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伦理论文十篇

  体育伦理论文篇1

  关键词:传统文化;体育伦理;文化精神

  中国传统文化蕴涵着丰富的体育伦理思想,能较好地协调古人从事体育活动的价值和利益关系,反映时代精神。 然而,进入高度发达的今天,以伦理道德为重心的古代体育伦理思想在现代社会的各种影响下出现了一定的弱化和衰退,严重地制约着现代体育的健康持续发展。为了建立更为合理、有效的体育道德规范,我们有必要对我国古代体育伦理思想的文化精神和历史渊源进行探析,并采取扬弃和内省的方式,实现体育伦理思想在新时期的继承与创新。[1]

  1 伦理政治型文化与中国古代体育伦理思想

  “一定思想文化、价值观念,是一定社会经济和政治的产物。”[2]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国专制社会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的反映。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里,始终是以封闭、分散的自然经济为主要生产方式。这种自然经济形态下,老百姓思想封闭,因循守旧,其活动基本限制在家庭范围内,从而决定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特别强调宗亲血缘和家庭伦理思想。并散射开来,要求在整个社会建立一种有礼有序,和睦相处的人身依附关系,以维护封建社会的稳定。

  在政治结构上,至周朝起,中国封建社会就建立了一套体系完整、等级森严的宗法制度。所谓宗法制度,就是以血缘家族为出发点,通过“家国同构”的组织建构和“由家及国”、“移孝作忠”的价值导向,达到族权巩固王权,宗统保护政统的目的。[3]表现为对内以血缘亲疏维系政治等级序列,对外用分封制(姓氏和亲戚)和宗庙祭祀制度来维护和巩固统治。实质上,封建统治阶级大肆宣扬“家天下”“宗主即君主”思想的背后,只是借助根植于人们内心深处的家庭伦理和血亲道德对其思想的制约作用,使人们自觉遵守儒家的“纲理伦常”和“礼制”思想,达到维护专制统治的目的。由此可见,伦理道德在社会秩序的建构和调节中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等级森严的宗法制度,最终决定了中国传统文化以世间伦理纲常、现实专制统治为指导思想和行动的主要价值取向,具有明显的伦理性和政治性特征。中国古代体育正是在这种文化背景下产生,与其说是被伦理政治型文化深刻影响,不如说古代体育已经成为一种道德教化、礼仪培养的政治工具:古代礼射有严格的礼仪程序和等级规定,旨在“明人伦,知礼法”;儒家主张“文武兼备”,其目的在于提升道德修养,成为君子、圣人;武林各派首倡“武德”,以匡扶正义、捍卫祖国为己任;岳飞背负“精忠报国”之志,拼死沙场,不吝其生……[4]由此可见,传统文化的伦理政治思想已深深渗透到我国古代体育中,使古代体育伦理思想处处体现“求善”“求治”的意蕴,表现了儒家“仁爱”“礼治”精神。而古代体育过于强调其伦理内涵和政治功用,弱化了竞技体育应有的激烈、竞争的本质特征,与宗教、军事、医学等的紧密结合又加剧了这种倾向,后逐渐发展成为与西方体育风格迥异的“哲学体育”。

  2 古代体育伦理思想的基本文化精神

  2.1 天人合一—自然、人文的和谐统一 博大精深、意蕴深远的“天人合一”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毕业论文 古代体育作为伦理、政治的附属物,始终以“天人合一”为思想主线,注重人与自然、社会的和谐统一。

  “天人合一”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思维模式,也是古代体育活动的主体价值所在。所谓“损肤不孝”、“生以养存”,古人从事体育活动之目的在于修身养性、立身治世,与自然、社会保持一种和谐或稳态,体现了对人自身终极的人文关怀。这种人文关怀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体育的竞争和博弈意识,有利于培养运动员尊重对手、关爱生命的可贵品质,对中国体育形成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集体主义精神具有积极意义。然而,我们应看到,“天人合一”所倡导的人与自然的内外和谐与平衡,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对力量、速度和高度等体育因素的追求,背离了竞技体育固有的竞争、拼搏的本质特征,促使古代体育活动朝着重道德教化,轻竞技对抗的方向发展。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儒家“尚德不尚力”过于看中体育的政治功能,道家“尚柔守雌”而完全脱离社会,人们在儒道两家思想的交织影响下,往往安于现状、守柔不争,表现出与西方的武士精神、决斗风范大相径庭的大陆民族依附性特征,古代体育作为封建道德法则的形式而存在,则表现出了竞技性的缺失,表演性和技巧性的冗余,中国古代体育在封建思想的束缚和压抑下畸形发展,不可能全方位地走向世界。

  2.2 和合中庸—以和为贵的处事准则 “天人合一”思想强调人与自然、社会的融会贯通,由此便形成了中华文化和合的思想观念。“和”是指异质因素的共处;“合”指异质因素的融会贯通。中华文化和合思想极具辨证思维,它积极地看待自然与人文、社会的差异和矛盾,提倡发挥不同个体的积极作用,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整体的和谐发展。反映在体育伦理思想上,主张科学地吸纳不同流派的伦理精髓,通过异质文化内部的磨合、交融,达到外部的整体和谐。纵观我国古代体育伦理思想,是以哲学文化为背景,儒道伦理共存互补为主线,援引阴阳五行说,兼揉法、墨、释、医诸家的伦理综合。体育伦理领域这种“兼容并蓄”的博大胸怀,正是源于中华文化的和合思想观念。故今天我们仍能感受到古代体育伦理思想中,既重事功,主张“不仕无义”,又崇尚淡泊名利,行走江湖的侠义情怀;既倡导儒家“仁”“礼”伦理道德学说,又倾心于道家清心寡欲养生理论。

  和合思想在儒家和谐理论中表现为“中庸”思想。硕士论文 中庸之道强调人和,反对纷争,重群体,重友谊,适用于人际交往的各层面,在古代体育活动也得到贯彻。传统养生要求“顺应四时”;蹴鞠力求营造“三朋和气满,入队笑声喧,四海人皆喜”的和谐氛围;太极拳要求身形“虚灵顶劲,尾间中正”,推手时做到“无过不及,随屈就伸”、“不丢不顶”等,[7]正是这种中庸之道的直接反映。

  因“天人合一”思想而生的和合中庸观念,对我国古代体育伦理思想的建构具有双重意义:和合中庸思想注重社会的整体和谐,这对于中国体育形成团结合作、友谊第一的集体主义精神具有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中庸之不偏不依,允之适度观念,限制了人格独立,约束了个性解放。古代体育参与者严守伦常之理、中庸之道,难以突破伦理道德的束缚,在个性上严重缺乏冒险、竞争、超越的精神,从而决定了古代体育始终缺乏“力”之美,最终发展成为与个性张扬的西方体育完全不同的体育形式。

  尊德重礼—德礼并举的伦理规范 根植于伦理政治型

  文化背景下的古代体育,始终把道德礼仪的培养作为首要任务,通过实践寓之德礼的“准体育”,影射和强化了深刻的伦理内涵,培养具有理想人格、文武兼备、身心俱德的君子、圣人。

  礼射是我国古代的习武礼仪活动。后经儒家“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思想指导得以重新整理和诠释,进一步强化了道德礼仪的教化功能。一方面,礼射继续保持了繁琐复杂的礼仪程序,体现了森严的等级观念。《礼记·射义》开篇有云:“古有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礼。卿、大夫、士之射也,必行乡饮礼,故燕礼者,所以明臣之义也,乡饮酒者礼者,所以明长幼之序也。”不仅如此,礼射还按照参与者的不同等级身份对配乐、侯(箭靶)、标准(父鹄、子鹄)等加以区分,旨在君臣父子,各安其位,即按既定的方针政策行事,达到明“君臣之义”和“长幼之序”的目的。[8]另一方面,寓教于射,重视礼射的道德教化功能。祖师孔子主张“射不主皮”,淡化射技的同时,重视射手的道德礼仪培养。提倡“揖让而升,下而饮”的爱人精神。孟子也指出“射者,正己而后发,发而不中,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矣。”(《孟子》)从而确立了“正己从事,不怨他人”的体育道德。

  武术是我国古代体育的典型代表,也是中国传统体育道德体系的一个全息影像。医学论文 综观古今所有门派都不约而同地默许和尊崇“未曾学艺先学礼,未曾习武先习德”的思想,把培养德、礼作为习武的前提条件,放在首位。而各门派的门规戒约和谚语格言中,都蕴涵了丰富的伦理内容。

  武林门派要发扬光大,首先要精心择徒,而在众多入门标准中,犹以德性考察为重。少林强调“道勿滥传”,应传“贤良之人”;峨眉主张“不仁者不传”。练武以“德薄艺难高”为指导思想,把武德培养视作通向上乘境界的精神航标。这样督促练武者在修炼武功的同时,既遵守基本的伦理规范,笃行儒家伦常之理,中庸之道,提倡忠孝仁义,贤良方正的道德规范。又培养谦和忍让,立身正直,取义轻利,守信重诺的侠义精神[9]。而德中必有礼,礼作为德的外在体现在武术活动中也留有诸多痕迹。习武者相见必抱拳以礼,若要切磋武艺,在交手之前必有“有礼”、“承让”之类谦恭语,且武术交手中通常不伤及性命,主张点到为止。

  统治阶级倡导寓德于体,把礼的观念植入体育伦理之中,其目的是引导民众在学艺中培养和升华道德礼仪,在习武中尊崇和默许人伦规范,以巩固其封建专制统治。在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古代体育是中国封建道德体系的一个完整缩影,通过体育可以反映中国古代的道德观、伦理观与审美观。

  德礼并举的古代体育伦理思想,在巩固宗法等级制度的同时,遏杀了中华民族的人格独立和拼搏精神,使古代体育活动从一开始就在人们的主体意识中丧失了公平竞争的可能。而没有公平竞争的体育就不是真正的体育,古代体育在德、礼之双重约束下始终保持“准体育”状态,无法得到进一步发展。

