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2017.2.16).pdfVIP

  平潭综合实验区医院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目 录

  一、首诊负责制度2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2

  三、会诊制度3

  四、分级护理制度4

  五、值班与交接班制度6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6

  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7

  八、术前讨论制度7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8

  十、查对制度8

  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0

  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11

  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12

  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15

  十五、病历管理制度24

  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28

  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33

  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35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热情接诊患者,

  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耐心解答问题,不得以任何理

  由拒绝诊治患者。

  (二)门诊首诊负责制:首诊医生要对就诊病员的抢救、检查、会诊、转科、

  住院等负责到底。对非本科室范畴疾病患者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均不得

  拒诊。对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书写门诊病

  历,向患者介绍其病情及转诊的科室。三次以上门诊未能明确诊断或治疗无效时,

  应请上级医师会诊。

  (三)急诊首诊负责制:

  1.一般急诊病人,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执行,由急诊室护士通知有关科室

  值班医师。

  2.危重病人应先行抢救,后补办相关手续。危重病人如非本科室范畴,首

  诊医师应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

  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

  由首诊医师负责。

  3.如遇复杂病例,需两科或更多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先实行必要

  的抢救,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

  士等有关人员,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会诊后不

  能明确病种与归属科室,应各自请上级医师会诊,倘若须第三科会诊时,上述人

  员必须陪同会诊。

  4.对危重急诊病人,住院转科应护送。

  以上制度请各科室遵照执行,违者按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追究责

  任,并做相关处理。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由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

  长和有关人员参加。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重、疑难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诊

  断及治疗计划,抽查医嘱、病案、护理质量并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

  作的意见,进行必要的示教工作。对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

  了解生活和一般状况,并全面查体。

  (二)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应有住院医师参加,内容包括:系统了解

  主管的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系统进行全面物理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

  效果。对新入院、重症、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讨论,

  确定新方案,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对不符合病历

  书写规范的,要一一予以纠正。听取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意见。

  (三)住院医师查房每日上、下午至少各一次,系统巡视,检查所管患者的

  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要随时视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对新入院、手术后、

  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根据各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检

  查、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妥善安排患者的

  膳食,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安排等方面的意见。

  (四)业务查房:由业务院长率领,医务科、护理部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员参

  加,每周一次。查房内容包括医护质量、医疗制度和病区管理等,查房结束后由

  医务科记录质量、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三、会诊制度

  为了规范医师会诊执业活动,加强医师会诊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保护患者、医师、医院的合法权益,根据 《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和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卫生部42 号令)的规定,结合我院医师会

  诊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科内会诊,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所有病例,都可

  由主治医师主动提出,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卫生技术人员参加,进行

  会诊讨论,以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诊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