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与实践

  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是一种极具时代特征和个人特色的理论,也是其理论体系中的“行动理论”,是梁先生其他诸方面理论的逻辑归宿。由于这一理论实践时间短、实践环境恶劣等因素,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的巨大价值长期被忽略。通过对整个20世纪中国现代化道路的回顾,以及通过与日韩和台湾地区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的发展思路的比较,可以认为,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仍然是我们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的本土精神遗产。

  梁漱溟是一名活跃于20世纪上半叶的教育家、思想家和社会活动家,除了文化哲学思想外,他的“乡村建设理论”及其20 世纪30年代在山东邹平领导的“乡建”实验,也是广为人知并在当时和以后很长时间内引起了广泛的争论。梁漱溟认为20世纪上半期中国社会的崩溃源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失败。必须把来自西方的“团体组织”和“科学技术”应用于乡村,构造新的社会组织,复兴农业,从农业引发工业,实现国家的工业化,才能完成中国的文化重建和民族复兴。实际上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涉及到乡村的文化教育与文化复兴、农民的自我组织与管理、乡村合作事业与乡村工业建设等内容,是有关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一整套设计方案,而非仅仅是关于解决乡村问题的。正如他自己所言的那样:“我所主张的乡村建设,乃是解决中国的整个问题,非是仅止于乡村问题而已。”乡村建设运动也是一种内容广泛、意义深远的社会综合发展实验。

  若从鸦片战争算起,中国的现代化历程已走过了一个半世纪之久,但时至今日,我们仍在现代化的道路上艰难跋涉。对我们所走过的道路进行反思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走向未来,近20年来,国内外学术界对中国现代化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的深入研究,对梁漱溟思想的研究就是这种反思的重要组成部分。

  极具时代特征和个人特色

  梁漱溟是20世纪中国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其理论带有极其鲜明的时代特色和个人烙印,是他那个时代(新旧交替、社会动荡)和他个人生活(家庭生活、文化背景)的一种反映。他对中国文化及其与现代化的关系进行了全方位思考,其理论涉及中西哲学、佛学、儒学、文化、教育、工业化、农村社会发展等诸多方面,更为重要的是,梁漱溟不仅是一位坐而论道的思想家,更是一位身体力行的社会活动家,尤其是他对自己乡村建设理论进行了多年的实践。但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梁漱溟的学术创作和创造性的社会实践活动,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就过早地结束了,当时对其理论的研究和批判基本停留在政治意识形态方面。改革开放以后,梁漱溟重新活跃在中国的学术讲台,对其理论的研究也成为学术研究的热点之一。继《梁漱溟全集》(八卷本)之后,又出版了《梁漱溟文化理论研究》、《梁漱溟评传》等10多部重量级专著与译著,见诸于学术期刊的相关论文也有百余篇。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梁漱溟的哲学思想,包括政治哲学、文化哲学、生命哲学、道德哲学与艺术哲学。(2)文化思想,包括佛学文化观和东西文化观。(3)教育思想主要内容是有关教育的大生命、教育的大功能和教育的大系统。(4)新儒学思想,梁漱溟是被海内外公认的新儒学的开山派人物,其新儒学思想在国内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主要内容包括反对科学主义的“理智”,崇尚玄学主义的“直觉”、以陆王心学来诠释和提倡孔子的生命哲学、谋求儒学的现代化。对梁漱溟研究的重点集中在其文化和哲学方面,对其教育思想和乡村建设理论的研究相对较少。