  2.4 立德事功—经世致用的主体精神 儒家认为:“人皆可以为尧舜”,即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圣人。但要成为圣人并非易事,必须把修身作为安身立命,齐家治国之根本,努力实践“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平天下。”的经世途径,力求达到儒家所倡导的“内贤”“外王”出入坦然的人生境界。

  这种爱家及国的民族气节,在重视宗亲血缘,家国同构的古代社会,既能够维护社会的稳定,也能受到老百姓的普遍敬仰和尊崇,故历朝历代都大力推行以修身为本,“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理想治国模式,鼓励老百姓积极入世,建功立业,影射了中国传统文化长久积淀的立德事功—经世致用的主体精神。

  中国古代体育在这种文化背景下表现出了极大的功利性。儒家主张通过个体的“身心兼修”以达到“文武兼备”的目的,进而提升到或仁或圣的状态;明代少林武僧为抗击倭寇,而抛开佛门戒律,大开杀戒,血染沙场;清末“少林戒约”后十条之首条要求习武者“必须以恢复中国为志”;岳飞背负“精忠报国”四刺字,去抗击金兵,虽冤死沙场,但铸就了“忠君爱国”的千古美名,永为世人敬仰。

  如果完全抛开阶级局限性,从这一角度来认识中国古代体育的价值是值得肯定的:古代体育伦理中蕴涵着立德事功的价值导向和经世致用的实用理性,职称论文 集中体现了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责任意识。古人通过武术抵御外侵,改朝换代,推动中华历史不断前行的同时,促成了民族主义体育思想的形成。另一方面,我们应认识到:古代体育所倡导的“忠君爱国”、“立德事功”等精神不可避免地存在历史局限性。在封建社会里,“忠孝”思想是君权专制主义的伦理基础,“忠君爱国”无疑是“忠孝”思想的标榜和典范,古代仁人义士为了维护君主、国家的利益,不惜牺牲自己的权利和个性发展,重复演绎“忠君爱国”的高尚节义,实质上影射了古人对封建统治阶级绝对的人身依附和盲从,而这种变相的精神奴役与现代社会倡导的独立意志和科学精神大相径庭。

  古代体育所倡导的“忠君爱国”、“立德事功”思想对现代竞技体育仍产生着深刻的影响,因此,我们不难理解运动员获奖时复杂的情感体验和崇高的精神荣誉。也可以反思中国竞技体育大环境为何如此“沉闷”,中国竞技选手在世界顶级赛事上为何屡屡发挥失常等等,只因其背负太多的义务与责任。

  以上从四方面揭示了中国古代体育伦理思想的基本文化精神。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性,其不可避免地有积极的一面和消极的一面,但谈古旨在论今,在加强体育道德建设的今天,我们应扬其精华去其糟柏,使我国古代体育伦理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扬光大。 参考文献:

  [1]龚正伟,张子沙.中国传统体育伦理思想及现代转型[J].体育科学,2000,20(5):12-14.

  [2]牟艳娟.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解读[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5,3(2):130-132.

  [3]赵洪恩,李宝席.中国传统文化通论[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435-442.

  [4]张新,夏思永.管窥中国传统体育伦理精神[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4,27(1):28-30.

  [5]姜义华,李向平.中华文化读本[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23-27.

  [6]戴有祥,张晓林.论武术文化中的传统哲理[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1997,21(3):8-9.

  [7]张新,夏思永.管窥中国传统体育伦理精神[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4,27(1):28-30.

  体育伦理论文篇2

  [关键词]高职院校;科技伦理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3)04 — 0125 — 02

  伴随着科技突飞猛进的发展,人们发现科技在给人类社会和生态环境带来福音的同时,也带来了日益明显的危害。“现代科技的异化难题归根到底是‘伦理’问题,而不仅仅是科技发展问题。科学技术作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物化形式,总体上呈现出‘为人’的伦理本性,因此,推进科技‘人化’是规避科技‘异化’的有效途径。”〔1〕科技伦理是人们在科技活动中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它体现为科技活动中从业者的职业态度、方式、价值取向等。科技伦理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科技事业的发展,加强高职院校科技伦理教育对我国国人、科技、社会和生态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当前高职院校的科技伦理教育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以克服。

  一、高职院校科技伦理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一)忽视学生成长发展的需要。高职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培养目标上除了要体现普通高等教育的共性要求,还要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的特殊要求。教育部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0〕2号)中明确指出,“高职高专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学生应在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因此,科技伦理道德是高职人才职业道德的重要组成内容。由于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一部分教育者往往从道德的约束性和规范性出发,片面强调人对道德规范的服从与遵循,忽视科技伦理对个人成长与发展的服务与促进作用,忽视个人在面临道德向题时能动性的发挥,体现在学校德育教学中,表现为教育者重视道德知识与行为规范的学习,忽视学生正确的科技价值观、科技理想的培养,缺乏对学生科技能力和解决道德冲突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在面对现实科技活动中的种种问题时无所适从,是非难辨。

  (二)割裂思想道德教育与科技伦理教育的联系。高职院校的科技伦理教育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整个社会的道德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高职生科技伦理的发展水平从一个方而体现了社会道德的整体发展水平。高职生是“准职业人”,毕业后将直接走上工作岗位,他们的科技伦理素质的高低对社会职业道德状况产生重要影响,因此,良好的思想道德是形成良好科技伦理的基础,科技伦理是思想道德在科技活动中的迁移和体现,两者是不可分离的。但有些学校在教育实践中片面强调科技伦理教育,轻视思想道德教育与学生日常基本的学习态度、行为习惯的培养,甚至用科技伦理课取代思想道德修养课,这些做法既有悖于学校德育目标,也违背了科技伦理形成和发展的规律。

  (三)科技伦理教育方法缺乏针对性。现代科技发展,特别是信息技术、生命技术、环境技术、生态技术的发展,提出许多科技道德问题。核技术的发展涉及的伦理问题主要有:“核保密问题、核控制问题、核人权问题、核和平问题。”〔2〕现代生物工程技术引发的伦理问题主要有:“破译遗传密码的伦理问题、基因重组工程的伦理问题和克隆人的伦理问题等等。计算机技术引发的伦理问题主要有:信息价值伦理、现代信息产权伦理、现代信息竞争伦理、现代信息隐私伦理、信息安全伦理和现代信息战争伦理等等。”〔3〕高科技是把“双刃剑”,既装有许多好东西,用之不当,就可能导致战争危机、生命危机、生态危机、环境危机等。因此,需要专门的道德规范对其加以引导。然而,有些老师在讲授科技伦理过程中采取满堂灌的方式,注重对科技伦理规范进行抽象的阐释,内容缺乏现实针对性,忽视学生自身对科技伦理的理解、体验和学生的积极参与;有的教师教学远离学生现实生活,理论和实际脱节,听起来索然无味;有的老师只要求学生死记书本知识,不注重具体行为训练等。这严重影响科技伦理教育的实效。

  (四)行业科技伦理教育特点不突出。“科学的社会伦理和人道主义问题不是什么外在的,而是伴随着对真理的探求产生的。”〔4〕当前,我国就业市场竞争激烈,用人单位对高职生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高职生受个人主义的影响,越来越注重物质层面的东西和个人价值的实现,由此带来的是他们的科技行为缺乏社会责任感,偏离科技伦理规范。因此,高职院校加强科技伦理教育是高职学生就业成功和事业发展的现实需要。然而,多数高职院校的科技伦理教育局限于一般科技伦理教育。强调作为从业人员所应具备的科技伦理的共性要求,面对各行业不同的科技伦理规范则很少涉及。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学生实习期间的科技伦理教育不够重视,认为那是实习单位的事;二是有些学校教师尤其是思想政治课教师对行业科技伦理研究不够深人,往往对行业科技伦理内容的讲解泛泛面谈,一带而过。

  二、改进高职院校科技伦理教育的途径

  (一)坚持科技伦理教育的基本原则。1.系统性原则。包括:内容的系统性,即科技伦理教育应包括科技伦理规范、科技价值现、科技理想、法律意识、科技生涯设计与指导等内容;教学组织系统性,即科技伦理教育的组织包括理论知识学习、行为训练、实践学习等多种途径;实施方案的系统性,即要根据学生不同人生发展时期的特点开展不同内容的科技伦理教育。2.实践性原则。科技伦理教育必须与各种实践活动相结合,即使是课堂教学,也需联系具体的科技行为,引导高职生真正领悟科技伦理规范。3.开放性原则。包括:教学主体开放,即要聘请校友、实业家、劳动模范等成功人士举办讲座并与学生交流,用他们的切身体会教育学生;教学内容开放,即既要讲中国科技伦理的案例,也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案例;教学手段开放,除常规课堂教学外,还要采用参加企业活动等教育形式。4.行业性原则。要求在进行科技伦理教育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不同专业学生的就业方向,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业科技伦理教育。

  (二)构建系统的科技伦理教育内容。1.科技价值教育。科技价值观是人们对科技是否具有价值以及具有何种价值的看法,是构成科技伦理素质的重要因素。科技价值观教育包括:正确认识科技与专业的关系、科技对人生发展的意义以及自己所肩负的历史使命。2.科技理想教育。科技理想是人生理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在科技活动中的奋斗目标,对科技行为起引导、激励作用。科技理想教育包括:认识科技理想的作用和意义、实现科技理想的途径和方法以及根据社会与个人的实际制定目标明确、内容翔实、措施具体的科技发展规划。3.科技伦理规范教育。包括:科技伦理基本规范教育和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应的行业科技伦理规范教育。4.现代科学精神的培养。包括:认识创新的意义、树立创新理念、掌握创新方法与途径、培养学生的竞争与合作精神、正确对待竞争中的种种挫折和团队合作精神等。

