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杨新海特大杀人案,流窜4省,作案25起,杀67人,伤10人,杨新海连环杀人案

  杨新海,1970年出生,高中肄业,原籍河南省正阳县。高三时离家出走之后,杨曾先后到过山西、河北等地,在一些煤矿、建筑队上打工,期间因盗窃、强奸被2次劳教,1次判刑。从2000年9月起直至2003年8月,杨新海曾横跨皖豫鲁冀4省,疯狂作案26起,杀死67人,伤10人,强奸23人。

  杨新海在旅社里除了洗衣服、睡觉,就是上街买羊肉串、黄瓜、咸鸭蛋等他认为高营养的东西吃,住了几天以后,他体内的性欲又蠢蠢欲动了。于是,这个以犯罪为职业的人又开始了游击式的犯罪,他转而掉头东上,乘车来到距唐河县100多公里的周口市西华县。春节刚过,走村串乡做小买卖的人特别多。杨新海胡乱买了几个彩色气球吹鼓了背在身上,每过一村,既不吆喝更不叫卖,而是默无声息地专拣偏僻的巷子走,两只贼溜溜的眼睛专看漂亮小姑娘和住宅的情况,转了几天,终于在西华县东郊的迟营乡胡桥村瞅准了作案目标,这就是村民胡金安和他的妻子李群的家。2003年2月18日,是农历的正月十三。中原农民的春节过得特别隆重,从正月初一到正月十五全都被看做是春节。因还没到正月十五,中原农村还漫溢在春节的喜庆气氛中。这一天,杨新海携带铁锤等作案工具窜至周口市西华县迟营乡胡桥村,又制造了一起灭门惨案。这是杨新海所作下的灭门惨案中最惨的一起,胡桥村村民胡金安一家四口被杀死4天后,才被人们发现。胡金安夫妻俩有两个天真可爱的女儿,长女13岁,上初中,次女只有10岁,在上小学。杨新海是在两个女孩放学时跟踪到她们家的。胡金安的家住在胡桥村西南部,一个小独院,三间主房坐北朝南,一间东屋是厨房。院墙很低,只有一米多高,院门朝南,大门是用木板钉起来的栅栏。胡金安的爱人李群是李喜晨的二姐。2003年2月18日上午,李喜晨为二姐家送了三袋麦,下午他又帮着二姐家搭上蔬菜大棚,直到傍晚才回家。第二天,2月19日上午9点左右,李喜晨又来到二姐家帮忙干活时,却见堂屋门锁着,东屋门用白电线拧着,他以为一家人外出了,便扭头回家了。20日上午,李喜晨再次来到二姐家,还是没有见人,门还是那样,他又走了。这位善良的小兄弟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的二姐一家人已经被人害死了。2月20日晚上,天上下起了小雨加雪。这天是元宵节,虽然淅淅沥沥地落着雨雪,但天还没黑,喜欢过节的农民们还是早早地蒸制了面灯,点燃了蜡烛,有的还燃放鞭炮,显示出一种节日的喜庆气氛。住在胡金安家前边的邻居王花点着了小灯后,到胡金安家院里压井上去提水,发现他家既没亮灯,也没有人,院子里扯的铁丝上还晾着衣服,想着他家的人可能在地里还没有回来,她提了水就回家了。第二天早上,天仍旧下着雨,王花又去胡家提水,发现他家的衣服还在外边晾着,好心的王花就赶快给他们收下衣服,往他东屋里放,一看厨房门用白皮电线拧着,王花就拧开电线,屋里地上衣服很乱,她也没在意床上有人没有人,把收起的衣服往床角一扔,就出去了,出门时又把门用白电线拧住。胡学中和胡金安是多年的老邻居,两人平时经常见面说话,一连几天没见到胡金安家的人,他感到有点不对劲。2003年2月22日早上,本村的胡有顺到胡学中家串门儿,胡学中便对他说:"几天没见到胡金安家的人了,到底弄啥去了?"胡有顺说:"我去看看。"胡有顺去了一会儿拐回来说:"他家东屋里怪乱。"吃过早饭,胡学中又到邻居胡兆新家,问:"这几天没见金安,他家的菜棚该掀了, 要不你去找找他?"胡兆新说:"我准备到板厂要账去,等我回来了去找他。"说罢,他骑摩托车去了板厂。胡兆新骑摩托出去后,胡学中和胡兆新的爱人一块来到胡金安家。他们推了推他家堂屋门,一推西扇门就掉了。再去他家的东屋看,这时东屋门仍然用白电线拧着,两人弄开后进去就发现床上有两只脚,两人吓一跳。胡兆新的爱人赶紧拨打他的手机说:"金安的闺女死屋里了,你赶紧回来!"胡兆新骑着摩托车先去喊了胡金安的姐夫,两个人一起进到胡金安家院内,把东屋窗户的塑料纸撕烂,往里一看,看见了胡金安的妻子李群在大床上躺着,在另外一张小床上露一双小孩的脚,他们说李群也死了,咱赶紧报案,接着就打110报了警。顿时,整个胡桥村像是塌了天一样,人们纷纷涌向胡金安的家。天空阴沉沉的,比天空更加阴沉的是胡金安一家的惨死给胡桥村人带来的悲惨和沉痛。这个不幸的消息,把元宵节的喜庆气氛一扫而光,2003年的元宵节,在胡桥村村民的心目中永远留下了浓重的阴影。公安机关接报后,立即派人赶到现场开始侦查工作。经过对现场进行清理:在靠东墙的床上北头外侧见有一根阴毛,在胡金安夫妇床上发现7根阴毛,在室内地面上发现2根阴毛。西华县公安局将这些在现场提取的阴毛送河南省公安厅刑事科学研究所进行DNA鉴定,其DNA图谱与"8?15"系列杀人案中犯罪分子的DNA图谱基本一致。由此断定,这起案件与在此之前发生的多起系列杀人案为同一犯罪分子所为。多起血腥杀人案相继发生,给河南警方造成极大压力,在河南省公安厅刑侦局的组织协调下,"8?15"专案指挥部加大了工作力度,大部分作案手法相似、作案时间段相似、作案特点相似的案件被并案侦查。早在杨新海案侦破前,公安侦查人员曾请被誉为"中国犯罪心理画像第一人"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为这一系列杀人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作过心理画像。李玫瑾根据侦查部门提供的情况,当时对犯罪嫌疑人的初步分析是:此人家在农村,经济条件较差;较早离家出走,或因犯罪被判过刑;年龄应在25岁至35岁之间;此人身材不高(不超过1.70米),偏瘦、结实;有过犯罪前科,是惯犯,坐过牢;善于从事体力劳动,因为他作案多用锤子;应无女友,无婚姻;为人内向,表现蔫;生活不规律,昼伏夜出。此外,鉴于此案最初发生地在河南、安徽,而发案数量最多的地方是河南,所以,对此人的籍贯判断"可能是安徽人或河南人"。另外,李玫瑾教授分析说,此人是一个具有犯罪人格的人。何谓犯罪人格?犯罪人格,通常是指那些由于后天环境的影响,在早年就开始出现犯罪行为,由于各种原因不再返回正常人的生活轨迹,而以各种犯罪为生,并在犯罪生涯中逐渐形成犯罪的嗜好、习惯、观念、态度,出现与犯罪相适应的情感反应等。当这些心理活动内容逐渐趋于稳定的时候,此人的犯罪人格就出现了。因此,出现犯罪人格必须有这样的前提条件:其一,有相当时间的犯罪经历;其二,有过被刑事处罚的经历。李玫瑾教授说,正是基于这些特点,她才在心理画像中分析此案嫌疑犯为:早年离家出走,有犯罪前科,年龄不会低于25岁。同时,根据这些信息还可进一步判断:有一定时间的犯罪经历且流窜作案者,应该没有婚姻家庭;专门选择房屋简陋的农户、以钻门窗方式进入,此人身材不会高大和肥胖;为人内向与性格较蔫的判断源于这种人通常具有的自卑感。对于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目的,当时的判断是以钱财为主。李玫瑾教授说,当时没有确定为以性犯罪为主,是因为现场没有留下性犯罪的证据。事后才知道,杨新海每次性犯罪后都将证据销毁,这说明他犯罪是为了满足性需求,同时抢劫钱财,另外也说明他有极强的反侦查能力。随着杨新海作案次数的逐渐增多,给人民群众造成的危害越来越大,在社会上造成的影响也越来越坏,社会上对犯罪分子的传闻也越来越离奇,几乎整个豫南地区都笼罩在一片恐怖的气氛中。至此,公安机关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系列案件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危害。为了稳定民心,也为了进一步发动群众,尽快破案,2003年春节前后,河南省公安厅下发了一份《豫南8?15系列杀人案宣传提纲》。提纲向社会公开了以前从未披露过的一些杀人案件信息,包括这些杀人案发生的时间、地点、犯罪的特征,特别是犯罪嫌疑人的特点,并明确指出:这一系列杀人案系同一犯罪嫌疑人所为。提纲的发布,说明警方的视野已进一步扩大,已经开始将更多的特点相似、手法相似、作案时间相似的案件并案侦破。应该说,这个提纲的发布,是公安机关在侦破杨新海案件中的一个重大突破。提纲写道:"2001年8月15日以来,在我省豫南地区的漯河、驻马店、开封、许昌、周口7市11县的农村发生了12起入室强奸、抢劫、杀人案件,死亡39人,重伤4人。"提纲对犯罪嫌疑人特征的描述是:1、犯罪嫌疑人为1人,男性,年龄在25-40岁左右,身高1.60-1.67米,体态中等偏瘦,中体八字步,行走时稍有左右摇晃,随身可能携带有作案工具。2、该犯罪嫌疑人熟悉农村生活和环境。长期有家不归,无家可归或时出时归,流窜于农村地区、昼伏夜出、单身活动或游村串户。3、经济条件差、性格内向孤僻、有前科或是有作案史。4、其家庭成员也有可能是受过打击处理的人员。公安机关在提纲中号召说:"相信广大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要我们放手发动群众,大打一场围歼犯罪分子的人民战争,就一定能让杀人凶犯葬身于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提纲中强调:为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各地干部群众提高警惕,协同作战,及时举报有嫌疑的犯罪人员。提纲中还承诺:"对提供重要线索使此案直接得以破获的有功群众,将奖励人民币10万元。"这份提纲仅在西平就印刷了30多万份,并在重点地区逐户进行了发放。另外,在漯河、许昌、周口等案件多发地区,也有此类宣传单的发放。据警方透露,提纲下发后,群众举报十分踊跃,有时仅仅是一个乡镇派出所一个月就能接到上百起举报。但是,这种大密度的工作进行了几个月,也未能发现真正的凶手。随后警方进一步扩大了视线。据警方人士透露,他们在"8?15"会议后即锁定了系列杀人案凶手的基本特征,并发放内部资料全面部署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行动。2003年五六月份,警方依据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的画像和犯罪特点,一方面发出通缉令和协查通告,一方面派出大批警员到各乡村进行排查。对曾有过犯罪记录并常年不归者给予了特别的注意。当地公安人员在排查中,发现杨新海至少有五个符合犯罪嫌疑人的特征:一是年龄相符,在25-40岁之间;二是身高相符,在1.60-1.67米之间;三是经历相符,曾于1995-2001年8月的时间段内,因入室盗窃、抢劫、强奸被劳改、劳教过;四是家庭环境相符,家庭经济条件差,熟悉农村生活和环境,长期有家不归;五是性格相符,内向、孤僻,有作案前科。