  一部关于中国现代化的重要理论

  对梁漱溟的研究比较早的是美国学者艾凯,他的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艾凯发现作为“五四”时期的代表人物之一,梁漱溟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不单在中国,在美国对梁漱溟的研究也很少。直到20世纪60年代初才有华裔学者周策纵在《》一文中提到梁漱溟,并且仅限于用一页的篇幅介绍梁漱溟早期的作品《东西文化及哲学》。 港台地区对梁漱溟的研究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与国内对梁漱溟的研究基本上是同步进行的。20世纪80年代初期,梁漱溟重新活跃在中国的学术讲台上,激发起国内外学者对其思想的研究,这些研究首先是把梁漱溟作为新儒家的开山人物来看,认为梁漱溟对儒家传统的重新诠释,为儒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复兴建立了基础。甚至认为儒学“可以和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同佛教、马克思主义、弗洛伊德和后弗洛伊德的心理学家们进行对话,并从中获益。” 这实际上与艾凯主张的把梁漱溟的思想放到现代化与全球化的大背景中来考察,是一致的。在国内的研究中,除出版了10余部梁漱溟研究的专著外,有关的研究论文多达百余篇,这些研究不仅把梁漱溟作为儒学复兴的关键人物来看待,而且重点就是研究梁漱溟的文化哲学思想,这方面的文章比较多,如“略论梁漱溟人生哲学中儒佛二重性”(龚建平,陕西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2期)、“梁漱溟生命化的人性本善论述评”(刘长林,上海师范大学学报1996年第3期)等。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有关梁漱溟领导的乡村建设的理论、实践及与中国现代化的关系的论文逐渐增多。这些文章大多是在肯定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及实践有积极意义的同时,着重对其理论或认识的误区进行批判,指出其乡村建设是一条走不通的路,虽然有的文章名为“重新评价”,但实际上研究思路仍无大的突破。如“评梁漱溟改造中国社会的理论与实践”(史柄军,《人文杂志》2002年第4期)、“梁漱溟‘乡村建设’述论”(孙继文,《河南大学学报》1998年第2期)等。总之,目前的研究还不够深入之处,就在于没有把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及实践放到现代化的历史进程和全球化的大背景中来考察,虽然已有研究涉及到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及实践与中国现代化的关系,但缺乏宏观的纵向历史视角和横向的对比视角,这使得对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的研究难以深入,也阻碍了我们在现代化建设中,尤其是解决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上更好地利用前人留下的宝贵精神遗产。

  很现实的实践意义

  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是梁漱溟理论体系中的“行动理论”,是其其他诸方面理论的逻辑归宿,对该理论的实践也是梁漱溟社会活动中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乡村建设理论》中梁漱溟不仅回答了中国社会“是什么”、“为什么”的问题,而且还提出了解决中国问题的行动方案,即回答了“怎么办”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梁漱溟先后用了近10年的时间对其乡村建设理论进行实践。在梁漱溟看来中国社会的崩溃源于中国文化的失败,是极其严重的文化失调的客观后果。“近百年来,世界交通使中国与西洋对面,只见他引起我们的变化,诱发我们的崩溃,而不见我们影响到他有何等的变化发生。这无疑是中国文化的失败。” 与西方个人本位的社会不同,中国社会在本质上是伦理本位的社会,这种社会突出了家庭、家族,压抑了个人,其社会秩序的维持主要在于“教化、礼俗、自力”,而不是法律。这就发生了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中所言的“法律与道德的错位”现象,结果是所有的问题都被转换为道德问题,以伦理判断代替技术化的行政管理,这是中国文化渐失生命力的根本原因之一, 面对中国文化失调和问题丛生的中国社会,梁漱溟的态度是“对于西方的文化是全盘承受,而根本改过,就是对其态度要改一改;批评地把中国原来的态度重新拿出来。” 梁漱溟在其《乡村建设理论》中就是用此种态度对待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的,因为梁漱溟对西方文化的某些批评和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某些肯定,发生在前后这一特定的历史时期,特别引人注目,艾凯也因此把梁漱溟称为一个“文化守成主义者”(虽然他不用“保守主义”一词),这似乎是不妥当的。在肯定中国传统文化的某些价值之后,梁漱溟的价值取向还是认同现代化的――工业化、民主化和个人自由,这可以从其《乡村建设理论》中看得出来。梁漱溟认为对中国社会的改造,就要在批判性地继承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求助于西方的“团体组织”和“科学技术”这两大法宝,并且从农村着手才能取得成功。所谓“团体组织”也就是西方的民主制度,因此,他提倡社会本位教育,创办“村学”这种政教合一的农村社会组织形式,试图用合作的手段来解决中国社会散漫无力的状况。“科学技术”是梁漱溟从西方借来的改造中国社会的又一“法宝”,实现工业化是改造中国社会不言自明的目标,在各种改造中国的社会思潮中,这一点是共同的,梁漱溟也不例外。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认为,现代化的大生产要依赖科学技术和社会化的组织手段,所以把“团体组织”和“科学技术”引进中国,复兴农业,从农业引发工业,才能实现中国的工业化,进而为实现民族的复兴和中国文化的重建提供物质基础。