  (三)全方位实施科技伦理教育。1.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加强科技伦理教育。要改变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科技伦理教育的内容较少的现状,让科技伦理知识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堂,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有针对性的科技伦理教育,包括科技价值观、科技伦理规范、科技生涯设计、科技活动中的法律规范、职业理想与人生价值实现等,要避免了学科知识的简单陈列。2.通过选修课或专题讲座加强科技伦理教育。选修课或专题讲座可对学生进行及时的、有针对性的科技伦理教育,能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3.充分利用实习强化科技伦理规范教育。科技伦理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借助实践可以使学生领悟科技伦理并外化为职业行为。实习前要进行科技伦理规范理论教育;在实习过程中,既要请实习单位的管理人员或岗位能手对学生进行科技伦理规范的讲解与示范,又可以由指导学生到实际操作现场感受和体会科技伦理和从业精神的内涵;实习结束后要学生结合自己经历反思科技伦理对个人、企业和社会的重要性。4.利用专业课教学渗透科技伦理教育内容。不同的专业、不同的岗位对应不同的科技伦理规范,科技伦理教育有助于专业技能的习得与提高。因此,科技伦理教育要与专业课程的学习相结合,尤其是行业科技伦理规范的学习与掌握和专业课教学与实践联系密一切,在专业课教学过程中,不能仅仅局限于专业知识技能的学习,而应该对学生进行行业科技伦理规范教育,将科技伦理教育渗透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纳入学习中。“还要根据不同专业的具体情况,将科技伦理教育渗透到专业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去。如对工程技术类专业的学生,应开设技术伦理、工程伦理课程;对环境与生命科学专业的学生,则开设生命伦理、环境伦理等课程。”〔5〕

  (四)改进科技伦理课教学方法。1.案例教学法。科技伦理尽管是抽象的,但体现在大量鲜活、具体的生活中。教师既可以在教学中通过科技实例的列举和分析,变抽象为具体,变枯燥为生动,使学生的认知水平从真实的案例中得到提高;也可以让学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为例相互交流分享,加深对科技伦理的理解。2.讨论辨析法。我国正处于杜会转型时期,价值观念呈多元化发展趋势,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从不同角度影响着学生,青年学生虽然主体意识增强,但思考和辨别能力不足,对一些社会问题的认识或模糊不清,或极端片面,或矛盾重重。在科技伦理课教学中,教师可以选择某些科技伦理问题组织讨论,让学生敞开心扉,各抒己见,并针对学生存在的问题启发学生思考和讨论,让学生在相互讨论成辩论中澄清自己的科技伦理观,明确自己的科技行为的后果与责任。3.榜样示范法。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榜样具有很强的示范和精神激励作用。在科技伦理教育中,要善于列举学生在生活中容易感知的人,如本校的毕业生、本行业科技专家等,用他们的科技事例对学生进行教育,实践证明这种做法能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4.企业文化感受法。企业文化感受法实际上是一种情境教学法。企业文化是企业塑造的共同理想、基本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的总和,凝聚着企业的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精神文化。科技伦理也融合在企业文化中,显理着时代感、形象感,既生动活泼,又真实具体。因此,学生在体验企业文化的同时,能真切地感受到科技伦理文化。感受企业文化的途径很多,可以观察或参加企业的各种活动等。

  〔参 考 文 献〕

  〔1〕牛庆燕.现代科技的异化难题与科技人化的伦理应对〔J〕.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01).

  〔2〕李庆臻,苏富忠,安维复.现代科技伦理学〔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67.

  〔3〕杨荣.当代科技伦理的焦点问题〔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3:128.

  体育伦理论文篇3

  【关键词】医患关系 医学伦理教育 医学伦理素养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医患关系是在医疗过程中,由医务人员与病患及其家属所构成的一种双向的人际关系。近年来,医患关系日趋紧张,伤医杀医事件时有发生,医患关系尤如紧绷的绳索,岌岌可危。造成这种紧张关系的因素很多,总的来说,可概括为客观和主观两个层面。客观层面上有国家医疗卫生政策、制度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因素;主观层面则主要体现为医务人员的医学伦理素养的缺失。主观层面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基础,如果医务人员的医学伦理素养不达标,再完善的国家医疗卫生政策、制度,再健全的法律法规都难以得到全面的落实和执行。医务人员的医学伦理素养的养成,主要依赖于医学伦理教育以及在此基础之上的工作实践中的自觉养成。优质有效的医学伦理教育有利于医务人员高尚医德医风的确立,有利于医务人员自觉努力地提高医疗质量和水平。

  目前,我国的医学伦理教育需要在改革中谋发展,在医务人员医德养成中发挥主导作用,这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关键所在。

  我国医学伦理教育现状不利和谐医患关系构建

  医学伦理教育得不到应有重视,医患之间缺少伦理关怀。医学伦理教育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医学院校忽视对医学生的医学伦理教育,目前我国多数医学院校都是将医学伦理课程设置为考查课,学时少、地位低,而且只在少数专业中开设,医学生缺乏较系统的医学伦理教育;二是大多数医学生只注重医学专业技能的学习,对医学伦理学缺乏清晰的认识,认为可有可无。这两方面原因在我国医学院校中长期存在,使医学生以及医务人员的医学伦理知识缺乏、医学伦理素养较低。在临床实践中,这直接导致医务人员对待病患缺少必要的伦理关怀,不利医患关系和谐发展。

  医学伦理教育方式单一,医务人员医学伦理意识淡薄。由于现代医学伦理学在我国起步发展比较晚,人们对于医学伦理教育的认知也更多地停留在仅仅将医学伦理学作为一门课程的课堂教育上。面对医患关系日益紧张的局面,经统计发现,引起患者不满意甚至做出过激行为的原因中,因医疗技术问题引起的摩擦仅占极少数的一部分,而因医务人员医德问题导致的医患纠纷却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医学伦理素养的养成是一个从认识到认同再到践行的过程,仅仅通过对在校的医学生讲授医学伦理课程进行医学伦理教育是很难使医学生在未来的医疗工作中具有较高的医学伦理意识的。

  医学伦理教育不接地气,对和谐医患关系导向作用不明显。医学伦理学来源于医疗工作中医患关系的特殊性质,它是运用一般伦理学原则解决医疗卫生实践和医学发展过程中的医学道德问题和医学道德现象的学科。医学伦理教育依托医学伦理学的发展,适应医学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教育医患双方运用医学伦理理念应对医学和社会发展带来的新问题。但我国目前的医学伦理教育侧重医学伦理理论本身,不考虑生活实际的变化,不能直面社会和医学发展中的一系列矛盾,只为理论而理论,导致我国医学伦理教育脱离实际,不能有效疏导医患矛盾。

  着手医学伦理教育变革,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发展

  如何从根本上缓解医患矛盾是一个系统工程,包含制度建设、医疗体制改革等,其中从医患双方尤其是医务人员的医学伦理素养的养成和提高入手,遵循医学伦理素养养成规律,推进医学伦理教育改革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准确定位医学伦理教育。医学伦理教育是依据医学伦理理论,立足医疗实践,对医学生和医务人员进行系统的医学伦理素养的教育和培养,广义上也包括对以患者为主的广大民众的医学伦理理念的宣传教育。无论是医学伦理的教育者还是受教育者,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大多数人对医学伦理教育并没有清晰的认识和准确的把握。国际医学教育组织在其制定的全球医学教育最基本要求中将敬业精神和伦理行为作为医疗实践的核心。因此,医学伦理教育应贯穿于医学人才培养的始终,医学伦理教育所培育的医学伦理素养应是衡量医学生和医务人员是否合格和优秀的标准之一。只有对医学伦理教育目标和宗旨有准确的定位,才能保证医学伦理教育的发展不偏离正确的轨道。

  构建全方位医学伦理教育模式。第一,加强医学伦理学课堂教育。课堂教育是医学伦理教育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课堂教育,医学生能够掌握医学伦学的基础理论知识、临床医疗活动道德规范和处理医患关系的伦理原则等,从而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但我国多数医学院校都将医学伦理课设置为选修课,而且学时最多为30学时左右。这不仅使医学生没有足够的时间接受医学伦理教育、充分领会医学伦理学的精髓,而且学生普遍不重视医学伦理学的学习,使医学伦理教育的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医学院校应从根本上重视医学伦理学的课堂教育作用,将医学伦理学设置为必修课,并增加学时,使医学伦理课成为对在校医学生进行医学伦理素质教育的主阵地。

  第二,增加医学生实习阶段的医学伦理教育。医学伦理学作为应用伦理学学科,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医学院校的医学伦理学课程除作为基础学科在医学生的基础学习阶段学习医学伦理基本理论,培养医学生初步的医学伦理意识之外,还应在医学生临床实践阶段,运用医学伦理理论讨论分析临床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学会运用医学伦理理论指导实践。这样在医学生在校教育的整个阶段,既接受了医学伦理学理论的教育,又接受了医学伦理实践能力的培养,使医学生在掌握医学伦理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基础上,又通过临床实践将医学伦理准则内化为自己职业道德标准,在成为医务工作者之初就具备了一定的医学伦理素养。

  第三,注重医学专业教师的医学伦理素养培育。目前,我国大多数医学院校在医学专业教学中,特别是临床医学专业教学中,授课教师在讲解医学专业技术时,只是对专业技术本身进行讲授,很少向学生提出医学专业技术在具体应用中可能遇到的伦理问题。专业老师的带教作用会对学生产生深远影响,这可能也会成为医学生伦理观念淡薄的原因之一。因此只有加强医学专业教师的医学伦理素养培育,使他们形成自觉的医学伦理理念,才能使医学专业教师在对学生讲授医学专业技术问题时能从医学伦理角度引领学生去思考解决运用医学技术所引起的医学伦理问题,从而实现从专业课学习角度培养医学生的医学伦理理念。

