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片黑土地观后感日记17篇集合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
置身于这里,你就像回归大自然一样。
我去过很多地方,如江南水乡苏州,天上人间杭州。现代化建设的上海等等,但我最喜欢东北。这儿有辽阔的土地,茂密丛阴的森林……
亚布力滑雪场
它位于黑龙江省尚志市境内。这里的气温属温带大陆气候,四季分明,温差大。旅游滑雪区又名风车山庄,地域宽广,景色宜人,风车别墅景色风格各异,再现了十四世纪以来世界各国风车经典。110座新的古典风车组成“大地之子风车
带岭凉水片段保护区
我和爸爸妈妈滑雪过后,便来到了这里。这里的森林覆盖率为95%以上,林木种类繁多,物产丰富,尤其以天然红松树种比重属多。区内山恋起伏,云山缭绕,古木参天,刚劲挺拔的红松遮天蔽日,素有“小红松故乡之称。园内设有37米高的撩望塔,刘少奇同志曾到此观察。我也有兴攀上了它。由于它是由铁架搭成的,周围镂空,我上到第四层就不敢上了,还是妈妈爸爸勇敢,他们一气儿上到了塔顶。
海滨————兴城
这是个新兴的美丽海滨城市,走在街上,感到空气如此清新,道路的两旁都种绿树,这里人少,车少。终于到了海边。我们找好住处,换上了泳衣,就走到沙滩上。笑声,歌声不断传入耳边。我欣喜地跳入水中,感受着大海的温馨,蓝天、白云、海欧、大海、沙滩,如仙境一般……
祖国日新月异变化着,愿我的家乡越变越好!美丽的黑土地,我美丽的家!
我住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的近郊。这里地势平坦,土地肥沃,风景也很美。最美的是那夏天翠绿的玉米地。因为;粮食是农民的依靠。
春天;农民们都在地里忙碌,把地平整好,在起成垄。然后再把玉米种子种在地里。过些日子,黑黑的土地上像是铺了一层绿地毯,美极了。
夏天,我站在屋顶上一看,真像一片绿色的海洋,我真想跳下去,在植物的海洋里畅游一番。
秋天,玉米棒子一个个好大呀!就像玉米姑娘都挎上了漂亮的小包。大豆的叶子一片片落下,剩下豆杆上的豆荚像是串串的珍珠哪!
白菜地里的白菜个个挺拔,都争着使劲的张。每颗白菜都长得超肥了,可看样子它们还不知足,也不管自己的体型,线条了,就是不断地长。
向日葵的脑袋都抬不起来了,被自己的‘小宝宝’压得弯下了腰。串串的红辣椒像是在歌唱‘这丰收的日子’。所有的植物都在争先恐后的结果实,延续自己的后代。
冬天来了,大地一片银色,燕子早已飞回南方,青蛙也在自己的家里冬眠。所有的绿色植物也都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躲在屋子里,眺望远方,一片的空旷,寂静,真怀念春天,夏天的迷人景色啊!‘妈妈;为什么要有冬天啊?我不喜欢冬天。’我对妈妈说。妈妈说;‘冬天是储藏的季节,大地也要休息一下,等待来年春天‘生命的开始’。冬天的寒冷也可以把一些庄稼的害虫冻死。所以,不要不喜欢冬天,冬天也有冬天的好处啊!它有美丽的树挂,有变化万千的窗花,还有洁白的雪花’。真的,快看,下雪了,下雪了。窗外一片白茫茫的'……真美啊!
