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官的职业伦理(第3页)
目录/提纲:……
一、古代社会关于法官品德的宗教训诫
二、古希腊罗马法治理想对法官职业品德的构建
三、日耳曼民族的“广场化司法”所表达的伦理情感
四、_教与法官的职业伦理
……
第二章西方法官的职业伦理传统
在现代法治社会,人们普遍认为,独立、公正和胜任是法官必备的品德。独立要求法
官完全忠实于法律的理性,不受任何外界干预的影响;公正要求法官作到不偏不倚,客观
中立;公平待人,不询私情;胜任要求法官能明辨是非善恶,能断曲直;坚持真理,无所
畏俱;不为虚情矫饰所蒙蔽,亦不为激情偏执所左右。西方现代法官职业品德在西方有着
源远流长的历史传统,具有深厚的文化和历史底蕴。’
在西方的法律文化中,西方人很早意识到了司法应当以追求正义为目标,它不应当受
到人的感情和偏见的影响,它对所有人都应该一视同仁,公平相待。在古希伯来人的观念
中,法律是上帝之爱,上帝既是充满爱心的立法者,也是仁慈和公正的法官。法官的权威、
荣耀和审判权均来自上帝,他们是代表上帝主持人世间的公道、正义的,因此,在审判面
前,一如在上帝面前一样,无论贵贱贫富,他们都应当获得公平对待,不应存有任何偏袒
和偏见。
而在古希腊和罗马的法文化里,美德与智慧是统一的。古希腊的思想大师柏拉图就提
出了知识即美德的命题,认为美德与智慧是统一的。柏拉图在晚年将其理想国的哲学王和
法治相结合.他要求法官不仅要具有公正的品德,而且法官还必须具备如何做到公正的智
慧。亚里士多德把法治看成是通向善和正义的唯一选择,法官则是公正的化身,正义的主
持者。在罗马共和国中,罗马法学家享有罗马共和国最高的荣誉,被誉为“圣贤”,成为罗
马共和国最有影响和最有权势的阶层,他们不仅是市民法的缔造者,而且也是实际上的法
宫,他们对法律的解答指引着_官的判决,影响着法律的未来发展。但他们却一直反对
以他们所垄断的法律技术来谋取私利。_教不仅继承了古犹太教和古希腊罗马的法律思
想,而且_教教士的组织和集体生活方式,独立自治的精神直接熏陶和培养了法官职业
的精神气质和职业习性。西方文明史上这些光辉灿烂的成就孕育和造就了西方法官的内在
精神气质和职业品德。
,罗素认为,西方的文明主要有三个来源,即犹太教、古希腊罗马文明和工业文明.美国联邦地区资深法官
万斯庭指出,美国的法根植于}ooo年前中世纪英国和z-教制度古老先例,以及罗马、希脂、以色列排尼基
以及其他一些文明中(参见万斯庭,《美国法官的工作》,载宋斌编,《程序、正义和现代化》,中国政法大学
出版社,ices年,第z}7页).美国有学者认为:“在作出的判决中,法院将以法律公正的名义,在几乎各种
社会、经济和_权益之间的调和。法院是柏拉图假想的哲学家国王的组织化的翻版,或者可能是圣经中把
所罗门虚构为国王法官的拟化.”言下之意,美国现代法院的法官所扮演角色在很早的西方文化中就己经设
定(杰弗里·c·哈泽德,米歇尔·塔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184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作到:“不可传播谣言;不可
与恶人携手作假证。不可随从多数以附和恶事:在争讼的事上也不可偏袒弱小。假使你遇
见你仇人的牛或驴迷了路,应给他领回去.假使你遇见你仇人的驴跌卧在重载下,不可弃
而不顾,应帮助驴主卸下重载。你对穷人的诉讼不可歪曲他的正义。作伪的案件,你应戒
避。不可杀无辜和正义的人,因为我决不以恶人为义人。不可收受贿赂,因为贿赂能使明
眼人眼瞎,能颠倒正义的言语。不可压迫外侨,因为你们在埃及国也做过外侨,明了作客
的心情。”’。根据上帝的戒律,摩西在挑选法官特别看重法官的诚实和廉洁。”
畏惧,因为他证实自己清白无罪.接下来是称量死者的灵魂.安努毕斯和何露斯将玛特或者她象征真理的
羽毛标志放在天平一端的托盘上,另一端放死者的心.如果天平两端重量相等,俄赛里斯便满意地判决:
“死者可胜利离开,到自己想去的地方,_地同众神和死者之灵在一起。”参见QH.吕凯上维奥、F
吉朗等著,《世界神话百科全书》,徐汝舟等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92年.