  第四,重视医院对医务人员的医学伦理教育。由于社会和医学的不断发展,医务人员的思想观念会受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极易动摇其在学校接受医学伦理教育时已形成的医学伦理观念。因此,医院对医务人员的医学伦理教育应是终身教育,在巩固已有教育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医疗实际的需要,培养医务人员的人文关怀理念,全面关注患者的身心健康,培养良好的医德修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第五,定期对包括患者在内的普通民众进行医学伦理理论宣传教育。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特别是《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广大民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在医患关系中,患者的维权意识也日益增强。但在实践中,人们对医患关系伦理、医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并不是十分清楚。一些患者对医务人员缺少应有的尊重和信任,加剧了医患的矛盾,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医学院校和医院在对医学生和医务工作者进行医学伦理教育的同时,也应对患者的就医道德给予足够的重视,定期在普通民众中通过普法讲座、发放传单、街头板报、组织学习参观等形式进行医学伦理的教育宣传活动,提高普通民众的就医道德水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丰富医学伦理教育方式。第一,医学伦理课堂教学方式多样化,以增强教育效果。教学方式方法直接影响课堂教学效果。在保证医学伦理学知识体系完整的前提下,打破教材章节束缚,实行专题讲座方式,有利于突出教学重点,扩展学生视野。改变传统的医学伦理课堂“满堂灌”的教学方式,根据讲授内容灵活运用案例分析法、疑难问题讨论法、情境模拟法、名医示范法等各种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同时通过开展知识竞赛,进社区、医院做志愿者等多种形式,拓展教学内容,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在医学专业课教学中渗透医学伦理教育。医学伦理学是医学的先导,为医学发展指明方向。在医学技术的学习和运用中,从问诊到治疗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技术的使用都有相应的伦理道德规范,医学专业课教师在讲授医学技术的选择和运用过程中,应讲授相应的医学伦理理论的应用和依据,以增强学生未来职业生涯中医疗行为的伦理思维和判断力。

  第三,在临床实践教学中注重医学伦理教育。对医学生的临床实践教学是医学生对所学医学知识从理论到实践的学习过程。对于医学伦理学教育而言,医学生的临床实习阶段同样也是医学伦理知识从理论到实际运用的学习过程。在临床实习阶段,学校应设置与实习期间成比例的医学伦理学的实践课程,结合临床实际,指导学生学会运用医学伦理知识解决临床实践中遇到的伦理问题。此外,医学院校对于学生的实习医院和临床带教老师应担负必要的选择和监督义务。实习医院良好的医德医风氛围和临床带教老师的医学伦理素养对医学生的医学伦理教育将起到潜移默化、言传身教的显著成效。

  第四,组织医学生、医务工作者走入社区,宣传医学伦理理念。医学伦理教育可以通过受教育者对教育效果的展示和传播而影响和教育更多的群体。作为受教育者的医学生和医务工作者通过利用业余时间以街头义诊、服务社区等活动为载体,在服务群众的同时,向广大人民群众展示良好的医德修养,宣传介绍医学伦理理念,由受教育者转变为教育者、宣传者,在教育他人的同时也是自身完善成长的过程。

  第五,在医院倡导以患者为中心,医患共建的和谐医患关系。现代医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医患关系物化趋势明显,医患之间缺乏有效的交流和沟通,是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因素。如何在医患之间构建起充满人文关怀的和谐医患关系,应成为医院医学伦理文化建设的目标之一。而这个目标应是医患双方共同努力的方向,也是医患双方共同学习和实践的过程。医务人员在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服务实践中不仅能不断践行人文关怀等医学伦理理念而且能够不断积累医学伦理道德经验。同时,患者及家属在医院的伦理文化氛围中,通过与医务人员的互动沟通,不仅心理上得到慰藉而且也了解了医学伦理思想,增强了对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的理解和信任。

  完善医学伦理教育评价体系。医学伦理教育的完善与发展需要有制度的引导和保障。探索出一套符合医学生、医务工作者特点和教育要求的考核评价体系就成为医学伦理教育变革的必要内容之一。

  第一,完善医学生的医学伦理学考核评价体系。将医学生的医学伦理学的课堂学习、临床见习和实习等学习环节都纳入医学伦理学的考核评价体系的范围,通过笔试、口试、见习实习单位评价、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进行医学伦理学科的考核评价。根据不同时期对医学生伦理素养具体要求的侧重点确定各个环节所得分数的比例,形成医学伦理学的最终成绩。

  第二,完善医务人员的医学伦理考核评价体系。医院可以根据不同科室的具体情况,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守则,制定可量化的评价标准,结合医务人员的自评、同行评议和患者评价,定期进行考核。同时可以根据考核结果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将医务人员的医德修养与制度约束有机结合,保障医学伦理教育有成效。此外,随着越来越多的医院开始设立医学伦理委员会,在对医务人员的医德评价环节中,可充分发挥医学伦理委员会较强的专业指导和评价作用。对医务人员医疗活动的伦理正当性给予事先指导和事后评价。

  医学伦理原则、规范入法,增强医学伦理教育实效

  医患关系作为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它既是医学法律规范调整的范围,也是医学伦理原则、规范调整的范围。医学伦理原则、规范是医务人员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我国许多医院自觉不自觉地将医学伦理原则、规范作为规范、评价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的主要标准。但医学伦理原则、规范毕竟属于道德规范的范畴,对违反医学伦理原则、规范的行为只能通过各种教育和社会舆论的力量加以约束,这与法律规范的强制约束力相比,医学伦理原则、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就略显薄弱,对于减少医患双方因伦理道德引起的纠纷明显存在力不从心的现象,而我国有关医患关系调整的法律法规又不是很健全。医疗领域中存在的道德失范现象以及不降反升的医患纠纷和诉讼,都与我国的医学伦理道德建设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和法律保障密切相关。因此,医学伦理规范相关条款入法以实现法律对医学伦理规范的支持和保障,是增强医学伦理教育实效、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必要措施。

  知情同意原则入法,保障和谐医患关系。知情同意原则是在医学伦理教育中要求医学生和医务人员在调协医患关系中必须把握的重要医学伦理原则,虽然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有所体现,但仅仅是笼统的粗线条的规定,在医疗实践中难于把握和具体操作,往往损害了患者的权益,影响了医患和谐。将知情同意原则的伦理释义入法,明确医患双方在知情同意原则中的权利义务,增进医患之间的交流,从而减少医患纠纷,促进医患和谐。

  有利原则入法,体现医学伦理教育目标。医学伦理原则中的有利原则是医务人员的医疗活动从患者利益出发,以患者为中心的具体体现。我们进行医学伦理教育的实质就是要求医务人员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但在医疗实践中,有利原则的宽泛性和非强制性使其无法体现在医学伦理原则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通过立法程序,弥补有利原则的概括性和不确定性不足,更好地发挥其在指导医务人员医疗行为和保障患者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体现医学伦理教育目标,促进医患和谐。

  体育伦理论文篇4

  关键词:慈善伦理;教育主体;教育途径

  中图分类号:G6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04-0272-02

  一、慈善伦理教育概述

  慈善伦理教育就是能够进行慈善伦理教育活动的社会群体(包括组织和个人)运用各种方法和手段,对受教育者进行慈善伦理的观念、意识和规范等方面的灌输或影响,以使受教育者形成其所预期的慈善伦理观念、认识以及行为方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属于伦理道德教育的范畴。这种教育的方法和邓小平同志的“白猫黑猫理论”有相似之处,不管利用怎样的手法,凡是对教育有益、符合实际、能够运用到实际中去的,都可以尝试。这种教育的最终目标就是让所有受教育者认识和深入慈善伦理观念,学习和形成其行为方式,加强慈善伦理的各种追求。慈善伦理教育作为一种新的理论教育,有其自身独有的特点,这主要包括:

  1.教育主体的多样性和宽泛性。不论是学校、企业、个人、政府还是非政府机构,凡是符合慈善教育理念,可以开展慈善伦理教育活动的社会群体与个人都可以作为慈善教育的主体,范围较为广泛。

  2.慈善伦理教育内容的利他性。由于慈善理论教育的指导思想中包含了利他主义价值观,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慈善伦理教育的内容反映了利他主义的思想。不管在认知教育、理论知识教育、价值观教育、还是财富权势教育等方面,都涵盖了鼓励人们去关心爱护、帮助他人的思想,特别是面对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更要懂得慈善伦理教育,给他们多一份关怀。大家常常听到的那句“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就是这一特征的典型说明。

  3.慈善伦理教育追求社会和谐。慈善伦理教育提倡人们能够关爱和帮助他人,特别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通过开展慈善伦理活动,让这些弱势群体能够感受到社会的公平和人间的温暖,进而缓解了社会的矛盾冲突,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追求社会和谐是慈善伦理教育的价值之一。

  二、中学进行慈善伦理教育的重要性

  在我国,社会主义各方面建设都迫切需要慈善伦理教育的发展,因此,在中学进行慈善伦理教育就具有以下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慈善伦理教育具有先进的精神价值追求,与我国的文化建设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大业。它对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保障以及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其次,慈善伦理教育有助于构建和谐校园。中学的重要职能就是尽最大可能地促进学生主体的全面发展,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就要学校教职工齐心协力,以身作则、为人师表。通过对教职工进行慈善伦理观念、意识和规范等的引导和影响,培育他们的爱心、同情心以及责任心。再次,慈善伦理教育有助于中学生健康成长。我们要培养的人才不仅需要具备良好的知识和技能,还需要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否则就可能是社会的“次品”,甚至成为社会的“危险品”。慈善伦理道德教育可以通过培育中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同情心和爱心以及感恩意识等来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即能够使他们在慈善伦理的教育氛围中成长为知识才能和思想道德全面发展的有用之才。因此,作为教育重要阵地的中学应在慈善伦理教育的实施中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