这就是我美丽又忙碌的家乡,我爱这片黑土地。
思绪之船激起了尘封已久的童年记忆,我的童年生活与一片黑土地紧密相连。
黑黝黝的土地,如质朴的农民的双手,已刻画了深深的纹路,虽丑却实在,因为它饱经沧桑。
听爷爷说,这片黑土地从他出生前就有了,以前我的祖父母就以这片土地为生,撒点菜籽,精心照料,过不了多久,一株株碧绿得油亮的青菜便迎风揺曳,满地皆绿,一股希望在蔓延。每每说到这,爷爷浑浊的双眼仿佛被点亮一般,从瞳孔升起一股小火苗。
从此,我便对它有了新的认识,爷爷的这番话也正是我对这片土地渊源的起点。
每天在土地上,把泥巴掺合着水,用双手捏成我幻想的形状,衣服也经常沾满泥巴,有时心血来潮,我还会给自己举办一个“泥塑展览会”。但不免惹来爸妈的一顿骂,而我却乐不此疲,每天坚守在自己的地盘上。
仍是不满足。一次偶然,从路旁捡来一棵已奄奄一息的小树苗,种到了黑土地上,每天浇水,一天三次,从不敢怠慢。久而久之,这片土地上便经常出现我和小树说悄悄话的场面。
或许是我的诚信得到了上天的应许,又或许是这片土地滋养了它,它竟然成活了,还出奇的茁壮,以至于我已抱不住它的树干。渐渐地,我喜欢上了这片黑土地。它虽脏,但它平凡的外表下,一颗叫做希望的种子在萌发,拱土而出!我不知它的外表上,有多少脚印踩过,也不知又有多少生命在它这里萌发、开花、结果,但我惟一能肯定的是,假如没有土地,肯定没有如此广大的树林,也没有如此清新的空气,是它,是土地,养育了一切生物。
正因为如此,我喜欢上了黑色,黑皮肤的我与黑色的土地相辉映,勾勒出一幅和谐的画面。可不久,一幢新房覆盖了它。
迄今为止,我还时不时回想起它,因为它,我懂得了什么叫无私,什么叫默默奉献。那土地,是我童年生活不可缺失的一部分,也正因为它,我懂得了什么叫做珍惜。那树,那土地,将永远生活在我的记忆里。
今天晚上,我和爸爸一起去电影院观看了《我和我的家乡》这部影片。电影不长,两个多小时一点。深夜散场,仰望星空,一颗颗闪耀的星,眨巴着眼睛,仿佛在说:“宇宙就是我的家乡,无数个“我们”构建了家乡。”有感而发,写下这篇文章。
电影是五个故事。第一个故事,讲的是张北京的表舅得了病,想找他借钱看病,可他自己也没钱,可血浓于水!也不能就这样看着呀。最终,他让表舅用他的医保卡看了病。他自身有高血压,当天晚上就犯病了,因为上午表舅来看过病。因此他被医生认成表舅了,差点挨刀子!之后,这两人一合计,不行啊!于是,张北京拿出自己两年的积蓄,给表舅治了病。结果回了老家才发现,舅妈早就给表舅办了医保卡,闹了场大乌龙。
第二个故事说了这么个事:贵州的阿福村遭UFO降临,电视台前来报道,阿福村也因此致福。“走近科学”栏目组导演唐导和助手小秦前来造访,怀疑村里的科学家黄大宝就是伪造UFO的人。黄大宝在夜晚与村长众人开会,告诉他们UFO是自己的发明,震惊了众人。原来,在这座山对面的村子里,有一位叫阿美的姑娘,黄大宝很想念她,在众人的帮助一下,黄大宝修成了UFO,圆了自己的梦想。
接下来还有千岛湖环乡圆梦,沙里沟里种沙果,下乡扶贫骗妻子三个故事。这些故事的主人公的所作所为都是为了建设自己的家乡,将会一一呈现。
今年国庆假期爸爸带我和哥哥去电影院了观看了《我的我的家乡》这部电影。电影演了五个故事,分别是《北京好人》、《天上掉下个UFO》、《最后一课》《回乡之路》及《神笔马良》。这个故事都是围着家乡展开的。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课》。这个故事讲了外国教书的范老师突然在教室里倒下了,学生外赶紧打120,范老师在医院里醒来了,但他的记忆停在了1992年,因为那是范老师教乡村小学的学生最后一堂课,为这还原这堂课,他儿子带着他从国外回到范老师原来教书的地方,读后感m当年的学生把新房子做旧,人工降雨,学生把自己的孩子当作当年的学生,并模拟出电闪雷鸣的景象,这一切都是为了唤醒范老师十年前的记忆。范老师下车的时候把自己的儿子当成了司机,便他却记得姜小红的胶鞋漏水了,需要补,有一个同学把二加二算成了八。
当范老师进教室的时候说:“当我年我进这个教室的时候,只有两个学生和一猪崽,老师真想一走了之,是老师挨家挨户的做家长的工作,让孩子来学校读书的。”教室里的学生哄堂大笑,而在外面偷听的学生却感动的哭了起来。
《我的我的家乡》是一部笑点很多的喜剧片,里面有许多幽默的对话,也是一部充满正能量的国庆献礼片,我长大了也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把家乡变个样儿。
昨天晚上,爸爸妈妈带我去电影院看《我和我的家乡》,这部电影和《我和我的祖国》一样,是由几个故事组成的。其中有一个故事最搞笑,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来给你讲讲吧!
