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刑人员季度总结范例6篇
社区服刑人员季度总结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上级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最大限度利用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最大力度组织预防和管控,最大程度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牢固树立人本理念,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坚持引导与管理相结合,坚持服务与帮扶相结合,不断完善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帮扶机制,着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科学化水平,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效能,为长安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目标
以“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巩固年”为契机,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全面提升社区矫正管理规范化程度,推行信息化防控手段,积极拓展多元化帮扶途径,不断探索评价社区矫正绩效的评估体系,促进社区矫治效果明显改善,社区服刑人员融入社会能力明显增强,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科学而有成效地开展。
三、主要措施
社区矫正“三化一评估”体系重点围绕管理规范化、防控信息化、扶助多元化,开展矫正效果评估等方面予以推进。
(一)社区矫正管理规范化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重点围绕矫正衔接规范、矫正执行规范、矫正解除规范、执法文书规范四个方面,全面提升社区矫正管理规范化水平。
1、矫正衔接规范
(1)县司法局收到相关单位委托后,指派工作人员或指定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罪犯)居住地的镇(区)司法所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出具评估报告。
(2)司法所在收到县司法局指派办理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评估报告,提出能否适用管制、缓刑或者假释的建议,县司法局在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委托机关。
(3)司法所不接受各级法院、监所的直接委托。
(4)严格履行社区服刑人员的交付程序。县局社区矫正科收到法律文书后,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回执。电话通知或书面告知社区服刑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报到。县局社区矫正科对报到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并对其进行入矫前教育,完成首次谈话笔录,发放《社区矫正“鑫生之旅”监督考察手册》,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镇(区)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2、矫正执行规范
(1)司法所在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社区矫正后三个工作日内,为社区服刑人员确定专门的矫正小组。矫正小组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组长,社区服刑人员为女性的,矫正小组应当有女性成员。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小组应当有熟悉青少年成长特点的人员参加。同时,签订矫正责任书。
(2)司法所在宣告执行后五个工作日内,为社区服刑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和帮助措施。根据矫正方案的实施情况,每半年评估矫正方案实施效果,适时予以调整。制定方案时做到因人定案、因人施矫,一人一案。
(3)对宣告执行后三个月内的社区服刑人员,一律实施严格管理。严管三个月期满后,司法所应当在十个工作日运用社区矫正风险评估系统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评估,提出确定其管理等级的建议,报县司法局批准实施。
(4)司法所每月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不少于八小时的教育学习,其中每月18号为集中教育日,增强其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司法所需制作规范性、完整性、独创性的集中教育讲稿,县局社区矫正科每月组织开展评比考核活动。
(5)司法所每月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不少于八小时的社区服务,帮助其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协调有关社会组织,加强镇(区)社区矫正劳动基地建设,根据公益性、人道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制作社区矫正社区服务计划。
(6)社区服刑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本县的,由社区服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外出时间在七日以下的,由司法所批准,报县局备案,超过七日的,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县局批准。
(7)司法所督促社区服刑人员每月18号进行书面思想汇报,文化程度低的对象可以口述,由他人,人需签字。思想汇报内容包括家庭情况、生活情况、工作情况、社会关系及思想状况。
(8)司法所督促社区服刑人员每周一进行电话汇报,对电话汇报情况进行详细记载。电话汇报内容包括:在什么地方、从事什么工作、有什么困难及思想状况。同时,严格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每两周当面报告一次,普通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当面报告一次。
(9)司法所定期走访社区服刑人员家庭、工作单位、就读学校和居住的社区,了解、核实社区服刑人员思想动态和生活、工作、学习情况,对严格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每半月走访一次,对普管、宽管社区服刑人员每月走访一次。
(10)司法所对未成年人监督管理,应当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监督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具体按照《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章的规定执行。
(11)司法所每月对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严格执行《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奖惩要求,进行奖惩。
3、矫正解除规范
(1)在社区矫正期满前三十日内,司法所督促社区服刑人员作个人总结,根据其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考核结果、社区意见等情况作出书面鉴定,并对安置帮教提出建议。