  三、中学进行慈善伦理教育的途径

  中学生正处于自身人格塑造和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大多缺乏独立的认识能力和判断力,在认知上对老师的信任性和依赖性比较强。因此,在中学对学生进行慈善伦理教育是非常必要的。因此,中学进行慈善伦理教育的方式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来展开:第一,学校要对在校职工和所有教师展开专业的慈善伦理教育的学习工作。一方面,通过学习慈善伦理教育知识,可以在一定程度提高自身的慈善伦理意识和素质,以利于在教学中顺利贯彻慈善伦理教育理论;另一方面,可以使教育者,尤其是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者把握其内涵与精髓,能够使他们在课堂上更好地发挥,也为今后在学生中开展慈善伦理教育课程奠定了基础。第二,在中学,慈善伦理教育工作应以理论教育为主要方式来进行。慈善伦理教育可以具体结合到思想政治课程内容中,也可以通过主题班会活动实现,还可以作为校本课程开发,单设慈善伦理教育课程。通过多种途径的宣传和教育,让学生能够深入了解慈善伦理教育的相关知识,进而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第三,通过各种活动引导师生理解和掌握慈善伦理知识,形成正确的慈善伦理理念。一方面,学校可以通过组织师生观看慈善活动纪录片或参与爱心讲座等形式对师生进行慈善伦理的教育引导;另一方面,学校可以通过组织慈善捐资助困活动或节假日对学校的贫困学生进行救助慰问等一些具有现身教育意义的爱心活动来强化学校教职工的慈善伦理意识和责任心。通过这些具体的慈善活动来感动和影响学生,从而益于他们慈善伦理人格的塑造。

  我国的慈善伦理教育发展相对缓慢和落后,基于对慈善伦理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本文就如何在中学推行该教育提出了以上看法,以期有助于我国慈善伦理教育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耀灿,陈万柏.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93.

  [2]赵琼.国外企业公民理念与实践[J].转载于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上海慈善事业发展研究中心.慈善理念与社会责任[M].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8:134-137.

  [3]代小芳(导师:武晓峰).慈善伦理教育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11-03-20.

  体育伦理论文篇5

  关键词:教师;专业伦理;文献法

  在对教师专业伦理进行探讨的过程中,学者和专家主要集中认为伦理是社会所规范的人与人相处应遵循的道德原则,在这里,我比较认同步社民和叶澜老师的定义。步社民认为,对于教师而言,专业伦理主要靠教师的道德自律来实现①。叶澜老师认为教师专业伦理是指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共同拥有和必须遵守的、有利于促进教育者自身和受教育者全面健康发展的、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专业精神和专业规范的总和,是社会价值和专业价值的具体体现。它包括由专业价值观、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组成的专业精神,以及有关教师与教育事业、与受教育者、与其他教师及教师集体、与家长及其他相关人员等关系的专业规范②。

  一、教师伦理压力形成条件的研究

  在对教师伦理压力形成条件的研究中,胡锋吉和季旭峰在论教师的伦理压力的文章中谈到,客观的刺激或情境是教师伦理压力形成的条件,这种情境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两难问题,另一类是冲突。面对两难问题,教师的行为选择实际上代表了他自己的道德发展水平,面对冲突问题。教师的行为选择则代表了他自己对教师角色伦理特征的理解。总之,教师必须意识到自己在面对一些教学问题时,需要作出某种程度的调整。

  二、教师专业伦理规范的探究

  对教师专业伦理规范的探究也是重中之重,何颖在对中美高校教师专业伦理规范的比较研究中指出,比较完善的教师专业伦理规范通常包括师德理想、师德原则、师德规则三个层面。其中,师德理想体现教育专业至善至美的道德境界,具有激励功能;师德原则是指导教师职业行为的准则和依据,具有指导功能;师德规则是对教师职业行为的最低要求,具有约束功能。就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教师专业伦理的规范的制定必须以保障学生的发展利益为根本。要体现教师专业的“专业性,要凸显教育“服务”理念。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

  三、教师教学行为中的伦理缺失现象的研究

  蔡亚平和钟振国在教师教学行为中的伦理缺失现象分析中指出,当代教师不具备专业伦理和专业共同体的观念,教学沟通上比较专断,缺乏师生之间的平等交流。教学方法上强调效率,剥夺了学生的主体性。教学评价上注重分数,忽视学生发展的整体性。教学管理上注重控制,缺乏人性化关照。这些现象,都是导致目前教师专业伦理中出现的诸多问题的原因,同时也与教师责任的模糊和缺失有关。因此,1、更新教师的专业伦理观念;2、重视教师专业伦理教育的一体化,就尤为重要。

  四、教师专业伦理研究的进展和反思。

  1、教师专业伦理的两个转换和四个取向

  教师专业伦理的进展包括两个转换和四个取向,张宁娟在国外教师伦理研究新进展中,提出当代教师从身份伦理向职业伦理转换,充分考虑了教育教学工作的特殊性,形成有别于其它专业或职业的特殊伦理规范;从经验范式到理论范式的转换,即在过去单纯归纳的方法基础上,借助理论的指导作用,通过演绎的方法去建立相应的伦理规范。因此,就我国而言,当前的教师专业伦理建设,应当接受伦理学、专业学、社会学等理论的指导,在教师专业伦理建设中应当突出专业”和“服务两个核心理念。

  程亮在当代教师伦理研究的三种取向一文中阐释教师专业伦理的四个取向分别为:1、专业取向:2、规范取向3、实践、跨学科取向4、实践取向。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这四种取向都可以在不同程度上推进教师伦理研究和建设,但也都存在某些方面的限制;其次,四者并非彼此孤立相互排斥,相反在很多研究中,它们往往是彼此纠结,相互交叠。从我国教师发展的水平来看,可以建立一种整合的教师伦理研究范式。提升教师的实践理性,避免简单盲从或生搬硬套,也许这正是教师伦理研究的意义所在③。

  2、我国教师专业伦理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和实践困境

  就目前我国教师专业伦理领域内存在的一些问题加以梳理,为教育领域内的工作者及其研究者提供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首先,在理论研究领域,我们仍需要对教师“职业伦理或道德”与“专业伦理或道德”做进一步的概念辨析与论证工作。其次,在充分结合西方研究经验的同时,也应该依靠我国的历史传统与文化经验,形成本土特色的教师专业伦理理念。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不仅需要教育学界的关注,更需要其他领域如伦理学、社会学以及其他许多相关“专业”领域研究人员的参与。再次,在深入的理论探讨尚无法很快达成一致结论的情况下,可以试着先在实践领域里做起来,或者可以借鉴其他行业发展相对比较成熟的一些准则或规范来推动教师专业伦理准则的发展。最后,关于这方面的比较研究尤其需要加强,在文化上同根同源的我国港台地区的理念与实践经验也值得深入研究和对比。

  总之,依照目前的教育形式分析,我国在今后的教师专业伦理建设中应该轻制度和规范,重信念和心灵培养;轻教师的正规学习,重教师的非正规学习;轻个体经验成长,重学习发展共同体文化建设;轻政治化,重专业化;轻约束,重激励。我们应该更多的用科学理性与艺术直觉结合的系统论方法分析教师专业伦理,教师专业最高伦理目标是在实质上促进教育对象的发展,而不是简单地恪守规范本身。

  参考文献:

  [1]步社民.专业伦理与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成长,2013:15-16

  [2]孙峰.教师专业伦理的价值选择.时评

  [3]叶澜.创建上海中小学新兴师资队伍决策性研究总结报告[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97(1):1-9

  [4]徐浩斌.关于幼儿教师专业伦理建设的思考[J].教师发展,中国教育学刊,2012.05

  [5]于龙.教师专业化视野中的伦理标准建构[J].教育科学论坛,2007(3).

  注解:

  ①孙峰.教师专业伦理的价值选择.时评

  体育伦理论文篇6

  一、生命伦理教育的原因与必要性

  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发展,正在极大地改变着人类的生存方式,新的能源、材料和其他工程技术的发展会改变人们认识、理解和对待自然界的方式,新的交通、通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正在改变着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与关联模式,这些巨变都在极大地改变着人类的精神面貌和社会的伦理生活形态。但对于生命科学专业的大学生来说,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其对世界的巨大的影响是更加直观和紧迫的,高新生命科学技术正在持续而又迅捷的改变着生命自身的存在方式,从而在内部撬动和改变着人-世界共属一体的生存本体论结构。以农业转基因技术为例,它在道德哲学上的核心难题并不是食品安全或者技术专利问题,而是其已经在根本上颠倒了人在自然中、人属于自然并且在本质上不违背自然终极法则的本体论结构,不论转基因技术实践最后是否成功达到目标,在这一技术所敞开的视野中,自然已经从人类生存的境遇和条件沦落为人类主观力量的绝对对象。而人类基因工程技术则更进一步,它将改变人类自身以及整个未来时代的客观存在形态,将存在主体完全奠基在不确定的主观性之上。技术,作为人类主观智性的产物,在将人本主义极大化之后又极大地片面化和碎片化了人的本体论属性,使智性和欲望变成了唯一的起点,世界的结构则深陷入如海德格尔所说的技术的“座架(Ge-stell)”之中。它使人变成了一种经由主体订制的“对象”,使技术成为主体展现自身和世界存在的唯一方式和一切“尺度”,从而在更本质的意义上遮蔽了人自身的主体性[4]。面对这样一种极其巨大而又深刻的力量,人类已经很难从自身的技术化生存的境遇中挣脱出来,而人类生存的整个世界作为人发现自身的条件的伦理境遇,则陷入了另外一种窘境。考查当代生命伦理学专家的论述,我们可以认识到目前在生命科学技术所引发的伦理难题中,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道德生存困境:首先,由现代生物医学技术和卫生保健实践所引发的生命伦理问题,在面对所有地区与文化传统时都具有新颖性和前沿性,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当代生命伦理问题构成了一个全球性难题,任何国家、群体和个人都无法独善其身。其次,生命伦理难题的讨论与解决,必须首先承认道德多元化和跨文化交流合作的不可回避,以及当今时代对民众自主意志和自由权利的普遍尊重这两个基本事实,因此任何一个道德传统都只能以一种资源的身份平等的参与到生命伦理讨论之中。第三,生命伦理难题的出现和应对都呈现出公共化和政治化的特征,与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和资本逻辑强势介入社会文化、政治等公共生活领域的局面具有必然联系[5]。这使得生命科学家们一方面手持力量巨大且后果难以预测的武器,另一方面却又面对纷繁复杂甚至相互对立冲突的道德观和伦理规范而丧失方向,随时都有可能使其自身乃至整个生物圈陷入了危险的境遇。如果说,外部世界的变化是不得不接受的客观现实,那中国近三十年来在教育领域的缺失及其造成的学生在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方面的问题,就不能不说是我们教育工作者必须去弥补的罪责。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教育中逐渐增加了自由、权利、平等、民主、科学等现代性价值观的普及,但与此同时,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和道德遭到破坏,新的道德共识的建立尚需时日,各种新奇的价值观和伦理思想不断涌入,人们在整体上处于一种道德虚无主义的境遇。与此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个领域都已经卷入了以经济效益为核心目标的浪潮,导致技术崇拜、金钱万能思想、工具主义和利己主义思想的泛滥。这样的变化同样在不断地侵蚀教育领域,具体表现为以应试为教育教学的核心,以成绩、就业率、经济效益和各种技术性评价指标为政绩目标和指挥棒,配置和安排教育资源。在这种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当代大学生,又如何能具有坚定的道德观念和博大的人文情怀,如何才能了解敬畏生命、尊重他人与社会合作的重要性,如何培养出卓越的人生理想和道德人格。在今天大学生群体中泛滥的人际关系冲突、自私自利行为和物质化、功利化的精神面貌,乃至于自杀、伤人与虐待动物等极端行为,都不过是这个道德沦丧的大时代背景下的具体行为表现而已。正是这些问题的存在,向我们提出了生命伦理教育的重要性,即,这是一种以应对当代社会的道德难题和当代教育中的精神缺失,培养出有文化、有精神、有担当的现代化建设人才为目标的教育系统工程。

