠视了这个从最初的意气相投变成了横行霸道,乃至杀人的犯罪团伙的形成。 学校光顾着赚钱、妇联光顾着打拳。 我不同情这八个犯罪的少年,我只哀叹扫黑除恶纵深发展的太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