于是,杨新海被列入了重点排查对象。但参与排查的人员始终没有见到杨新海,也找不到有关他的任何踪迹。当地公安机关曾多次找到杨新海的父亲杨俊关家,要求其提供杨新海的具体情况,但由于杨新海多年有家不归,与家里基本上失去联系,杨俊关确实无法说出他的确切去向。但杨新海的重大嫌疑又排除不了,当地公安机关只好把杨俊关拉去进行抽血检验。但正如世界上没有一片相同的树叶一样,各人的DNA图谱也各不相同,虽然是父与子,但DNA图谱也存在着差异。所以,对杨俊关的检测结果,并不能确定杨新海就是系列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案件始终没有取得突破性的进展。2003年2月底,杨新海在西华县迟营乡胡桥村制造了一起灭门惨案后,很快来到周口市。他在市郊的一个小旅馆住下,就到街上去买羊肉串吃。他一下买了5串羊肉串,一边吃一边左顾右盼,忽然,他发现街对面的墙上贴了一张通缉令,职业犯罪的习惯,使他对这类东西很感兴趣,不禁走了过去,想看看在通缉什么人。这一看令杨新海吃了一惊,原来正是通缉豫南地区"8?15"系列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的。虽然案件还没有侦破,但刑侦专家们已对案犯的画像已经清晰地描述出来。杨新海默默地念道:"犯罪嫌疑人为1人,男性,年龄在25-40岁左右,身高1.60-1.67米,体态中等偏瘦,中体八字步。家庭经济条件差、性格孤僻、内向、有前科或是有作案史。该犯罪嫌疑人熟悉农村生活和环境。长期有家不归或无家可归,流窜于农村地区、昼伏夜出,平时单身活动,游村串户。"念着念着,他忘记了吃手中的羊肉串,感觉到脊背上一阵阵发凉,他意识到自己已身处危险之中,好像周围的一双双眼睛都在盯着他。他觉得,警方对自己的形象刻画和性格特征的描述太像了,如果此刻身旁正好有一名刑侦高手,一眼就能看出他就是那个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他不敢再在通缉令前多呆一分钟,害怕遇到警惕性高的人,把他识别出来。他偷偷地回转头往四周看了看,见行人一个个匆匆而过,并没有多少人特别注意这个通缉令,更没有人注意到他,他一边吃着羊肉串,一边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警方对杨新海入木三分的刻画,令他胆战心寒。而警方也认识到了杨新海是一个难斗的对手,难斗就难斗在他的作案不循常理,作案目标不定,作案时间不定,作案地点不定,作案动机不明,因此侵害的对象也不确定。另外,他的行踪也飘忽不定,一忽儿向东,一忽儿向西,没有任何规律可循。在四乡游走中,只要发现他认为合适的机会,就突然杀人作案,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他是一个随心所欲的杀人狂。杨新海所杀的人基本上都是在熟睡中遭侵害的,杨新海像在劳改场里砸石头一样地砸他们,他们来不及有任何的反抗,因此,杨新海作案的现场,受害人基本没有留下反抗的迹象。这都是一些无辜的人,他们头天晚上睡去时,还对未来的生活充满着美好的憧憬,有的还对第二天要做的事作过安排,但一觉睡去,就死在了杨新海的锤下,再也没有醒来。但作案中稍微遇到反抗,杨新海就会惊惶失措,即使是在准备作案时被村里人发现,只要大喝一声,他也会仓惶逃走。还有一个就是杨新海作案是昼伏夜出,单打独干,往往是到一个地方以后,先踩点,踩完点后晚上进去,一旦作案得手,迅速撤离现场,而且在撤离时不使用任何交通工具,完全是徒步,在黑夜中自己一口气走几十里路,当公安机关合围过去以后他已经逃出了包围圈。还有一个就是他没有职业,社会的控制能力对他不起作用。他很早就离开家乡,在各省流窜,自由度很大,因此抓捕他的难度也是非常大的。加上在前期杨新海四处流窜作案,而各地的警方都是各自为政,各守一方,让杨新海钻了警方的这一个空子,一直对他无迹可循。 后来,即使杨新海在沧州市落网,也还是存在着偶然因素的。但这与沧州市公安机关警惕性高、部署严密分不开。一位参与抓获杨新海的民警说,他觉得抓到杨新海和抓到一名普通的罪犯并没有什么区别,感觉都是一样的,这都是警察的职责,尽管他杀的人多,作案的时间长,他也只是一个犯罪分子而已,我们警察的天职就是打击犯罪,保护人民。但这位警察说,让他感到遗憾的是,杨新海杀了60多人后才被抓住,这不能不说是有些警察的失职。"60多条鲜活的生命啊,都在睡梦中死在了犯罪分子的铁锤下,这是我们人民警察的耻辱!"他说,他为此而感到内疚和不安,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他觉得愧对那60多个无辜的冤魂。 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桃源镇三李寨村是一个民风淳朴的村庄,世代居住在这个村庄里的人们相亲相爱,共同和谐地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田园生活。村民李军平一家便是这个村子里典型的代表。李军平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李永宁,二儿子李永晓,小女儿李永燕。近年来,父子几个沐浴着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阳光,靠着自己勤劳的双手,一天天的走上了致富路。眼看儿女们一天天长大,李军平开始为他们操持结婚成家的事。2002年,李军平先在村东头为大儿子李永宁盖了新房,这年年底的时候,为他娶了媳妇。儿媳妇叫陈芒云,不仅人长得好看,而且知理懂事,温柔善良,人见人夸。儿媳妇娶进门,一家人高兴得整天乐呵呵的,一派喜洋洋的气氛。大儿子结婚后,李军平和老伴与二儿子、小女儿仍住在村子中间,大儿子小夫妻两个住在村子东头,虽然不在一块儿住,但一家人仍没有分家,就连吃饭也没有分锅。2003年4月1日,正好是李永宁夫妇结婚满100天的日子,这时,陈芒云已经怀孕3个月。4月1日那天晚上,他们在父亲李军平那里有说有笑地吃过晚饭,一家人又聚在一起商谈了当年的春耕计划。李军平说:"我计划把永宁院子里长着的那棵榆树卖了,用这笔款去买些化肥。"对父亲的这一说法,一家人都表示同意,李军平接着说:"这么着吧,明天一早我就去集上找个买树的客过来,让他们赶快把树刨了。"商量完,李永宁便领着媳妇回到村子东头的新房里休息。临走时,父亲嘱咐他们说:"明天早一点儿起来,别误了人家来刨树。"李永宁说:"放心吧,我又不是小孩子了,保证误不了事。"2003年4月2日早上8时,太阳已经升起老高了,李军平仍不见李永宁夫妇过来,他怕误了刨树,便让女儿李永燕去喊哥哥小两口吃早饭。李永燕站在李永宁家院西边胡同里喊了几声哥,她感到像是哥哥答应了,就回家吃早饭了。可一家人吃过早饭,仍不见李永宁夫妻过来吃饭,可能是小夫妻在睡懒觉,也就不再去喊他们。转眼到了中午11点多,李军平联系的刨树的客已经到了,还不见大儿子夫妇两个的影子,李军平觉得不能再等了,便领着二儿子李永晓和刨树的客一起去到李永宁家的院子里刨榆树。一行人到了门口,见李永宁家外门还在里面锁着,李军平有点生气:昨天晚上明明告诉了大儿子今天要刨树,让他早早地起床,怎么到现在还在关着门睡觉呢?但作为老公公,对于新婚的儿子和媳妇是不便于说什么的。为了不耽搁刨树,李军平只好让李永晓从哥哥家东边院墙的低矮处跳进去把门打开。李永宁家院子的东面,有一段较为低矮的围墙,这段低矮的围墙外面,又长了一棵苦楝子树,苦楝子树约有碗口粗细,李永晓便用手攀着这棵楝子树,蹬着矮墙跳进院子里,从里面把外门打开,让父亲和刨树的人一起进到院子里。李军平见大门被打开,也不说话,低着头与刨树的人一起走进院子里,开始刨树。刨了大约有30来分钟,已是中午12点多钟了,李永晓的母亲过来喊他们回去吃午饭。母亲喊完李永晓和他的父亲,又去喊儿媳陈芒云,喊了几声,却没人答应,李永晓抬头看了看嫂子的屋门,对母亲说:"娘,别叫了,门锁着哩。"母亲说:"到这时候还锁着门,他们人到哪里去了?"听到母亲的话,父亲李军平才仔细地看了看大儿子家的堂屋门,心眼很细的李军平此时发现了问题,他预感大儿子家可能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他却又不愿意把事情往坏处想,便轻描淡写地说:"不对呀,刚才院子的门是从里面锁着的,这堂屋的门怎么又是从外面锁着呢?永宁这孩子到底搞的什么鬼?"说着,就让李永晓端开堂屋上的一扇门,进到屋里去看看。李永晓偏着身子从端下的门缝里挤进了屋,往东间门里一看,看见嫂子头朝东躺在床上,下身用被子遮盖,脸上鲜血模糊;哥哥头朝东趴在地上,上身被一条红毛毯盖着,露出赤裸裸的双腿。李永晓惊叫道:"娘!你快快过来,看俺哥俺嫂这是咋着了?"母亲一边走进东间,一边问:"咋了?咋了?"说话间,她也看到了那惨不忍睹的一幕,"哇啦"一声就哭了起来。父亲李军平情知出了大事,急忙进到屋里去看,眼前的一幕,证实了他刚才的预感。霎时间,他只觉得眼前发黑,站立不稳,赶紧从屋里退了出来。这时,好多乡亲已经听到了母亲的哭声,闻讯赶过来,李永宁家的院子里霎时挤满了人,有的劝慰母亲,有的往堂屋门前挤,想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还有的围在父亲面前,七嘴八舌地参谋应该怎么办?父亲李军平低着头蹲在刚刨过的树坑边沿上,半天不吭声,良久,他抬起头来对二儿子说:"永晓,赶快用手机打110报警!"山东省曹县桃园镇这起案件也是杨新海作下的。在此之前,发生在民权县北关镇南北庄村委杨白河村的血案,是杨新海在河南作下的最后一起惨案,他感到河南警方的布控和防范越来越严密,排查的范围越来越大,排查的手段也越来越逼人。在民权县作案之后,这个恶魔就离开了河南,向北走来到了山东省境内。民权县公安机关在被害人崔胜领家院子后面发现的那一道成趟的向北行走的带横纹的鞋印,就是杨新海留下的。这时,杨新海在几次抢劫中得到的一些钱还没有挥霍干净,因此,身上还带着一部分钱。按杨新海的生活方式,只要有了钱就到城市里嫖娼,于是,他来到了山东省菏泽市。因为钱不多,杨新海嫖娼也是专找低档的场所。这天,杨新海走进了菏泽市一条比较偏僻小街上的洗浴按摩店,洗完澡以后,他走进一个小包间,要求小姐为他进行全套服务。起初他认为,按照这里所处的位置和设备条件,无论怎么消费也不会超过100元钱,但随后发生的事却出乎他的意料之外。首先是进来为他服务的小姐不知是嫌他穿戴太"土气",还是听出了他是外地口音,无论他怎么要求,这个小姐只愿意为他手淫,就是不愿与他发生性关系。看着小姐千方百计对他进行搪塞的样子,杨新海对她恨得咬牙切齿,暗暗地想:要不是我怕不好脱身,我早就把你杀死奸尸了!但他知道,这是在菏泽市,虽然心中恼怒,但也不好发作,他强咽恼怒忍下了。完事以后,杨新海急于结账走人,他假装大方地掏出100元钱递过去,小姐却说什么也不愿接,坚持非得要收180元钱不可,还说这是老板的规定。