  二、生命伦理教育的概念与目标体系

  当我们从这样一种高度上来审视当代大学生的生命存在状况的时候,就会意识到,生命伦理教育既不应该将自己局限为一种教会学生如何应对在未来科学研究和职业活动中面对的职业伦理问题的伦理学应用教育,也不应该将自己混同于普及性的和基础性的思想品德教育,它以生命科学技术及其伦理问题为切入点,但必须涵盖道德人格培养、伦理规范建设和人文精神树立等不同层面,是一个集知识和技能传授、道德培养、精神塑造和公共教育为一体的系统工程。具体而言,应该从三个层面来理解:第一个层面,专业伦理能力培养,具体包括生命伦理学知识、技能、价值观、行为标准等方面的能力。这一部分在传统上通常被看作是生命科学专业学生所特有的职业素质培养的一个组成部分,如对医学生进行的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教育,和对生物科学专业学生进行的伦理审查和技术伦理学教育等[6]。在2006年7月北京举行联合国教科文卫组织亚太地区生命伦理学教育会议上,与会学者认为生命伦理学教育目标主要在于:(1)能够更好地理解科学技术发展所提出的伦理学问题,并应用这些知识权衡生物科学技术发展所带来的利益和风险;(2)增进对于生命的尊重;(3)更好地理解不同人观点的多样性;(4)在关于道德困境的案例讨论中能够把科学事实、伦理原则和争论整合起来;(5)能够理解和分析不同的生命伦理学理论;(6)能够增进对于不同人、文化和价值观的尊重;(7)能够激发人们的道德意识和责任感,鼓励人们进行创造性与批判性的思考;(8)能够培养人们“知情选择”的能力;(9)能够培养人们预见和避免科学技术发展潜在风险的能力;(10)能够培养人们对于科学技术发展的正确态度,以及反省科学发展过程的能力,以便使地球上有限的资源能够得到可持续性的使用;(11)增强就科学研究诚实性而言的伦理敏感性。这11个目标大体概括出了目前生命伦理学教育重要的内容,但我们可以看出其关注的主要还是专业伦理或者职业伦理的议题。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对生命伦理学课程和培训是否能够有效预防现实生活和科研活动中的道德失范行为,仍然是一个存在不小争议的问题,近些年来在生命科学领域的出现的大量学术失范行为,更从实践合理性的层面,对这种以专业伦理建设为核心的生命伦理学教育目标体系提出了质疑。它是否过于狭窄和过于理论化而缺乏解决实践难题的能力,就成为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纵观生命伦理学的当展,它已经从一种哲学性的学术思辨研究,转变为多学科合作的并吸引到全社会各个阶层和群体公共参与的社会政治文化活动[7],生命伦理学家自身早已经放弃了利用几个伦理学原则、规范或者道德教条来解决现实中复杂的生命伦理问题的梦想。通过专业的生命伦理学知识传授和技能训练,学生们固然可以提高问题分析、理论解读、风险评估和做出选择、对不同观点的理解和对话等具体能力,但涉及到道德意识、责任感、态度和道德情感等方面,尤其涉及到在面对外部压力或利益诱惑做出道德选择的时候,个人在其成长过程中所受到的家庭与社会环境影响、基础道德教育和原有的道德品质状况往往会起到更具决定性的作用。在这里,我们就必须强调生命伦理教育的第二个层面,生命观、价值观和道德人格教育。事实上,目前在高校开展生命伦理学专业能力教育相当被动,因为其所面对的受众是已经具有相对稳定人格品质的成年人,而且需要与整个社会中弥漫的道德虚无主义、工具主义、功利思想和利己文化相抗衡,这就意味着生命伦理教育必须与高等院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综合人文素质教育相结合。其核心目标在于,强化学生已经具有的正确的道德观念、道德情感和品行习惯,引导其理性反思和审视自身德性修养,鼓励其进一步追求自身人格和道德品质的完善与卓越。最后一个环节的生命伦理教育,应着眼于学生在职业和人生的发展性的能力的培养,即不仅要培养出在道德上合格的社会成员和称职的技术员,更要将学生培养成能为国家、民族、社会做出贡献的卓越的科学家和思想者。但我们必须认识到,生命伦理学在本质上是一种精神品质的培养“:对人的生命状态进行道德追问;对生命的终极问题进行伦理研究;对生命科学技术进行伦理裁判与反省;对生命、特别是人的生命的本质、价值与意义的道德哲学解读。”[8]所以,在其目标体系中,首先应该强调的就是对庸常的生活的批判精神。与科学教育专家的关注点不同,人文教育者会更关注生命伦理学教育在促进学生道德自我觉察、道德理解和道德合作能力培养方面的作用。正如生命伦理学家普遍承认的,当代生命伦理学面临着三大根本性的冲突:传统道德与现代科技和生活方式的冲突,不同地域和文化传统之间的道德冲突,以及技术和资本逻辑与道德法则之间的冲突。在这个大的背景下,如何突破自身道德认识和行为习惯的束缚,以积极和开放的态度理解生命伦理难题的本质,理解并尊重不同的道德传和道德行为,尊重生命和勇于承担责任,有效地整合科学、伦理和社会各界的力量,以促进生命科学技术的发展并使其为人类造福,是为生命伦理批判精神培育的目标所在。

  三、生命伦理教育的途径和整体结构

  高校生命科学专业学生的生命伦理教育包括人格培养、道德教育和专业伦理教育三个层面,需要对学生的道德知识、能力、态度、情感和行为习惯等不同侧面都进行培养,所以必然是一个生活关怀、制度规约、思想教育和实践锻炼为一体的教育系统工程。在这个系统中,生命观、价值观、人生观教育是为基础,高校思想教育和综合人文素质教育是为总体框架,生命伦理学教育既是专业素质教育的核心内容之一,又是将整个生命伦理教育串联起来的主干和切入点。这里之所以将传统“三观”教育中的“世界观”改为“生命观”,其目的在于强调大学生的生命主体意识,让其认识到自身与世界共属一体的伦理语境,将传统上强调的对世界的冷静、客观、全面的认知,转变为积极投入生命实践、主动创造美好世界的精神体验。“三观”教育在更大程度上是一个潜移默化的养成过程,这个环节的教育者,需要面对的是学生的整个成长史和整个社会环境。要意识到这是一种人格养成的过程,这一层面的教育并非是课堂教学的拓展和延伸,不是一种知识传递或者观念塑造的简单任务,而是要在高等教育的整体环境中创造一种氛围和环境使学生继续成长和完善。中国初等教育序列过去长期以应试教育为核心,这的确带来了很大的问题,但在某种意义上也给我们留下了一定的空间:当代大学生虽然在年龄上已经成年,并已经养成了相对稳定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但多年来近乎真空的保护和隔离,使其道德品质尤其是道德判断和决策等方面仍然几乎处于一种蒙昧状态,一旦能够给他们有效地输入新的信息就很容易引发他们的自我反思。在很多有关当代高等教育研究文献中列举的大学生思想不成熟、各种心理和品行问题,以及各种行为问题,在显示出这一工作的困难的同时,也向我们指明了在现阶段对他们进行改造的可能性和开展教育的切入点。要充分利用和继续加强高等院校传统思想品质教育和综合人文素质教育的现有资源。目前我国高校均已经认识到想品质教育和综合人文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在整体教育规划、课程资源保障、人文环境塑造等方面均有极大提高,在很多高校人文素质教育学分已经成为学生综合评定的重要指标之一,这对生命伦理教育来说是一个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在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一般资源的同时,对生命科学专业学生,我们还要特别注意对其生命伦理教育相关资源的开发和引进:例如在人文素质教育中增加生命伦理和科学人文方面的内容,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开展与生命关怀相关的实践和体验;对一些现有课程也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改造以增加其适应性和针对性,如在自然辩证法课程的相关章节开展对生命科学技术的分析与研究,在政治经济学课程中开展对医疗公平和生命科技资源分配等问题的讨论等等。这些改进,既可以增加学生的兴趣,更好地完成高校思想政治和综合素质教育的基本目标,又可以促进学生对生命伦理产生更多的认识和体验。作为专业素质教育的一部分,生命伦理学目前已经成为很多国际知名高校生命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同时也出现了大量面对生命科学技术专业工作者的生命伦理学教育项目,已经有大量文献论述了批判性思维在科学教育中的重要性,而利用生命伦理学中常用的难题决策和通用策略设计的教育和训练,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学生批判性思维能力的提高[9]。这些也都充分说明了生命伦理学教育的重要性正在被广泛地认知和承认。在科学教育方面,以生命伦理学教育为突破口,需要进行:(1)生命伦理学基本能力的培养,包括伦理知识和道德实践技能的教育;(2)伦理分析、自我反思和道德批判的能力;(3)尊重和理解不同的道德意见,和应对道德冲突与两难问题的能力;(4)在科学实践中进行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选择的能力;(5)在生命伦理学的学习和实践中,发展出正确的道德情感、态度和立场,鉴定自身的道德责任感,树立追求卓越的精神取向。我们认为,充分利用生命伦理学的教育教学,可以在多个方面起到引导作用,例如:通过对生命伦理学中生死议题,如安乐死、生殖系基因治疗、胚胎研究等问题的讨论,可有有效地刺激学生反思自身的道德立场和情感,促进其生命观的突破和重建;通过对生命科学技术的道德两难问题的讨论,可以激发学生对作为一个专业人员的道德责任意识的建立;对生命伦理学中普遍存在的道德冲突现象的讨论,可以培养学生应对道德多元化处境的能力,教会他们学会尊重和理解他人的道德意见;通过对生命伦理学原则、规范与公共政策问题的讨论,可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以及如何在社会生活和科学实践中追求合作与共赢意识的培养。

