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初中文化少年介绍未成年少女从事卖淫活动,获刑半年适应缓刑
“人应有一份正当职业;透过现象看本质,这里是缺舟也渡人”
此前,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就一起介绍卖淫案作出一审刑事判决。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腾(化名),男,1991年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务农。
有如下犯罪事实。
2020年9月1日凌晨2时许。
张腾伙同大军,大勇在道县某宾馆房间内。
介绍未成年少女卖淫。
其中张腾负责介绍嫖客和开房。
大军、大勇介绍卖淫女。
张藤在明知卖淫女小娟系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仍介绍给杨某卖淫。
缺舟: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张腾在明知卖淫女系未成年人的情况下。
仍为他人卖淫牵线搭桥,介绍嫖客,其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罪。
在共同犯罪里,张腾的作用明显,主观犯罪意图积极主动。
系主犯,应当承担犯罪的全部责任。
鉴于张腾自愿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
另外因为其所在社区矫正机构建议对其实行社区矫正。
所以可以适用于缓刑。
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腾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不是说不读书就没有好前途。
而是希望通过读书,在学校里的时光,去让自己变成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也能够让你的生活变得更好。
19岁了,只有初中文化,去务农,那就好好地种地。
老老实实,本本分分。
好逸恶劳,既想着挣钱,还不想出力。
法律意识淡薄,走向犯罪道路。
出来后,真的要脚踏实地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