杨新海当时那个气啊,恨不得立即手起锤落,将这小姐砸死,但他再次强忍住了,他没好气地又掏出80元钱递了过去,气乎乎地甩门就走,一边走一边想:我在山东受了欺负,非得要在山东无偿地搞个小妮不可!2003年4月1日,杨新海来到山东省曹县桃园镇,在四乡游逛的过程中,他偷了一把木柄斧头藏在腰里,又在桃园镇上的小卖部里买了手套和小手电。作案工具准备好以后,就开始寻找作案机会。4月1日下午,杨新海来到桃源镇三李寨村,恰巧看见李永宁夫妇收工从地里回家,新娘陈芒云窈窕的身姿立即吸引了这个杀人狂魔的目光。他跟踪二人到家门口,发现李永宁的家住在村子最东边,院墙是用土坯垒成的,不太高,东墙外长有一棵楝子树,攀着这棵楝子树正好可以越墙而过。杨新海暗暗地想:今晚就是这家了。杨新海作案后走出三李寨,又来到东边的谷庄村,走进谷庄村村民赵宇的家。这家的屋门没有关好,杨新海先从一个房间里偷出一辆自行车,然后站在窗户下听了一会儿,屋里静悄悄的,他用手电往屋里照去,想试一试屋里的人是不是睡熟了。谁知手电光正好照在赵宇的脸上,她看见窗户底下站一个人正拿着手电照她,一边用脚蹬醒丈夫徐秉志,一边大声吆喝:"谁?干啥的?"说着拉亮了电灯,和丈夫徐秉志赶紧穿好衣服追了出来。杨新海这一下吃惊不小,赶忙逃跑,但赵宇还是看见了他的背影,她后来向公安人员陈述对这人的印象时说:"那人身高1米65到1米7左右,尖下颏,头发又长又乱,往上竖着,我看见他上身穿着灰白色的衣服,左上边有一个兜,我喊'谁'的时候他就跑了,也没看见下身。"杨新海跑了之后,赵宇惟恐家里出什么事,又到东边她的女儿徐山英住的那个堂屋去看,她叫女儿拉亮灯,女儿拉了又拉灯却不亮,赵宇凑近一看,发现只有灯头没有灯泡。她回屋重新拿一个灯泡拧上,和丈夫徐秉志一起去问山英,那个灯泡怎么不见了?山英说昨晚还亮呢,咋会没有了?夫妻俩看了看屋里的自行车和三轮车都在,其他的东西也没少,这才回屋里睡了。但是,第二天早上女儿上班走时对赵宇说,她骑着上班的那个女士24自行车不见了,还发现昨晚莫明其妙丢失的灯泡被丢在了她家院子里。这辆红色女式自行车被杨新海偷走了。当赵宇发现了他喊"谁"时,杨新海吓得扛起自行车就跑,往东跑了200多米见后面没有人来追,他放慢了速度,来到村头的一个坑边,顺着坑沿的树林往北去了。到了村外的麦地里,他换了衣服,把作案时穿的裤子、上衣和手套都丢在路边的水沟里,还用一个小棍往水里捣了几下,然后骑上刚刚偷来的自行车逃走了。他也不知自己走了多远,天快亮的时候,来到一个小集镇上,见街上停了一辆公交车,他便把自行车放在汽车上,搭乘这辆公共汽车前往河南兰考县的方向去了。他心里明白,天亮以后,如果三李寨村报了案,山东曹县公安局肯定要派人排查,他只要到了河南兰考县,就逃出了排查的大网。2003年4月2日上午,杨新海坐车到兰考下了车,他想:在车上扔着的那辆自行车已经没用了,带着它既是一个累赘,更是一个破案的线索。于是,他要设法将自行车扔掉。但这时,他见公交车周围都是人,没机会扔,就骑着自行车走到兰考县城郊的一个小桥上,趁旁边没有人时,把自行车扔到了河里。杨新海扔掉自行车后,在兰考县城洗了一个澡,换了换秋衣秋裤,又理了发,就搭车去郑州,从郑州又去了许昌,借以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捕。直到他觉得风平浪静了以后,才又乘车往河北方向而去。曹县公安局110报警台接到报案后,立即向有关办案单位发出指令,随后,曹县公安局和菏泽市公安局重案刑侦人员和技术人员分别赶到了现场。刑警和技侦人员经过对现场勘查认定,这是一起歹徒翻墙入院、拨门入室、杀人行奸的大案。杀死的是三李寨村村民李永宁和他的新婚妻子陈芒云,经调查得知,这对小夫妻结婚刚满100天。公安机关的法医在对死者的尸体进行解剖时发现,这一天,陈芒云怀孕正好3个月。"胎儿只有40cm长,歹徒真够残忍的!"负责解剖的公安法医愤愤地说。这位法医还说:"尽管因为工作的关系,我见惯了各种各样的伤员和尸体,但像这一例这么残忍的,我还是第一次见到,真让人寒心哪!"山东曹县和河南民权县是近邻,两县之间向来保持着密切友好的关系。河南民权县北关镇南北庄村委杨白河村的血案发生后,民权县警方立即向山东警方通报了情况,要他们协助发现案件线索。接到民权县警方的情况通报仅一个星期,山东曹县桃园镇三李寨村就发生了这起凶杀案。曹县警方在现场取证时,他们也立即将情况向民权县警方作了通报,接到通报后,民权县警方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各主要交通路口设卡,组织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排查堵截。但遗憾的是,当时河南兰考县还没有发生此类案件,因此没有接到山东曹县的协查通报,也就不可能在那个时间内组织大规模的设卡检查。可以设想,杨新海在山东曹县作案后如果不是去了兰考,而是去了民权,说不定那次就落入了法网。但杨新海太狡猾了,他无意间绕过了公安机关追捕的大网,而后又越过民权,径直去了许昌、郑州。在河南民权县和山东曹县两地发案以后,两县警方分别向各自的上级公安机关及时作了汇报,在山东曹县案发的第二天,河南省公安厅刑侦专家就赶到现场。紧接着,山东省公安厅和公安部专家也先后赶到。两地警方通过对发生在河南民权县和山东曹县的两起案件材料对比,发现两案有很多地方都极为相似:一是作案时间相似,都是选择在深夜一点多到两点之间;二是进入犯罪现场的方法相似,犯罪分子在民权是从扒房的豁口处进入,而在曹县是从低矮的围墙处进入;三是作案手段相似,犯罪分子都是用钝器打击受害人头部致其死亡,而且都是制造了灭门惨案;四是作案工具相似,山东曹县公安机关在勘查现场时发现,犯罪分子在案发现场留有一把沾有血迹的木柄斧头,而在河南民权县作案时用的也是类似于斧头背或铁锤一类比较沉重的凶器;五是犯罪分子逃跑的方式相似,都是在夜间作案后乘夜色逃跑,尔后又流窜外地,杳无踪迹。专家们侦查分析后认为,这是两起流窜犯罪的案件,而这两起案件之间的相似之处,也与先前发生在豫南地区的多起凶杀案的特点大致相似,专家们据此推断,这些案件可能系同一犯罪分子所为,应将此案与河南的系列杀人案并案侦破。因此果断地决定,将这两起凶杀案与"8?15"系列杀人案一起,并案侦破。22、具有犯罪人格的人分析杨新海犯罪人格形成的原因,释解杀人恶魔作案的特点和活动规律,透视侦查与反侦查的立体交叉层面,披露犯罪分子的内心独白,旨在警醒世人:对犯罪分子的防范切不可掉以轻心,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千万要切中要害。我们大致已经可以看出杨新海的犯罪人格是如何形成的:第一,杨新海的家庭确实非常贫穷,穷到他难以形成自尊;第二,他早年离家出走,在他基本社会化尚未完成之时就离开父母的监护和教育、离开学校的教育,这本身就为他随后的生活遇到挫折埋下伏笔;第三,他踏入社会后约三年就被劳教,从1988年到2000年,他一直处于违法犯罪与受处罚的环境中。从这三点我们看出,他形成犯罪人格也就不足为奇了。犯罪人格形成以后,杨新海特别仇视社会,幼年时家庭的遭遇,上学时认为受到亲戚的冷遇,流浪时打工的劳累,打工的工资不能及时足额发放,在做小生意时受人欺负,这些在杨新海看来,都是无法容忍而又无法改变的罪恶勾当,于是,在他的眼中,整个社会也就在这些罪恶勾当中变得漆黑一团,看不到一点光明,那些所谓的欺负他的人罪不容赦,该千刀万剐。杨新海落网后,在接受审讯时还说:"有时我想一想,社会上有好多事就是不合理,我认为有些人就是该杀,杀了他们也不亏。"但是,后来他杀的哪一个不是无辜百姓?他们哪一个人又该杀呢?参与破案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说,杨新海所作案件都有相应的情感特点。这种情感特点是:他较长时间的脱离正常人的情感反应,对人的生命已经麻木。譬如他杀人不分男女、不分老少,不留一个活口。他实施犯罪非常有经验,尤其具有明显的反侦查意识,所以,他能够多次逃避侦查、避免暴露。这两个特征都预示着:此人是具有犯罪人格的人。李玫瑾教授认为,如果根据理论假设来分析,犯罪人格的形成与人的基本社会化缺陷有着直接的关系。他1990年因盗窃被西安市公安局霸桥分局劳教两年,1993年因扒窃被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劳教一年,1996年因盗窃、强奸被正阳县人民法院判刑五年,这些惩罚,只是法律对他所犯罪恶的不完全清算。而这些不完全清算,不但没有促使杨新海改恶从善,弃旧图新,反而更进一步激起了他对社会的仇恨,对政府的不满,对人们的忌妒,他要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极端的手段来报复社会,报复人们。在杨新海所作的这些案件中,手段都非常凶残,通常不留一个活口。杨新海虽嗜血成性,但他的作案动机却一直让人摸不清楚,有些现场虽然有抢劫,但有的仅仅只是抢走几元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王大伟教授分析,首先我们从动机看,俗话说"穷生盗、奸生杀"。杀人案件往往排在第一位的是因为婚恋纠纷,第二位是图财,第三位是报复杀人。但是杨新海这个案件确实动机不突出,所以这个也是引起我们思考的一个问题。从王大伟教授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大凡杀人案件,一般具有仇杀、情杀或图财害命等原因,但杨新海杀人既没有既定的侵害目标,也没有任何杀人的先兆,也就是说,他与被杀的人,前世无冤,今世无仇,根本就不认识,毫无瓜葛。杨新海仅仅只是为了少得可怜的几元钱,或为了发泄一时的兽欲,他就随便杀人,那些被害人事先根本不可能有所察觉,这不仅令受害人防不胜防,也给公安机关破案提出了挑战:如果按常规排查,根本发现不了杨新海的行踪。杀人狂魔杨新海凭借一个人的力量,如何杀死67人?为什么涉及皖、豫、鲁、冀4省的14个地市,却迟迟没有破案?要破解这个悬念,首先要了解他的作案特点。杨新海作案的第一个特点是流窜作案,犯罪目的不明,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杨新海作案后经常步行从一个地方长途跋涉到另一个地方,在借以躲避追捕的同时,寻找新的侵害对象。杨新海虽然个头仅1.60米左右,身体素质一般,但他具有很强的野外生存能力。杨新海在交代自己的罪行时,曾给办案人员讲过:"我长期流窜作案,夜里长距离奔跑,需要有强壮的身体。为此,我常吃猪肝和蛋黄。我还经常吃烤羊肉增加能量,吃生黄瓜增加维生素。这么多年我从来没害过病,几乎连一片药也没吃过。自己平时身体很好,多年来没吃过药,感冒了就吃萝卜、喝点姜汤。注意吃些新鲜蔬菜和鸡蛋、咸鸭蛋、瘦肉、牛肉、黄瓜等营养丰富的食物,冬天的黄瓜很贵也买着吃。再一个就是注意锻炼,有时下雪了,随便裹上大衣就在地里睡上一晚上。