  四、结束语

  体育伦理论文篇7

     论文摘要:在当代语境下,教育伦理学逐渐呈现出一些新的发展趋向:在研究问题上从“教以道德”走向“道德地教”,在研究动力上从“专业主义”走向“实践主义”,在研究重心上从“道德规约”走向“实践反思”,在研究路径上从“伦理应用”走向“教育返观”。

      作为一种分析教育与道德关系的“知识体”,教育伦理学是在伦理学与教育学的相互激荡中逐渐形成的:伦理学在探讨道德问题时,往往诉诸教育的力量,促进道德的进步;教育学在讨论教育问题时,常常追究道德的前提,巩固教育的基础。特别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沿着杜威、纳托普等人开创的路线,教育伦理学不断丰富论域、拓宽视角、更新范式,逐渐成为教育学(或伦理学)家族中的重要分支,甚至在大学里形成了初步的学术建制。本文试图立足当代的语境,勾勒教育伦理学的发展脉络和总体趋向,以为反思和参酌。.

      一、研究问题:从“教以道德”走向“道德地教”职称网

      单从渊源上说,教育伦理学在西方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智者派,他们宣称可以教人以道德;在中国也可以返回到先秦诸家,他们主张以道德人格为教育的目的。首先从理性的层面对道德的“可教性”(或者说教育完成道德目的的可能性)进行分析的,当推苏格拉底和柏拉图。但是,其后的许多思想家和教育家,从昆体良到夸美纽斯,从洛克、卢梭到康德,往往将这一前提问题“悬置”起来,直接将道德作为教育的目的或内容提出来。18世纪末19世纪初,随着教育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初成,以往有关道德作为教育目的或内容的强调,逐渐使人们意识到伦理学作为教育学的理论基础的必要性。例如,赫尔巴特从“目的一手段”结构出发,依据康德的先验伦理学,不仅确立了道德之于教育的最高目的,而且奠定了教育学的伦理学基础;新康德学派的纳托普也按照康德的批判哲学,以教育为达成真、善、美目的的手段,建立了教育逻辑学、教育伦理学、教育美学的架构;此外,还有贝内克、施莱尔马赫、罗森克兰茨、拉伊等,都将伦理学作为教育学的知识来源。由此,教育与道德的关系,逐渐摆脱了纯粹经验的直觉或感悟,进而获得了伦理理论的理性辩护。总体来说,这些思想家或哲学家集中关注的仍然是“教以道德”的问题,具体涉及“道德是否可以教”、“教育应该达到何种道德目的或传递何种道德内容”两类问题。

      然而,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教育伦理学在论域上逐渐有了新的拓展,即从“教以道德”到“道德地教”。这种拓展与杜威的开创性工作是分不开的:他不仅在芝加哥大学开设了“教育伦理学”课程,形成了“教育伦理学”著作(Educational Ethics: Syl-labus of Course of Six Lecture-Studies ),更为重要的是将伦理的视角从教育的目的(或内容)层面转向教育的程序或制度层面。他认为,学校的道德目的不能仅仅通过直接的道德教学来实现,而必须依托一种更加广泛、间接、生动的方式,即将学校自身、教学方法、课程建立在伦理的基础上。在半个世纪以后,彼得斯(Peters  R.S.)在《伦理学与教育》(EtI11CS and Education )中通过“教育”概念的语言分析,提出“教育”本身就意味着“道德”,旨在“以道德上可以接受的方式向学生传递某种有价值的内容”。这一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承接了杜威的余绪,直接将“道德”纳人教育的“标准”,即一种能称得上“教育”的活动至少应该满足两个道德上的标准:一是传递的内容应该是“有价值的”;二是传递的方式应该是“道德上可以接受的”。到20世纪80年代以后,特别是在索尔蒂斯(Solos J.F. )、斯特赖克(Strike K.A. )、古德莱德(Goodlad J.)等一批学者的推动下,有关“道德地教”的分析在主题上更加丰富,有的探讨教育(或教学)作为一项事业或实践的道德性质,有的分析教育(或教学)作为一门专业的伦理要求(主要是“教师专业伦理,’),还有的关注教师在教育实践中承担的道德角色、遭遇的伦理困境、采取的伦理反思等。显然,这些分析直接指向的不是学生的道德发展,而是教师及其实践的道德维度,乃至作为教育(或教学)外部条件的政策或制度的合法性问题。如果说“教以道德”重在“道德的教育”,那么“道德地教”则偏向“教育的道德”,关涉的是教育的“正当性”问题。就此而言,当代教育伦理学不仅与道德教育理论殊异,而且不限于教师伦理问题的分析。

      二、研究动力:从“专业主义”走向“实践主义”

      早期有关教育伦理的研究,主要是由教育的道德目的或性质所激发的,常常诉诸教师道德人格的养成和教师行为的道德规约。这些研究一般将教师作为“道德主体”或“道德教育主体”,但是未能明确从教育专业的特性出发,阐明教育伦理与其他社会伦理的区别及其在实践层面的意义。随着20世纪中期以来“教师专业化”运动的推进,教育作为专业实践、教师作为专业人员,不仅在制度层面得到一些国家或国际组织的确认,而且在理论上引起了广泛而深人的讨论。在这种“专业化”的诉求下,“教育专业伦理”或“教师专业伦理”概念逐渐成为教育伦理学关注的“中心”。这些研究主要是沿着两条路径展开的:一条路径是“社会学式的”,即从专业社会学的立场出发,以社会中相对成熟的专业(如医生或律师的工作)为参照,认为教育(或教学)要想成为一门专业,不仅要以坚实的知识或技能作为基础,而且还要履行某种特殊的社会职能,提供独特的社会服务。在这种服务中,专业人员(主要是教师)与服务对象(主要是学生)之间并非自愿或对等的关系:前者通常居于支配地位,后者往往处在受动的位置;这意味着专业人员必须承担起对服务对象的道德责任,以保障服务对象的基本权益和维护专业人员的社会形象。另一条路径是“教育学式的”,即以教育(或教学)专业中专业人员(教师)与服务对象(学生)之间的具体关系为基点,分析教师伦理的专业特性:与其他行业的专业人员(如医生、律师)不同,教师并不是去维持与学生之间的知识鸿沟和社会距离,而是与学生之间呈现出一种互惠式的关系。不管采取哪条路径,这些研究的动力或动因在很大程度上是来自“专业化”及其“专业主义”的诉求,其目的都在于提高教师职业的专业品质和专业地位。职称网

      然而,这种“专业主义”的诉求,不仅在理论上容易遭到洁难(特别是“教育或教学作为一门专业”的预设),而且在实践上容易滑向“技术主义”,因为它强调的仍然是教育(或教学)作为一门专业的知识基础和技能专化。在这种“主义”看来,教育(或教学)是一个工具化、操作化或技术化的过程,因此教育(或教学)的问题不过是技术的问题,可以通过知识的提供、技术的改进予以解决。然而,“实践的”问题毕竟不是“技术的”问题:“技术问题着眼于在既定的目的(价值和准则)的情况下手段目的的理性的组织,以及在不同的手段之间的理性选择。相反,实践问题着眼于规范,特别是行为规范的接受或拒绝(我们可以据理支持或反对行为规范的公认的要求)。”这意味着,需要将教育(或教学)从“技术”的梗桔中解放出来,重新淦释为“实践”,进而凸显其“规范”或“道德”的维度。这里也有两条路线:一是直接回归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哲学传统,运用“实践智慧"(phrone-sis )概念,否认有关教育(或教学)的工具化、操作化或技术化理解,强调教育(或教学)在道德上的复杂性;二是从麦金泰尔的“实践”( practice)概念出发,认为教育(或教学)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协作活动,是一种具有自身“内在利益”或“卓越标准”的实践,而这种“内在利益”或“卓越标准”就是满足或促进他人的学习,要实现这种“内在利益”,就需要教师拥有某种德性。总体说来,这些研究试图超越“技术主义”的限制,恢复教育(或教学)作为实践的内在品性,重建教师作为实践者的主体价值。