(2)司法所在社区服刑人员期满当天,应当为矫正期满对象进行公开解除宣告(期满当天为节假日的,解除宣告可以提前至节假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开展,但矫正期限应当如实告知),解除宣告应当庄重、严肃,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同时,向解除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告知安置帮教有关规定。
4、执法文书规范
(1)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包括适用社区矫正的法律文书,以及接收、监管审批、处罚、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有关社区矫正执行活动的法律文书,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报备通知及时通报公安机关。
(2)司法所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包括司法所和矫正小组进行社区矫正的工作记录,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社区矫正的相关材料等,同时留存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副本。
(3)严格按照司法部、省厅相关文件和县局台账格式要求制定社区矫正台账,从运用审前评估、交付接收、矫正执行、解除终止矫正等环节,以及包括社区服刑人员花名册、社区矫正会议记录簿、社区矫正志愿者名册等进行整理制作台账。
(二)社区矫正防控信息化
围绕日常管理,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系统,强化科学管理,有效提高监督、教育效果,全面提升社区矫正信息化水平。
1、推行远程视频系统
(1)运用县、镇(区)调处中心远程视频系统,开展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入矫教育等活动,做到县、镇(区)两级同步、规范有序,实现会议网上开,业务网上走,社区矫正集中教育网上督等功能。
(2)各镇(区)司法所组织开展社区矫正集中教育活动,全部在调处视频监控中心进行,每月及时向县司法局汇报活动开展时间。
(3)县司法局在每次活动开展前,对各镇(区)社区矫正对象出席率进行统计,统计结果计入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评分。
(4)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每季度在视频监控中心为全县社区服刑人员授课一次。
2、健全录音电话音频系统
(1)县司法局统一采购带录音功能的电话机,在全县使用社区矫正录音电话音频系统,实现社区矫正对象电话汇报留音、监督人情况反馈、审前调查假释评估留证等功能。
(2)各镇(区)司法所对录音电子档案分类归档,通过互联网,每月向县局传输加密电子档案,县局社区矫正科及时核查当月社区矫正对象电话汇报、情况反馈及各项取证,统一整理归档。
(3)各镇(区)司法所落实专人负责录音电话数据采集、核对、整理工作,做好音频数据安全工作,每月上报情况记入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评分。
3、建立指纹考勤系统
(1)县司法局统一采购指纹考勤机,用于各镇(区)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社区服务及各项活动考勤签到。
(2)各镇(区)司法所及时完成指纹打卡系统调试准备工作,适时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建立指纹档案,每名对象分别建立两枚不同的指纹档案。
(3)各镇(区)司法所督促社区矫正对象,在每次活动开始和结束时,分别指纹考勤一次。
(4)指纹考勤信息每月定期向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报送,每次集中教育、社区服务时间及人员出席率列入月度和年度考核计分。
4、完善移动定位监控系统
(1)依托社区矫正目标位置定位监管系统,对重点对象和外出务工社区服刑人员实施24小时手机移动定位监管。
(2)强化系统运用,各镇(区)司法所需确保专人负责监控平台,发挥系统作用,实现“区域监管、信息交互、警示告知”等功能,并形成每日监控日志。
(3)加强对离线对象的追踪和情况通报,对刻意逃避监管的对象,及时给予惩处。情节严重的,提请法院撤销缓刑、假释。
(三)社区矫正多元化扶助体系
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与合作,齐抓共管,整体联动,落实社会适应性矫正扶助措施,切实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的困难,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全面提升社区矫正扶助能力。
1、建立“五扶一促”扶助平台
树立“寓管理于服务”的理念,各镇(区)司法所围绕“扶心、扶困、扶技、扶业、扶学”五个方面,每年至少开展2次帮扶需求调查活动,记录在案并进行分类帮扶。以“五扶一促”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扶助活动,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切实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的现实困难。
(1)对生活困难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临时救助、医疗救助、落实最低生活保障、落实责任田等方面帮困扶助。
(2)对失业下岗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就业指导、培训职业技能、鼓励自主创业等方面的就业帮助。
(3)对存在心理隐疾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筛查、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等方面的支持型扶助。
(4)对处在学龄期或者愿意继续在校学习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就学帮助,就学帮助的主要目标人员为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
(5)为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形成良好适应社会生活的行为方式进行技能培训,促使其尽快融入社会群体,真正回归社会。
2、创建结对帮教扶助平台
(1)以“5+1”矫正小组模式为基础构建帮扶机制。即每位矫正对象配有五名帮教人,矫正对象居住地村干部,志愿者、社区民警、家庭成员(监管人),社区矫正工作者,五名帮教人联合帮扶一名矫正对象。
(2)司法所加强与帮教人联系,全面掌握矫正对象的工作、学习、思想、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服刑态度。
(3)开展矫正对象“助人自助”活动,鼓励年龄相近、性格相仿的社区矫正对象自行结对,先进带后进,老对象带新人,相互提醒、互相鞭策,共同进步。
3、搭建临时救济扶助平台
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同时积极发动企业赞助和社会各界捐款,建立社区矫正临时救济资金,用于解决经济特别困难、生活难以为继的对象过渡性生活问题和重大节日、活动期间走访帮扶活动。确实困难对象,按规定程序审批给予救济,临时救济资金由县司法局统一管理,设救济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
(四)构建社区矫正效果评估体系
运用科学的方式方法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效果进行评价,包括对社区矫正措施的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成效以及社区矫正工作带来的社会影响等。
1、对社区矫正工作质态进行评估
