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与儿媳是否可以结婚

  根据以上内容,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律师解答 夫妻分居后一个月,一方欠的债不一定算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风险提醒】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往往是婚姻案件中一个很重要的部分,但是认定需要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也需要繁琐的证据事实,普通夫妻缺乏相应知识,就容易出现很多的问题: 1.以自己的名义贷款,以为不会牵连到妻子,可实际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是会变成夫妻共同债务,妻子仍要承担 2.丈夫在外赌博欠下巨款,妻子却不懂,认为这是共同债务,结果将自己共同财产的份额也都赔偿,损害了自己的利益。 3.在认定的过程中,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借款的用途是用于共同生活或个人,难以确定事实。 【专家建议】如果您在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上遇到问题,您可以聘请专业律师来帮助您: 1.律师有着丰富的搜寻证据的经验,可以通过恢复数据等专业技术找到借款用于何处的证据。 2.利用专业知识为当事人分析目前拥有的债务哪些属于个人债务,哪些属于共同债务,从您与对方是否有约定,是否从债务中获取利益等方面进行认定。 【平台优势】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16分钟获得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