  三、研究重心:从“道德规约”走向“实践反思”

      不管人们如何定位,教育伦理学都是以“伦理学”为理论渊源的。伦理学的传统乃至分歧,也常常会在教育伦理学的架构中进一步具体化。长期以来,“规范伦理”在伦理学中占据核心地位,它关注的是社会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在这一传统的影响下,教育伦理学最初也将研究的重心放在教育(或教学)的“道德规约”上,或针对教育(或教学)实践中所面临的现实的道德问题或困境,或从教育(或教学)所内含的道德品性、所追求的基本价值出发,着力探讨特定社会一历史语境中教育(或教学)应该遵循的道德理想、道德原则或道德规则,以及将这些理想、原则或规则内化为教师个人修养、制度内在品性的可能条件。因此,制定规约教育的优良道德规范,就构成了教育伦理学的首要任务。

      然而,这种“规范”的立场常常遭到来自各方面的挑战和批评。除了一些激进的怀疑甚至否认道德规范普遍性的观点之外,更多的批评聚焦在道德规范的实践层面:即便是最优良、最完备的道德规范也不足以提高个体在教育情境中的道德判断,不足以应对教育情境中的道德困境或冲突,不足以保证个体在教育情境中的合理选择;相反,教条化地悟守某些道德规范,可能会阻碍个体在实践中的道德成熟,甚至可能造成某种“反道德的”结果,如以忠诚的名义滥用职权。索尔蒂斯也警告说,教育伦理准则( code of ethics)并不能为其蕴含的基本伦理原则提供辩护;如果这些规范在实践中相互冲突,或者需要为一个人行动的理由进行辩护,那么教育者只是了解准则,就可能对情境做出不当的处理。因此,在很多研究者看来,伦理的实践最终还有赖于实践者个人的“德性”或“实践智慧”,而要获得这种“德性”或“实践智慧”,又有赖于实践者的“实践反思”。但是,这是否意味着道德规范在教育实践中就没有意义了呢?显然不是。仅有“规范”不足以产生“道德的实践”,但是失去“规范”,就无从确认“实践的道德”。因此,关键的问题不是“要不要规范”,而是“在实践中如何应用规范”。一般而言,“应用”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技术”意义上的应用,将道德规范看作是普遍的、自足的、超越情境的,关注个体对这些规范的严格遵循;一种是“实践”意义上的应用,认为道德规范本身并不是自足的,它的合理性取决于实践的情境,有赖于个体的实践智慧,即将一般性的规范与具体化的情境结合起来的能力,因此规范不是用来“照搬”或“套用”的,而是为个体实践提供分析的工具,为个体判断提供参照的基点。当代教育伦理学尽管也在不断提出或完善教育的伦理原则,但是也充分意识到这些原则的实践意义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育从业者的实践反思或实践智慧。

      四、研究路径:从“伦理应用”走向“教育返观”职称网

      这里的“研究路径”,主要涉及“立场”( stand-point)和“方式,"(approach)两个维度。就研究立场而言,教育伦理学也从“伦理学的教育应用”走向“教育的伦理返观”。教育伦理学显然离不开伦理学,需要伦理学提供的概念和命题、理论和方法,但是这种“需要”并不意味着教育伦理学只是伦理学的简单应用或逻辑推演,或者说教育伦理学只存在与伦理学的单向关系。事实上,从杜威、彼得斯以至当今的诸多教育学者,都在不同程度上注意到教育作为一个实践领域的独特性,以及由这种独特性所引发的教育伦理学之于伦理学的“反哺”关系。这种“反哺”可以体现在四个层面:一是为伦理学的已有理论提供新的证据;二是补充或修正伦理学的原有概念、命题或理论;三是提出新的伦理概念、命题或理论;四是形成新的伦理探究方式。从这种意义上说,教育伦理学的建构不能只是从伦理学到教育的“演绎”,还应包括从教育到伦理学的“返观”。

  体育伦理论文篇8

  【摘要】随着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综合医学模式的演变,医疗矛盾逐步由“技术型”向“服务型”转化,许多新的医学伦理问题应运而生,医学伦理学越来越受到各国医学教育界的关注。

  The medicine ethics education present situation and the! countermeasure Liang Xinzong

  【Abstract】Synthesizes the medicine pattern along with the biomedicine pattern to the biological-psychology-society the evolution, the medical service is contradictory gradually by “the technology” to “the service” the transformation, many new medicine ethics question arises at the historic moment, medicine ethics more and more receives the various countries’ medicine educational circles the attention.

  【Key words】Medicine ethics; Education; Present situation; Countermeasure

  随着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综合医学模式的演变,医疗矛盾逐步由“技术型”向“服务型”转化,许多新的医学伦理问题应运而生,医学伦理学越来越受到各国医学教育界的关注。

  1 医学伦理学教学现状

  1.1 我们不能不清醒地认识到,与世界上很多国家相比较,我们的医学伦理教育从内容到形式,从理论到实践都存在着许多问题与不足。目前,在美国、法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已经进行了多年系统稳定的医学伦理学教学。在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各年级医学生中均开设医学伦理学课程,并进行跨学科教学。教学基本上围绕当前医学领域的重点热点伦理问题进行,如医学实践中知情同意、人体实验、脑死亡、稀有资源分配等。哈佛大学医学院对医学伦理学采取以问题为基础进行跨学科的教学方法,组织学生对医学伦理问题从不同角度、不同学科进行研究和探讨,并邀请不同学科的专家参加,例如邀请临床医学专家、基础医学专家、社会学家、哲学家、心理学家、行为科学家等[1]。

  我国则多以开设医学伦理学课堂教学为主,进行其他教学模式的学校还很少,教学模式还有待完善。仅在少数医学院校的医学伦理学教学中,采取了对重点热点问题进行讨论,课题调研的形式。比如哈尔滨医科大学,其在上世纪末已经开始采取这种课题调研讨论的教学形式,取得了一定的教学效果[2]。但是目前国内对这些模式还缺乏系统的研究,也没有很好的推广。

  1.2 对医学伦理学重要性的认识不足。

  医学伦理学在医学教育中的地位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才导致目前我国医学院校医学伦理学课时严重偏少的现状。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大部分医学院校在第五学期开设医学伦理学或在政治课中开设医德课,总课时约为30学时,不及美国、日本等国家同类课程学时总数的1/5。在如此有限的时间内,不大可能指望学生对医德范畴、医德规范等有较为系统的了解,更谈不上为他们提供将理论付诸实践的机会了。

  2002年2月,国际医学教育学会公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最低基本要求,包括医学教育的7个基本方面:职业价值、态度、行为和伦理,医学科学基础知识,临床技能,沟通技能,群体健康和卫生系统,信息管理,批判性思维和研究。[3]这一标准阐述了医学院校毕业生必须具备的一系列基础核心能力,从中可以看到,医学伦理学和医德教育在医学生综合素质中占有重要地位。

  1.3 授课形式单调是我国医学伦理学教学中亟待改革的又一弊端。

  目前医学伦理学教学中通行的是单纯由教师讲授的方法。限于学时,教师较少考虑,也无从考虑实际效果。这种“布道式”的教学方式,很难引起学生对医学伦理学的兴趣,更不用说掌握指导他们终身职业生涯的伦理准则与规范了。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美国医学院该门课程的教学形式显得生动活泼。其中最常见的是各种形式的讨论和以病例为基础的教学模式。日本的医学伦理学课程则主要由相关临床教研室的教授主讲及让学生参加病区实习的形式来予以实施,注重培养学生判断医疗实践中发生伦理问题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加拿大的医学伦理学课程大多

  采用案例教学法和以问题为基础的教学方法。

  1.4 如何让医学伦理学的教学内容更系统、更稳定、更具时代性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医学伦理教育的教学内容也同样受到了严峻的挑战。众所周知,任何一种道德理论或伦理学说,都是有其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背景。随着经济改革在我国城乡相继取得巨大成功,人们开始对医疗卫生保健行业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新的医学模式要求医务人员不仅应具备精湛的医术,而且要求他们能自觉尊重生命价值,在努力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的同时,还要深谙伦理学、心理学等人文科学知识。所以原有的教学内容自然跟不上时代的需要,而即使是已经更新的教材内容,也会因为目前新的伦理学问题的层出不穷而同样有了时代的局限性。传统的医学伦理学考核形式,主要以考场笔试(闭卷或开卷)以及论文撰写常见。前者强调的是书本理论知识的检测,特别是闭卷形式。开卷形式虽然有一定的开放,但总之都是以理论知识考核为主,与传统课堂授课形式相适合。这种考核方式容易流于形式,不能真正考查到学生学习医学伦理学课程后的思想观念以及伦理决策能力上的变化,也不能真正鼓励学生学习医学伦理学的主动性。后者虽强调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有助于学生自我能力的培养,相比较应该是一种进步。但是仍然还有不足之处:没有贴近临床和实践,学生的任务仅仅是在完成论文,所以相关材料可以不必从实践中获得,减少了伦理学的实践机会;论文撰写相对简单,教师的指导成分相对较少,实用性不足。因为以上这些因素,所以目前的医学伦理学考核方式难以引起学生学习的兴趣和迫切感,那么进行医学伦理学考核制度的改革就更加势在必行。

  2 医学伦理学教学的对策

  2.1 加强国际合作,提高中国医学伦理学的教学水平。医学伦理学的发展和医学科学的发展密不可分,一种新的医学科技的发展,必然引起相应的伦理学的方法论等多种角度,深入研究高等学校教学方法,使我们的教学在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启迪学生创造性思维以及培养学生表达思想、交流观点的能力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4]。此外,对学生的成绩考核,要考虑改变以理论考试为主的形式,积极尝试多种考核方式,使考试内容注重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分析一些具体问题。

  2.2 创新教学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