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未成年人被判刑全因这件事!有律师发布首个“校园欺凌”处理指导

  前不久,5名未成年人因为校园欺凌,构成犯寻衅滋事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校园欺凌”“未成年人”“判刑”——案件一出就引起了大量网友关注!很多网友都认为,案件具有“以案释法”的意义。

  近日,长期致力于教育法律问题的研究和实务工作的雷思明律师,以个人名义发布了国内首个《校园欺凌防范与处理操作指引》(简称《指引》),旨在帮助、引导学校有效预防与合法、规范处理发生在学生之间的欺凌行为。

  什么是校园欺凌?哪些信号说明孩子已遭欺凌?怎样防范校园欺凌?怎样才是应对校园欺凌的正确处理程序?中教君近日专访了雷思明律师。来跟中教君一起听听雷律师怎么说,或许老师家长们能得到一些启示。

  5名未成年少女因“校园欺凌”判刑

  今年2月28日,北京市西城区某职业学院的一名女学生朱某,伙同另外四名女被告人在学校女生宿舍楼内,采取恶劣手段,无故殴打、辱骂两名女学生。

  经鉴定两名被害人均构成轻微伤,其中一名被害人精神抑郁,目前仍无法正常生活、学习。

  五名被告少女在选择欺凌对象时,并没有明确的目标,只是因为带头的朱某,当天心情不爽想打人,就在学校女生宿舍内随意找到了两个被欺凌的对象,此前她们之间并无矛盾。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朱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赵某、李某、霍某、高某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未成年人也将为自己的“校园欺凌”行为付出法律代价!这起判决有什么意义?可能对未来的类似事件产生哪些影响? 中教君采访了雷思明律师,他认为,这起判决是一个“风向标”,能够对类似事件起到震慑作用!

  律师发布国内首个相关指导,老师、家长不妨看看!

  近日,知名教育事务律师雷思明以个人名义发布了国内首个《校园欺凌防范与处理操作指引》,旨在帮助、引导学校有效预防与合法、规范处理发生在学生之间的欺凌行为。

  雷思明认为校园欺凌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他在接受中教君采访时透露,自己在学生时代也有过欺负别人与被欺凌的经历,并为此内疚、后悔过。

  雷思明之前还曾担任过中学教师,目睹和处理过一些极其严重的欺凌事件。后来做了律师,长期关注、研究、处理教育领域特别是校园安全领域的法律问题。希望通过个人的努力,尝试着来帮助学校更好地应对校园欺凌。

  接下来和小编一起看看《指引》都介绍了哪些内容?对学校、老师、家长和学生有怎样的教育指导意义?

  什么是校园欺凌? 当从受害学生的内心感受考虑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的,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的,恃强凌弱,给他人造成身体或精神上的痛苦的欺负、侮辱行为。欺凌行为一般要求具有“持续性”、“反复性”的特征,但是给他人造成明显的肉体或精神伤害的,可以不受这一特征的限制。

  

  雷律师在采访中特别提醒到一个关于处理事件的学校、家长们经常忽视的问题,就是受害学生个人的内心感受。

  校园欺凌与学生间一般打闹、开玩笑,可从3个方面进行区分:

  一是主观态度方面,施加行为的一方在主观上是否出于恶意、蓄意。恶意,强调明知行为会给对方造成伤害却执意去实施;蓄意,则强调行为非一时兴起,而是有计划、长时间地去追求。

  二是行为的持续时间长短和次数方面,施加行为是否具有持续性、反复性的特征(极端的欺凌行为可以不要求具备这一特征)。

  三是被施加行为一方的主观感受方面,是否感到被冒犯,感到痛苦,不希望发生这种行为。

  提醒孩子:别再对同学做这些行为,这可能都是校园欺凌!

  家长们或许有时候也会纳闷,到底哪些行为才算是校园欺凌?应该教育孩子哪些行为不可触碰?

  划重点!以下雷律师的建议,家长们可要看仔细啦!

