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未成年人 | 警惕“隔空猥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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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空猥亵
近日,公安部发布的一组数据,让“隔空猥亵”再一次引发关注和热议—— 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公安治安部门重拳打击制作传播儿童色情信息、淫秽色情漫画、游戏、网络“隔空猥亵”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活动,连续侦破一批大要案件,全链条摧毁“羞羞漫画”“JGG游戏”等一批涉未成年人色情网站、App,查获国产淫秽游戏30部,淫秽连载漫画93部,淫秽视频21万余部、图片22万余张,涉案金额7亿余元。“隔空猥亵”,一只隐藏在幽暗处的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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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1年7月,被告人曾某通过某手游平台认识了自称十二岁、五年级毕业的被害人小美(女,11岁),二人便保持“男女朋友关系”。曾某为满足个人性刺激,通过微信及QQ交友软件,向小美发送淫秽图片、视频及给小美购买手机、情趣服装、首饰、食品的方式,哄骗、诱导小美在自家内多次自行实施猥亵行为,将自拍裸体照片及录制身体私密部位的视频发送给其观看。
法院认为,被告人曾某为寻求刺激,多次通过网络诱骗未成年被害人做出特定动作,对自身实施猥亵行为,虽然与传统的猥亵行为有一定区别,但严重侵害了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给被害人的身体和心灵造成巨大伤害,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因曾某系累犯,同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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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1年8月,远在河北的32岁被告人仲某某与在江西的15岁被害在校女生周某某,通过网络游戏添加QQ及微信好友,在素未谋面的情况下双方成为游戏CP。期间,仲某某通过威逼利诱的方式获取周某某的裸照及视频,并以此威胁周某某用网购的微型设备拍摄同寝室女生的多个洗澡视频,后又欲威胁视频中的另一女生,该女生不堪其扰后报警。
修水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以不公开方式,开庭审理了这起跨省网络强制猥亵案件。被告人仲某某为追求性刺激,通过网络聊天诱使未成年在校女生发送自己及他人的裸照及视频,后又以散播为由进行威胁,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同时认为,仲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具有自首情节。据此,修水县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仲某某犯强制猥亵罪,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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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2013年开始,被告人林某源以“童星站姐姐”为昵称,并标注其为女性,以网络招募童星为由,长期、多次冒充童星公司招募人员,骗取渴望成为明星的女孩子的信任,让其相信林某源就是一名招募童星的姐姐。经过聊天后,以面试需要检查身体、试镜等为由,要求应聘的女孩子模仿林某源事先从网上下载好的淫秽视频动作。林某源在“面试”过程中使用电脑通过QQ视频聊天等手段,观看聊天对象幼女裸体,并将不雅动作录像截图保存在其家用电脑中,用于自己欣赏以满足欲望。被告人林某源偷拍的视频及图片没有发布到网上或者传播给他人观看。2018年至2020年9月,林某源在其住处使用家用电脑,以上述方式多次对被害人贾某(案发时12周岁)实施侵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源通过视频裸聊方式猥亵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林某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本案发生在《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之前,按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鉴于本案可确定身份的被害人仅贾某一人,并结合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综合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故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某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什么是隔空猥亵? “隔空猥亵”是指行为人为满足性刺激目的,以互联网为媒介,打着“个性交友”“招募童星”等幌子,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方式进行猥亵的违法犯罪行为。 2022年10月,最高检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报告指出,近五年来,未成年人被侵害犯罪持续上升,其中“隔空猥亵”侵犯未成年人案件高发、频发,未成年人非常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网络猎物”。
没有实质性的触碰也会构成猥亵吗? 答案是肯定的,这也恰恰是人们对于网络性侵的一个认知误区。区别于传统的身体接触方式,“隔空猥亵”具有隐蔽性更强、危害更广的特点。虽然没有直接与被害儿童进行身体接触,但利用网络强迫14岁以下未成年人发送隐私部位的照片、视频、裸聊甚至发送侮辱淫秽的语言,都是对儿童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的严重侵害,与实际接触儿童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应当认定构成猥亵儿童罪。针对一些“大灰狼”通过网络聊天,胁迫女童自拍裸照上传,严重侵害儿童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早在2018年最高检就发布指导性案例,确立无身体接触猥亵行为视同线下犯罪的追诉原则。
隔空猥亵的危害 “隔空猥亵”,是未成年人无法承受之痛,也是每个家庭无法承受之重。身处复杂的网络世界,部分未成年人因为心智不够成熟、好奇心较强、对网络性侵防范意识较弱,极易落入网络中的“魔爪”。有儿童医学专家指出,性侵对儿童心理的影响常常是明显而持久的。比如,害怕、做噩梦、不易与他人相处、学习困难等,有的还会用吸毒、违法甚至自残来表达内心痛苦,出现抑郁及反社会行为。
如何斩断“隔空猥亵”的网络黑手? 斩断“隔空猥亵”的网络黑手,法律、监管、学校、家庭必须各尽其责、协同发力、惩防并重。 2021年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猥亵儿童的恶劣情节作了列举式的规定,进一步细化猥亵儿童罪从重处罚的规定,其中(一)猥亵儿童多人或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可以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当然,针对新型网络犯罪,我国法律还需进一步完善,强化网络执法和取证力度。 网络平台也应尽到更多的社会责任,加强自身监管,进一步完善上网尤其是聊天和直播软件的“青少年模式”,及时开发涉未成年人上网有害信息识别系统,并及时采取干预屏蔽措施,制止有关未成年人的色情淫秽信息在网络传播,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绿色的网络空间。 学校和家庭要密切关注孩子的动态,教育、引导、监督未成年人正确使用互联网,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网络世界观,主动抵御网络不良信息的侵袭。 警惕“隔空猥亵”犯罪,对一切形式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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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日报、北京晚报、 修水县人民法院、法治日报等
(资料来源网络,且仅用于科普公益宣传,如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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