(1)对社区矫正制度实际运作状态和结果进行评价,包括重新犯罪率、矫正措施的有效性等方面。
(2)将重新犯罪情况与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日常管理情况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分“优”、“良”、“差”三个等次(详见附表)。
(3)县司法局结合社区矫正年度考核,对各镇(区)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效果评估,评估结果全县通报;工作质量和成效评估结果与年终考核相挂钩,评估结果为“优”和“良”等次的年终考核列入加分,评估结果为“差”的司法所将及时通报并查找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落实整改方案。
2、对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效果进行评估
(1)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效果进行评价,包括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制观念、心理健康状况、道德素质以及社会适应性等方面。
(2)各镇(区)司法所重点采集风险等级、刑罚执行情况、矫正期间表现、奖惩情况、矫正阶段反应、外界综合评价等方面的数据,评估得分低于55分,认定矫正质量效果“差”,评估得分在55-75分之间,认为矫正效果“一般”,评估得分高于75分,认为矫正效果“好”(详见附表)。
(3)各镇(区)司法所需客观、真实填写社区矫正质量效果评估表,对社区矫正对象每季度进行一次效果评估,效果评估表统一存入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评估结果在每季度30日前报县局社区矫正科;对矫正效果评定为“差”、阶段效果得分为负数的对象,需进行重点情况分析并及时调整矫正思路和管理等级。
3、对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反响进行评估
(1)对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反响进行评估包括社会公众态度、社会关系修复等方面。
(2)各镇(区)司法所抽取两个村(居),各随机发放问卷(附件三)调查30份,评估结果分为“优”、“良”、“差”三个等次,A选项的平均选择率在80%以上评定“优”,选择率在50%以上评定“良”,选择率在50%以下的评定“差”。
(3)社会反响评估每半年进行一次,评估结果为“差”的司法所,需及时分析,多方面查找原因,积极整改,不断提高公众认可度。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社区矫正“三化一评估”体系的实施,是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所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立足实际,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社区服刑人员季度总结范文2
近年来,区帮教安置工作在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采取“健全组织网络、完善工作制度、突出因人施教、实行长效管理”的举措,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网络
为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这部分人的安置和帮教工作,每年年初都将帮教安置工作纳入三个文明考核和综合治理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分析当前状况和存在的问题,针对不同情况,开展行之有效的帮扶措施,并从抓组织网络入手,大力加强三级帮教组织网络。一是充分发挥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作用,积极推行目标管理,将帮教安置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目标,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二是完善街道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接待站网络建设,全区7个街道全部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接待站,每年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接待站人员名单。三是加强社区、村帮教小组网络建设,每个帮教对象都有3-5人组成的帮教小组进行帮教。
二、完善工作制度,开展分等级管理
勇于创新,不断探索,建立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帮教安置工作逐步社会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一是加强衔接管理。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是做好帮教安置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它对于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着重要的作用。**区由于奥体中心建设和新城改造,拆迁量大,人口转移多,刑释解教人员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后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给衔接管理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在这种情况下,帮教人员主动到派出所调查核实,及时给住到外区的刑释解教人员办理委托管理,做到回归一个月内建立帮教组织,保证回归一人,帮教落实一人。
二是强化考核机制。每年年初,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办公室、街道帮教安置工作接待站、社区(村)帮教小组层层签订帮教安置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包片、包点、包人工作机制。对帮教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完善四项制度。即每月谈心制度,帮教小组每月与帮教对象谈心一次;每季汇报制度,帮教对象每季度向帮教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半年总结制度,帮教小组半年对帮教对象的表现进行一次总结;年终评鉴制度,年底对《南京市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手册》统一收回进行检查和评鉴,评鉴结果年终纳入对司法所的考核。给刑释解教人员所在的社区或村发放南京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作的《帮教工作手册》,对每一位刑释解教人员实行目标管理是我区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帮教安置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
三是定期排查梳理。1、坚持每年第一季度对上一年度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排查梳理。摸清人头底数,逐人补充完善有关档案材料。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性别、年龄结构、文化层次、犯罪类型和回归社会后的工作、生活、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分析,列表造册,逐人登记,以便准确、及时地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和动态,为提高帮教工作的针对性提供了第一手资料。2、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组织各司法所对20xx-20xx年重新违法犯罪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集中排查,做到人员底数清、活动情况明、帮教组织落实、台帐资料齐全,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人头一一制定了管控工作方案及具体工作措施,组织“三帮一”及“五帮一”帮教小组重点监控,确保管控到位。