我不吸烟,吸烟对身体害处很大,怕晚上作案咳嗽被人发现。我也不喝酒,至多喝半瓶啤酒,喝酒醉了会失去控制,可能暴露自己,说不定会钻进汽车底下,或被公安抓了现行。"杨新海的第二个作案特点是昼伏夜出,单打独干,从来不找同伙。他怕找个帮手不牢靠,容易暴露。他往往是到一个地方以后,先踩点,踩完点后晚上进去,一旦作案得手后,便迅速撤离现场。杨新海作案的第三个特点是作案选择的目标大都是偏僻乡村。杨新海自小在农村长大,对农村的生活习惯最了解,他对办案人员讲:"我对农村特别熟悉,农村天地广阔,四通八达,作案后容易逃跑。农民防范意识差,晚上睡觉一般不顶门,即使闩门也是一拨就开。警察办案会实行地毯式搜查,我就实行地毯式盗窃,一晚上盗窃多个村庄;在一个村庄里盗窃许多家。"杨新海在抢劫和盗窃中,只要钱,其他东西很少拿,他说,他要想抢东西,电视机都能抢到,但这些东西不方便携带,警察看见背东西的就抓,抓了以后还打人,这还不说,如果再把人关起来详细审查,他就走不了啦。杨新海作案的第四个特点是所选择的时间晚,大都在深夜12点以后到凌晨两点之前。这段时间里,人们睡得正香,防范意识极差,作案很容易得手。所以,他所作的20多起案件中,几乎没有遇到任何反抗。杨新海作案的第五个特点是在作案现场不留任何痕迹。当然,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犯罪分子再狡猾,最终也难逃脱法律的制裁,但是,杀人恶魔的这些话难道不令人振聋发聩吗?在这里我们不难看出,我们的刑事侦查部门应该进一步提高侦查技术,否则我们只知一味凭着老经验、老办法对付杨新海这样的惯犯,已经很难于奏效了,我们特别需要提高利用高科技手段侦查破案的技能,同时,发动广大群众群防群治,那样,才能让犯罪分子举步维艰,动辄入套,也才能有效地防止和制止刑事犯罪。4年的杀人、抢劫、强奸犯罪经历。我杀人后警察可能会找卖淫的,也可能会访问公共汽车上的人,外地口音的人会被怀疑,警察通过访问会知道我的长相。"邢台血案是杨新海被抓获前所犯下的倒数第二桩案件。2003年4月下旬,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使全国的村村镇镇都加强了对外来人员的盘查,每个路口、每个村头、每个大院门口都设立了卡点,杨新海在乘公共汽车转移作案地点时多次被检查,又要量体温,又要消毒。每查到一次,就使他的担心增加一层。那时候,他已作下许多起灭门大案,背负了60来条人命,在河南的多个城市里都张贴着缉拿杀人狂魔的悬赏告示,走在大街上,他也听到过人们议论河南出了个杀人狂,公安机关正在全力追捕。这个双手沾满无辜群众鲜血的魔鬼疑心很大,他自作聪明地认为,政府可能是以查"非典"为掩护缉拿他,因此他不敢再在外面游荡,马上潜回正阳县隐蔽起来,没敢再出来作案。这段时间,杨新海罪恶的脚步被有效地阻止住了。那些日子,杨新海一直潜伏在正阳县,为了减少被检查的次数,他白天在城市边缘地带转来转去,晚上就睡在汽车站外的广场上,整个非典期间没有出过正阳县县境。2003年7月下旬,"非典"疫情结束后,杨新海又坐公共汽车离开了河南,自南向北而去。他之所以离开河南,是因为他见到河南城市乡村的许多地方,都张贴了有关通缉杀人嫌疑犯的协查通告。尽管上面列出的犯罪嫌疑人的特征,与自己稍有出入,但他感到法律之剑已经悬在头顶,每走一步,他都觉得有无数双眼睛在盯着他,让他寝食难安。 但是,他并没有放弃继续作恶的念头,因为他已经无路可走,此时的杨新海就像一个有了罪恶原动力的鸡蛋,不撞个粉身碎骨是停不下来的。2003年7月底,杨新海来到河北邢台县。下车后,他没有急于寻找作案目标,而是先观察了几天风声。盛夏的邢台县,到处是一片太平盛世景象,人们忙碌而有序地工作着、生活着。大街上看不到协查通告,也没听到有人议论河南杀人的事,杨新海觉得到了一个安全地带,但他仍处处小心谨慎。在邢台县玩了两天,他觉得可以出去弄点事了,于是,乘公共汽车离开了邢台县。2003年7月底的一天夜里,杨新海骑着偷来的自行车来到邢台县祝村镇李道村,将自行车放在村头,摸进村子。他一连偷了两家,第一家是住在村中间的孙河庆家。孙家4间堂屋,堂屋门关得很紧,杨新海没有拨开,在孙家没有偷到钱,只在厨房里偷走了一把四磅重两头齐的木把八棱锤。第二天,孙河庆发现锤找不见时,还以为是邻居谁拿走了,他找了一遍,也问了邻居,问谁谁不知道,后来也就不再问这事了。杨新海偷了这把锤子后,当晚把它藏在了村西北角的一个麦秸垛里。天快亮时,他走进了村民孙胜军的家。孙胜军家位于村后街,坐北朝南,砖垒围墙,院内有北房五间。杨新海看到孙胜军家的院子里停着一辆拖拉机,便认定他们家有钱。进入堂屋他摸了摸孙胜军的衣兜,没有找到钱。杨新海转移到北屋东侧3间屋找钱时,见只有一个女孩在里间屋睡,便起了歹心。他往屋外看了看,天快亮了,怕被人发现,就悄悄地出了屋。为了不引起孙胜军一家人的注意,他在门外用刀拨门把门闩重新闩好,到村外骑上自行车回到了邢台县城。杨新海在邢台县城玩了三四天,又坐上长途汽车到石家庄住了两三天,再返回邢台县。自从到了河北境内,杨新海的心情又逐渐放松起来,因为这里没有河南那种破案的火药味。心情一放松,体内那股野性的欲火又膨胀起来。2003年8月4日天黑后,杨新海骑自行车带着白运动鞋、布鞋、座套、手套、裤子、衬衣、手电筒,到了邢台县祝村镇李道村南往任县去的公路上,顺着这条南北小公路往北走到李道村最北头,将自行车放到玉米地里。看了看表,还不到晚上9点钟,他躺在玉米地的垄沟里睡了一觉,醒来一看,夜里11点多钟。他把平时穿的皮鞋脱掉,换上40码白色运动鞋,外面套上自行车座套,手上戴了两副线手套,腋下夹着那双44码布鞋,握着手电筒,往东边李道村走去。当他走到村边时,发现原来放锤子的麦秸垛没有了,锤子也找不到了。没有了作案工具,他很着急。他看到村西北角有一户养猪的人家,家里没有院墙,他想,这家里一定有切猪草的工具。这是村民孙金朝的家,那天晚上,孙金朝夫妇因事外出,家里只有他的母亲和女儿。孙金朝的厨房仅有一个高粱秆结的门,杨新海用手一扒就开了,厨房里正好有一把农村常用的斧子,木把,一头有刃,一头是方头,像个锤头一样,上面沾着白灰、水泥等东西,杨新海掂起斧子就走。孙金朝回到家里的时候,发现放在厨房内平时砸煤块用的旧斧子不见了,他以为是自家的孩子拿走玩了,也没有吭声,后来找不到,也就算了。直到本村出了杀人案,这把斧子被公安人员在现场提取后,找孙金朝调查,他才知道,原来自家的斧子被人偷去当了杀人工具。杨新海偷了斧子以后,慢慢向孙胜军家走去。在孙胜军家后边的一个厕所里解了大便,解完后,狐疑的杨新海特意用棍子将自己排的粪便搅碎。落网后他解释说,这是因为,他好吃黄瓜和烤羊肉串,他怕警察会通过粪便来确定他的行踪。杨新海走出厕所,将自行车座套从脚上解下来,装在衣服兜里,将44码布鞋套到40码运动鞋外面。这次来到河北,他改用大鞋套小鞋,也是故意给警察制造一种假相,目的是不想让河南的案件和河北的案件连在一起。杨新海来到孙胜军家的街门口,还是和上次进门时一样,把门下面的木板挪开,从门洞里钻了进去。孙胜军和李树枝都是邢台县当地农民,靠种地为生,儿子孙国宝和小女儿都在邢台县的西大树中学读书。一家四口并不富有,但却是靠自己的双手创造着财富,夫妻恩爱,儿女孝顺,生活安定。那天晚上,孙国宝没和父母、妹妹一块儿住,而是和表弟胡清波一起睡在了他家后边盖楼的院子里,躲过了这一劫。孙胜军一家三口被杀是2003年8月5日被发现的。当天早上8点来钟,孙胜军的母亲做好了饭,来到儿子家门前,看到栅栏门还锁着。老人隔着院墙喊了几声孙女,不见答应,而平时孙女总是起得很早。于是,老人来到屋后的房门口,喊孙子和外孙的名字,让他们去喊儿子家的人来吃饭。孙国宝和表弟胡清波到自家前院门口,见大门锁着,就熟练地在大门西侧拿下大门钥匙开了门。孙国宝把钥匙放回原处时,胡清波先进了院,他走到北屋门口,看见北屋门也锁着,孙国宝说别开门了,从西北屋也能过。于是,孙国宝在前边,胡清波在后边,二人从西北屋走了进去。一进门,发现床上的东西都翻乱了,妈妈李树枝在床上躺着,头上盖着被子,他喊一声,妈妈不答应。他掀开被子一看,李树枝满脸都是血。这个只有17岁的少年吓了一跳,赶紧与胡清波从屋里跑出来,到街上高声喊:"杀人了,杀人了!我妈死了!"孙胜军的母亲听到孙子的喊声,赶忙往院内跑。这位善良的老人实在承受不了这突然而至的灾祸,刚跑到院子里就晕倒了。没过多久,老人隐约有了感觉,挣扎着爬起来,刚想往屋里走,又摔倒在地上。老人几乎是爬进屋的,看到屋里被翻得乱七八糟,地上满是衣服。她来到儿子儿媳的床前,掀开被子,看到儿媳的头朝里侧着,满头都是血,血已经凝在头发上,干了。老人哭起来,跑到院里喊"救人"。她当时一着急没到屋东头孙女的床边看,也没见到儿子孙胜军,还以为儿子和孙女被绑架了。院子里很快聚集了好多乡亲,但没有人敢靠前。孙胜军的弟弟孙胜岐也跑来了,是他第一个留心到床旁边搭着的床套,他脑子一蒙,全乱了,心想,坏了,出大事了!孙胜岐将床套掀开,果然见到自己的哥哥孙胜军蜷着趴在地上,后脑流出了脑浆。孙胜岐将尸体扳过来,发现哥哥的右眼处被砍了,满脸是血。孙胜岐想到了侄女,一开始不敢去看。后来,孙胜岐还是跑到侄女的床对着的窗台,往里看去,但不知是拉着窗帘还是被蒙了床单,孙胜岐看不到屋里的情况,于是拽了旁边的一把梯子,踩上去往屋里看,眼前的事实证实了孙胜岐的预料:侄女仰身躺在床上,下身没有衣服,两条腿半搭在床沿上。孙胜歧赶快拨打110报了警。大约一个小时后,祝村镇派出所和邢台县公安局的干警赶到了现场。血案发生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河北邢台县祝村镇李道村的村民人人自危。为了防范犯罪分子的侵袭,仅用一两天时间,全村人都垒高了院墙,很多村民家的院墙呈现出两截,下面一截大约两米左右,砖明显很旧,上面一层都是齐刷刷的新砖,大约高一米左右。除了垒高院墙外,李道村现在几乎家家都安上了防盗门和防盗窗,天再热,谁家也不敢不关门就睡觉了。李道村血案发生后,邢台市和邢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开始将怀疑对象主要定在当村,案发当天,他们采取了多种措施,对李道村的嫌疑点进行排查,但通过一天的调查发现,本村人的犯罪嫌疑不明显,于是,刑警们断定:本案的凶手应该是流窜作案的犯罪分子。正在他们要采取措施将线索向外扩展的时候,接到了河南警方的案情通报传真。传真通报了发生在豫南的一系列杀人案件的基本情况、案件特点和对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画像以及根据发案现场遗留的犯罪分子毛发中检测出的DNA图谱。邢台公安立即与发生在李道村的血案进行了对照,断定:李道村案件与此前河南系列杀人案应为一人所为。于是,立即改变侦查方向,侦破重点由从本村人中查找嫌疑人改为查找流窜作案的痕迹,并立即将在现场提取的两根毛发送河北省公安厅刑事科学研究所进行DNA检测,结论与河南诸多案件中的DNA图谱一致,证明了李道村血案确实与河南系列杀人案件为同一人所为。