这个故事叫《神笔马亮》,里面的马亮画画很厉害,还考上了俄罗斯列宾美术学院。不过他为了扶贫放弃了去列宾美术学院学习的机会。马亮的老婆经常跟马亮视频,为了不让她发现破绽,全村的人只要马亮走到哪就带上俄罗斯人的假发,如果马亮回答不出来的话,周围的人包括马亮都不动,这样他老婆就会以为信号不好卡作文住了挂断电话,让马良逃过一劫。
可有一天,他老婆到附近的景区玩,这里恰好就是马亮扶贫的地方。他老婆来到田里游玩时,瞧见了一座她跟马亮视频时,看到的一样的电信塔,那时她心里就起了怀疑。而当她想上观景台,马亮的朋友阻止了她,还给了她一些特产,但这些特产之前马亮寄给她吃过。就这样,马亮扶贫的事露馅儿了。
不过马亮的老婆最终谅解了他,她说:“虽然马亮放弃了列宾美术学院学习的机会,但是他做了个更伟大的事业!”我们应该学习马亮为了祖国扶贫事业牺牲小我的精神。
今天,姐姐带我去萧山的电影院看了一部叫《我和我的家乡》的电影。这部电影主要有五个小故事构成的,分别是:《天上掉下个UFO》、《北京好人》、《回乡之路》、《最后一课》、《神笔马亮》。而这些故事的情节都跟自己的家乡有关。电影中的每一位主人公都是朴实无华的中国人,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心中都有着相同的'情感,饮水思源,落叶归根,对自己家乡充满了孕育的感思。
其中使我印象最为深刻的的那个故事是《神笔马亮》。主要讲述了有一个名叫马亮的人,他放弃了去俄罗斯留学的机会,满着自己的妻子,到自己生活过的村子去工作。每天他妻子来电话时,就和村民演戏骗过她。到了秋天,马亮制作的水田画成功了,他妻子来这里拍孕妇照,马亮就假扮成玩偶鸭来照看她。在她走的时候发现了这一切,调头回来,在景观台上找到了马亮,马亮的妻子并没有因此责怪他,他们就此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时,我想起了我在电视上曾经看到过的一个伟大的科学家——钱学森。在1950年钱学森爷爷在美国知道了新中国成立的消息,立马准备回国。可谁知道美国政府不让钱学森爷爷回国,并声称:“钱学森无论走到哪里,都抵得上5个师的兵力,我宁可把他击毙在美国,也不能让他离开。”钱学森爷爷由此失去了自由,被关了起来。但是他没有放弃回国回家乡的念头。在1955年10月,钱学森爷爷终于回到祖国母亲的怀抱,并且对中国火箭、导弹和航天事业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
像这样的名人还有很多,他们这种“吃水不忘挖井人”的爱国爱家乡的情怀是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啊!
每一个人都爱自己的家乡。爱她的依山傍水、爱她的鸟语花香、也爱着家乡那与众不同的特色。今天,我观看了《我和我的家乡》这部电影。感动得我热泪盈眶。让我对“家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电影一共分为五个主题。但更能打动我内心的却是第二个主题“最后一课”,主要讲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严格来说,他是一位可敬的老师。他想念着1992年农村小学的孩子们,他有老年痴呆症,认不清楚他自己的儿子,却时刻想念着孩子们。他已经教了十几年的学。他将他毕生的师爱全部注入给了孩子们。他忘不了孩子们的笑容、忘不了那破旧的教室、忘不了那布满灰尘的课桌、更忘不了那岁月的黎明……
“月是故乡明,花是故乡艳,水是故乡甜,人是故乡亲”。第三个主题是“家乡的味道”。描述了自己家乡的味道。“沙土里长苹果”这句话刚开始我并没有相信。但是最后我懂得了。人多力量大,斗转星移。这里讲的是一位卖苹果的叔叔。他虽然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小商贩,但是他为了让所有人都能吃到他家乡的苹果。明明知道自己家乡的沙漠很难生长植物的,他们依然坚持着!依然努力着!刚开始并没有成功。许多人都决定放弃。但是这位叔叔仍然用自己行动,用他坚强如钢铁般地意志鼓舞着人们。终于他们成功了!在无边无迹的沙漠里,一棵棵翠绿的苹果树如同哨兵一样,整齐划一的排列着。阳光下一个个红红的笑脸,像是告诉你---这就是我的家乡。当你咬下一口苹果,你就会甜在心坎里的!
排在最后的一个主题是“神笔马亮”。讲的是一对夫妻。丈夫的名字叫马亮。他是一个好爸爸。也是一位伟大的画家。他考上了俄罗斯的一所重点美术大学。但是他没有去。反而选择了一个更伟大的职业。他默默地来到了乡村,投入到了的自己家乡的建设中。他要用他的画笔将家乡的一花一草,一人一物。在空旷的砖墙上画出一幅幅最美的田园风景画。他要把他看到的美,用他的画展现出来。让每一个人都刻在脑海里,记在心里。每每他妻子给他寄生活费时,他全部都分给了孤寡老人。自己的工资虽然少的可怜。但他依然无怨无悔!这难道不是对家乡最深沉的爱吗?