四是规范档案管理。结合每年帮教安置专项排查,进一步规范刑释解教人员的档案材料,建立健全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档案,按市局要求对5年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全部实行“一人一档”,确保每个帮教对象档案资料齐全。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青少年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重点登记造册,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五是进行分级管理。为加强对有违法犯罪倾向以及涉黑、涉毒、“三无”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和帮教,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指导各司法所按照《南京市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南京市帮教对象等级管理测定暂行办法》的规定,对20xx年以来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分等级管理。根据他们的现实表现,将刑释解教人员分为宽松管理、一般管理、重点管理三个等级,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方法,使帮教安置工作更加合理化、科学化、规范化。
三 、突出因人施教,热心解困育人
坚持以人为本,因人施教,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困难,是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行之有效的方法和途径。
一是拓宽安置渠道,多途径安置刑释解教人员。积极引导、扶助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自食其力。对农村的刑释解教人员落实责任田、自留地;对城区的刑释解教人员想方设法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出路;对年老体弱,符合低保条件,协调民政部门积极为他们办理低保。如南苑街道国泰民安社区刑释人员张某,父母双亡,刑满释放后没有住处,身体又有病,帮教人员了解情况后主动与他联系,既给他申请了低保,又把街道的门面房减让租金出租给他,张某深受感动。为了回报社会,张某积极参与社区的公益活动。去年4月30日刑满释放的杨某某,回归后家人拒绝其进家门,致使其无处安身。得知情况后,区、街道、社区帮教人员多次上门做杨某某家人的思想工作。通过各方协调,妥善解决了杨某某的家庭矛盾,杨某某深受感动,多次写信给区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一定重新做人,决不辜负帮助过她的人。
二是注重真情帮扶,爱心感化困难刑释解教人员。
构建和谐社会,核心是以人为本。在帮教安置工作实践中,我们把以人为本体现在帮教工作的各个方面,特别是通过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对其实施感化教育,用真心开启帮教对象心灵的锈锁,唤回他们对生活的向往和热情。这样,不但让刑释解教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而且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困难帮扶工作,区、街、社区(村)各级帮教组织每年年初对近年来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排查走访,确定困难帮扶人员的名单。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带上米和油等生活用品,上门一一走访帮困。如滨湖街道解教人员陈某某,20xx年春节前解教后生活遇到困难,当区、街帮教人员给他送去米和油等生活用品时陈某某深感意外。陈某某表示决不辜负政府和帮教人员对他的希望,今后要用实际行动来报答社会和所有关心他的人。
三是突出帮教重点,做好重点人头帮教转化工作。坚持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除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重点人头排查外,在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期间都安排专人对具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防控,一旦发现苗头,及时上门帮教,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对涉毒类回归人员,引导他们远离毒友,断其毒源,并想方设法对其进行安置;对解教的原“xx功”回归人员,进行跟踪帮教,随时了解他们的精神状态与思想动态,熟悉他们的第一手资料。同时采取勤关心、不歧视的方法,把帮教工作与关心生活,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树立起他们生活的信心。南湖街道解教人员原“xx功”练习者徐某某,回归后生活上遇到困难,帮教人员主动上门解决其实际困难,耐心做她的思想转化工作,徐某某深受感动。多次到学校、社区等场所,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教育其他人不要听信的谎言。
社区服刑人员季度总结范文3
一、领导高度重视,夯实安置帮教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建设,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促进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意义,专门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综治办、司法所、公安、民政、劳保、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在基层村委会还专门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站24个,建立健全了横向贯通、纵向联合的街、村、组三级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并落实了专职人员106名,在领导、组织、人员上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了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内容。为确保安置帮教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坚持将安置帮教工作作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摆上议事日程,做到了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评,促进了全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三是加强培训,健全网络平台。为更好的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按照上级安排,组织司法所干警及帮教人员参加了区上的全员业务培训,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与此同时,按照工作要求,司法所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街道(乡镇)客户端平台,实现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管理。