邢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有关负责人指出,如果这份传真来得再快些,邢台警方可能一开始就会对怀疑对象作出准确的判断,也不会把第一天时间浪费在排查本村村民身上,那样有可能在邢台就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破案后才知道,杨新海作案后,当天先是坐车去了衡水,随后真的又回到邢台,第二天才坐车去了石家庄。发案的当天,他确实在邢台逗留了一天,如果当时设卡堵截,或者发案当晚进行拉网式搜查,极有可能在邢台将杨新海抓获。只因信息迟到一天,又让杨新海逃脱了。邢台县公安局有关人士说,必须加快各省公安部门的沟通,建立互通的网络信息,使具有一定级别的公安部门对全国案件都能够从内部网上看到,让民警了解案情,加快并案串案,才能更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特别是提高办案效率,真正对犯罪分子织起一道无法逃脱的法网。2003年11月18日,邢台警方又派人来到李道村,告诉村民们:案件破了,杀害孙胜军一家的凶手抓住了,他叫杨新海,是个流窜作案的惯犯。此时,李道村村民们一直绷紧的神经才稍稍得到一点松弛。就在警方派人到李道村通报破案消息的这天清晨,孙胜岐和孙爱军两兄弟爬上哥哥孙胜军家那栋已空了多日的砖包皮土房房顶,抡起了锄头。他们想把这栋房子拆了。两兄弟刚扒了一个房角,便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孙胜岐落泪了,他拉了一把弟弟,说:"等天晴了再拆吧。"声音凄凉而哀婉,充满了对哥哥一家三口的怀念和哀悼。孙胜岐说,自从发生了那事,邻居经过这栋房子都害怕,干脆拆了算了。被害人孙胜军63岁的母亲石来英,承受着丧子丧孙的痛苦,老人一直沉浸在对死去的孙女的怀念之中。眼下,孙胜军的母亲养着两只猫,老人说,那本来是孙女养的,自孙女死后,她就把猫抱了回去,替孙女养着。老人说,她最疼爱的就是这个孙女,"我这个孙女人聪明,又会说话,每次考试都是班里前五名。她刚考上初一,去学校领了新书,就等着开学了。出事后,我让人把新书烧给了她"。孙国宝是孙胜军惟一的儿子,也是一家人中惟一的幸存者。父母被杀后,孙国宝就辍学了,他不敢一个人走路,也不敢一个人回家,时刻被一种恐怖的氛围所笼罩着,只好住到了叔叔孙胜岐家,由孙胜岐、孙爱军两人陪着一起睡,就连上厕所也得有人陪着。杨新海的罪恶给孙家带来的悲剧和永远的痛,是一生一世也消除不了的。一个小小的恶魔,在两年的时间里横跨4省,连续作案,杀害数十人,已经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构成了极大的威胁,真可谓是天怒人怨,这是对公安机关的挑战,也是对人民政府的挑战,更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挑战。如果不尽快侦破案件,将恶魔绳之以法,人民群众还有什么安全感可言?我们的政府还何以面对受害的群众?我们的公安机关还何以称得上是人民群众的保护神?为尽快侦破这一系列杀人案件,2003年8月15日,国家公安部刑侦局组织皖、豫、鲁、冀4省的主管厅长、刑侦总队长,在河南郑州召开了系列杀人案的串并案工作会议,会议由公安部一名副部长主持,会议认为:发生在皖、豫、鲁、冀4省的系列杀人案是同一人所为,进行并案侦查,将"豫南地区8?15系列杀人案件"更名为"皖、豫、鲁、冀系列杀人案件",并发放内部资料全面部署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行动,决定此案为公安部2003年1号挂牌督办案件。当时并不知道犯罪嫌疑人为谁,但已经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特征,并确定其为河南人。2003年8月28日,河北省公安厅专门召开了各市主管局长、刑警支队长参加的会议。公安厅厅长俞定海、副厅长曹爱平就系列杀人案的侦破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会议还整理下发了18起案件的基本情况和多媒体现场资料,强化调度和信息反馈工作。会议结束后,沧州警方马上成立了侦破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侦破协调小组,制定了符合沧州实际的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要求全警动员,全力以赴,要像侦破沧州的案件、抓捕沧州的犯罪嫌疑人一样,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求民警必须做到"三个熟知",即熟知基本案情、熟知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熟知侦破措施。并制定了落实奖惩和责任倒查的相关制度,决定对破案有功人员给予10万元的奖励,对工作疏漏、贻误战机的要严肃处理。更重要的是,沧州市公安局党委决定把侦破系列杀人案,贯彻到日常的"严打"工作中,大力开展指纹集中专项行动和"干警大行动",将指纹采集的重心和触角伸向流动人口,力求从中发现案件线索。他们还把系列杀人案嫌疑人的主要特征,印发至各个基层派出所以及车站、宾馆、饭店、商场等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地方,借以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提高防范意识,注意发现犯罪嫌疑人。2003年11月2日晚上,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办公室主任刘剑接到"特情"报告:在市供销宾馆205房间内居住的一名河南籍客人形迹可疑。这个人既没有正当职业,也没有身份证登记,还经常光顾洗头房等特别管理场所。刘剑立即将情况向刑警大队大队长郑建军、教导员李建斌报告,引起了领导们的高度重视,指示刘剑:由他具体负责,立即组织力量对嫌疑人跟踪控制。这个在205房间住宿的人正是杨新海。自他在石家庄作下"8?8"灭门惨案后,河北警方全部进入高度戒备状态,他已没有机会在河北作案,又不敢再潜回河南,只好终日东躲西藏,疲于奔命。为了跳出警方的搜捕圈,他从石家庄逃到定州,又从定州逃到沧州。这中间,他又批发了一些气球、洗头膏、指甲剪、小手电之类的小商品,用塑料袋提着,遇上警察检查就说是卖小百货做生意的。来到沧州市以后,杨新海白天用这些小商品作掩护,混迹于人群之中,晚上睡在广场上、房檐下、公园里或车站内。过了国庆节之后,天气渐渐冷了,他也需要洗洗澡换洗一下衣服,于是,他找了一家不大的旅馆住了进去,这就是市供销宾馆。房间内设施简单,只有一部电话、一台彩电和一张床,这样一间房的住宿费是一天40元。杨新海住进去以后,一不出门做生意,二不联系任何业务,却很快就联系找小姐,在宾馆里找不到,他就一个人跑出去洗头、洗脚、泡按摩房。殊不知,此时的沧州,各个部门和单位都接到了公安机关的协查通报,另外还有不少暗哨在行动,到处都布满了警惕的眼睛。刘剑带领两名警员在11月2日晚上10点钟到达供销宾馆。他们三个人都穿着便衣,装扮成住宾馆的旅客。他们见到杨新海时,杨新海正蹲在205房间里洗衣服,由于他个子很低,蹲下去更低,伏在窗户上没法看清楚他的脸。刘剑装作找人敲开了他的门,但杨新海并不回答他的问话,只是摇头用手势向他示意不知道。刘剑看清了他身材瘦小,形态异常,这些都符合"8?15"系列杀人案嫌疑人的特征。刘剑立即向领导请示是否可以传唤他。领导答复说,传唤人要有正当的理由,你们再注意观察一段时间,但你们一定要紧紧盯住这个人,千万不能让他脱离监控视线!刘剑三人便在供销宾馆205对面的房间里住了下来。11月2日夜里,杨新海一步也没有离开205房间,没有开水了打电话让服务员送一次开水。11月3日吃过早饭,杨新海出了门,刘剑等三人立即跟上去尾随盯梢。上午10时40分,刘剑发现嫌疑人正在沧州市铁路小学附近漫无目的地走着,他带领两名民警继续进行跟踪。当穿过沧州市火车站南涵洞桥后,杨新海对他们似乎有所察觉,但他并不显得十分惊慌,见涵洞两侧的马路边开着十多家按摩房,他转身走了进去。杨新海以为进了按摩房可以把刘剑他们甩掉,岂不知正好给了他们一个传唤他的理由。刘剑经请示得到的答复是:立即传唤!杨新海进入按摩房,扭头往后一看,三个人跟随自己而来,便怀疑他们是公安人员,他一闪身又出了按摩房,加快步伐向西逃窜,刘剑等人快步追赶,追至铁路涵洞口附近截住了杨新海,三人上前将他控制住。这时,一辆公安警车及时停在了刘剑他们面前,三名公安干警将杨新海押上警车,一直带到新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经搜查,从杨新海身上搜出折叠刀一把和现金500元。开始坐在新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审讯室里,杨新海并不害怕,他认为他在沧州没作大案,当地警察没有证据,他的案子审不出来,大不了又是洗头、嫖娼之类的事,罚几个钱就可以放他走。前文说到过,杨新海一旦被公安机关抓住,绝不报假名、假姓、假简历、假地址,全是报真实姓名和住址,这样,公安机关一经核实,审查清楚现有的嫌疑,就把他放了。这次也一样,在讯问初期,他就交代了自己的真实情况:姓名杨新海,又名杨柳、杨枝芽,1968年7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河南省正阳县汝南埠镇张夹道村杨陶庄东组人。1990年因盗窃被西安市霸桥公安局劳教两年;1993年因扒窃被石家庄市长安分局劳教一年;1996年因盗窃、强奸被正阳县法院判刑五年,2000年提前释放后,有家不归,在河南许昌、漯河、周口、驻马店一带以摆摊卖小百货为生。2003年9月份来沧州,一直住在公园、车站等地,11月2日因换洗衣服入住沧州市供销宾馆。杨新海交代完,平心静气地等着处理。他想,最多不超过24小时,公安机关就会放他走。但是,这次他想错了。杨新海被抓获的当天,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对他进行了认真而细致的审查,审查中发现:嫌疑人杨新海操河南口音,体貌特征等许多方面与公安部刻画的皖、豫、鲁、冀系列杀人、抢劫、强奸案犯罪分子特征相似,而嫌疑人杨新海自述外出时多以自行车代步,说出的行走路线竟然与4省系列杀人案地点基本相吻合。这一重大发现,引起了新华公安分局局长载文福、主管副局长刘军的高度重视,他们立即命令刑警大队大队长郑建军、教导员李建斌派员抽取嫌疑人血样,送沧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进行检验,并及时将杨新海供述的有关情况向市局刑警支队作了通报。