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柳州2名17岁男子带13岁女友卖淫,竟是因为……

   毁三观! 柳州17岁的男子 

   介绍13岁女友去卖淫 

  原因竟是为了“赚钱结婚”?!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小编的世界观都快崩塌了…

  

  (网络配图)

  

  三江两名17岁男子

  各自介绍13岁女友去卖淫

  2018年11月初,家住柳州市三江县17岁的欧强、欧义凭借“赚到钱后与女友结婚”,欲带各自女友小周(13岁)、小黄(13岁)前往柳州市区从事卖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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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发前,欧文通过小周的微信联系到老鸨韦彪,双方沟通谈定了卖淫具体事宜。同年11月6日,欧强、欧义送各自女友来到柳州市区某商务酒店门前与韦彪碰头。小周、小黄在韦彪的陪同下开房,并完成卖淫活动,所获嫖资由韦彪抽取一定比例的“好处费”后,剩余的由韦彪转给欧强、欧义、小周、小黄共分,四人收取嫖资后用于日常开销。

  案发后,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9年1月,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欧强等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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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欧强伙同他人介绍各自女友卖淫,且从事卖淫的二名女子均为未成年人,其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罪。鉴于被告人欧强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法院开庭审理时对被告人成长经历进行了调查并组织了法庭教育,被告人当庭宣读悔过书,认罪悔罪态度恳诚。

  综上所述,法院依法对欧强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欧强认罪认罚,表示不会上诉,现法院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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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有话说

  未成年人性交易犯罪中,未成年人大多对性意识比较懵懂,一旦习以为常极易扭曲未成年人价值观、人生观,是一种严重影响未成年人心智和生理健康发育的恶性犯罪,往往存在“往复→习惯→依赖”恶性循环的特点,亟需提升和调整社会各界对辍学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正确引导和犯罪惩治等工作。

  本案中,欧强自幼在农村长大,父母常年在外务工不能陪伴其左右,平时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与家人沟通较少,长期缺乏家庭关怀与约束管教,对两性之事懵懂且无知,初中辍学后便在社会上游荡并谈上了女朋友。因无经济来源,加之轻信网上糜烂信息及同乡诱惑、鼓动唆使,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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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案件本身来看,辍学未成年人特别是身处农村的,他们的教育管理当前正因为“辍学”而走向约束“真空”最终朝着“失控”发展,特别是性知识教育方面父母及孩子本身几乎是“空白”。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性交易犯罪预防,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1、深化“控辍报学”工作,为辍学的未成年人提供复学或学习技能的机会和平台;

   2、加强娱乐场所监督,调整“扫黄打非”运动式整治模式,形成多方长效综合治理机制;

   3、持续开展“扫黑除恶”运动,深挖保护伞,净化执法队伍;

   4、做好学校与家庭的双向管控和互相配合,做好未成年人教育、引导工作;

   5、不断强化相关部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净化网络,肃清网络污染。

  本案适用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十七条第一款,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也是醉了!

  未成年人让自己的女朋友去卖淫

  还说是为了2人未来结婚攒钱

  阿妹啊~这种男人的鬼话,你也信嘛!

  

  未成年少女心智还不成熟

  判断能力差,容易交友不慎

  更要时刻擦亮眼睛

  远离社会上一些披着羊皮的狼

   同时家长也需要正确教导 

   以免孩子误入歧途!

  同意的朋友点个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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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柳北法苑

  责任编辑:猋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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