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台湾同性婚姻合法化,成亚洲第一个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地区?
2017年5月24日下午四点,台湾地区司法主管部门通过释宪案,台湾称为亚洲地区首个认可同性婚姻的地区,司法主管部门大法官正式声明:民法不许同性婚姻是“违宪”的。台湾同婚正式步入立法阶段。
很多人可能会想,台湾地区同婚合法化对我们普通人有什么意义?
首先,先来看看立法和我们普通生活有什么关系吧~
表面上好像立法是一件离普通民众很遥远的事情,但如果一项平权法案可以对反歧视有作用,减少对少数群体的歧视现象,从而减少少数群体的压力,那或许可以使他们的身心健康水平提高,甚至减少该群体青少年的自杀率。如果知道被男性强奸的男性并无法入罪,你走在月黑风高的夜晚是否也会有一丝不安;如果你的“婚后财产”不受法律保护,你会不会对是否要步入婚姻思虑再三呢?一项法案牵扯到千千万万人的日常生活,总的来说同性婚姻合法比不合法要好。
《美国医学协会期刊》(JAMA Pediatrics)刊登的最新研究指出,在一项针对全美47个洲的调查逐年收集了在过去12个月自我报告有1次或更多的自杀企图的的数据,发现1999-2015这些年间有8.6%的高中生有自杀企图,这其中有28.5%的学生自我认同为性少数。同性婚姻政策和0.6%的自杀企图下降相关,代表在中学中7%相对下降的自杀企图,这种影响集中在性少数群体青少年中。
政策影响自杀企图可能和这些因素有关:同性婚姻合法化后,同志青少年会觉得“未来比较有希望”,研究者如是说。承受污名的青少年遭到家庭、朋友、社会的嫌弃,如果社会与校园对同志的接受度提高了,霸凌事件减少,性少数青少年觉得自己承受的污名也变少了,自杀的企图就有可能降低减少歧视,青少年可能从媒体、父母、社会政策得到暗示,如果法律规定一个族群与另一个族群并不平等,等于对年轻人传达了明确的讯息:他们也不需要平等对待‘次要’族群,法律歧视可能也会让现存的偏见恶化。同性婚姻合法则让青少年看到可以把自己放进这个世界的希望,明白这个世界也是有可能适合自己的。
在此补充一下,我国的同性恋权利是什么情况呢?
这个话题近几年也经常沸沸扬扬的。其实大家可能不是很了解,只是大概知道同性恋还不能结婚,但是具体他们受到怎么样的保护或不被保护呢?
法律研究曾得出一个结论,“我国法律并没有剥夺同性恋的结婚权,但同性恋的结婚权却只能在异性婚姻中行使。”
一下子看不懂这句话的人一定不止我一个!
用大白话来说,这句话的意思是:同性恋有结婚的权利,但是只有和异性结婚的权利。
如果非得举个例子的啊,可能也就是我们印象中“同婚”啦。 如果不想坑害无辜的异性恋的话,也可以选择不结婚,扛住父母每年催命一样的催婚,变成一条外人眼中的“大龄单身狗”。和我的好基伴一起过日子,买房子,买车子,不就是少张证而已嘛。只是考虑到现在大城市离婚率高达40%,万一哪一天日子过不下去了,共同财产划分起来也不容易。
除了婚姻权,目前在我国的任何一部制定法中都没有涉及到同性恋的字眼,可以说,我国法律对同性恋的权利保障处于缺失状态。比如说:
1)刑事法律缺失导致罪责不相适应,同性之间的强奸缺乏刑法定罪。根据刑法定罪原则,我国刑法规定的强奸罪保护的仅是女性的性权利不受侵犯,男性受害者无法成为强奸罪中规定的侵犯对象,施害者的罪名也无法成立,无法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关于猥亵方面的犯罪也有同样的情况。 具体的情况可能是,A男强奸了B男,B男把A男告上法庭,但是法庭没有相关的法律将B男规定为受害者,A男也无法成为施害者,于是法律无法制裁A男的强奸行为...B男成为了一个实质上存在,但法律上不存在的强奸受害者...
