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
根据我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2020年),《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2年),《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査办法(试行)》(2016),《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2010年)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保护临床研究中受试者的权益、保障其安全,保证临床研究的科学性,凡在我院进行的涉及人体的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和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项目,在实施之前,应向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简称番禺区妇幼保健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简称伦理委员会)提出伦理审查申请。
申请项目在获得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展实施;申请项目未获得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的,不得开展相关的临床研究工作。
一、伦理审查范围
1.在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开展的已取得临床研究批件、临床试验通知书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默许的药物临床试验;
2.在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开展的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
3.上述临床试验的复审和跟踪审查,包括:修正案审查、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审查、严重不良事件审查、不依从/违背方案审查、年度/定期跟踪审查、暂停/终止研究审查、研究完成审查和安全性信息审查。
二、伦理审查的形式及周期
伦理审查主要有会议审查、快速审查和紧急会议审查三种方式。
会议审查:所有临床试验项目的初次伦理审查都需以会议审查方式进行。会议审查的周期根据试验项目多少而定,定期开展伦理审查会议。
快速审查:①对伦理委员会已批准的临床试验方案的较小修正,不影响试验的风险受益比;②尚未纳入受试者,或已完成干预措施的试验项目的年度/定期跟踪审查;③主审委员认为的其他符合快速审查标准的情况。快速审查一般2名或以上伦理委员进行审核。如果伦理委员意见不一致,或在快速审查过程中认为须提交会议审查,则该项目安排会议审查。
紧急会议审查:临床试验研究过程中出现重大或严重问题,危及受试者安全时,伦理委员会召开紧急会议进行审查,必要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受试者的安全与权益。和国家疫情防治相关的临床试验,经主任委员同意后,也可召开紧急会议。
三、伦理审查流程图
四、初始审查申请及交费
1.研究者填写《伦理审查申请表》,并根据送审材料清单准备送审材料,交予伦理秘书进行形式审查。伦理委员会不接受会前5个工作日内的申请。
2.形式审查通过后,伦理秘书发放受理缴费通知,申办者应在伦理审查前支付相应的伦理会议审查费,下附医院账号:
账户名:广州市番禺区何贤纪念医院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番禺平康支行
账号:12440113455413434Q
注:本账户只接受单位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如需交现金,请与机构办公室联系,费用标准见下表:
五、初始审查上会资料准备
申办者/研究者应在伦理审查会前一周提供上会审查资料
1.审查资料16份(同初审资料)。
2.送审材料要求
①有封面,封面包括项目题目,申办方等信息
②有目录,目录准确反映提交内容及版本号、版本日期;
③用索引纸、间隔纸或者贴条等方法区分各部分正文内容,以便于阅读;
④送审材料进行装订。
3.汇报演讲幻灯片
研究者请按要求准备幻灯介绍(具体要求可参考伦理会议审查研究者汇报指引),以便伦理审查会上讲解。幻灯介绍在会议三天前须交伦理会秘书审查。
六、伦理审查会
1.伦理秘书将在会议召开前一周内通过电话/短信/微信通知研究者,告知伦理审查会的时间和地点,并安排项目审查顺序。
2.项目的主要研究者应到伦理审查会现场,报告并回答相关问题。
3.项目的主要研究者如不能出席伦理审查会,该项目的伦理审查将顺延至下次会议进行。
4.伦理委员会委员将对项目进行充分讨论,并对项目是否能实施进行投票表决。
七、伦理审查意见及批件的领取
在伦理委员会作出审查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审查决定以“伦理审查批件”或“伦理审查意见”的书面方式传达。
对伦理审查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向伦理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请。
八、复审申请
初始审查和跟踪审查后,按伦理审查意见“作必要的修正后同意”,修改后,应以“复审申请”的方式再次送审,经伦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果对伦理审查意见有不同的看法,可以“复审申请”的方式申述不同意见,请伦理委员会重新考虑决定。
九、伦理委员会联系方式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20)39159963,联系人:何国樑
邮箱:hexiangcplun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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