讯问完毕,沧州市新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既没有把杨新海送进看守所,也没有把他关进留置室,而是就地留在审讯室里。先由法医为他采了血样,然后就由刑警队员们轮流看管他,寸步不离。当时,杨新海还不知道这是要为他做DNA技术鉴定,他只是心里很狐疑:我在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抽我的血做什么用呢?现在"非典"时期已经过去了,莫非又有了新的流行病蔓延?还是他们怀疑我患有什么疾病?也许是公安人员用来吓唬人的一种手段?不管是什么原因,都需要他耐心地等待结果。2003年11月3日,沧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对新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送检的血样进行化验,先确定杨新海血型为"B"型,正与皖、豫、鲁、冀系列杀人、抢劫、强奸案犯罪分子是同一血型,这无疑又使侦破向前跨进一大步。 这个消息立即报告到沧州市公安局局长张峰那里。张峰向市局刑警支队支队长董金生指示:为了作出更准确的判断,连夜派人将血样送到省公安厅做DNA检验。随后,张峰亲自来到新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审讯室,叮嘱审讯人员:要对嫌疑人严加看管,保证做到万无一失。新华公安分局的刑警随即把杨新海铐在一张很坚固的审讯椅子上,用4副手铐分别铐住他的手脚。而此时的杨新海仍然侥幸地认为:沧州的公安机关没有掌握住他作案的任何证据,不久就会放他走人。他以前不是曾经蹲过铁笼子吗?蹲不了半天就放出来了。当天,沧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和新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连夜把杨新海的血样送到300公里外的石家庄,对杨新海进行DNA检验。河北省公安厅很快通过DNA技术鉴定:杨新海的DNA和多起杀人大案犯罪嫌疑人所留在现场的毛发等遗物的DNA图谱相同度为99.9999%。11月5日,河北省公安厅确定:这个自称叫杨新海的人就是皖、豫、鲁、冀系列杀人、抢劫、强奸案的犯罪嫌疑人。公安部督办的1号系列杀人案嫌疑人杨新海在沧州落网的消息很快传开了。当刑警们前去沧州市供销宾馆对杨新海住过的205房间进行依法搜查时,正在值班的女服务员已经听说杨新海被抓前就住在这家宾馆,她说:"太可怕了!虽然那天不是我给他登记的,但一想起他杀了那么多人我就害怕,我一连两个晚上没睡好。"杨新海住过的房间被公安部门查封,房间钥匙也被带走。公安机关与杨新海的激烈交锋还在后面。皖、豫、鲁、冀系列杀人、抢劫、强奸案件在沧州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后,河北省公安厅十分重视,立即成立审讯工作指挥部。2003年11月5日上午,河北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魏晋虎、副局长陈国平带领有关人员,从石家庄赶到沧州。为迅速攻克此案,指挥部专门研究制定了对杨新海进行讯问的工作方案,并从各地抽调有讯问特长的13名警官组成3个讯问小组。11月5日15时,杨新海被从新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审讯室带了出来,公安人员为他戴上专用头套,押上了一辆封闭式的警车,杨新海猜不出这是将他带到哪里去,但他仍在想:这是要放我,还是转移羁押地点?15时30分,在沧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大院里,18名着装整齐的民警列成两排,6名武警战士笔直站立,透出一种庄严与威慑。这时,3辆警车鱼贯而入,身高只有1.60米的杨新海,被两名武警战士押了出来。当罩在他头上的专用头套被摘掉时,他被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威严气势所惊怵,他的双腿一下子软了下去,几乎是被武警战士架着进入讯问室的。杨新海是一个对自己的外在形象十分看重的人,他一遍遍地整理衣服,衣扣一定要端正,衣角一定要平整。尽管平时他大都睡在公园里、车站前,但衣服稍微一脏,就去住旅店,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洗洗衣服。杨新海被锁进审讯椅之后,很认真地系好衣扣、拽平皱褶、掸去灰尘。审讯室里很静。杨新海抬起头时,几双威严的目光正盯着他,他感到气氛紧张,心里发毛。"杨新海!"一个雄浑的声音在喊他,这个多次进宫的惯犯习惯性地答应了一声:"有。""你知道为什么把你带到这里来吗?""不知道。"审讯人员斩钉截铁地说:"你犯下了侵害人民生命财产的滔天大罪!"杨新海的大脑"轰"地一下子就炸开了,他心里暗暗地叫道:完了,我的末日到了!但他不知道这些公安人员到底能掌握他的多少犯罪证据,他还在作着软弱无力地顽抗:"我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意思。""你知道发生在皖、豫、鲁、冀4省的系列杀人案吗?""不知道。"这时,审讯人员适时出示了河北省公安厅的DNA鉴定书,说:"经对犯罪嫌疑人遗落在现场的毛发进行DNA鉴定,与你血液中的DNA鉴定相比对,两者的DNA相同度为99.9999%。"此时,杨新海才明白了,原来11月3日抽他的血是为了做DNA鉴定的。他知道,科学技术已认定他是犯罪嫌疑人,有证据在,抵赖完全是徒劳,他也知道自己的罪恶有多大,警察这次是不会放过他的了。他后悔当初作案时没有把所有的毛发都剃光,不然他们就没有做DNA鉴定的条件了。但他还不肯束手就范:"我知道DNA是科学,他的准确率不就是99%吗,我就是那1%!"审讯人员拍案而起:"杨新海!你在安徽、河南、山东、河北作下了多起灭门惨案,现在证据确凿,你还不肯交代罪行吗?"杨新海不敢正视那威严的目光,他小眼珠转了转说:"我是作过几起案,但我知道,也不能每个现场都留有毛发。有证据的,我就认,没有证据,你们也别吓唬我。你们总不能把全国的案子都往我头上推。""你先说说,哪些起案件是你作的?"经过3个多小时的较量后,杨新海无法用自己的诡辩去回答民警的讯问。他的眼睛朝天花板盯了好大一会儿,里面噙满了泪水,说:"看样子你们是认准我了,要不然也不会摆这么大阵势。尽管你们没打我,没骂我,可我知道今天是躲不过去了。"2003年11月5日18时,杨新海开始交代罪行。正式讯问工作从11月5日18时开始,沧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赵福增,进行了首轮讯问。经初审发现,杨新海因屡受公安机关打击,反侦查意识较强,抗拒心理非常突出。河北省公安厅刑侦局魏晋虎局长、陈国平副局长、沧州市公安局张峰局长、宋津生副局长、董金生支队长通过监控现场指挥,根据审讯情况及时调整审讯策略,适时拿出相关证据,形成强大的震慑。经过几个回合的较量,杨新海节节败退,11月5日夜22时30分许,他只得拿着地图一桩一桩地指认自己的犯罪现场。这次审讯中他初步交代,他在皖、豫、鲁、冀4省杀人作案多起,在公安部通报的皖、豫、鲁、冀18起系列杀人、抢劫、强奸案件中,除亳州"1?9"案件外,其余17起案件均系其一人所为。此外还交代出,在河南的西华、扶沟、叶县、临颍等地杀人作案5起的犯罪事实。当杨新海开始供述自己曾经犯下的罪恶时,脸上始终堆着笑容,像一个敝帚自珍的守财奴,向众人展示自己的"宝贝"。他把杀人当成追求刺激的载体,把用抢来的钱去嫖娼当成寻求幸福的手段。民警在讯问的过程中,要求他把所有抢劫、盗窃的犯罪事实叙述出来时,他透出一脸的不屑说:"那些鸡毛蒜皮的事还说它干啥?"一名审讯过杨新海的民警说,杨新海大约1.60米高,很爱说话,但容易激动,经常是没说多长时间的话,便语速加快,音量变大,同其他的犯罪嫌疑人有明显的区别,看上去曾经受过很大的刺激。杨新海曾交待,在他流窜期间,曾多次因嫖娼被抓,但都罚钱后被释放。这与杨新海入狱多次,有着很强的反侦查意识有关。当他准备负隅顽抗的时候,他对民警的话显得不耐烦,常用"请简短一点"来打断对方的讲话。2003年11月6日,公安部刑侦局副处长燕军赶赴沧州,组织、协调对皖、豫、鲁、冀系列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杨新海的会审工作。通过步步深入的审讯,杨新海大部分犯罪事实都已经清楚地凸现出来,他的罪恶轨迹和心路历程也逐渐清晰起来。他的报复心理十分强烈,他开始杀人是因为两个女人:一个"甩"了他、一个因拒绝他的暴力侵犯并咬了他的舌头。以后再作强奸案时,他就先把人杀死,然后再强奸。他对金钱有一种贪婪的追求:如果不把人杀死,容易被人发现,不能抢到很多钱。警察问杨新海为什么要杀死那么多人?杨新海供述说:"主要是为了强奸,也弄些钱。我恨女人,尤其是漂亮女人,她们看不起我,我要报复她们。只要我觉得这一家人有钱就杀人抢劫,多数是先杀人,再抢劫,最后奸尸。"在抓获杨新海之前,警方还根据其作案规律推测,凶手在石家庄作案后可能将去保定。事实上,根据杨新海此后的供述,他离开石家庄后确实去过保定,不过他在保定未曾犯案,而后来到了沧州。杨新海还说,他的下一个目的地将是天津的静海县,之后还可能会去北京。但杨新海的路至此走到了尽头。2003年11月5日,杨新海因涉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犯罪被河北省沧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杨新海被河北省沧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关在位于沧州郊区安庄子的沧州市看守所,杨新海在这里被关押的时候,有位民警向他提出这样一些问题:"你怎么看待那些被你杀死的人?""我没想过。""你觉得他们该死吗?""我不知道。""你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给社会带来了什么影响?""社会?什么叫社会?跟我有关系吗?"俗话说,哀莫大于心死。既然杨新海连对社会责任都缺乏认同了,那么他或者就是个行尸走肉。杨新海身高不足1.60米,身材瘦小,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他把侵害对象确定为没有院落的住户和容易对付的单身妇女。