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十八周岁怎么贷款?

  一、未满十八周岁?

  未满十八周岁除助学贷款外,通常不能办理借贷手续。未成年人办理助学贷款,须提供的有效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具体如下:

  1、贷款受理部门提出

  2、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3、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4、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5、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6、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7、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二、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

  1、年龄在18到65周岁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3、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贷款用途合法;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成年人通常是没有经济收入的,而银行在审核借贷请求的时候,可能会要求借贷申请者提供自己的收入证明,以此来证明自己是有还款能力的,故此未成年人通常并不满足向银行借贷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