2)民事法律缺失导致同性关系纠纷无法可依。一对同性恋人兴同生活可能面临着财产、互助、分手等一系列问题。而在同性关系不被法律承认的情况下,当他们遇到上述问题时,却无法像异性恋人一样采取法律的途径获得解决与救济。
比如说一对同行伴侣在共同生活一段时间之后决定安置家业,共同买房、供房,和普通的成年伴侣一样积蓄共同财产。但是由于法律不承认同性关系,也就不保护同性伴侣的共同财产,当纠纷出现而对簿公堂时,以赔偿为需求的诉讼申请也会因为无法可依而不予支持。
3)除了上诉两种情况,各个方面的法律缺失,让同性恋群体的共同生活变得尴尬,很多问题变得难以解决。比如:共同生活的同性恋人是否可以收养子女,他们与被收养者的关系如何登记和确定;一方死亡时另一方是否具有继承权;一方死亡系由侵权所致,另一方是否具有赔偿请求权等等。
没有法律保障的社群中也往往带着一种对关系的不安,用丛林法则解决问题只是在原有的压力和负担上付出更多来平衡,各种规章不完善的活动可能由此而生,反过来又加重了对社群的污名。最著名的论断可能就是:同性恋者都好淫乱的。提此言论者是否有思考过同性恋者面对的是法律不认可同性婚姻带来的实质的权利保障缺失和污名。面对这没有法律保障的共同生活、面对着和大多数人都不一样的共同生活、还要面对源源不断的质疑。
学者认为,同性恋合法比不合法好。将同性恋的概念纳入法律范畴,或者去性别化或许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但是暂时来说保障了更多人的权益,同性恋者和同性恋者相关的家人朋友。
直到2017年5月24日,中华民国司法院大法官公布释字第748号,宣布现行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自由及平等权已属违宪,行政与立法机关需在两年内完成相关法律之修正或制定,以达成同性婚姻自由之平等保护;两年后若未修法完成,同性伴侣将直接适用现行民法加以保障同性婚姻的自由平等。2019年5月25日若尚未修法完成,同性婚姻将直接适用民法亲属编婚姻章。部分地方县市容许注册及登记,仅有部分法律效力。
撒花~
湾湾的同婚合法了,听听友心人日食心理学社群的小伙伴怎么说?
很开心啊!对自己影响很大,觉得以后出柜的话会比较好说,跟父母说欧美国外那边的话,他们总会觉得我们跟他们不一样,会难比较难说通,但现在台湾通过的话觉得父母会比较快理解。可以的话应该会过去结婚,但是不知道会不会只限定台湾居民。——云
第一反应是很开心的,因为是从同性恋小伙伴那里看到的转发,能感受到他们的喜悦,我就也很开心!感觉人类社会在不断变化,更包容,更多元化。还有感觉湾湾在这方面确实比大陆开放的多。还有感觉自由意志和基因复制的对抗又赢了一点点,人类手拉手走向灭亡的可能性又多了一点点。对我个人没有什么影响啦。如果我是的话,会结婚,和喜欢的人结婚总是一件开心的事 !——星星
这件事毕竟是自己国家的领土内,意义更不一样。如果地区通过这个政策的话,说明一些政治利益可以得到满足,说明我们这个群体越来越壮大了,需要争取到这部分的投票权。当然自己肯定是想结婚的,我们现在这个状态如果没有婚姻保障的话,也可以在精神层面相许。——姚青
第一反应是开心了一秒,然后想到自己其实对结婚完全没有兴趣。但是会想:婚姻对一些人来说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合法后那些性少数也要面临被逼婚,被逼相亲各种苦恼。对不婚主义者其实也是一种压迫吧。而且社会环境的改变也许很难是自上而下的,恐同的人还会恐同,不敢出柜的人有的可能还是会依旧待在柜子里。在这个社会,出柜都不敢,婚姻平权有个屁用~ 算了,等大家一起受够专偶制婚姻的苦以后,就会一起寻找改变了。——怕被骂的鬼太郎
根据这几年台湾平权运动的汹涌起伏,通过是迟早的事,并不震惊。——星大
具体我还没了解,希望是往好的方向走吧。但去不去结婚还不好说,谁知道我以后跟男的还是女的?——脑大叔
我的同性恋小伙伴肯定很开心,可以做到这一步很厉害。如果给我个我愿意结婚的人我会结婚,是男是女不重要了。——大妈
这是同性运动的一大进步。对我生活没有什么实质的影响,就是开心些!毕竟我没有对象 ——Jason
赞同反歧视的法律通过。虽然我认为,爱的觉知,是件非常主观私密的事。与年龄、性向 、法律等,与所有的外在设定无关。我见过T做直场高台;受哭着喝醉和说BF的事;也见过很多GAY在一起聊刚路过的漂亮女生;见过无性恋私信我对异性关系的期待。光谱理论人人皆双,然而这些,真的不重要。 重要的是:撕下表象,你和他是否在爱着彼此……重要的是我不愿意,也绝不会错过的,你每次投来的温柔的注视;重要的是你触碰我时眼里的,舍不得;重要的是人生漫长索然,你,却成了我的灵魂深处的最痛,与最温柔的存在。森林之风,落霞之海,不如你。——尧尧Clara
参考文献
Julia Raifman, ScD1; Ellen Moscoe, MA2; S. Bryn Austin, ScD3,4 et al. (2017). Difference-in-Differences Analysis of the Association Between State Same-Sex Marriage Policies and Adolescent Suicide Attempts. Original Investigation.
司法院大法官. (2017). 释字第 748 号 【同性二人婚姻自由案】.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_1.asp?expno=748
张莹. (2015). 同性恋权利立法保障研究.内蒙古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