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网吧成为滋生未成年人犯罪的温床!

  近日,有家长赵女士反映,称梅城有家网吧竟让未成年人随意进出上网。

  家长质问网吧老板,得到的答案却是对方的沉默。

  赵女士说,2日晚上被她从网吧带离的,是其正在上初中的儿子。她说,自己晚上下班回到家后,发现儿子并不在家,于是便四处寻找。不曾想,最后竟然在网吧“逮住”了正在玩游戏的儿子。因为前一段时间 ,赵女士打的儿子玩游戏的自控能力特差,然后就把电脑没收了,所以他就去了网吧。

  赵女士说,2日晚上她一路找到网吧,发现里头正沉浸在网络游戏世界里的孩子,可不仅仅只有她儿子一人。而网吧门口张贴的“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警示牌似乎也早已形同虚设。

  

  赵女士说,这不禁让身为家长的她很是担忧。之所以过来反映这个情况,就是希望家长 、社会 、监管部门 ,对网吧的监管力度大一些, 因为孩子的自控能力、 认知能力,还无法达到成年人去分辨对错的水平 。孩子一旦分辨不了好坏,走入误区, 那将会是家长一辈子的遗憾。

  记者随后来到梅城江南新凤巷的随意网吧,在网吧门口的玻璃墙上,确实张贴有警示牌,并明确要求上网消费必须凭身份证登记。

  

  当记者推开玻璃门进入网吧内,却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灯光暗淡的网吧内,一群脸庞稚嫩的孩子,在网吧老板的指引下,全都一窝蜂背起书包就往后门跑。

  

  

  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原本几乎满座的网吧就腾出了很多“空机器”。

  记者留意到,刚才连忙“逃窜”的孩子们甚至还来不及处理自己的桌面,他们离开后的屏幕,清一色全是网络游戏的界面。

  

  以下是现场对话:↓↓↓

  记者:你门口写着上网需登记身份,有登记吗?

  老板:有。

  记者:那他们都几岁了?

  老板:基本都够年龄了。

  记者:那你进行登记了吗?资料可以借我看看吗?如果那你说都够18周岁了, 怎么全都跑了呀?

  老板:他们要走我也没办法。

  老板的回答真的让我们无语!

  网吧老板并未能提供客户相应的上网登记。记者随后离开网吧,在附近蹲守,只见不多会儿,刚才匆忙离开的孩子们,又背着书包再次进入了网吧。

  

  互联网的诞生是一次巨大的技术革命,网吧则是随互联网应运而生的新事物。

  近年来,网吧逐渐成了“是非之地”的代名词,很多打架斗殴、偷盗行骗的事情都与网吧有着莫大的关联,未成年人依托网络实施犯罪特别是在网吧犯罪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01案例展示一

  2018年8月,15岁的小飞在网吧内上网,他趁着周围上网的人员熟睡之际,随手拿走了别人的手机和钱包。

  而在几天前,17岁的小超初中辍学后,在社会上结识了几个好哥们,在网吧上网时因为琐事发生争执,对上网的小元拳打脚踢,将其打成重伤。

  无独有偶,16岁的小前在网吧上网时,与同乡小强因网络游戏发生争执,并被小强摔倒在地。之后,小前竟然在网吧前台找到一把水果刀,并到正在上网的小强身后,用水果刀刺向小强的右前胸部位,致其死亡。

  诸多惨案的发生,应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网吧等场所的高发案率也应引发思考。

  案例展示二

  韶关两个不满18岁的退学少年,凌晨从游戏机室出来后为找点刺激,两人决定拿他“解解闷”。两人走到乞丐面前,开始拳打脚踢,接着又拆了公园里的竹子,并抢过乞丐的酒瓶和砖头殴打他。打完后,两人还不过瘾,又取下乞丐身上的棉花烧他的身子和头发,直到把乞丐弄得奄奄一息,方才离去。第二天,一名群众路过仁化桥底时,发现一个男乞丐躺在地上,流了很多血,生命垂危,立刻报案。但是当警察到场时,乞丐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展示三

  深陷色情诱惑不能自拔 多次猥亵幼童终被逮捕

  17岁的许x初中毕业后一直赋闲在家。由于无所事事,他整日沉迷于虚幻的网络世界中,网上的一些色情图片、信息,让他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渐渐地,许强觉得光是看图片、信息已经不能满足他的好奇欲望,他想亲身尝试一番。

  一天上午,许x在离家不远的一个胡同内,看到6岁的女孩王某正在玩耍,他顿生邪念。

  于是,他上前抱起王某,躲进胡同一角,对其进行猥亵。之后许x给了王某几块糖,并告诉她不许声张。

  事后,王某的家人发现了孩子的变化,遂报警。警方很快将许强抓获归案。

  经讯问,许x还交代自己曾于连续3个月,先后两次在其住地附近对幼女孙某进行猥亵。近日,许强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02未成年人网吧犯罪现状及特点

  一是侵财类案件多发

  近年来,未成年人网吧犯罪中,涉及到盗窃等侵财类案件约占未成年人网吧犯罪85%,特别是在网吧内盗窃手机及钱包等各种案件频繁发生,已严重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

  二是未成年人结伙作案增多

  据统计,60%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属于团伙作案,纠集多人,相互利用。这与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增强作案便利有一定关系。