,参见由嵘主编,《外国法制史》,_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参见由嵘主编,《外国法制史》,_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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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根据‘圣经》的记载,自希奈山受戒以后,事无巨细,所有纠纷都是由摩西自己亲自处理,效率极低。摩
西的岳父见状,对摩西说:“你这样做不对,这不但使你自己疲乏,而且也使你同你在一起的百姓疲劳不堪,
因为这事超过你的力量,你独自一人是不能胜任的。现在你听我的话,我给你出一个主意,愿天主与你同在!
你在天主前代表百姓将它们案件呈到天主前,也将典章和法律教给他们,告诉他们应走的正路,应行的事项。
你要从百姓中挑选有才能,敬畏天主,忠实可靠、舍己无私的人,派他们做干夫长、百夫长、五}人长、十
夫长,叫他们随时审断百姓的案件.若有任何重_件,呈交你处理,其余一切小案件可由他们白己处理。”
摩西采纳了其岳父的意见,开始设立官职,分别委以不同职责,处理政事和法律纠纷。
io参见《圣经·旧约全书·出埃及记》第23章“判官的正义”
,’摩西岳父在提议挑选千夫长、百夫长作为基层官员主持法律审判时,特别强调了要挑选那些诚实、讨厌赃
物的人(who hate loot)o参见Iohn.Noonan, Kenneth 1.Winston, Judicial Erhics.pp5
在希伯来人的观念里,法官审判权来自上帝,他们行使的是上帝的审判权.上帝是仁
慈和公正的,法官也必须象上帝那样,在司法中做到仁慈而公正。摩西对他任命的法官说:
“不要畏惧人类,审判权属于上帝。”既然审判权属于上帝,因此,所有人在审判面前,一
如在上帝面前一样都是平等的,都应当受到公平对待。这就要求法官在司法中不偏不倚,
摈弃一切偏见或偏袒。
上帝把司法公正作为希伯来人享用其所赐给的土地和财富的前提条件,这就使公正与
正义具有了社会终极意义的价值。因为,一旦司法的公正性被沾污,希伯来人也就失去了
赖以生存的土地和财富。他训诫道:
“在上主你的天主赐给你的各城镇内,在每一个定居点,在各个部落,你们自己要任
命你们的官员和法官,他们应按照公正审判人民,不可违反公平,不可因祠私情,不可接
受贿赂,因为贿赂令智慧的人眼目失明,混淆视听。只应追求公正与正义,这样你们才能
占有上主你的天主赐给你的土地,在这些土地上生活。”’2
但是,在希伯来的z-教伦理中存在一种自相矛盾的现象,一方面公正和正义具有终极
意义的价值,另一方面,对上帝的虔诚又与信徒的供奉紧密联系在一起。法官是上帝的使
徒,行使着上帝的审判权,因此,他们应当把公正和正义作为其最高的价值追求;但法官
同时又是人世间的普通信徒,他必须向上帝奉献供奉,以表示其信仰的虔诚并获得上帝的
祝福。虽然法官受贿受到上帝的谴责,但供奉上帝却是z-教虔诚的一种表现。因此,一些
法官一边肆无忌惮的收受贿赂,拘私舞弊:另一方面,又极其虔诚向上帝供奉以求救赎。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在神圣的光环遮蔽下,法官公然受贿、营私舞弊的现象非常严重。按
照《阿摩司书》的记载,当时法庭贿赂盛行到如此程度,以致在一桩债务诉讼案中,原告
只须贿赂法官一双鞋子,被告就得成为他的奴隶。”
在这种情背景下,公元前八世纪和七世纪,希伯来人的伟大先知阿摩司、何西阿、以
赛亚和密迎进行了z-教改革。他们教导的要旨主要有三点:(1)坚持一神论:(2)耶和华
只是正直之神;他实际上不是万能的,他的权力仅限于公平和善良;世上的邪恶来自人而
不是来自神.(3)z-教的目的主要是伦理的目的,耶和华丝毫不关心礼仪和献祭,而是要
人们“寻求公平,解救受欺压的,给孤儿伸冤,为寡妇辨曲”(《圣经.旧约全书》,《以赛亚
书》第1章),也就是《密迩书》所说的:“他向你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号怜悯,
有谦卑之心,与你神同行。”’‘
Iz((旧约全书·申命记》)
”参见(美)埃德华·麦克诺尔·伯恩斯,
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I10页.
