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向发力共护成长 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7月3日下午,在桂林市人民检察院6楼会议室举行了一场特别的签约仪式。会上,由桂林市检察院、市妇联、团市委,桂林市和谐心理学校四方共同签署《桂林市附条件不起诉涉案未成年人(简称观护对象)及家庭心理成长督导合作协议》。会上,市卫健委、市妇联还对积极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个人进行通报表扬。会议由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甘桂明主持。

  

  在签约仪式上,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鸿广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观护帮教工作、家庭教育指导以及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的情况。

  

  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陈薇薇表示,将发挥妇联特长,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做好观护对象帮教工作,通过引入专业力量,让他们尽快回归家庭、重返校园、融入社会。

  

  市妇联副主席林玉洁宣读合作协议

  

  团市委副书记蒋杨桦介绍观护基地情况

  

  桂林市和谐心理教育培训学校校长谢裕中介绍项目合作情况

  

  

  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陈薇薇,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鸿广,团市委副书记蒋杨桦,桂林市和谐心理教育培训学校校长谢裕中共同进行签约。

  为观护对象及家庭配备心理成长督导员是市妇联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一项创新举措。各级检察院办理委托观护后,基层妇联做好心理成长督导员组织和协调,团市委做好观护对象的跟踪和情况反馈,检察院、妇联、团委、心理成长督导员、观护对象及监护人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建立观护关系,共同行使观护职责,确保观护对象学习、工作、思想都有跟踪和指导。形成“精准帮教+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模式,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案未成年人。此项工作已通过试点运行,探索和积累了相关工作经验,也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会上,市卫健委、市妇联对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情形后,及时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先进个人--桂林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王珂予以表扬。灵川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卿燕飞介绍案件处置情况;市卫生健康委四级调研员梁德娇宣读表扬文件;市妇联主席、党组书记陈薇薇,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鸿广为其颁发证书及奖金。

  市妇幼保健院、灵川县检察院及签约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同志共30余人参加会议。

  

  文字:陈梅媛

  图片:市检察院

  原标题:《四向发力共护成长 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