  三是犯罪年龄日趋低龄化

  据统计,从2010年到2016年,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平均下降了1岁,其中14岁至16岁初次实施犯罪行为的占12%,出现了“危险的14岁”的现象。

  03 未成年人网吧犯罪类案件多发的原因分析

  一是为网络消费实施犯罪

  近年来,未成年人网吧犯罪中,涉及到盗窃等侵财类案件约占未成年人网吧犯罪85%,特别是在网吧内盗窃手机及钱包等各种案件频繁发生,已严重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

  二是受未成年人生理及心理发育特点影响

  未成年人年龄小,生理心理处于不成熟状态,缺乏抵御外界诱惑的生理机制,缺乏辨别能力和自控能力,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对各种新生事物尤其对网络非常好奇,容易受到网络的不良信息影响,有些未成年人会将虚拟世界中的暴力游戏转移到现实生活中,产生严重的暴力倾向。未成年人的不成熟性和法律意识淡薄,沉迷网络暴力和色情,容易导致未成年人产生冲动的行为。未成年人接受的法律教育比较少,导致他们对自己的违法性浑然不知。

  三是网吧等重点场所的监督脱节是直接诱因

  我国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学校周边不得设置网吧,

  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上网,

  而在我院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中发现,很多未成年人犯罪是在网吧发生,据了解,未成年人到网吧上网不但不会受到阻拦,

  网吧工作人员还会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身份证件上网。

  对此类现象相关部门对其处罚的力度有待加强。

  四是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导致孩子走上犯罪道路

  未成年人一些会经历叛逆期,家长没有正确的疏导他们的负面情绪,并且一些家长会用打骂的方式教育孩子,孩子会通过网络的虚拟世界来逃离现实的烦躁,而且一些未成年人没有自己经济来源,但是上网的欲望会趋势他们走上偷抢的道路。

  04 未成年人网吧犯罪的预防及对策

  一是加强网络教育

  社会、学校及家庭要注重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品德和法制等教育。注重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的意识和文明上网的行为习惯。政法机关要加强对未成年人尤其是在做小学生的预防网络犯罪方面的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正确认识网络、使用网络。

  二是净化文化领域

  加强对网络媒体、出版市场、广播影视市场、游规定戏娱乐市场的监督管理。放置未成年人接触网络暴力组织和教育作家、艺术家创作更多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作品,宣传媒体应为未成年人奉献有益的精神食粮,同时有关部门还应共同开发建设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绿色网站,创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三是建立未成年人网络监管机制

  目前,我国法律主要规定了禁止未成年人到网吧上网等,来约束未成年人接触网络不良信息,但当前现场来看,第一,对很多在校学生来说,需要到网络上进行必要的学习活动;第二,很多未成年人可以在家或者通过手机等渠道上网;第三,执行部门的监管不力,导致国家的禁令性内容形同虚设。我们认为,堵不如疏,建议开发一定的软件对未成年人上网设置特殊账号,只要识别到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进入网络,对于浏览的的内容进行自动屏蔽。这样即可以保障未成年人能正常使用网络,又能避免网络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的侵害。

  四是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未成年人网吧犯罪

  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上网、盗窃或者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现象,检察院的未检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行政职责,加强网吧规范管理。

  五是家长做好孩子的思想教育工作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年成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做好榜样,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孩子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等不良行为。

  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这并不是形同虚设的,网吧工作人员必须时刻恪守这条规定!否则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就在11月3日晚,梅江警方快速反应,查处未按规定登记上网人员信息案件1宗,并传唤网吧经营者到公安机关调查。

  

  11月3日18时许,梅江警方接到举报线索,称梅江区江南新凤巷某网吧存在未按规定登记信息上网的情况。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进行清查,检查网吧登记管理系统,依法将网吧经营者罗某雄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11月4日上午,梅江区文广新局执法人员在江南派出所约谈了违法人员罗某雄。

  

  经查,违法嫌疑人罗某雄(男,46岁,兴宁人)如实供述了其于11月3日10时许,在明知上网人员未携带身份证的情况下,为他们提供上网服务的事实。

  

  

  目前,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对网吧未如实登记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梅江区文广新局对该网吧作出责令改正,并自行停业整顿15天的处理。

  丰顺县公安局组织网警大队及汤坑派出所对辖区范围内的互联网上网场所进行了新一轮的检查。

  8月16日,丰顺县公安局网络警察大队联合汤坑派出所,对丰顺县城区网吧例行检查。

  

  当日17时许,当民警对汤坑镇罗湖二路展开巡查时发现,该路段上的顺鑫网吧在营业时间内未按规定登记上网消费者杨某丰等六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纵容该六个未成年人在顺鑫网吧上网。网警大队及汤坑派出所民警立即制止该网吧行为,对六名未成年人劝离,并将该网吧的负责人带至汤坑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民警对网吧负责人进行处罚

  经民警查实,该网吧为了营利,未对上网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实。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顺鑫网吧行为属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的违法行为。现丰顺县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顺鑫网吧处以停业整顿五十日的处罚。

  1、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公安机关可以给予警告,并处1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

  网吧经营者不要为了盈利,

  而丢失了自己的良知!

  更不要漠视法律!

  让我们共同监督,

  共同守护我们祖国的花朵!

  来源于梅州电视民生820,沂蒙未检,豆丁网,平安梅州,平安丰顺,梅州日报民生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