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选择性必修二

  一、民事法律关系

  1.内容: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①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组织。自然人根据年龄和智力状况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和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②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③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3.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二、民法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享有的人身权

  1.自然人享有 (1)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2)姓名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3)肖像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4)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保护英烈名誉意义(5)荣誉权(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6)隐私权(不得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递、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

  2.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四、财产权:包括物权(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

  (一)所有权(作用:定分止争)

  1.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动产或者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规定财产权的意义: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以此促进财产流通使用;有利于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鼓励人们创业创新。

  产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

  所有权取得形式:动产——交付 ;善意取得制度;不动产——登记

  3.所有权共有:如夫妻共同财产

  4.物权法律原则:物权法定原则、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二)他物权(物尽其用):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用益物权(对应商品的使用价值):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2.担保物权(对应商品的交换价值):抵押权(动产或不动产,不转移占有)质权(动产、转移占有。也可以是债权、股权、知识产权)

  (三)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1.著作权——保护创作(1)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2)著作权保护期限①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②著作权人属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发表权的保护期: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③保护期届满,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专利权——激励创新(1)分类及保护期限①发明专利:(20年)②实用新型:(10年) ③外观设计(15年)申请之日开始计算

  (2)专利保护方式:①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 ②以商业秘密来保护其发明

  3.商标权——点石成金 注册商标? 未注册商标:TM “?”表示著作权①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一般也不得作为商标。 ②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③期限: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次数不受限制。五、合同 1.含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合同种类: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3.订立合同的原则:自愿;在自愿基础上,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平等协商。

  4.格式条款:降低交易成本,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人事合同自由。要求:公平原则,合适方式提示。

  5.订立合同的两个阶段:要约;承诺(到达要约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过程结束)。

  6.“承诺”转化为新要约的情况:对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

  7.有效合同的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8.合同类型: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各自使用情况、优点)。

  9.合同履行 ①原则:诚信原则;全面履行原则②履行合同的核心是履行合同义务 ③履行合同关键是明确合同内容。

  10..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违约金和定金两者选一)。

  11:全部或部分免责:约定免责;不可抗力

  六、侵权责任

  1.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2.诉讼时效:三年

  3.内容(归责原则)①一般过错责任 构成要件:首先,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最后,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②过错推定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③无过错责任 无论其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例:监护人要承担未成年人侵权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七、民事权利有限制

  1.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界限,不能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合法权益。

  2.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1)名誉权(诽谤、诋毁、侮辱)(2)著作权上的表现:作品的合理使用:使用作品不需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不用付费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使用作品不用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需要付费。(报刊、教科书)

  八、相邻关系处理原则

  1.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的限制或延伸。

  2.不动产权的相邻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的处理相邻关系。

  3.相邻关系的一方在为自己行使便利时应该照顾相邻方的利益。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一、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抚养、教育、保护(监护);约束和引导;合理惩戒批评教育

  2.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赡养(要求)①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照顾——特殊②尊重、体贴,不干涉婚姻自由,幸福安度晚年。

  3.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更好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继承

  1.继承的含义: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继承的遗产与债务: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同时,还需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超过部分不负偿还责任,自愿偿还除外)

  3.继承权的取得方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4.法定继承范围和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婚生/非婚生、养子女、扶养关系继子女)、父母(生父母、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5.处理继承问题的原则:应该相谅相让、睦团结、协商处理。

  三、遗嘱

  1.含义: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以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2.遗嘱继承与遗赠: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人内确定);遗赠(把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外的组织、个人)。

  3.类型: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遗嘱。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为准。

  四、婚姻关系

  1.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2.结婚的法定条件: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22,女≥20)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结婚的程序:必须履行登记程序——申请;审查;登记

  4.离婚方式:①协议离婚 ②裁判离婚

  5.夫妻地位平等。(1)内容:包括人身关系平等和财产关系平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2)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①夫妻双方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②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公民人身权在婚姻法上的直接体现,也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3)平等的财产关系: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如何确定:约定和法定)。①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遗赠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者遗赠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③夫妻约定财产: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④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一、立足职场有法宝。

  1.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2.劳动法调整的对象: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4.劳动合同(1)含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2)作用: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3)形式: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4)主要内容必备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可备条款是除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的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条款。(5)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6)劳动合同的约束力: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7)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二、心中有数上职场

  1.劳动者权利:(1)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2)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3)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4)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5)劳动者还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2.劳动者义务:(1)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2)义务:①完成劳动任务。②提高职业技能。③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④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4.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1)协商解决(不是必经程序,没有法律约束力)。(2)申请调解(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3)劳动仲裁: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提出诉讼)。

  三、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1.企业开办的程序(1)创业的第一步,需要考虑创办什么样的经营主体。(5个经营主体形态)。 (2)创办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3)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公司营业执照。 (4)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3)创业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学会风险管理。

  2. 经营者应遵守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1)不正当竞争的主要表现:①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 ②违反广告法规定,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③其他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禁止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三、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1.诚信经营的必要性(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因)。2.经营者应当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1)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2)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3)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3.消费者的维权途径(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4)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4. 依法纳税是义务(1)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2)依法纳税的意义个人或者企业均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3)税收的类型:增值税(征税对象和特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作用)。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一、认识调解与仲裁

  1.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2.调解: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包括诉讼调解和诉讼外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4. 仲裁(1)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农村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等。日常生活中不能仲裁的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2)商事仲裁的特点。①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二选一)②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③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④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仲裁更加便捷、经济。

  二、解析三大诉讼

  1.含义:诉讼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2.诉讼的特点: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3.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4. 诉讼的主要类型: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诉讼行政诉讼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刑事诉讼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诉讼,其余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三、正确行使诉讼权利1.、诉讼权利:(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区别?职责?)。(2)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意义)。(3)有上诉的权利

  2. 法律援助制度

  (1)含义: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2)法律援助的程序: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四、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1.起诉:(1)含义:俗称“告状”,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原则。(2)管辖: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级别管辖: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地域管辖:同级人民法院之间(民事诉讼:原告就被告)

  2.立案: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3.开庭审理(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开庭审理的基本程序: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

  4.上诉程序: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再审程序: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五、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1.证据的概念: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2.证据的种类(1)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2)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3)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3.证据的作用: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4.证据的收集与保存:做事要留痕。树立证据意识。

  5. 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2)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环境污染,高空坠物等)

  6. 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原因在于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相抗衡。(2)法律以这样的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5. 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1)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2)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6.诉讼的基本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