他们每一个人都在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对家乡母亲无私的爱!把自己的青春献给自己的家乡!我心里由衷地佩服他们!让我对自己未来人生目标有了更深地感悟。我的家乡是黑龙江省海伦市。名为“黑土硒都”和“大豆之乡”。是这片黑土地养育着我。我也会像那些叔叔们那样:“低调做人,高调做事”。做一个自强、诚实、善良、勇敢、坚强、乐观、积极向上的少年。为建设自己的家乡贡献一份力量!
我爱我的家乡!我更爱这片黑土地!
读了莫言的《红高粱》,心中激昂澎湃。顿时对东北高密乡,渗透着热血的黑土地,敬仰万分!
小说以家乡红高粱做为背景,描写了以“爷爷”、“奶奶”为代表的家乡人民与日寇进行殊死搏斗的可歌可泣的故事。兼具土匪头目和抗日英雄双重身份的“爷爷”粗野狂暴却极富正义感和民族气节,刚烈如火而又柔情似水的“奶奶”则敢作敢当、蔑视传统伦理还有大胆追求生命激情和幸福。他们周围的乡民以朴素,诚恳的民族感,爱国热情,以及愤怒的报仇心里投身于激烈的对日抗战中。在血与火的冲撞洗礼中,在哺育生命的红高粱黑土地上,抛头颅洒热血,张扬生命的自由,高贵和激情。血腥地活剐,英勇地伏击,残酷地火拼,生命的野合等一系列让人过目难忘的画面构成小说的主体,具有极强的艺术冲击力。
艺术上,比喻、通感、拟人、象征等各类修辞手法的有效运用,使小说意象丰富,感性十足,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另外,小说在叙述方式上也独具匠心,它以14岁豆官的“童年视角”进行主体叙述,另加上“我”的回望补充,使不同的时空相互扭结,组成了一个完整统一而又艺术斑斓的艺术世界。
被小说浓烈的感染着的神经,仍停留在东北高密乡那片红高粱里,停留痛失母亲的豆官身上……伟大的祖国母亲躯体已被隔离的支离破碎,血迹斑驳。国已破,折断的翅膀被异族人无情地欺侮摧残着,践踏着!不敢想象当时情况下人们是如何挣扎着生存下去的!祖国大地上不知有多少豆官们失去了母亲的怀抱!
《红高粱》既是“寻根文学”的终结,也是“新时期”“新历史小说”家族小说的起源。其中透出的强烈的生命意识和人物的历史边缘性都给新时期小说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通红的高粱地里,洒遍了爷爷奶奶们、父亲的、刘罗汉、刘副官、方六,“刘吹手”们的鲜血,也留下了他们辉煌的战果——鬼子们的鲜血。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城,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威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由此,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汪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从而痛感如今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
通过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写,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写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这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一定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构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近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使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有时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这生命力的女子。
《红高粱》中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平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诚,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巍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这天回到家,一口气读完了莫言的《红高粱》。内心各种情绪激烈地交织在一齐,久久不能平复。
