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空猥亵”:一种不被人熟知的犯罪,有未成年孩子的家长要重视

  “隔空猥亵”这个概念,对许多人来说都比较陌生。与现实生活中一般意义上的猥亵不同,隔空猥亵并不与受害者有身体上的直接接触,但这种行为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同样是犯罪!正是因为这种犯罪行为不被公众所熟知,因此给那些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也让一些不明世理的儿童受到侵害。

  所谓" 隔空猥亵 " 是指行为人为满足自己下流无耻的变态心理或者其他非法目的,通过互联网为媒介,打着 " 个性交友 "、" 招募童星 "等幌子, 或者以金钱为引诱,哄骗或者胁迫未成年人(主要是女童)与他们进行裸聊或者发送 自己身体隐私部位的照片,以此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这种行为在我国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这种行为,虽然与传统的身体接触方式有很大区别,表面上看来并未对受害人的身体造成直接的伤害,也没有接触到受害者的隐私部位,因此其隐蔽性更强,危害性更广!对于这样的行为,2018年最高检就发布指导性案例,确立无身体接触猥亵行为视同线下犯罪的追诉原则。因此,隔空猥亵同样是犯罪!在法律上与猥亵罪的处罚是一致的。

  案例一:以招募童星为诱饵隔空猥亵女童,张姓男子最终获刑12年

  2019年 5 月至 2020 年 8月期间,张某通过QQ聊天软件结识了一些未成年女童。在与这些孩子熟悉之后,张某向她们谎称自己成立了一家演艺公司,他是公司的法人兼艺术总监。他的公司需要招聘一批童星,如果被公司选中,待遇非常丰厚。一些不明真相的女童在他的诱骗之下受到了他的隔空猥亵。

  取得女童的信任后,张某会以检查身材比例和发育情况等为由,要求被害人在线拍摄和发送自己的裸照。一些年纪尚小的孩子经不住张某的诱骗,按照他的要求提供了这些照片。此外,张某还以面试为由,诱骗被害人通过视频聊天,在聊天时不但要裸体,而且还要按照他的要求做出不雅动作。就这样,张某通过这些手段,对这些不明事理的孩子进行了隔空猥亵。

  后来有孩子的家长发现了这些情况并及时报警。张某被抓获之后,经查实他通过隔空猥亵的方式,共计猥亵儿童达30余名。最终张某被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案例二:以金钱为诱饵隔空猥亵女童,杜某获刑一年五个月

  在孩子表示拒绝后,杜某便以金钱为诱饵,他给孩子转了100元钱,让孩子先拍几张胸部的照片发给他。孩子没有经得住金钱的诱惑照办后,杜某又给她转了1000元钱,要她拍几张自己的隐私照片。在拿到这些照片之后,杜某便将对方删除。

  好在孩子后来向家长讲述了这些事情。经过调查核实,杜某的行为已经涉嫌猥亵儿童罪。今年3月初,法院以猥亵儿童罪依法判处杜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3月13日,河南漯河一位12岁女孩的父亲,讲述了一段让他无比痛心的经历。他于近期发现上六年级的女儿偷偷买了手机与陌生网友聊天,不仅双方的聊天内容不堪入目,对方还诱导女儿发送了隐私照片。

  对于孩子为什么要这样做的原因,这位12岁的女孩回答说:“很多同学都这么玩,我听着她们说,就也想着加入,明知道是错的,但就是没禁得住利益的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