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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偷拍现象的伦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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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1

  文1:网络偷拍现象的伦理分析 2

  一、什么是网络偷拍 2

  (一)偷拍的历史渊源 2

  (二)网络偷拍的概念 2

  二、网络偷拍的表现 2

  (一)名人隐私的曝光 3

  (二)普通大众隐私被偷拍 3

  三、网络偷拍伦理失范表现在侵犯相关人格权 4

  (一)侵犯隐私权 4

  (二)侵犯肖像权 4

  (三)侵犯名誉权 5

  四、网络偷拍构成侵权的法律责任 5

  五、如何解决网络偷拍问题 6

  文2:媒介逼视现象的新闻伦理分析 7

  一、媒介逼视中的伦理追问 7

  二、媒介逼视的成因考量 8

  三、媒介逼视的不良影响 9

  (一)媒介暴力的形成 9

  (二)新闻的娱乐化 10

  (三)媒介审判的出现 10

  (四)个人隐私权的侵犯 11

  四、媒介逼视的规避 11

  参考文摘引言: 12

  原创性声明(模板) 13

  文章致谢(模板) 13

  正文

  网络偷拍现象的伦理分析

  文1:网络偷拍现象的伦理分析

  一、什么是网络偷拍

  (一)偷拍的历史渊源

  我们中国古代对偷窥行为也是深感羞耻的,“孔穴窥视是一病”是白云观的老道贴在墙上的,就是说,偷偷透过小孔看东西是一种毛病,应该得到抑制和医治。还有古代很多房屋、家具建设都是为了防止偷窥的,例如门前的照碑、卷帘、窗前的纱帐和床前的帐子,都是为了保留个人空间而防止被外人探知的设施和装饰,很多古画当中的美女身边必定有卷帘,纱帐,扇子,手帕等等,也就是说防偷窥是古代女性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有时候也是体现她们自己修养和美德的一部分。

  (二)网络偷拍的概念

  笔者分析认为,网络偷拍是一种将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的隐私在其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别人利用现代多种拍摄工具多以照片和视频的形式,传入网络并公开传播谋取利益,侵犯他人相关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一般表现为侵犯他人人格权,更甚者会侵犯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权。

  二、网络偷拍的表现

  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种是名人隐私的曝光,另一种是普通大众在各种场所被偷拍,以及各种丑态被抓拍,这些偷拍照片或者视频被放在网络上之后,点击率非常高。

  (一)名人隐私的曝光

  关于名人私生活的消息各个网页都乐此不疲,几年前的“艳照门”风波就是最典型的事例,在此就不再赘述。

  (二)普通大众隐私被偷拍

  前不久,笔者在雅虎首页看到一张照片,在一架飞机的出舱口,有位女士的裙边被风高高的卷起,那位女士没来得及遮掩,春光乍泄,这张照片就这样被公然贴在了首页。由此,笔者对网络伦理问题颇为关注。分析之后,网络偷拍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首先,在公共场合被偷拍:大致表现为用摄像手机或者带有透视性摄像头的手机进行偷拍,偷拍对象大多为女性或者有女性存在的群体。偷拍地点随处可见,公交车、饭店、公园、缴费厅、马路等等,多表现在自身静止的环境中。可见,女性在公共场合尤其是处在静止状态时的环境中必须非常谨慎。

  其次,在宾馆被偷拍:通常表现为用摄像头藏在卧室和卫生间,客人的一切活动都被一览无余。曾经有朋友去某电视台做过一期节目,就是揭发自己在宾馆被偷拍的行为。他的所有举动都被偷拍并且放到网上盈利,而且更不可思议的是被另外的朋友上网时看到才告知对方。更甚者,还会有人将拍摄到的私密不雅照发给当事人进行勒索。所以,建议在宾馆居住时将灯光尽可能调的暗一些。

  第三,在自己家被偷拍:不可思议的是在这种被视为完全隐蔽的环境中都会被偷拍,那还有哪些地方是安全的?现代高科技的发展确实给人类生活、工作带来了空前的飞跃,但是,总有被不法之徒钻空的机会,给人类的日常生活造成困扰。这种困扰表现为:给房屋装修时就在卧室被偷窥者装了针孔摄像头;或者从对面的楼上用高清望远镜偷拍;或者在租住别人房屋时,早就安装了一套“完备的装置”。一般就是传到网上刺激点击率赢取暴力,更可怕的是被偷窥者敲诈勒索当事人。

  三、网络偷拍伦理失范表现在侵犯相关人格权

  人格权是以权利人自身的人身、人格利益为客体的民事权利[1]。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或者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贞操权、著作权、人身权、生活秘密权等。网络偷拍所构成的侵权往往会涉及到侵犯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以及生命健康权等方面。

  (一)侵犯隐私权

  隐私是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包括个人私生活、个人日记、照相簿、储蓄及财产状况、生活习惯及通讯秘密等[1]。隐私权是一般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索、利用、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偷拍并且将超出公共领域的私人信息在未经当事人允许的情况下在网络上传播,确实构成了侵犯他人隐私权。公共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