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一经理惦记女服务员,在酒店发生关系,最终酿伦理悲剧
人与野兽最本质的区别就是能够控制自己,野兽难以控制自己的欲望,但人可以通过道德约束自己,也可以通过法律行为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而一旦人放纵自己的欲望,凌驾于法律之上,那和野兽有什么区别。
2020年在江苏便发生了这么一起,男子凌晨点矿泉水,对送水的酒店服务员产生邪念,将其拉至酒店房间,欲与其发生关系。而一切的原因都是男子想要释放自己的欲望,那么究竟事情的起因是发生了什么呢?
2020年9月17日黄隆(化名)出差来到了江苏的一家商务酒店内入住,是一名三十多岁的男子,事业上还算顺利的他已经是公司的经理,但他婚姻却不太顺利,三十多岁的他已经离婚两次,每次都以失败告终。而原因不是感情破裂,也不是因为家庭关系,主要原因都是因为黄隆自身的隐疾,黄隆无法正常与妻子进行房事,找了许多专家、偏方也无济于事,最后只能目睹妻子的离开。
黄隆这天刚陪完一个酒局,送完领导,便有些醉意地回到酒店房间,此时天已经晚了,或许是酒精的作祟,黄隆想起了前妻,便打了个视频电话给前妻,前妻直接拒绝,黄隆连打了几个电话,前妻才接通,刚接通就听见前妻噼里啪啦对黄隆一顿骂,说黄隆打扰了她和她老公的好事,然后挂掉电话。
“黄隆你别骚扰我了!你不行就别祸害人了,自己过去吧!”
黄隆落魄地看着前妻将自己拉黑的感叹号,心中藏着一口郁气,却又无力发泄,就这么一直被各种情绪包裹,时间来到了9月18日的凌晨,黄隆觉得有些口渴,便打了前台电话叫了一杯水,便等着服务员送水过来。
前妻的话让黄隆的自尊心大受打击,经过再次尝试无果下,黄隆更是有些压抑,此时房门门铃被按响,黄隆走到房门前打开门,映入眼帘的是面容清秀的酒店女服务员,服务员举止礼貌地将水递过来,轻声地说道:“先生,您要的矿泉水。”
黄隆看着面前穿着酒店制服的漂亮服务员,不知怎么的黄隆心底燃起一团火,他没有马上去接这瓶水,反而心底升起一个念头,“或许,换个人就可以呢,万一不是我的问题呢。”前妻的话刺痛他的心,这让黄隆越发的愤怒,趁服务员递水的时候一把大力将其拉了进来,又趁其不备马上锁上了房门。
服务员见此情况惊恐万分,便要尖叫着开门出去,谁知被眼疾手快的黄隆一把抓住,一只手捂住了服务员的嘴,在旁边威胁道,“你再动再跑,信不信我杀了你!”服务员被吓得眼泪都冒出来,不敢轻举妄动,生怕黄隆害及其性命。
黄隆更是胆子大起来,猴急地将服务员按到床上,想要证明一下自己,无视服务员的挣扎,便想要和其发生关系,但过了半天,还是没什么反应,看着这幕黄隆颓败地坐在了地上,然后抱着头开始痛哭起来。
服务员看黄隆无法对自己qf,连忙抱起衣服就跑了出去,此时黄隆也没了追的心思,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直到服务员报警叫来了警察,黄隆以涉嫌QJ罪被警察带上了手铐,黄隆这才猛然清醒自己干了什么错事。
面对警察的审讯,黄隆一脸后悔地开口:“我也是被猪油蒙心,她长得太好看,我没有控制住自己,我想试试。”黄隆如实交代了他的犯罪过程,最后一鼻涕一把泪对受害者服务员表示忏悔,但他的错已经犯下了,如果不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后果只会更严重,黄隆承认自己的罪行接受惩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那么黄隆这种未遂的,跟QJ罪的刑罚有什么区别吗?
根据《》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QJ未遂是构成QJ罪的,只不过对于已经QJ既遂的处罚程度稍微会轻一些。黄隆为了一己私欲以暴力的手段胁迫服务员,对其想要QJ,已经是在着手QJ犯罪的过程,但是因为意志外的原因无法成功实施犯罪,属于QJ未遂的未遂犯,而对于未遂犯对照既遂犯的刑罚进行减轻处罚,而且根据其认错态度良好,自愿认罪认罚,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经过法院审理,黄隆以涉嫌QJ罪,被判决有期徒刑2年3个月。黄隆最终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代价,他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欲望,也是遭到法律的惩罚。
黄隆自身缺陷导致遭受到婚姻失败,确实令人同情,但无论如何他都不该以这种方式来试探法律的底线,有问题就积极寻医,而不能抱着这些心理去犯罪。服务员受到侵犯也是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阴影,辞了职不敢接触夜班工作。
而该事件也给我们一条警示,因为有些行业工作特殊性需要夜班,而夜晚也是布满危险,在单独与异性相处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否则很容易给人可乘之机,引发不可收拾的后果。酒店也要合情合理安排工作,哪怕是工作人员也是女性,夜间工作时,尽量避免年轻女性单独与男性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