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出事故!这名未成年人无证驾驶、闯红灯......
正值暑假期间
宅在家里的“神兽”们
按捺不住外出玩耍的心
有些人打起了家里“小电驴”的主意
趁着父母不注意
偷偷骑车出门......
近日,在平南县二环大道妇幼红绿灯路口路段,发生一起小型面包车与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造成三人受伤。经调查发现受伤的三人均是未成年人。案例详情
当天中午12时34分许,吴某洋驾驶搭载吴某昊、郭某的桂RF50**号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沿二环大道由瑞雁广场往月亮湾方向行驶。行驶至事故地点时,驾驶人吴某洋无视交通信号灯的指示,在红灯亮时驾车直行通过十字路口,导致其驾驶的电动轻便二轮摩托车与对向车道正常左拐弯驶来由赵某勇驾驶的桂RWV2**号小型面包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吴某洋、吴某昊、郭某三人受轻微擦伤,赵某勇未受伤,面包车右侧车门和摩托车车头有明显损坏。
随后,事故处理民警对车辆双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核实双方均未涉嫌酒驾。通过进一步查询发现吴某洋年龄为14周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在本次事故中,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吴某洋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载人超过核定人数,在此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赵某勇、吴某昊、郭某在此事故中无责任。法律小课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交警提示
未成年人因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违规驾驶非机动车或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容易诱发事故危险,严重的还可能导致车毁人亡,请广大家长或监护人认真履行好看管职责,强化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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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港交警资讯
编辑:叶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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