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堂旗下海洋国际旅行社因虚假宣传被罚40万元 此前多次违法违规被查处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海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或海洋国际旅行社)新增一则行政处罚。其因擅自加购物点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40万元。

  7个购物点变成9个 欺骗误导消费者

  行政处罚书显示,当事人2018年6月底在“去哪儿网”注册店铺,名称为“海洋国旅嗨自游”,用于对外发布销售旅游产品。店铺发布了一个“【半自助游】巴厘岛+凯恩斯号游艇出海+连住5晚国际四星酒店+全程经典美食+乌布皇宫”的巴厘岛旅游产品。产品“参考行程”部分有“蓝梦岛+贝尼达岛+金银岛嘉年华三岛出海游”等内容。

  据悉,该巴厘岛旅游产品为当事人从中国国旅(青岛)国际旅行社采购,中国国旅(青岛)国际旅行社向当事人提供产品行程单“海洋之星”,当事人根据行程单内容在网上编辑录入并发布,“海洋之星”行程单中不包括蓝梦岛行程,实际行程中也不包含蓝梦岛行程。当事人网站宣传内容与实际不符,欺骗、误导了消费者。

  此外,海洋国际旅行社下属分社在“去哪儿网”开设店铺,名称为“海洋国旅宣武门官方旗舰店”,用于对外宣传销售旅游产品。该店铺发布了一款产品宣传页面中含有“购物商店:珊瑚博物馆、钻石加工厂、大理石加工厂、高山茶、土特产、邵族文化村、精品免税店”等内容。该产品属于当事人与供应商签订的业务委托协议书范围内产品,由当事人承担相关责任。经查:该产品为当事人从北京市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购入,由北京市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提供“行程安排”和“出团计划书”,当事人根据“行程安排”和“出团计划书”在网上自行编辑、发布、销售。经向北京市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核实,北京市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向当事人提供的这款2019年1月30日出行的中国台湾旅游产品中,“行程安排”中的当地四花级酒店实际已升级为五花酒店,购物点为9个购物点,分别是珊瑚博物馆、钻石加工厂、大理石加工厂、高山茶、土特产、邵族文化村、精品、药妆店、乳胶店。当事人广告宣传的7个购物点与实际9个购物点的情况不符,欺骗误导了消费者。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海洋国际旅行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依据相关规定,对其罚款40万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旅行社属同济堂旗下 近年多次违法违规被处罚

  本网查询到,海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4年1月,注册资本6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美华。大股东为湖北同济堂健康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4%。

  企查查显示,该旅行社自2019年以来多次因违法违规被有关部门处罚。

  2021年4月,东城区人力社保局对该公司处以2万元罚款。据悉,此前东城区人力社保局接到匿名举报该公司拖欠工资,依法定程序进行调查。2020年10月16日对单位公告了《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京东人社劳监责字〔2020〕109号),责令其自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派员到社保局接受调查询问,但其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改正也未报送材料。

  2020年6月,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大队对该公司罚款2万元。处罚事由:游客参加的海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5晚7天泰国旅行团”,签订的包价旅游合同中未载明购物次数、停留时间等旅游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海洋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2019年1月,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大队对该公司罚款5000元。处罚事由:该公司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导游全程陪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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