一向感觉自己是一个很具有包容性的人,很少有个性厌恶的事物,不太爱对事物作出评价,总觉得万物表现的状态总有其内在规律,不能说绝对的好,也不能说绝对的坏。正如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个性是在欣赏完他人的作品之后我不太敢轻易发表自己的看法,总觉得自己水平不够。很多时候,在向他人道出的时候,也仅仅变成了很俗的一句:很好,你自己去体会吧。
读完《红高粱》也是,怕自己拙劣的见解和浅薄的文字会有损这篇中篇小说,但心中燃烧着一团火焰,不吐不快。
不说小说的结构安排之精巧、莫言的文字功底以及叙事功力之深厚等这些语文考试答题时的条条框框,只谈感受。
《红高粱》给我一种很不一样的感觉。我是一个泪点以及笑点都极低的人,经常看一部影片或一本书看得泪如雨下。虽然在读《红高粱》的过程中也无数次鼻子发酸,但总是有一口气堵在心里,一种无法名状的愤怒、委屈、痛苦交织在一齐的麻团堵在心口,让我无法释放自己的情绪。眼眶通红却流不出眼泪的感觉。
读《红高粱》的过程中,有三次因为太难过而读不下去,起身平复情绪。
第一次是奶奶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剥皮的情景。罗汉大爷是条汉子,直到被剥成肉核依旧没有屈服,日本人毫无人性,残暴得丧尽天良。
第二次是伏击汽车队时,“我”的奶奶死在日本人的枪林弹雨之下的情景。
第三次是事情过去很多年后,“我”的爷爷重新回到奶奶死去的那片高粱地上的情景。
在那个年代,生命显得尤为卑微而珍贵。随便一颗子弹便要去一个生命,而那些牺牲在枪口刺刀底下的生命都闪着铮铮铁骨。
高密东北乡已不再是一个普通的地名,红高粱也不再是一种普通的农作物。抗战期间,山东高密甚至整个中国时时都在上演着这种悲壮的牺牲,献血也侵透了这片神州大地。
很佩服小说里的奶奶,大胆而果断,充满正义感。
回过头来想想,真就应庆幸自己生在了祖国和平而强盛的年代。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必须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平,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不知为何,突然间想到了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
黑土地上的《红高梁》是莫言向中国当代文学奉献的一部影响巨大的作品,我了解到这本著作已经被译为近二十几种文字在全世界发行。他本书中创造了他的文学王国“高密东北乡”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上演了一幕幕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舞剧。“我”的家族里的先辈们,爷爷,奶奶,父亲,姑姑等,一方面奋起抗击残暴的日本侵略者,一方面发生着让子孙后代相形见绌的传奇的爱情故事。小说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其实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无论是环境描写还是认为动作语言的刻画,都使我浮想联翩,仿佛置身于东北红红的高粱地,原汁原味的东北乡,在读到刘罗汉被扒皮的那段,心里面就是那种被割伤的悲痛,不敢再往下想象。在书中不由自主的感受到当年老一辈革命家对抗日的情结是在当代难得可贵的。而莫言笔下的文字却在影子的旋照下更令人回味。书中洋溢着莫言独有的丰富饱满的想象力,令人叹服的感觉描写,并以汪洋恣肆之笔全力张扬中华民族的旺盛生命力,堪称当代文学中划时代的史诗精品。
莫言用以小见大的手法,用高密东北乡这一小片地方间接但生动地演绎着整个中国的混乱局势,国民党的奸诈和近害,土匪的猖獗,八路的艰苦,顽强,不怕死,日本侵略者的灭绝人性的奸淫虏掠,凶恶残暴,让人看而寒齿。我一直很在意抗日战争时期那个时候的中国人民怎么去渡过每一天的,日本鬼子的狼性,伪军的欺压。而今我们却怎么也找不到那种挺爷爷奶奶讲抗日的事情那种气愤,恼怒的感觉了。
读完莫言的文字,我所了解的不仅是往事的铭记,从另一方面是很佩服在一个作家笔下的文字竟然变得如此的针锋现对,活灵活现。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独特的极富张力的“高密东北乡”语言造出一个个血肉丰满独具个性的鲜活人物,红高梁黑土地构成了一个真实又神密。
我没看过电影《红高粱》,当然这之前也没看过原着。直到这次读书苑提到,于是上网找来阅读。感觉莫言一方面倾注了大量的感情,一方面熟练地卖弄着小说的技巧,倒叙插叙,让整个时间线索混乱,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也给了我不少的考验。
《红高粱》是一部以抗战时期为背景,并非像以前的抗战题材的小说,塑造的是完美的爱国抗日英雄,书中塑造的一些抗日英雄却是正义与邪恶共存的复杂体,他们是一群独特的,有着鲜活的生命与人性,那应该就是红高粱特有的吧!
全书的高潮“余司令伏击鬼子,‘我奶奶’牺牲”被安排在最前面,后面抽丝剥茧般地展开余占鳌和“我奶奶”的爱恨情仇,讲述“我奶奶”生前身后的各种故事。
