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司法局多措并举做好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

  近年来,嘉兴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严格按照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相关规定,依法规范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通过教育、感化、挽救等积极措施,努力把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夯实基础,把好入矫第一关。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后,第一时间指派对青少年工作有一定经验的工作人员或者心理咨询师进行第一次入矫谈话教育。通过谈话,全面了解其心理情绪、兴趣爱好、就业就学和家庭背景等情况,建立初步的监管帮教关系,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平等与尊重,为建立良好、信任监管帮教关系打下坚实基础。及时开展上门走访工作,对其监护人开展谈话,告知其应当依法履行监护义务,配合社区矫正机构做好对被监护人的监管帮教等。依据走访、谈话了解掌握的情况,组成帮教小组,1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配3名志愿者,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心理情绪测试评估,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

  二、因人施教,做好常态化帮教。在日常社区矫正监管中,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落实“一对一”精准监管帮教,针对每个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心理特点、生活状况,不断调整“矫正方案”,通过“一对一”谈话、“一对一”心理疏导,修复其心理缺陷、改变其行为恶性。同时,在国庆节、母亲节等时间节点,组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写感悟、插花艺术培训等活动,进行爱国主义、感恩母亲等主题教育,培养、激发他们的正向心理情绪,促进他们形成爱党、爱国、爱社会的良好风貌。今年以来,共开展“一对一”谈话130余人次,“一对一”心理疏导28人次,开展爱国主义、传统文化教育5次。

  三、完善体系,推进帮扶提质效。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强化与矫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联动,不定期走访司法所,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见面,对1名未能认真担负监护责任监护人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发挥职业技能教育平台作用,举行“同心·蝶变---助力女性矫正对象成长计划”“麦香沁心--西点制作”“插花艺术”等活动。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积极培育社区矫正社会化精品项目,加大资金投入,着力培育“紫薇心语”、静芳心理工作室等帮扶品牌,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和情绪疏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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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局社区矫正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