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专项行动】@摩托车、电动车车主看过来:有牌证、戴头盔、不加篷、限两人、靠右

  有牌证、戴头盔、 不加篷、

  限两人、靠右行、不乱停!

  

  01

  有牌证

  (通俗讲,就是要上牌、考驾驶证。)无牌无证上路,驾驶人心存侥幸、逃避执法,常常在车流中乱窜乱插,无视信号灯、乱闯红灯违法;有的甚至超速行驶,遇紧急情况易发生车辆失控,容易造成驾乘人员摔伤或被其它机动车碾压的交通事故。

  

  注意:不是所有的电动二轮车都叫电动自行车, 驾驶“电动车”是否需要驾驶证 取决于车辆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关于无牌

  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相应的电动自行车、轻便摩托车、普通摩托车、小型新能源汽车等号牌,未悬挂相应号牌的电动车,交警部门将依法查扣。

  关于无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注意: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驾驶该类车辆不需要机动车驾驶证,但在道路上驾驶应当年满十六周岁;而电动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均属于机动车,需考取相应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证。

  02

  戴头盔

  (这个不用通俗讲,都知道。)摩托车、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其平衡系数较低,而且驾乘人员身体无遮挡,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容易侧翻,驾乘人员的头部容易先着地,极易造成驾乘人员的伤亡。而安全头盔是保护驾乘人员头部的一种有效防护工具,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可以减轻头部伤害,有效避免危及生命。

  

  

  1

  量好头围或试戴头盔后确定头盔尺码,佩戴时需将后部调节器开至最大。

  2

  水平佩戴头盔,不可前仰或者后翘。头盔后翘会遮挡视线,无法保护头的后部位置的安全性,头盔前仰会导致头盔无法保护前额位置的安全性。

  3

  将调节器旋紧,直到头盔不晃动并感觉舒适。

  4

  调整头盔两侧织带黑色分叉扣的高度,使耳朵的位置正好位于前后两个织带中间。

  5

  将下巴插口的位置调整好长度并扣紧,以下颚处留有一指空隙,为安全又合适的佩戴方法。

  关于头盔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或乘坐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20元至200元罚款, 驾驶证记2分。

  03

  不加篷

  (通俗讲,就是不要安装遮阳伞(篷),还有遮风被。)摩托车、电动车遮阳(雨)篷看似方便,其实像是一把“悬在头上的剑”,有着大危害,已有人被篷子的架子扎伤,甚至为此付出更为惨痛的代价。除此之外,防风被也“备受青睐”,其实它是将你的身体和手与车子捆成一体,一旦发生事故,想抽身将成为奢望。

  

  关于不加篷

  加装雨篷加大了摩托车、电动车的风阻,尤其是风大的时候,驾驶员往往因难以控制行车平衡而发生事故。在行驶过程雨篷容易受侧风力影响,极易造成方向失控。同时加装车篷导致车体面积扩大,增加了碰擦事故的发生率,影响电动车转弯的机动灵活性,不利于驾驶者快速避险。支撑钢管会阻挡驾驶员的部分视线,尤其转弯时,扩大了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另一方面也阻挡了后方人员的视线,容易引发事故。

  04

  限两人

  (通俗讲,就是不能坐多了人。)摩托车、电动车超员,会出现制动不良、车身失衡等现象。要是出现紧急情况,超员 摩托车、电动车刹车制动效果差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驾乘 摩托车、电动车不得超过合格证、行驶证上标明的相应的额定人员。

  

  关于超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电动自行车可搭载1名 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普通 摩托车 除驾驶人外,有固定座位的再核定乘坐1人,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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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靠右行

  (通俗讲,就是靠道路最右侧边上行驶,或者走辅道。)不少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经常在车流中来回穿插超车,极易因紧急刹车侧翻而酿成事故。

  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电动(轻便)摩托车:在机动车道最右侧车道行驶。

  

  关于靠右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摩托车在行经设有摩托车专用车道的路口时要自觉进入摩托车专用车道;在未施划摩托车专用车道的路口,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

  06

  不乱停

  (这个大家都知道,却总是装作不知道。)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为了图一时方便,将车辆随意停放,占用路面资源,甚至出现了占道经营的情况。不仅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还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关于不乱停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六条第六项规定,机动车在设置了禁止或者临时停放和告示牌的重点路段、时段停车,不按告示牌的要求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150元罚款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武宁公安交警将持续

  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

  请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