  校园欺凌的形式一般可以分为四类:肢体欺凌,语言欺凌,关系欺凌(亦称社交欺凌),网络欺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种行为:

  (1)对受害者的身体进行攻击,包括拳打脚踢、掌掴、推撞、绊倒、用硬物锐器攻击、拉扯头发、朝受害者身上抛扔硬物或抛洒污秽之物等。

  (2)对受害者的物品进行攻击,包括抢夺他人物品、故意毁坏或弄脏他人物品、故意抛弃他人物品、故意隐匿他人物品,以及逼迫受害者毁坏自己的物品等。

  (3)向受害者勒索财物,包括勒索金钱、物品等。

  (4)威胁、强迫受害者去做有损自身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的事情,例如强迫其拍打自己、舔舐秽物、脱裤子、做淫秽动作等。

  (5)威胁、强迫受害者为其提供劳务,如为其代写作业、代为值日或者为其跑腿等。

  (6)用粗鄙的语言侮辱受害者,包括叫侮辱性的绰号,讥笑、贬损他人容貌、疾病和生理缺陷、种族、宗教信仰、性取向以及其他与他人不同之处等。

  (7)故意编造、传播对受害者不利的谣言,使得受害者被同学、老师误解、受到处分、名誉受损。例如造谣说受害者偷东西、打架、作弊等。

  (8)画侮辱、猥亵、负面的图案,或者书写脏话、侮辱性文字,诋毁、中伤他人。

  (9)在人际交往中,以羞辱他人或取乐为目的,故意排斥、孤立受害者,不让其加入某一群体或组织,或者阻止他人与受害者交往,或者在分组活动时拒绝与受害者同组。

  (10)在微信、QQ、网站论坛等社交媒体上,通过文字、声音、图片、视频等形式,攻击、侮辱受害者,或者散步关于受害者的谣言,或者公布受害者的隐私。

  各位老师,你知道哪些时间段和地点最容易发生校园欺凌吗?你注意到哪些学生最容易成为欺凌者吗?什么样的孩子更容易受欺负呢?《指引》中是这样建议的!

  校园欺凌存着着高发时段和高发区域:

  (1)高发时段:

  a.课间休息时间;

  b.午休时间;

  c.没有老师看管的活动课时间;

  d.放学后;

  e.上下学途中。

  (2)高发区域:

  a.学校厕所;

  b.学生宿舍;

  c.操场;

  d.楼道;

  e.教室;

  f.校门口及周边。

  在班级中,对于有欺凌他人倾向的学生,学校、班主任和其他教师平时应当对其加强关注和管理,必要时应为其建立专门的行为管理档案。以下几类学生容易成为欺凌者:

  (1)性格强势、霸道、较自我中心的学生;

  (2)崇尚暴力、缺乏同情心的学生;

  (3)平时常有抽烟、喝酒等违纪行为的学生;

  (4)非正式小群体中的领头人。

  在班级中,以下几类学生容易成为被欺凌者,学校、班主任和其他教师平时应当对其加强关注,给予更多关爱,并注意培养其自信心和交往能力。

  (1)在生理发展上比较迟缓或弱小的学生;

  (2)存在身体障碍或智力障碍的学生;

  (3)性格比较内向、害羞、胆小的学生;

  (4)性格不合群、缺少朋友的学生。

  有心理专家分析,因为遭遇校园欺凌的学生大多处于青春期,很多事情不愿意和父母倾诉。如果能尽早被老师和家长们察觉,遭受欺凌的孩子就不会产生持续而严重的创伤了。

  那么老师和家长们怎样才能发现孩子被欺负了呢?

