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未成年人售烟不可取,烟摊赚钱须谨慎

  

  近日,陆川县一家长表示:“学校周边的小摊小贩向学生兜售香烟,危害了学生的健康安全,现在这些摊贩得到整治,学校周边的环境变好了,我们做家长的也放心了。”

   2022年陆川县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了解到,陆川县良田街一烟摊曾于2021年9月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针对这一可能对未成年人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行为,陆川县检察院在对情况进行核实确认后,为预防未成年人公共利益可能再次受到侵害,向县烟草专卖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县烟草专卖局对辖区内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专卖管理和执法监督。

  县烟草专卖局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采取有关措施,并于2022年3月23日,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对陆川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商户开展市场清理专项行动,并邀请陆川县检察院进行监督。

  行动中向相关商户宣传了吸食卷烟、电子烟的危害性以及严禁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规定,并与中小学校周边商户签订了124份《不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承诺书》,督促商户守法经营,规范经营,切实履行好社会责任。有关部门还查获校园周边3户无证售烟户,查缴卷烟12.2条,涉案金额1964.5元,对3户无证售烟户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行为进行了处罚,这是自2021年6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玉林市首例对向未成年人售烟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件。

  在陆川县检察院与县烟草专卖局等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陆川县学校周边烟草制品零售点得到了规范管理,得到家长的好评。2022年,陆川县检察院共办理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对于类似上述案例,陆川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侵害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的线索,主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工作,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堵住未成年人保护漏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审核:吕海坤

  文字:  梁珍玉

  图片:林滕威

  编辑:傅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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