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教育系统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好的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部署安排和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喜迎二十大,同心护未来”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准确把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政策导向,合力画好保护未成年人的“同心圆”,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机构

  成立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未成年保护宣传工作,加强对未成年宣传保护工作的研究与部署,落实各项措施。

  三、活动时间

  2022年6月

  四、任务措施

  (一)落实政治引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让广大未成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引导未成年人知党史、感党恩、立远志、跟党走。

  (二)安排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安排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进学校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义务。

  一是通过LED屏幕、宣传栏或者其他光影显示设施,播放或者投放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宣传标语。

  二是宣传教育未成年学生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不得进入卡拉OK厅、舞厅、电子游戏机室、桌台球室、网吧、酒吧等未成年学生不宜进入的场所,开展“无毒校园”“禁售电子烟”等系列活动,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三是采取多种手段和形式丰富师生的文化生活,开展学校保护未成年人学生活动,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加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社区活动,坚决抵制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暴力、色情、残害等倾向)的网络游戏,不听信散布谣言,自觉抵制、拒绝参与黄、赌、毒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遵纪守法、崇尚科学。

  四是各学校要建立风险隐患台账。重点围绕学生矛盾纠纷、家庭关系、思想情感、情绪变化、社会关系、涉网行为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一次全方位全覆盖的排查。根据心理高危学生面临的风险类型,实行“一人一策”“一人一案”,协调配合家长(监护人)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矫正,全方位进行干预帮助。

  (三)培养发现报告意识。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强制报告主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自觉落实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园)结合学校实际,研究确定活动方案,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切实形成宣传合力。

  (二)统筹工作安排。各校(园)积极统开展宣传工作,把握时间节点、活动节奏,通过广播、宣传栏、板报、互联网媒体等多种途径加强宣传。

  (三)抓重点促成效。结合宣传活动开展,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其他困境儿童探访力度,推进关爱保障政策措施落实,帮助解决未成年人面临的实际困难。

   

  兴城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