因为自己也是穷人家出身,刚开始,他还会在闲下来的时候,想想被偷的人家一定挺难受,想想被抢劫、强奸的妇女,一定很痛苦。但时间长了,一切都淡化了,从小建立起来的社会道德和人生观,似乎就在瞬间完全坍塌成了一片废墟,杨新海就站在那片废墟上,成为一切善良、美好、慈爱的敌人。杨新海说,在他多年的流窜杀人生涯中,他非常孤独。通常是一个人独来独往,风餐露宿,忍饥受冻,精神高度紧张。有时夜里杀了人,为了躲避警察的追捕,就要强忍住饥饿和疲劳,担惊受怕地连续跑上几十里,一边跑一边窥测方向,以免闯上警察的设卡,哪怕是遇到一个无端的路人,也会吓他一大跳。直到跑得心里发慌,口中发干,身上发软,也不敢去找点吃的,只好就近找个有水的地方,用手掬起来喝上一两口,然后接着跑。每到那种时候,他觉得自己真的连个野兽也不如。杨新海说,刚开始被警察抓住的时候,他曾有过一时的紧张和害怕,但很快就不害怕了,不但不害怕了,心里反倒踏实了。他是老早就有思想准备的,迟早有一天会被警察抓住,没抓住时担惊受怕,真的落网了心里反倒踏实了,甚至暗自庆幸自己终于可以结束狼奔豕突的日子,起码可以每天按时吃上三顿热汤热饭,而且可以吃饱。他感到,从被警察抓住的那一天开始,他虽然成了一名囚犯,但却重新由野兽变回到了人群之中,他又可以以真实的面目和人们对话了。他可以向审问他的警察倾诉,倾诉他的罪行,倾诉他的苦衷,倾诉他的内心世界,倾诉他半人半兽的人生经历。杨新海落网时已是初冬时节,但他还穿着秋季时的灰西服,灰西服的布料非常低档,做工非常粗糙。杨新海在审讯室交代罪行的时候,警察们见他冻得直打哆嗦,一下子为他买了两套新衣服。杨新海见到新衣服后,喜出望外,感动得不知说什么才好,他接过新衣服穿在身上后,感激得跪在地上连连磕头,说:"原先我怕警察、恨警察,觉得警察是我的克星,现在我从心里感激警察,你们不打我,不骂我,每顿都给我好吃的让我吃饱,而且还给我买来两套新衣服。我觉得警察比我的亲爹亲娘还要亲。我的亲爹亲娘也没给我买过这么好的衣服,我长这么大,从来还没人这样关心过我呢。"因为杨新海的主要犯罪地在河南省,2003年11月11日,经公安部协调,沧州市公安局将此案移送河南省公安厅。11月11日上午,河南省公安厅派员将杨新海从沧州市看守所里提出来,押往河南。杨新海被押走以后,沧州看守所厨房里一位老师傅说,现在看守所里押着的280名罪犯都抵不上杨新海一个人的罪大。老师傅还说,杨新海被关押在沧州看守所的时候,每天都有十多辆警车从市内开过来对杨新海进行提审,看守所门前的路窄,警察就把车一字儿排开,拉得很长,除了公安,每天还都会从警车上下来很多武警。确实,杨新海被抓后,国家公安部和河南省公安厅、安徽省公安厅、山东省公安厅、河北省公安厅都派人赶到沧州,那段时间,沧州成了全国公安机关瞩目的中心。在押解的车队来到高速路口时,押解人员拿出专用头套,给他蒙住了头。杨新海说:"你们干脆在这里一枪把我崩了算了,全当我站在路边撒尿时挨了一枪,也省得你们审讯、开庭,然后把我拉到刑场上去,还得有人举着小旗喊:预备,放!太让你们费事了。"押解他的警察告诉他,你既然落入了法网,就要按法律程序办事,根据你所犯下的罪行,政法机关会依法惩处。杨新海交待了大部分罪行后,有警察问他:"你现在还有什么想法?"他说:"配合警察的工作,这段时间吃好点,睡好点,少受点罪。"2003年11月12日,杨新海被河南省公安厅刑事拘留,羁押在位于郑州市纬五路的河南省看守所。河南省看守所实行文明管理,在这里关押的,除了一些大要案的案犯外,大部分是犯了罪的级别较高的领导干部,看守所的条件也比较好,监号里还有暖气。杨新海在这里关押时,还没被戴上重犯械具,公安人员的文明办案也使他深受感动。这期间,杨新海的思想发生了很大变化,他说:"杀人是不对的,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我通过杀人来发泄自己的痛苦,达到自己的欲望是不应该的。这种方式在哪个社会都是不允许的,我知道自己的路走到了尽头,已无可挽回。人心都是肉长的,人非草木,都有感情,我现在感到了温暖,对人生也有了一丝留恋,也有了活下去的想法,对受害人也有了惭愧的想法,我最大的希望就是判个死缓,但那太渺茫,太渺茫了。"他还说:"我要把我的经历写出来,供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研究,以教育后人。"他利用提审的间隙时间,开始着手写自己的经历,他准备分成四个部分写:第一部分是乡愁,第二部分是流浪经历,第三部分是杀人犯罪,第四部分是走向末路。后来因转换羁押地点,杨新海离开了河南省看守所,不仅监号里没有暖气,还给他戴上了重犯械具,手没法伸出来写字,那个杀人四部曲只写了第一部分,其他的三部分便搁浅了。不过,他还是断断续续地写下来一点犯罪中的方法、感受以及走上犯罪的心路历程。这份自白是研究杨新海犯罪心理的绝密文件。他在自白的最后一部分中写道:自新郑监狱出来至今4年多,我流窜了大半个中国,在河南、山东、安徽、河北4个省杀死了近七十人,犯下了滔天大罪,注定要判我死刑。请你们不要通知我父母,一旦他们知道我是杀人魔王,在社会上就无法生存,也会随我而去。我挣扎这4年多,其实也很苦,风餐露宿、忍饥受冻。我每天都想着如何躲避警察的追捕,精神高度紧张,这几年过来,精神都快要崩溃了。我从来没回过家,也没去过亲戚家,甚至与他们连一封信、一个电话都没敢通过,怕我的事连累了他们。父母一直过着清苦的日子,我偷的钱、抢的钱也不敢给他们寄回去,因为,我的每一分钱都沾有无辜者的鲜血,父母花了我的钱也不会太平,我一旦罪行败露,警察决不会放过他们。我面对父亲最有愧,从我逃学外出到监狱服刑十多年间,父亲无时不牵挂着我,打工他给我送衣被,在劳改劳教场他千里迢迢去探望我,在广州被收容后他亲自去接我。但由于我嫌弃家庭的贫穷,过惯了不劳而获、四处游荡的生活,又一次次悄悄地离开了家,像我这样的人父母白生白养,从来没有尽过孝。末日就要到了,我无颜面对他们,政府如何处置我都不过分,我只是希望后代人别走我的路,但愿中国以后不要再有我杨新海这样的人。因为杨新海所作的案件,大部分发生在以漯河为中心、向周围辐射半径100公里的范围内,加之漯河最先决定把发生在临颍县巨陵乡的"8?15"杀人案件与其他类似案件并案侦查,2003年11月28日,河南省公安厅将杨新海案件指定漯河市公安局管辖。2003年12月9日,经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杨新海被漯河市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2003年12月11日上午,杨新海被换押到位于漯河市干河陈乡毛寨村的看守所。漯河市看守所共有3进院子,杨新海被关在最里面的一进院子里,这节院子厚实的大门被坚硬的铁皮紧紧包裹,旁边的看守室也被铁栅栏封得严严实实,周围高大的墙体上插着尖锐的玻璃。铁门的背后,一条半人高的狼狗昼夜拴在这里,一有风吹草动,它就会竖起耳朵、嘴里发出响亮的叫声,向主人报警。如果从里面将铁门闪开一道门缝,它立即就会从门缝里往外伸嘴。因为杨新海是公安部通缉的要犯,在他到来之前,漯河市看守所就做了精心准备。杨新海被押解到看守所不久,看守所就专门购买了价值十多万元的现代化监视系统。每一个路口、每一条走廊、每个监室、大门、哨兵室,乃至整个院落,都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在看守所旁边还驻扎着一个百余人的武警中队,杨新海在这里插翅难飞。在漯河市看守所,杨新海被关押在监所东头的一间大监室中,这个监室里已经关了二十余名嫌疑犯。杨新海到来之前,看管人员把杨新海的情况向嫌疑犯作了简要介绍,旨在让他们注意对杨新海的监视。听说杨新海要来,把所有同狱嫌疑犯都镇懵了。杨新海一进入漯河市看守所,就被戴上了手铐、脚镣,手铐和脚镣之间,有几个笨重的铁环链接着,铁环链接的长度,恰恰让杨新海弯着腰能够站起身来,但却直不起腰。整个械具的重量,大约有二十多公斤。身材瘦小的杨新海,一天24小时负载着这些械具的重量,除去正常的吃住起居外,他基本上无法活动。但是,杨新海这个以"职业犯罪"自诩的人,并不为械具加身的处境所难过。进入监室不久,他就开始向同室嫌疑犯炫耀他的杀人经历,特别津津乐道于那些强奸和奸尸的情节,讲着讲着,情绪就激动起来,有时还莫明其妙地为同室狱友唱上几句流行歌曲。在漯河市看守所关押期间,杨新海精神状态一直不错,在狱中表现正常,没有和同室嫌疑犯或民警发生任何冲突。有嫌疑犯曾问杨新海:"为什么在两三年里杀那么多人?"杨新海竟冷漠地回答说:"杀人很正常,没什么了不起的。"又有人问他为何喜欢奸尸,他却始终闭口不答。看管他的民警说:"杨新海特别矮,只有1.58米,干瘦干瘦的,长相也特别普通,混在人群里看不出有什么特别。"关押杨新海的漯河市与他的老家正阳县相距不过百十公里,杨新海的母亲说:"我都七八年没见过这个儿子了,我都想不起来他的模样了,现在在大街上对面见了,我可能都认不出来他了。"母亲这样说话,她的心里会有多少泪水和苦水?直到杨新海被执行死刑,他的父母一直都没来看过他;家中兄弟姐妹多人,也从来没有一个人来看过他,他们在心理上已经把杨新海从这个家庭中析离出去了。杨新海走到这步田地已经是众叛亲离,谁还会来看望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谁还会平静地对待那些受害者和他们的亲人?其实,他的父母和兄弟姐妹也都是他的受害者,他让父母和兄弟姐妹失去了亲情,整天为他担惊受怕,为他蒙受耻辱,代他受人责骂,在杨新海案发后的好长一段时间,他们都不能安安生生地过正常人生活。对杨新海的罪行审查清楚,提起公诉,是办理杨新海案件的重头戏。这个任务由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完成。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检察员冯方是杨新海案件的主办人之一。现年37岁的冯方,从事公诉工作10年来,经他的手办理过上百起重刑案件,但像这样流窜4省、凶残地连杀60多人的,还是首起。冯方被犯罪嫌疑人的残忍和冷酷深深地震撼了,因此,自接手这个案件以后,冯方就开始记《工作日志》。冯方以他公诉人独特的目光,把办案中的工作步骤、进展情况、办案人员的苦与乐都一一记录下来。在本书即将成稿的时候,笔者得到了这份弥足珍贵的资料,现将它摘录于后:2003年12月11日,星期四,阴,下午刚上班,就接到检察长通知:省里已决定把"8?15"系列杀人案件交由漯河市承办,犯罪嫌疑人已被漯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上午已由省看守所换押到漯河市看守所。市院决定提前介入此案,由我和殷鹏年主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陈胜军支队长马上就要来公诉处接洽,让我们作好接待,了解基本案情,尽快提前介入,为下步审查起诉作好准备。