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电影发展之路(一)

  日本侵占台湾后,现代电影技术从日本传入台湾。1901年,仅供日本人看的新闻短片开始在台湾西门町放映。1907年,日本人在西门町建起了芳乃馆,这是专门放映电影给日本人看的影院。1921 年,日本人开始筹建摄影机构,从东京聘请摄影师荻屋到台湾,拍摄制作科教片《预防霍乱》,这可称得上是台湾电影制作的嚆失。

  1922年,日本松竹蒲田映画株式会社的田中钦在台湾摄制了故事片《大佛的瞳孔》,这是台湾拍摄的第一部故事片。影片拍摄时向社会公开招聘演员,台湾人刘喜阳和黄粱梦被录取,作为业余演员参与拍片,因此他们成为台湾第一批电影演员。

  台湾第一部新闻纪录片是纪录日本皇太子裕仁1923年4月访问台湾的新闻片,是由台湾教育会电影班摄制的,该片后来在日本公映。这一年,《台湾日日新报》设立电影部,拍一些宣传短片。

  受日本影响,台湾也开始拍摄无声电影,主要是舞台纪录片。效仿日本人,把摄影机固定在一个点上,原封不动地把舞台演出拍下来。播放时只有影象没有声音,便请演员在银幕边即兴配音。直到30年代有声电影普遍放映时,这种即时配音的舞台纪录片才宣告退出历史舞台。

  台湾人1921年开始经营电影放映业,在王荣权的主持下购进许多旧“洋片”在全岛进行巡回放映。1924年,厦门联源影片公司首次将国产片输入台湾。当时,日本统治者对中国文化禁锢森严,但对电影艺术却网开一面。日据时期,国产影片输入台湾的,其题材主要有才子佳人、武侠神怪、家庭伦理,以及左翼电影工作者编导的进步影片。这些影片在唤醒中国人的认同感,爱国主义、民族主义情绪方面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925年5月23日,台湾电影研究会成立。有志于开创台湾电影事业的刘喜阳、李松峰、郑超人等人,开始从事电影研究,并集资开始筹拍电影。他们在各界的支持下,完成了故事片《谁之过》的拍摄与制作,这是台湾人自己制作的第一部电影故事片。可惜的是由于摄制技术的原因,无论是电影的故事内容和表现手法,都缺乏艺术性和欣赏性,不能吸引观众。结果血本无归,最后以台湾电影研究会的解散而告终。

  这一时期,台湾的戏剧表演也开始利用现代电影技术,来表现舞台上不能表现的场面。譬如战争、洪水等大场面,电影技术与戏剧表演的结合,给观众以新奇,曾轰动一时。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殖民者在台湾推行“皇民化运动”,台湾一直是日本影片占绝对统治地位。这一时期,台湾拍摄的故事片多是日台共同制作,如《望春风》、《义人吴凤》、《七星洞地图》、《呜呼芝山岩》等片。日本人控制电影的拍摄制作,大量倾销日本影片,企图同化台湾整个社会生活、风俗习惯,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为殖民统治服务。国产影片已被限制输入台湾,日本扶植下的长春满映的影片却大量地在台湾放映,电影成为巩固殖民地统治、扩大侵略的工具。

  抗日战争胜利后,台湾回到祖国的怀抱。国民政府颁布了《管理收复区报纸通讯社杂志电影广播事业暂行办法》的训令,日本人在台湾经营的戏院、电影拍摄场均被接收。

  1946年,国民党接收大员们仅将一座庙宇改建成摄影棚,拍摄和印制影片,这就是台湾电影制片厂的前身。这个电影制片厂,每年仅仅生产为数不多的35毫米黑白新闻电影。直到1950年,也没有拍过一部故事片。即使是上海来的电影公司,在台湾也只兴趣拍风光片,所以人们把这个时期称之为台湾电影的荒芜期。此后,台湾电影制片厂还添购了大型摄影机、录音机和灯光器材,扩建了部分厂房,平均每月可摄制一部新闻片,同时也开始拍摄故事片了。

  抗战胜利后,台湾主要上映日本人禁止的国产影片,虽为默片,但仍受观众欢迎。不久,西方影片大量涌入,又有彩色故事片,很快就占据了台湾的电影市场,国产片被冷落。为了改变这种局面,上海中电、文华、昆仑影业公司和长春电影制片厂,于1948年春组成影片发行联合阵线,将当时非常叫座的影片运到台湾放映,有《新闺怨》、《一江春水向东流》、《太太万岁》、《松花江上》等影片,虽然深受台湾观众的喜欢,但收看率国产影片仅占20%。

  这时,台湾的电影市场主要为美国影片所占据,人们喜欢美国影片,拍摄水平高,影片质量好,内容丰富,特别符合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的观赏兴趣。据统计,1954年台湾上映的影片,76.6%是外国片,美国影片占半数以上。随着美国大量宽银幕影片的输入,这种现象一直没有改变。

  

  50年代初,国民党台湾当局提出了“反共抗俄”的文艺政策。1954年,蒋介石连任“总统”后,为巩固在台湾的统治,遂加强了对舆论宣传的钳制,极力推行所谓的“战斗文艺”运动,以反共为题材拍摄各类影片,电影变成了反共工具。同时进一步禁止输入祖国内地拍摄的影片,尤其是进步的影片。

  1955年1月台湾“电影检查法”出笼,同年6月,台湾当局又公布了“电影检查法施行细则”。“电影检查法”强调了反共、维护台湾当局统治的制片路线。在这种高压政策的威逼下,台湾电影工作者不敢越雷池半步。他们只能小心翼翼地在规定范围内活动。所编导的影片慎而又慎,不敢触及台湾社会的任何问题,尤其是政治问题。稍一不慎,台湾的电影工作者就会被当局以“国家总动员法”及其他法令治罪。轻者被罚款,或影片被删减禁演;重者吊销执照,砸了饭碗,或被捕入狱,搭上小命。

  这一时期的反共影片的代表作,重要有《奔》、《罂粟花》、《歧路》、《夜尽天明》等。由于这些影片的制作,以反共宣传为主要目的,牵强附会,粗制滥造,没有什么艺术性而言,脱离老百姓的现实生活,所以并不受欢迎。尽管如此,台湾当局仍加强反共影片制作与宣传的力度。不仅电影制片厂的规模扩大,设备增加,而且得到美国方面的资金和技术上的援助,开始了拟定了一系列的拍片计划,《梅岗春回》和《碧海同舟》,堪称是这一时期的反共影片代表作。

  尽管台湾电影制片业以公营影业为主,还是出现了民营的制片公司。50年代初期,台湾电影器材、软片的进口都需要外汇,且税收苛刻,民间独资办电影制片厂举步维艰。自1955年以后,台湾民营影业却大大促进了台湾电影业的发展。民营电影公司从香港、日本或欧美购进各类影片,在台湾放映,刺激了台湾电影业的发展。与自行拍片发行相比,民营公司只要花费一笔购片资金,就有利可图,没有任何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当时大多数的民营电影公司都是经营中外影片的代理和发行业务,只有个别民营公司自行制作一些影片,影响并不显著。#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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