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颖肖像纠纷案胜诉,一审文书公开,获赔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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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杨颖与青岛卓护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的肖像权纠纷一审文书公开,揭示了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根据文书显示,原告杨颖指控被告未经授权,在产品包装和品牌手提袋上使用了她的照片,并标注了与电影《建党伟业》有关的字样,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和姓名权。原告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总计53万元。

  

  被告在辩词中称,他们看到其他人在使用原告的照片后也使用了,照片是从网上搜到的;如果对原告构成侵权,被告表示歉意,但认为原告主张的经济损失金额过高,同意赔付3万元。

  

  庭审期间,为证明杨颖的商业代言价值,她提供了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2020-2022年广告代言合同,显示服务费总额达到2400万元。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构成对原告肖像权和姓名权的侵害,并综合考虑了原告的职业身份、代言酬劳以及被告的侵权情节,认为原告主张的经济损失数额合理。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杨颖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她50万元的经济损失及1960元的维权费用。

  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对于肖像权保护和公众人物的商业利益具有重要意义。您对此有何看法?请在评论区留下您宝贵的意见和观点!杨颖肖像纠纷案胜诉,一审文书公开,获赔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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