菲利普·李·拉尔夫著,《世界文明史》(中文本),第一卷,商
14参见前引埃德华·伯恩斯,菲利普·李拉尔夫《世界文明史》第一卷,第100页。
这次z-教改革进一步明确了以下几点:第一,即使是上帝的权威和法力也必须服从公
正:只有为公正和善的目的,上帝才是万能的,背离了善和公正,上帝也是万万不能的:
第二,公正是最高的价值追求,唯有公正行事才能得到上帝的福佑。
阿摩司对法官收受贿赂进行强烈的谴责,他反对不纯洁的供奉。声称,收受贿赂的人
向上帝供奉也不能洗刷其犯下的罪孽。他以上帝的名义对统治者(rulers) jJl}诫道:
“我知道你的罪恶有多深重,你的罪孽数不清,你控告无辜,进行敲诈勒索,将穷人
逐出法庭.”并谴责统治者(rulers)把“公正变成毒药”(turned ` justice itself into poison)e
对于供奉,先知以上帝的名义训示道:
“我讨厌,我拒绝你的供奉;
我对你举行的祭祀典礼并不高兴.
我不会接受的,我也不会在供奉的水牛面前显灵。
不要让你的歌声打扰我。
我对你诗琴奏出的音乐不可容忍。
让正义(justice)象江河一样奔流不息,
让公正((righeousness)象滔滔江河之水永不枯竭。””
与阿摩斯同时代的先知荷西塞(Hosea)和稍后的密迎洲icah)、以赛亚( lsaiah)对法
官的受贿进行了强烈的谴责:
“你们的君主大逆不道,与盗匪同流合污,对贿赂和送礼贪得无厌,他们剥夺了孤儿
的正义,他们从来不听取寡妇们申诉冤曲。”’‘
由于统治者道德败坏,上帝以干早来惩罚希伯来人,并拒绝满足他们求雨的请求。
通过先知以赛亚之口,上帝还训诫道:“我不要求你们在我面前供奉牛羊等牺牲给我,
不管什么时候。谁向你们要这些东西了?不要再践踏我的法庭,你们的供奉是没有用的。”
上述z-教改革具有重大意义,通过z-教教义的改革,公正成了司法审判的最高价值追
求。新的说教反复强调,对公正的践踏就是对上帝的裹读,是不可饶恕和救赎的。
从这以后,法官的廉洁、公正受到了特别的强调。公元前3世纪,一位以色列国王告
诫其任命的法官说:
“你们行使的并不是人类的审判权,而是上帝的审判权。无论你在哪里行使审判职能,
他都与你同在。注意你为你的主—帝所作的一切,不要有任何不公正或偏心眼儿或接受
}SJohn.Noonan, Kenneth LWinston, Judicial Ethics, pp6
同上注.
同_L注。
贿贴。,,!:
古埃及、古希伯来人的神学止义观阐释了以厂几个司法伦理信念:第一,公正是司法
的最高的价值追求,是人类福扯之所系。在犹太教的ail诫里,公正和正义是获得土地和财
富的前提条件,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生存和福社。第二,公正、诚实是法官的良心,是对神
所负的道德义务,是法官灵魂得以超度的唯一途径。在古埃及的末世审判中,法官的所有
表现都要受到清算,唯有公正、诚实者才能通过末世的审判,进入天堂,否则就被打入地
狱。在犹太教义中,上帝的恩宠也要受到公正目标的约束,上帝的神恩只能用来奖励公正
和仁慈的美德的人,不能有所篇爱。因此,对于邪恶的法官,其_是不可救赎的,供奉
是无用的,是不灵验的。第三,公正就是不偏不倚,不拘私情,不谋私利;坚持真理,无
所畏俱:不分富人和穷人,也不分弱者和强者,不分本地人还是外乡人,做到一律平等。
这正是今天程序正义所强调的主要内容。
二、古希腊罗马法治理想对法官职业品德的构建
在希腊文里,法官与正义是一个词,正义和直线是同一个表达,表示一定之规。”在
梭伦改革时,就把公平和正义作为其立法和_的目标,他提出其所创制的法律要“无贵
无贱,一视同仁”。“我手持长矛,保护双方,不允许任何一方不公正地占据优势,我用法
(norms)的力量,调和权力和正义,解决双方的对立。按照我的诺言行事,我制定法律,
对任何人都适用真正的正义,无贵无贱,一视同仁。”’“从此,正义就成为雅典法律的最高
价值追求。
与古希伯来不同,希腊和罗马人并不把正义看成是神恩,他们把善和正义看成是一种
美德和知识,是人类理性可触及的、行动上可践行的东西。苏格拉底“美德即是知识的命
题”,柏拉图的“理想国’)、亚里士多德的“法治”都强调知和行的统一:罗马人就明确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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