四是加强财力支持,确保经费保障到位。在街道财力有限的情况下,落实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经费0.5万元的,确保安置帮教工作能够正常有序开展。
二、加强衔接管理,提高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
1、在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中切实抓好“五个及时”。一是及时登记造册,建立健全个人档案;二是及时进行家访,全面核实刑释解教人员本人及家庭实际情况;三是及时签订帮教责任书,严格落实各项帮教工作措施;四是及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积极预防重新犯罪;五是及时落实帮扶措施,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勤劳致富。
2、认真组织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工作,及时衔接下落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各村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切实摸清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提高衔接率。2011年度,通过刑释解教工作平台,我街道共协助监所及区司法局查找核实服刑人员信息13人,刑释解教人员信息3人,衔接率达100%。
3、加强台账管理,杜绝漏登、漏帮、脱帮现象的发生。结合每年帮教安置专项排查,进一步规范刑释解教人员的档案材料,建立健全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基本情况档案,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与此同时,建立对帮教对象的随访工作台帐,努力做到“五个一”,即填好一张帮教协议书,写好一份思想汇报,落实好一个帮教组织,开好一次帮教座谈会,建立好一份档案。对解教年满三年、刑释年满五年的,根据跟踪档案管理的记载,符合解除帮教条件的解除帮教,达到了不失控,不漏帮的工作要求。
二、加大帮教工作力度,降低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
司法所每季度开展一次刑释解教人员集体教育活动,组织刑释解教人员参加一次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帮助其提高政治思想觉悟。为使帮教对象不重新犯罪,我们采取了分类帮教的措施,对各帮教对象建立帮教工作记录,对重点帮教对象坚持加强管控,实行重点帮教。
另外,针对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人户分离、外出务工普遍存在的现实情况,司法所一方面积极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跟踪帮教工作;另一方面在得知其所在务工地情况后,及时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加强与帮教对象的沟通联系,随时掌握其现实表现,进行不间断跟踪帮教。此外,坚持充分利用帮教对象在逢年过节或夏收、秋收季节返乡的有利时机,及时进行面对面的帮教,最大限度地减少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现象的发生。
三、加大安置工作力度,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率。
街道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提供服务,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率:
一是转变安置观念,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技能培训。一方面,按照市场化就业安置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教育、引导、扶持刑释解教人员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通过自谋职业、家庭就业、临时就业、阶段性就业等方式实现就业);另一方面,针对刑释解教人员文化水平偏低、缺少劳动技能、就业素质差等问题,积极协调街道劳动保障所对外出务工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为他们搭建就业务工平台,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
二是分类进行安置。对农村户口的刑释解教人员,坚决落实承包地和宅基地,让他们有地种,有房住,有活干,自食其力,服务社会。同时对其提供必要的农业技术服务,帮助他们发展多种经营,如鼓励其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等。对城镇户口的刑释解教人员帮助、引导、扶持其搞第三产业。通过积极扶持他们发展生产经营,达到自强自立的目的。
三是严格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对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严格落实有关政策规定,在技能培训、税收、信贷、工商管理等政策上给予优惠和指导;对于年老体弱,符合低保条件的,协调民政部门积极为他们办理低保救助;对丧失劳动力又无亲属的给予社会救济,实现生活有着落。
四、认真开展帮教安置对象随访工作,增加帮教安置工作亲和力。
司法所利用春节、农忙、古会等有利时机,及时深入返乡的帮教安置对象家中,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开展思想摸底和帮助教育活动。在走访过程中,详细了解帮教安置对象的生产、生活情况,向他们宣讲法律、法规、政策发放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连心卡”。同时,通过询问帮教对象的亲属、村干部、帮教责任人,了解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家庭现状,有针对性地落实帮教措施。对走访中发现的生活特困人员,及时向街办汇报,并积极协调民政办、劳动保障所等单位,为帮教安置对象提供技术指导、就业培训和生活保障,以解决帮教安置对象在生活、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共为3名帮教安置对象提供了就业培训,为2名帮教安置对象提供了困难救济。
五、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帮教安置工作长效工作机制。
社区服刑人员季度总结范文4
识,了一方平安。
调解工作要社会稳定在预防。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到居民中社区民意;治保员和义务联防队员即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入户走访巡逻的对社区不稳定因素排摸。共调处5件,调解率100%,率达100%。对已的纠纷,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有机地进来,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制度,责任,地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情、理、法,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上季度纠纷多,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调解纠纷,亲情教育,以情感人。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化解矛盾纠纷。