市公安局陈支队长下午3点20分到了处里,同来的还有刑侦支队基础大队的教导员陈海舟,此案案卷是由海舟具体整理的。由于以前办案打交道很多,大家彼此都比较熟悉,海舟办案条理性强,证据梳理的比较细,对证据的理解也很不错,是一个不错的侦查员。没有过多的寒暄,海舟直接就介绍了基本案情。听了海舟的介绍,我谈了意见:第一,严把证据关,特别是案发地在外省的案件,一定要高标准。本省的案件可以请省公安厅协调,外省的就比较麻烦,所以一定要力争一次成型;第二,要求发案地公安机关在移交卷宗的同时,将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通信地址和联系方法一并移送,并且都要征求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对案件的意见以及是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若放弃就要明示,这样案件到了起诉环节就可以加快案件审理进度,迅速将犯罪嫌疑人起诉到法院。送走公安局的同志,简要将情况向检察长汇报,同时提出由谢建华协办此案,检察长采纳了我的建议,同时要求抓紧完成手头工作,其他工作及时移交给其他同志,下周一(12月15日)开始到市局提前介入案件。这样,我们"8?15专案公诉组"就算组成了,殷鹏年也是我们处的副处长,40多岁,办过不少大案要案,无论是办案经验还是理论都有一套,人也长得精神,标准的身材,一脸的潇洒和沉稳。谢建华是院里的才女,一副贤惠的样子,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四五年了,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我们公诉组的人员素质,我认为要是谦虚讲的话是比较高的,要让讲心里话,就是非常优秀的,办理这样的案件,应该没有问题。凛冽的寒风中我乘车回家。到了看电视时间,两台电视一开,自然就开辟了两个战场:孩子们看动画,女人们看连续剧,各取所乐。我还是老习惯:到书房打开电脑,翻出书籍,根据市局同志们的介绍,考虑案件可能涉及到的罪名,查阅资料。我先列举出了以下几个可能涉嫌的罪名: 一、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抢劫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物:(一)入户抢劫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三、强奸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五)致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盗窃、侮辱尸体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般情况下,普通刑事案件是"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这样一个流程,公、检、法是分段负责的;"提前介入"就是公安机关没有移送审查起诉前,检察机关接受公安机关的邀请,在公安机关侦查环节就介入案件,对证据收集、固定、甄别提出建议,保证案件一经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就能达到起诉标准,这样就加快了办案速度、保证案件质量。但是,"提前介入"只适用于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003年12月15号,按照约定的时间,我们第一次到了"皖、豫、鲁、冀系列杀人案"专案指挥部在市局侦查楼四楼的指挥中心,海舟已在那里等候多时,寒暄后我环视了一下,指挥中心有百十平方米,就是一个会议室,引人注目的是在北墙上张挂的约有十几平米的巨幅地图,上面标注着发案情况,看着二十多处代表血腥的红色圆点,让人感到压抑,有种窒息的感觉。墙面上还有专案的各种组织、联络、协调小组的人员组成图表,都是省厅、市局的一把手挂帅,可见对此案的重视程度。我要了一些案件的发案、侦破情况,通过查阅公安部、省公安厅的文件、会议纪要、通报和其他一些材料,知道此案已惊动了中央领导,公安机关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大量的工作,为案件的侦破打下了基础,案件在沧州侦破就是对杨新海DNA与公安部通报的DNA比照后确定的,现在,公安部将这起案件的命名改为"皖、豫、鲁、冀系列杀人案"。自2003年12月15日开始,我们提前介入,直到2004年元月6日市局移送审查起诉,前后有3个多星期,我们公诉组连续3个星期加班加点,取消了所有节假日,元旦节也没有休息,到了最后真有点疲惫的感觉。但我们公诉组提前介入的成效还是非常明显的,案件的大致轮廓已定,基本的证据已经核实。3个星期里我们主要做了以下这些工作:由于各地公安机关向市公安局最初移交的案件文书为78册,还有大量的散页证据材料,其中有很多对案件没有证明效力的工作材料,且装订比较混乱,使案件头绪比较乱,我们首先和市局经办人员达成一致:以个案为基础,以庭审示证的逻辑性和便利性为目标,集中精力固定、筛选证据;通过3个星期的工作,终于从大量的材料中按照发案时间顺序帮助公安机关整理出诉讼卷宗36册;在此基础上,我们认真、仔细、严格审查每起案件的证据材料,积极引导公安人员补充证据,对于缺少的一些文书性证据材料(如被害人户籍证明等)具体列出15条,要求公安机关必须尽快补齐,确保以确实充分的证据证实被告人杨新海所犯下的每起罪恶事实。我们还将该案所涉及的26起犯罪事实制作成了"案件一览表",将发案时间、地点、被害人、作案工具、主要证据、存在问题等内容汇总列表,该表切中要害、简明扼要、内容丰富、易于使用,后该表被作为通用工作文书在公安、法院使用,也成了向上级领导汇报时使用的一份重要材料。2004年1月6日,漯河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1月7号,专案公诉组写出审查报告,交检委会研究。当天,河南省检察院主管公诉的贺恒扬副检察长、公诉处刘建国处长也亲自到漯河听取专案汇报;1月8号,写出起诉书;1月9号,案件起诉至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天中午,中央电视台播发了杨新海被提起公诉的消息。从2004年元月6日到元月7日上午,我们在市看守所对杨新海进行了讯问。在讨论讯问杨新海的方案时,就想到要对整个提审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和技术处商量后得到他们的响应,所以那天专门在看守所找了一间带暖气的办公室,先把摄像机架好,才去提的杨新海。随着一阵"哗哗"的械具响声,杨新海弯着腰提着脚镣走过来,1米65左右的身高,精干而不瘦小,尖下巴,一双眼睛带着冷漠和迷茫,乍一看有点像那位唱故事歌的东北歌星。他的头上戴着一顶带耳朵的绿棉帽,上衣是一件黑色的夹克衫,下穿一条灰色的裤子,脚上穿着一双黑色布棉鞋,为防意外,没有腰带和鞋带,从上到下还都算干净。按照我们的提示,杨新海很服从地在墙角的小凳上坐好。坐好后看见对面的摄像机,他的脸上勉强挤出一丝尴尬的笑,说:"每次审问都录像。"因为案件涉及26起犯罪,我和殷鹏年副处长轮流审讯,杨新海显得很平静,对案件的事实记忆还比较清晰。从信阳市罗山县"1999?11?16"强奸、故意伤害案开始,我们一件件进行核实,在审问过程中,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虽然实施犯罪跨度长达4年,但杨新海对每起犯罪的现场位置、房屋布局、家具陈设、被害人特征、侵害部位都记得非常准确和细致,也就是方位感特别强;在被问到为什么能把案件记得那么清晰时,杨新海说:"毕竟是杀人,大部分还是一次杀几个,有时看电视,一看见杀人的场面,就联系到自己杀人的事儿,不是有意去记这些事,而是身不由己地联想。"而对时间,他的记忆和辨别能力就非常糟糕,只记得当时是冷天还是热天,甚至2003年作的案时间就记不清了,回答时串到了1999年。在回答到后期杀人后是否害怕时,杨新海说:"我杀人后都要在现场停留一个多小时,你们说我害怕吗?"在讲到强奸犯罪时,他讲:"只要是我看上的女孩,我就放不下了,这一家也就完了。石家庄的案件就是我在晚上偷盗时看见他家有两个女孩长得都很漂亮,但当时没有机会下手,在外地作完案后我还是放不下,就又回到石家庄,把这一家五口都杀了,又对她俩奸尸。"说完之后,脸上还露出一种贪欲发泄之后的邪笑。至于抢劫,他回答得更是振振有词:"我不想干活,还要活下去,只有去偷去抢,一般都是偷,只有遇到我认为钱多但不好偷的时候,比如扒了旧房子要盖新房子的、家里有拖拉机的,我才想到把人打死再去翻钱。"第一天中午休息半小时,杨新海和我们一起吃的工作餐,四菜一汤,排骨和鱼香肉丝他吃了一半就放下了,讲要放到晚上再吃,当被告知晚上还有时,他才讲了实情:"我不习惯吃太多肉食,对身体不好,在外边作案时,经常吃青菜和鸡蛋,有时冬天披件棉大衣躺在雪地里过夜。我很注意锻炼自己适应环境。我不抽烟、不喝酒,我都是晚上到人家室内作案,抽烟光咳嗽,坏事儿。喝酒光喝晕,不一定哪一天就钻到汽车底下了。"讯问进行了一天半,第一天基本把26起案件讯问完毕,按照法律规定,把有关的"尸检报告"等技术鉴定也告知了杨新海。第二天上午一见我们,杨新海就讲:"昨天晚上没有睡好,我自己算了一下,我都杀了70来个,杀人太多了。" 我们反问他:"对被害人你是否感到忏悔?"杨新海低下头去,平静地说:"我都冷漠了,心都是冰做的,想流泪都流不出来。"讯问完毕,从看守所回来的路上,我忿忿地讲了一句:"真想暴打这个畜生一顿!"2004年2月1日上午8时,杨新海案件由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漯河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公诉书厚达数百页。由于杨新海案件在全国产生强烈影响,此次开庭吸引了全国各地20余家媒体到庭采访。但由于该案涉及强奸,出于保护受害者隐私的原因,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大部分记者都被挡在漯河市中院门外。法院只派发了几张旁听证,除法院工作人员、公诉人、辩护律师外,拒绝任何人接近法庭。几位试图进入法院的记者多次央求无效,值班武警战士说,上面有命令,今天的开庭不准任何媒体入内,绝无例外。不仅绝大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