  如果您的孩子回到家后,出现以下这些现象,您可能要格外留心了。当班主任发现学生出现下列情形时,也应和家长互相通报信息,并以妥当的方式向学生本人了解原因,查明其是否遭受他人欺凌,必要时应及时上报学校处理。

  (1)身体表面无故出现瘀伤、抓伤等人为伤痕;

  (2)书本、文具常常丢失或破损,或者频繁地向家长要钱;

  (3)如厕习惯变得反常,课间不去,改在课上去,或者非得回家才上厕所;

  (4)突然变得逃避上学,常常装病请假甚至逃学;

  (5)在校期间或者回家后,总是神情沮丧、情绪低落、精神恍惚;

  (6)学习时变得难以集中注意力,成绩急剧下滑;

  (7)突然变得焦虑、易怒,感叹活得没意思;

  (8)经常自责,甚至出现自伤自残行为;

  (9)频繁地出现失眠、噩梦、尿床等现象。

  校园本应是一座安静、阳光的象牙塔,然而近些年,校园暴力却像一颗毒瘤在校园中肆意生长。如果没有"惩戒",只有一味对学生进行"教育",很多校园欺凌是无法根治的。

  对此,雷思明给学校提出了许多建议。其中一点引起中教君的注意,雷思明强调学校应该建立反欺凌机构、制定反欺凌校规。

  雷思明提出,各学校可以根据本校的特点制定反欺凌处理机构及反欺凌校规,通过制定校规明确告诉学生哪些行为足以构成学生欺凌,违反者将承担一定的责任。学校应该通过制定校规校纪对学生进行教育。

  雷思明还说道,“我们在制定反欺凌校规时,应该尽可能调动学生、家长、教师各方面参与校规的制定,使校规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以下为《指引》中关于学校反欺凌机构的设立和反欺凌校规的制定的具体内容:

  学校应当成立防治校园欺凌的组织机构(名称可叫“校园欺凌防治小组”或者“校园欺凌防治委员会”,以下统称“学校反欺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校的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包括负责反欺凌教育、日常防范、规章制度的制定、欺凌事件调查与处置、事后追踪观察和辅导教育等方面的工作。组织机构的成员应当包括校长、分管德育或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学校德育干部、保卫干部、年级组长、班主任、心理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

  学校应当建章立制,制定关于校园欺凌的认定及违纪处理的规章制度(即反欺凌校规)。例如制定《学生欺凌行为预防与违纪处理规定》(也可在综合性的校规校纪中抽出专门的章节,规定学生欺凌的处理制度)。

  (1)通过制定反欺凌校规,明确告诉学生,学校禁止哪些学生欺凌行为,以及违规实施后可能遭受的教育惩戒或纪律处分。

  (2)在制定反欺凌校规的时候,学校可采取“开门依法”的方式,广泛动员学生、家长、教师等人员共同参与,集思广益,扩大校规的“群众基础”。

  反欺凌校规制定之后,要向全体师生正式公布,并组织专门的宣传教育活动。

  校园欺凌应对负面清单

  学校、老师:面对校园欺凌,千万不要这样处理!

  1.学生欺凌是小事,不过是学生之间互相打闹、开玩笑而已,没必要大惊小怪、小题大做。

  2.对于学生欺凌,一个巴掌拍不响,被欺凌者也有责任,不值得同情和帮助,甚至也要给予批评。

  3.学生只有殴打他人或者毁坏、勒索他人财物才算欺凌。言语嘲讽、侮辱他人,孤立他人,在网络上中伤他人,都不算欺凌。

  4.学生欺凌属于学校的“家丑”,应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家长若不接受学校的解决方案就是胡闹,就是给学校“抹黑”。

  5.学生欺凌属于学校内部事务,只能由学校自己解决,外界无权干涉,否则只会给学校添乱。

  被欺凌学生家长:孩子被欺凌,这样应对不科学!

  1.孩子被欺凌,一定是他得罪了对方,或者做错了什么事。

  2.得知孩子遭遇欺凌,大骂、数落孩子胆子太小、太软弱。

  3.孩子被欺凌后,家长直接找欺凌者“算账”,对其“以牙还牙”。

  4.得知孩子被欺凌,直接找老师“兴师问罪”,甚至大闹学校。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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