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鹿源春社区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稳定的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回访考察制度,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了帮教责任人,辖人员,社区民警和调解员去他家与谈话,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希望改过自新,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之地。
社区服刑人员季度总结范文5
一、明确目标,全面推进镇(街道)司法所建设
(一)工作目标
按照“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和管理”的要求,年基层司法所建设要在“务实、务好、务强、抓弱”上下功夫。全区7个司法所30%以上的要配备副科级司法所所长;90%的有2间(或50㎡)的独立办公用房;由于我区今年有社区矫正任务,原则上要求司法所要达到3人以上;司法所装备建设全部达到“五个一”:即一部电话、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部摩托、一部数码相机。司法所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全区培育创建2个“十佳司法所”。
(二)具体措施
1、3月份在全市基层司法工作会议之后,传达贯彻全国、省厅、市局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区司法所建设工作。
2、继续抓好省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等3个文件的贯彻落实,上半年区组织一次检查,并配合市局组织一次督查。
3、重点抓好二个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培育和创建二个“十佳司法所”,区局拟配合市局拿出一定的经费补助和鼓励基础比较好、工作做得实、领导重视的镇(街)一同抓好二个“十佳司法所”的创建工作,参加市上半年组织召开的现场会,推介司法所制度上墙、档案管理、工作做实的经验与做法,下半年工作展开,年底区局组织初评,并报市局参加评比。
4、7月底前区局要组织全区调解员集中培训一次。
二、夯实基础,继续进一步开展人民调解“十百千万”示范活动
(一)工作目标
“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年内全区要确保完成第二批示范单位的创建、考评和命名工作;培育、创建二个“十佳调委会”。
(二)具体措施
1、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制定年人民调解“十百千万”示范示范活动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2、结合今年第二季度,省综治办、省高院和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之际,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要突出抓好规范化建设和有效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
3、加强培训工作。区局在7月份前抓好全区的直属、村居和村居以下的调解人员培训。
4、抓好人民调解员的报酬落实。
5、年底组织评选二个参评市“十佳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工作表彰大会先进单位和个人。
三、突出重点,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一)工作目标
全区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调处率要达100%,人民调解成功率要达到95%以上,行政调解结案率要达到90%以上,司法调解结案率(含撤案率)达到45%以上。全区实现“四无”的村居、社区达70%以上。
(二)具体措施
1、今年组织不少于二次全区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和一次落实化解矛盾纠纷“十项机制”的情况督查。
2、每月召开一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例会要做到规格提升、成员扩展、形式多样、务实性好、针对性强,例会情况通过编发通报和社情动态专刊上报下发。
3、区局拟于~月份出台和运作社会矛盾纠纷联调联动机制,全区要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矛盾纠纷“月例会”和巡回调解工作平台及“多元化”调解的作用,会同各成员单位和整合社会其他调解资源,切实抓好抓实每月的社会矛盾纠纷督办件,调解率达100%,办结率达90%以上。
四、紧密协作,狠下功夫,全力抓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改革创新、以人为本、社会参与、维护稳定”的原则,开展全区的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水平,确保矫正对象不漏管、不脱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全面推广。
(二)具体措施
1、成立全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规章制度,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法院、检察、公安等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分工、规范工作职责,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成效。
2、按照社区矫正的工作流程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衔接和教育矫正。拟于3月底前和市局一道专题研究社区矫正的规划和实施工作,并于3月15日前做好情况汇报和各种建章立制工作。5月前配合参加市局组织相关人员到省内或省外工作比较好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学习,取人之长、补己之短,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3、年内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要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妥”的方针,试点工作的重力要下在“组织构建、制度建立、保障明确、排查摸底、交接清楚、矫正有效、档案健全、宣传到位、考核奖惩”等重要环节上。
五、求真务实,尽力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一)工作目标
继续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四化”建设,突出信息管理软件运行、重点对象的帮教管控、低保政策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四个重点,增强工作实效。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到95%以上,安置率达90%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二)具体措施
1、组织年度刑释解教人员的集中排查活动,进一步摸清底数,特别是要摸清严重暴力犯罪刑释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去向,防止脱管漏管。