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那应该是东北乡才有的气息。粗狂、野性又火辣辣的充斥着热情。
让我很难懂得,对这样的高粱地是什么样的感觉,一开始的死尸、血腥、恶臭、污泥、吞噬尸体的野狼和蠕动于其间的虫子,混杂在高粱地里,混杂在黑土地里,就有种说不出的厌恶。以至于在读到刘罗汉被拨皮的那段,除了心里的一种被割伤的悲痛之外,更多的是一股翻江倒海般的恶心,于是不敢往下想。
小说中个性的女性人物很多,但是在那高密的红高粱地里,“我奶奶”像一团烈火熊熊燃烧,释放她生命的色彩。甚至她的死也与众不同是为余占鳌的队伍送饭时被敌人打死。痛痛快快地生,轰轰烈烈地死,使“奶奶”成为小说中的一大亮点。
莫名其妙冒出的想法有很多,却不知道哪里来的,大概是对战争触目惊心的描写,或者我根本没有读懂。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但书中那些英雄豪杰加流氓的气魄,却正是借助了那股子初生牛犊之蛮劲,让我深深地记住它是一个发生在东北高粱地里的抗日故事。
对于莫言的小说,除了《红高粱家族》,我真的没有再细读过其他任何一部。因为自这之后,我对购书对阅读越来越挑剔,价格的几何式增长,质量的几何式下滑,时间精力与工作的矛盾,当然个人喜好是最重要的。但不管怎样,随着《诺贝尔文学奖》地揭晓,莫言以及他的著作已在国内刮起了一股强劲的旋风。即便几十年前的那部红极一时的电影也再一次进入人们的视线,自然也包括我在内。
其实自闻说莫言得奖后,虽然心里也有些小激动,也没有为长时间的冷淡他的作品而后悔,可《诺奖》毕竟还是极具分量的,不说文字,但是这超过百万美金的奖金,已足已勾起你的欲望去读了,看到底是否物有所值。遗憾的是动作稍显迟了,一连逛了几个书店,莫言的书全面断货,还要等一段时间才能全面上货。而我并没有灰心,几乎一有闲空便往书店跑,生怕再次错过。如此看来,莫言获得了百万,而书店恐不止这个数字了,呵呵。
等待的日子有些漫长,虽然书架上仍摆着多年前的《红高粱家族》,可已读了多遍了,硬是懒得再去动它。
忽地就想起了这部电影。初看此片的时候还值懵懂,这么多年过去了,除了那满眼的中国红,让人恨得切齿的日寇,再没了其他。的确,二十多年了,人们提到这部电影的时候,首先印入脑海的便是无边无际的红色。红高粱,红花轿,红盖头,酒叫“十八里红”,歌中唱着“红袖楼”、“红绣球”,还有那热烈如火的欲望,充满国仇家恨的血腥。张艺谋用一场红色风暴袭击了人们的眼球,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除此之外,影片所释放出的野性自由,粗狂放荡,激情喜悦无不蕴含在这红色之中。如此一片鲜艳,热烈,庄重,灵动的中国红怎能不给眼睛和心带来难以抹去的光影记忆?
影片中那片如汪洋涌动的的红高粱,莫言讲那是野生野长得,正因为这才给了人一种原始的美丽与震撼,它们有着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是中国北方农民生命力的象征。文学表达的是文字的、静态的美;而电影是感官结合的体验,动态的美。文学借助电影的影象,使之真正成为广泛的大众的艺术。于是莫言把这片红高粱交给了张艺谋。张艺谋说:要通过塑造人物的个性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于是自莫言笔下流淌出的那片狂野的红,被张艺谋恰到好处,酣畅淋漓地呈现到了我们眼前。
尽管电影表现的主题是抗日的爱国主题,但无论从哪个方面看,尤其是悲怆的结尾,在当时国内纯粹的爱国主义主旋律的大背景下,是那么的不同寻常,如一轮新阳。事实他成功了。凭借这部电影,中国人第一次拿到了国际性大奖——柏林电影节金熊奖。从此世界开始关注这片“红色的土地”,赞美中国新电影。
真的不知是张艺谋成就了莫言还是莫言成就了张艺谋?而现在,我或者我们几乎忘记了张艺谋曾经是这样的导演,充满原始的张力,简洁粗犷的手笔,不拖泥带水,不娇柔造作。
中国的电影似乎正在世界的舞台上渐渐褪色,但时隔二十多年,莫言却给了国人一个惊喜。早就对国产电影失去了信心,只希望莫言的获奖能给同样萎靡沉沦的国内文学带来一线曙光。
电影来缘于文学,文学造就电影。
最近因莫言获得诺贝尔奖而跟风去拜读了他的成名作《红高粱》,觉得如果你没有看过电影《红高粱》,那么你是幸运的,因为红高粱的小说更加精彩,更加真实。电影《红高粱》事实上只是莫言小说《红高粱家族》中的一角,并不是说电影如何,而是一向以来,图书能够给你更多的想象空间。
《红高粱家族》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从不同的角度,或许是更加真实的角度去诠释那个年代的一些事情,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述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在惊诧于一件件事情的同时,莫言也让你领略了一下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风采红高梁》都将展现的时空设置在抗日战争时期,并一齐颠覆了传统的抗战影片。抗日战争这段记载着民族伤痛的历史,一向是中华民族。《红高梁》的“我爷爷”和“我奶奶”已完全失却了抗战电影中救世主的形象,他们只是有情有欲的凡夫俗子,杀死日本鬼子也只为的是报已“私仇”。艺术创作的一个广阔舞台,民族危亡中的苦难与拯救为艺术创作留下了充分的施展空间。《红高梁》透过“我爷爷”和“我奶奶”最原始的感情,洗净了积压在中国农民身上的数千年的封建尘土,释放出埋藏在尘土之下残存的生命之火,表达出对人性与本能的极度推崇。
