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理工一桩因男同性恋诱发的伦理惨剧
2000年的一个下午,小王和几个男生一起坐在北理工的操场上聊天。这时,一位阳光、高大的男生向他们走过来:你们好!我来自新疆,学的是计算机专业,希望能和大家成为好朋友!
这个阳光的男孩叫作李义江,小王等人和他是第一次见面,在心中觉得这个人很随和,印象很不错。几个人很快打成一团,有事没事一起约着到处玩。李义江不仅为人随和,而且做菜的手艺也很好,同学妈妈对他赞不绝口——“做得真不错!一个大男孩做饭没想到这么好吃!”
个人生活上,李义江对自己也严格要求,勤工俭学的他每天打两份工。每天的放松活动就是用自己赚的钱喝一点二锅头。这样一位从内到外都可以看出十分优秀的男孩,却接连残杀了4名男性,在这之前,曾杀害2人,伤害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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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的不幸
李义江,1980年出生,他从小跟着山东的奶奶一起生活,由于奶奶常年卧病,懂事之后就被送回了新疆父母身边。但是这一切就是李义江内心变得黑暗的开始。
李义江的母亲很早确诊了精神病,在家中经常没有理由地去殴打、虐待李义江,每当这个时候李义江总会吓得抱住妈妈大哭,心理尚未成熟的李义江开始害怕女性,久而久之就产生额排斥女性的心理。
父亲是家中唯一的支柱,母亲的病情,李义江的学业全部依靠他,因此李义江的父亲十分劳累,压力颇大。父亲也因为家庭压力时常酗酒,懂事的李义江经常劝父亲不要再喝了,但有时李义江会被父亲用菜刀劈砍。这让李义江心理阴影越扩越大,由此李义江也开始有暴力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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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后的他
李义江从小长期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和关爱,从小受到的身理创伤和心理创伤。而从小对异性产生恐惧心理的李义江只能在同性身上寻求温暖。14岁那年,他鼓起勇气向同班的一位男同学表达自己想要与之交往的想法。这名同学感到十分怪异,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李义江的请求,李义江就将其杀害。
李义江杀人后没有表现出任何心理负担,即便在高考那样紧张的环境中都能取得全市第二的成绩考入北京理工大学。
大一的李义江就如文首提到的那样,在人前十分阳光、自信,而且懂事、能吃苦。大一期间就有一位女生就有喜欢李义江的倾向,但童年的环境决定了他不会与异性有过深地来往,这一段情缘自然也没能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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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发生
李义江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条件都不好,前文提到,上了大学的他为了养活自己,每天打两份工,一份早上、一份晚上,一天下来没时间休息,更没有时间学习。压力颇大的李义江开始接触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自己也学会喝酒,甚至成为一种爱好。
在酒吧游玩的李义江遇到了一位大款,是一名男性商人。在了解李义江后,他表示愿意负担李义江所有的消费,经济拮据且对同性有好感的李义江答应了这名商人。
大二的李义江开始一改大一的穷苦面貌——他时常邀请小王等人吃饭、喝酒、娱乐,身上的衣服慢慢地变得好看。同学们都在背后议论纷纷,但李义江全然不在乎。
大二后,李义江就辍学了。2002年1月,李义江在酒吧喝酒时,遇到了四位前来喝酒的同性朋友,这四人就是本案的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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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四个人一上来就邀请李义江喝酒,李义江一个人再如何能喝酒也喝不过四个人,只见这四个人用尽各种方式来灌李义江,最后他喝断片了。清醒之后,李义江发现自己手脚全被绑住,四人随后就侵犯、虐待了他一个多小时,而李义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童年的阴影再次环绕心头。
由于李义江是成年男性,其遭遇只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四人情节严重,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在事后,李义江没有报警,没有告诉任何一个人——他决定复仇!
李义江通过监控和询问的方式得知了四人的信息,通过网络聊天的手段将四个人一个一个约出来,用那天他被虐待的手段虐待了四人,最后以极其残忍的方式结束四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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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审判
2004年4月4日,警方将其抓获。审讯过程中,李义江对其罪行供认不讳,同时交代了14岁时杀害同学的行为以及2002年时,在北京市某公厕、河边杀2人,伤1人的犯罪事实。
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李义江的情况看,最高追诉时效不超过二十年都可追加诉讼。
同时,李义江犯下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李义江利用极端残酷的手段,产生了多人死亡,已属情节严重,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心理专家表示,如果李义江在遭受家庭暴力时或辍学时能受到他的关心、爱护,那么其心理很可能产生向好变化。但是长期暴力、阴影的生活让李义江变得表里不一,内心十分扭曲而黑暗。
在生活中多行善事,手有余香;在家庭中循循善诱,良好教育。或许你的 善举就能挽救一个鲜活的生命,拯救一个如李义江一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