2、拟于第三季度前,配合市局在全区开展一次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送温暖,沐阳光”活动,突出在于思想上帮教、生活上帮困、就业上帮助、生产上帮扶。具体是:司法局领导带头对帮扶对象进行“一帮一”,以期解决最实际的困难;在条件许可下,会同劳动保障、工商、税务等部门组织一期刑释解教人员的技术技能、就业安置等业务培训;会同民政部门,争取条例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纳入低保对象;会同劳动保障、工商、税务、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指导、帮助无业人员就业。
3、巩固和发展已有的安置帮教实体(基地),全区重点培值2个安置帮教工作典型,通过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安置帮教工作上水平。
六、创新机制、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一)工作目标
创新基层法律服务“四进”长效机制,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镇(街道)政府常年法律顾问达到80%以上,协助司法所调解矛盾纠纷20件以上,为农民购销合同把关有效率达100%,在外来务工作人员较多的镇(街)、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及时办理涉及外来务工人员的案件。
(二)具体措施
1、继续深入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重点培植“四进”典型1个,督促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1—2件实事。
2、积极创新基层法律服务“四进”方式,建立长效机制、学习仙游县和秀屿区“148”法律服务经验。
社区服刑人员季度总结范文6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解决影响我区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的社会稳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和政法机关党的建设四项重点工作,为促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保持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深入推进四项重点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重要载体纳入全局工作总体部署,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分类实施、整体推进,形成推进“四项重点工作”的强大合力;坚持统筹兼顾、重点突破,把深入推进四项重点工作与做好其他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整体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方法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重视解决现实问题,更注重长效机制建设。
三、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推进“四项重点工作”,实现“六个创新发展”的目标: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创新发展;以完善刑罚执行制度为重点,大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以服务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引擎,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工作创新发展;以实施民生工程为主线,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发展;以“五五”普法考核验收为契机,大力推进普法教育工作创新发展;以提升执法服务的社会公信力为重点,大力推进党的建设和班子队伍建设创新发展。
四、主要措施及任务分解
(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一是健全完善调解工作体系。积极参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发挥好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努力参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矛盾纠纷排查、预警、调处和处置工作机制,分别制订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确保及时妥善处置种类突发性、;积极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健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探索建立跨行业、跨单位、跨地区的人民调解组织。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交通事故等领域,组织各街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开展经常性的社会矛盾排查、调解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隐患性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社会矛盾堆积、激化引发。推进理顺全区司法所管理体制,认真落实司法部和省编办、省厅、市局有关要求,建立司法局与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县(市)区司法局管理为主、乡镇(街道)管理为辅的新型司法所管理体制。(基层工作科、各街镇司法所)
二是推动法律服务人员参与涉法涉诉案件和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坚持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法律服务执业活动全过程,引导广大律师、基层法律人员充分运用诉讼和非诉讼手段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12348”法律咨询专线各方力量,对涉及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医疗纠纷、民事损害赔偿等纠纷,共同做好化解工作,提高人民调解专业化程度;选派精干律师每周到区局参与接待涉法案件和区司法局领导公开接访活动,引导法律服务人员,充分运用诉讼和非诉讼手段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公证处、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工作科、法律援助中心、148中心)
(二)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加快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建设。按照“首要标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大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宣传,为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社区矫正科)