《红高粱》更是一举摘得金熊桂冠,扩大了中国电影的国际影响,被柏林电影节评委认为是中国大陆电影于西方世界的“创世纪”,第一次让西方世界知晓中国内地“有电影”。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
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阳崇拜“的神话中。《红高粱》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红高粱》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红高粱》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在莫言的心里,爷爷(父辈)充满了让人着迷的男性的力与美。爷爷是一个桥夫,但却胆敢为了奶奶,为了一段”“去杀人;他本是个农民,却为反抗日寇而成为”余司令“。奶奶本是一女子,却也感爱感恨,深明大义,具有男子汉的气魄。就连当时年仅十多岁的父亲,也是一个敢拿起勃郎宁就射的小英雄。这就是神秘的高粱地生活过的人们,他们代表着一种健康的精神——而那片”高密辉煌“”凄凉可人“”爱情激荡“的红高粱,就是莫言要寻找的故乡,要寻找的精神家园吧。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洸洋的血海,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幽淡的薄荷气息成熟的高粱苦涩味甘的气味,当我合上书,一切如在眼前。我仿佛真到黑土地上周游一遭,回到了那个年代,在汇聚成海的高粱红中,寻找那生命中的色彩。在一望无际的血海中,在澄澈如许的苍穹下,我找到了高粱的自然,去感受那无法抑制的蓬勃,我看到了高粱宁折不弯一片片倒下,血色笼罩了天空,火红之中,是那百折不挠的生命力和民族魂。
自然是新生的绿和炽热的'红。
将一个人放于什么样的环境,便会产生什么样的性格。无边无垠的高粱海,苍茫辽阔的天空也造就这样的一批人。他们各有性格,个性鲜明,仿佛从天地间脱生出一半,无拘无束,敢爱敢恨,敢想敢做,他们努力去追求自己的幸福,也天真固执地坚守所爱之人,他们或许不明白信仰是为何物,但面对枪林弹雨,还是拿起了武器,拼尽全力的去保护生养自己的故乡和家中的妻儿;他们或许不知此去是否还有归期,但仍是点点头,回望炊烟袅袅,投身长雾漫漫中,正如号子所喊,“大胆走,莫回头”。
蓬勃是高昂的头和血染的土。
长雾漫漫,不见其道,他们将自己隐藏在一片绿与红中,攥着tu枪tu炮,奔袭在这洸洋的血海中,一浅一深地延长着离家的距离,俯身嗅到泥土的芬芳和雾的沉重,天边挂着一勾鱼肚白,而熟悉的炊烟
也终淡化消逝。一路上,他们强打精神,仿佛不知疲倦,他们用自己的方式插科打诨,拨开一片高粱,没走几步便又被高粱笼罩,像个迷宫,他们恣意地笑着,像奔赴一场盛宴。那里,自己将化身为火红的高粱。而日寇,只能是围困在中间的野鸡野鸭,日寇已将铁蹄伸向这里,是时候告诉他们,这里是高粱海,这里是中国地。
生命力是顽强的意志和不屈的精神。
面对日寇的残暴,他们表现出顽强的生存意志和不屈的斗争精神。正是源于这种生命力,源于对自由生命和生活的热爱,源于对家乡对妻儿的爱恋,当年轻的生命一个个倒下,如高粱随风飘扬荡,他们的身躯定格在落地的一瞬,鲜血还在流淌,浸入这片生养他们的土地,如同火红的高粱浓烈的高粱酒。他们和这片生机勃勃而又不乏野性和传奇的土地已融为一体了。
爱国魂是无畏的战斗和不悔的青春。
太阳从天边升起,拨开浓雾,放出万丈光芒,将阴暗驱散。他们安静地躺在地上,金光笼罩,仿佛睡着了一般。或许,他们不懂得什么叫爱国,他们只是为家乡为亲人挺起血肉之躯,或许他们也惧怕死亡,踏上晨雾告别家乡,一切心甘情愿,没有人逞强;或许在最后一刻,他们也曾后悔,没多看妻儿几眼,留她们在炕头盼望;或许,这结束之后便可回到家乡,仔细回想,这一路跌跌撞撞只望天伦共享。
或许,似海的高粱记录着这一切,为诉说生命的释放、迸发与飞扬,便如血海般红得洸洋。
小说当中的红高粱地祖辈们红色岁月的见证。这片土地孕育着气宇轩昂、有血有肉、正气凛然、奋不顾身为着心中的爱国之情而顽强抗争着。高粱的红就像那群英勇的战士们的鲜血,抛洒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他们的所作所为都只是因为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沿着大片大片的高粱地,前往公路伏击日本鬼子的路程当中,作者不断地采用插叙和补叙的手法,让人物关系不断清晰,故事情节不断丰满,最后,以伏击战的胜利来完整父辈们的人物形象与不屈灵魂。
