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禁止未成年人骑乘电动车和驾驶机动车出行倡议书

  

  

  

  禁止未成年人骑乘电动车和驾驶机动车出行倡议书

  各位家长朋友、同学们:

  你们好!

  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道路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道路交通日益繁忙复杂,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突现,交通安全教育亟待加强。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机动车酿成的交通事故屡有发生,学生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助力交通文明,关爱未成年人的成长与安全,与你我息息相关。

  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具有以下危害:一、部分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完全是出于好奇、攀比、盲目跟风,不利于学生良好品行的培养。二、电动车虽快速、便捷,但稳定性和刹车系统的安全性能较弱,未成年人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三、未成年人年龄小,好胜心强,在骑行电动车时一般车速较快,远远超过电动车骑行规定的车速,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四、未成年人骑电动车经常搭载他人,这样车身重量增加,在危险时保持车辆平衡和刹车更加困难,增加了危险性。同时,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五、部分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打角度、急速拐弯、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六、未成年人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七、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禁止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十八周岁以上需取得合法驾驶证才驾驶机动车上路。未成年人作为一个弱势群体,应该受到我们整个社会的共同保护,我们在此发出倡议:

  一、家长们要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为学生购买和提供电动车、摩托车希望广大家长要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文明出行的模范。您要坚持原则,耐心做孩子的思想工作,千万不要以为孩子已经长大而盲目地满足孩子的不合理要求。家长不要给未成年子女购买和提供电动车、摩托车,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违章超载车辆等非法营运交通工具,乘坐电动车、摩托车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帽,做到一人一盔。要禁止孩子驾驶电动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机动车上路;时刻关注孩子出行安全,不骄不纵,家长有责;遵章守法,共建平安。

  二、同学们要严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电动车的速度快,但稳定性和刹车性能都比较差,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太小,反应及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还不完善,一旦遇有紧急情况,很可能出现不当的处理方法,导致交通事故。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同学们检视自身,郑重承诺遵守交通法规,不能向大人提不合理要求,出行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为家庭的平安、和睦、幸福尽义务,保自己健康平安成长!为了对同学们的安全负责,禁止同学们骑行共享电动车类交通工具,从自身的安全出发,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三、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要共同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如果发现未成年学生驾驶电动车、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积极劝导和指正。学校要严禁未成年学生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对违反规定的学生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希望通过家校社和同学们的共同努力,不断增强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文明素养,助力同学们平安健康成长。

  正蓝旗蒙古族高级中学

  2022年7月6日    

  编    辑: 办公室一   审: 办公室二   审: 查拉干三   审: 布仁朝克图?正蓝旗蒙古族高级中学正蓝旗蒙古族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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