二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建立监管场所与家庭、单位、社区对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管理的衔接机制。对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姓名、身份、住址不明的,建立必拉必送和有效安置机制,确保刑释解教人员从监所到社会的顺利回归。切实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政策,协调解决在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帮助刑释解教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教育工作,引导创新重树信心,养成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习惯。加大宣传力度,为刑释解教人员融入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基层工作科)
三是推进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依法治理:以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和创建法治县(市)区活动为载体,推进治安问题突出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依法治理,推进容易发生公共安全事故的交通运输、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依法治理,推进容易滋生黑势力的批发市场、建筑工程、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依法治理,促进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区普法办公室)
(三)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一是组织开展执法服务教育培训。制定将全区司法行政干警的政治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年度培训计划。对干警特别是新任领导干部、新进干警,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职业道德、纪律作风等教育培训,统一政法干警的思想。定期对各科室负责人责人、司法所干警、新进干警和法律服务队伍进行培训,着力提高广大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把握运用法律政策、群众工作、信息化实战、突发事件处置、舆论引导“五种能力”。(局办公室)
二是加强法律服务行业执业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执业规范长效机制。继续完善局机关及法律服务人员执法执业档案,健全完善法律服务业规范和法律服务人员执业准则,建立规范的投诉查处程序和行之有效的查处手段,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公布违法违纪行为查处结果。健全完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质量评估体系和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个层次、各个环节的执业规范,切实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社会公信力,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行业秩序、社会秩序和司法公正。(局办公室、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工作科)
三是扎实做好案件指导和评查工作:定期召开律师所、法律服务所主任联席会议,建立健全案例指导制度、评查制度。定期对容易发生执法偏差、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例进行分析研究,总结经验,规范执法服务行为。深入开展“百案评查”活动,不断加强执法档案建设,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提高办案质量,防止发生不公正、不廉洁问题。(局办公室、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工作科)
(四)深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认真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制度。局党支部“”一年不少于于2次,领导班子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局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每年不少于60天,每年撰写1至2篇调研报告。建立健全学习考核制度,把学习情况作为民主评议、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形成注重学习的舆论氛围。同时注重夯实律师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认真制订我区司法行政机关党员教育和培训规划,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采取多种方式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员队伍建设水平,全面推行党员设岗定责和服务承诺等制度,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关心爱护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工作,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局党支部)
二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确保公证廉洁执法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局党支部)
三是深入开展“争一流、创品牌”活动。大力宣传全区司法行政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切实强化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和激励作用,营造弘扬正气、褒扬先进、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局面,向全社会展示新时期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严格、公正、廉洁、文明、亲和的新形象,打造“区司法行政”品牌。(局党支部)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为加强对“四项重点工作”的领导,区司法局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四项重点工作”的开展,把深入推进“四项重点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来研究、来谋划、来推进,精心制定方案,分解落实责任,推动“四项重点工作”扎实、有效、有序地开展。
二是紧密联系实际,打造特色亮点。要把落实“四项重点工作”与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着眼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稳定,着力解决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中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注重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努力形成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推出一批在全市、全省有影响的创新成果、特色亮点和精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