小说当中充斥着对高粱地的大量描写,通过对这一意象的刻画与描写来烘托出一方水土之下的一方人。这片土地是美丽温和的,因为所有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温顺,人与自然其乐相融;这片土地是丑陋龌龊的,因为见识到了许多肮脏的人心,泯灭的人性;这片土地是圣洁超脱的,因为千千万万个干净的魂灵在茂密的红高粱地上野蛮生长;这片土地也是最有人间烟火气的,英雄酒肉,不拘小节,应有尽有,人儿痞而不坏,勇而不蛮。就像前文所言: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小说当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片段,其一是罗汉大爷被当众剥皮削肉的令人惊世骇俗的场景;其二是余司令大义灭亲,枪毙余大牙的场景。前者可谓是见证了人性里最深处的恶,当众凌迟,不仅仅是对被害者的侮辱,也是对在场百姓的心理逼迫,人心是得有多险恶,本性里是有多冷酷无情才能做得出这样的事情。这种对人命的无视,对人的尊严的践踏,在抗战时期数不胜数,大屠杀、人体细菌实验、惨绝人寰的酷刑……都是丧心病狂到令人发指的。而那些被屠杀、被牺牲、被虐待的人们,大家都是普通人而已,却在特殊时期被迫成为了炮灰和英雄。后者其实是底层民众对于女性权利的一种认可与维护,也是革命的一种需要。余大牙侵犯了无辜的女性,倘若在封建时代,在男权社会的长期压迫之下,女性的人权的不值一提的,最后只会不了了之。虽然余司令一开始也是为难也是纠结,但是最后他还是走了大义灭亲的道路,这其实在我看来是对女性尊严的尊重,也是破除“男尊女卑”、“女人必须为男人服务”的糟粕残余。
《红高粱》这篇小说好像是中国抗战时期的一个小小的缩影,在这里人性美与人性丑都能够发掘出来,当然,最重要的应该是不忘父辈们燃烧自己的岁月,换取了如今的和平盛世,对此恩德,不管多久都要铭记于心,也更要学习他们,一如既往地艰苦奋斗。
本人看书很少,也没什么文学素养。
这是看过的莫言的唯一一本书,看过之后觉得是值得推荐的。
首先作者写作角度很独到,全文站在一个自始至终没有出现过的我的角度来写,写我的爸爸,我的奶奶爷爷。
特别喜欢奶奶这个角色,说她风流,但我却认为她从未干过什么出格的事情,她美丽坚强,爱国善良,在我心中真真就是一个好榜样。
看了这本书的一些书评,有人说这本书的叙述平白,可能是我现在看得还太少,觉得红高粱的文字非常精彩。有好一些描述,都极大地调动了我的情绪,比如有一段描写各种食物的,用了动物粪便来做比喻,真真恶心;还有描写战争中受伤的人物,那画面那血腥;还有描写那个的,让我看了很不舒服,这个非常不喜欢。
想到什么写什么,就这样吧。
莫言小说《红高粱》,其大致情节是这样——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伕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起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可以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破。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这些发自肺腑的充满思想光辉的语言,丰富了小说的意蕴,增添了小说的阅读魅力。
伤秋的情怀喷薄而出的是一种火似的壮烈,就如整个电影所表现的浓重而悲壮的红色基调。似乎热烈的有些许压抑,那是灰暗的现实所带来的压迫感。张艺谋的独到眼光,顾长卫的细节勾勒,在陕北的黄土地上,用民谣唱出它的质朴和热情,用最直接的“野合”宣誓着对旧礼教的反抗。高高的红高粱,红红的高粱酒,一切都似乎暗喻着某场一触即发的战争即将要展开
看《红高粱》我深深的喜欢上九儿,九月初九生的丫头,不甘被控制命运的质朴农家女。痛恨父亲将自己与一头大黑骡子相提并论,绝望的愤怒吼叫:“你跟你的骡子过去吧,我再也不回来啦。”推翻了桌子,就如推翻了整个封建礼教,包办婚姻的束缚。她是叛逆的,但却是有思想的,用剪刀护卫自己的贞洁,热烈而执着的追求自己的幸福。
是的,她早已芳心暗许那个抬轿的,有黝黑结实身躯的北方汉子,锃亮的光头是粗犷而不羁性格的缩影。她是勇敢的,因为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爱情或许已经变成反抗的最好载体,所以她不顾世俗的偏见和闲言碎语,早已在心底下定了决心。作为一个女掌柜,一个有家业的女人,她是大气,真挚和勤劳的。她用她的诚恳和聪慧挽留下了那一大帮兄弟,用自己的勤劳和能干,是家业在发展钟整整日上。
高粱酒,红红似火又似血。血染日,她倒下的身躯却是毅然的坚定和无怨……没有悲伤的流泪,却依然记得她淡定从容的微笑,是美的如此动人。她是镇定的,当日寇来侵,她和高粱地里的人选择了战斗,保卫家园,这是怎样的毅然决然啊?
红,火一般的热烈,血一般的惊心。红红的高粱地,红红的落日,红红的让人惊心的热烈女子啊……我在那般激情燃烧的岁月里遇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