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教唆成年人犯罪怎么判刑?
《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犯罪共同犯罪的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共同犯罪,行为人部分参与,应按所教唆的罪定罪量刑。
若被教唆人未犯所教唆的犯罪,按犯罪未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般情况下,不存在未成年人教唆成年人犯罪(成年人有自己的判断力),
但有一种情况:
成年人精神障碍,即无刑事责任能力。
此时,未成年人为间接正犯,精神障碍的成年人不承担任何刑罚。
只对未成年人定罪量刑,但必须考虑未成年人年龄,参考刑法第17条。
在此警告,未成年请勿违法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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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由于被教唆者未成年,无法构成共同犯罪,不存在主犯、从犯关系,因此教唆者单独成立犯罪。
教唆犯虽然具有独立的犯罪性或可罚性,却不是独立的罪名。
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所教唆的犯罪确定罪名,如果教唆他人犯盗窃罪,就认定为盗窃罪(教唆),如果教唆他人犯杀人罪,就认定为杀人罪(教唆)。
我们村,2004年有五个16-17岁刚刚初中毕业的学生,去抢劫了一台摩托车。
在4年半后,全部抓去坐牢,主犯两年半,从犯一年半的实行,不保释。
中国现在对刑事犯罪案,未成年,只是有可能从轻而已,不会免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同样的,在未满18岁犯罪的,满了18岁后处决的也不少。
所以无论你是否成年,都不要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