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关于医保办理、大学生就业见习……

  

  答疑解惑

  Q:

  网友咨询

  父母双方及新生儿都是省外户籍,新生儿在宣城出生,父母在宣城工作,是否可以在宣城办理医保,具体流程是什么样子的?

  A:

  市医疗保障局局回复

  在本市工作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本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宣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含3个月)参保缴费的,缴纳个人参保费用,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后参保缴费的,缴纳个人参保费用,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您可微信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进入小程序后左上角选择“宣城市”,依次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标*的为必填项)后“提交”;再点击“城乡居民(跳转税务系统)缴费”或“门诊共济账户缴费”缴纳个人参保费用即可(此两种缴费途径选择其中之一缴费即可,请不要重复缴费)。参保登记缴费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我局咨询(联系电话0563-2830761)。

  答疑解惑

  Q:

  网友咨询

  宁国市退役军人回乡创业,政府相关部门有没有什么扶持和补贴?

  A:

  宁国市政府(办公室)回复

  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创办的小微企业,可分别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元和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低息政策(实施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63-4025160)。

  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实施单位:税务局,联系电话:0563-4037631)。

  以上有关政策的执行以政府和部门的正式文件为准,具体请咨询相关政策实施单位。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