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改名字需要什么资料

  由于未成年人缺少一定的自我辨识,所以他们的很多事情都是需要由他们的父母代为办理的。那么大家知道未成年人改名字需要的资料是什么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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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未成年人改名字需要什么资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该《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因此,改名应到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申请。只有在户口登记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这样合法地有效地改变了自己的名字,新名字才能够具有法律上的效力,才能为法律所认可。

  二、办理条件

  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理由充分的(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受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劳动教养的,一律不予变更姓名)。变更姓名正当理由通常是指:

  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

  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

  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的等。原则上,领了身份证后,没有正当理由是不办理姓名变更的。

  以上就是本次华律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未成年人改名字需要什么资料的相关知识,首先未成年人改名字必须要得到父母的同意之后才可以办理,并且需要父母陪同办理。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