  一个建设中国的长期方案

  由于长期受意识形态的影响,对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的研究不深入,对其在山东邹平所领导的乡村建设实践的评价不够公正与客观,已有的研究没有能“放宽历史的视野”,缺少对其理论和实践在中国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的比较研究。

  (1)在已有的研究成果中,美国学者艾凯最先把对梁漱溟的研究放到现代化和全球化的大背景中,艾凯认为“如果我们把梁漱溟作为对‘非保守’、非现代现象――现代化――的世界性反应的一种,或许能看出梁漱溟的真正意义”。

  (2)中国的现代化是一种非内生型的现代化,对中国这样一个拥有五千年悠久文明的民族来说,现代化的进程必定是一个充满痛苦的涅过程,中国社会在19世纪中叶遇到的是“三千年未有过的变局”。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是在中国社会内外压力下实现蜕变和自我更新的过程,在鸦片战争至今的100多年里,中国社会正是在“西潮”频频袭来、“新潮”不断涌现的过程中实现着蜕变和更新的。这一过程充满了艰辛、痛苦和屈辱,当然也有收获、喜悦和自豪。 在这个长期曲折的历史进程中,我们不能奢望有一个思想家、一种理论或理论流派能够为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描绘出准确的蓝图。从“传统”到“现代”是一条漫长的道路。“现代化”不是一天的工作,也不是一年或十年的工作。中国的现代化过程就是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一种思想或理论的生命力在于它为中国的现代化事业贡献了多少有价值的思考。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的生命力就在于它为中国社会的改造提供了一整套较为可行的方案,并进行了极为可贵的实验。但长期以来,我们深受“革命万能论”的束缚,认为革命是改造中国社会惟一可行的手段,甚至在一段时间内把凡是不革命的就看成是反革命的,对人与事物的评价完全取决于他与革命的关系,在20世纪90年代还有人论证梁漱溟领导的乡村建设运动“的性质无论在主观上还是在客观上都是明显存在的”。 梁漱溟试图“以进步达到平等,以建设完成革命”,这固然是行不通的,革命的问题只能用革命的手段来解决,但建设的问题同样只能用建设的手段来完成。在革命胜利以后,必须用建设的手段来完成革命未竟的目标。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不能解决革命前的中国问题,也不能解决只有用革命的手段才能解决的问题,但可以为革命以后中国社会的改造和建设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在已有的研究中,仍多以“失败”来看待梁漱溟领导的山东乡村建设运动,仍以成败论英雄。实际上,山东的乡村建设运动只有短短的7年时间(从梁漱溟1931年6月创办“中国乡村建设研究院”到1937年7月全面抗战),对这样一种全方位的社会改造实验来说,时间是太短了。而且,山东乃至全国的乡村建设运动是被日本侵华战争所打断,并非这一运动本身原因所致。虽然这一运动本身确实存在着这样和那样的问题,运动的领导者们也在不断地反思与检讨,但乡村建设实验的影响还是在不断扩大。我们仍然习惯以成败论英雄,但正如美国学者艾恺所言的那样:“并非任何事都宜于根据我们眼见的成败去认识和估量。多次去邹平后,我觉得确实是他对了。他提出的确实是建设中国的长期方案。”

  认识老中国,建设新中国

  中国共产党人领导的中国革命实现了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通过、合作化及运动,实现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与此同时也完成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城市国有工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主体。为了加快国家工业化的步伐,国家确立了城乡之间、工农之间以按照有利于城市与工业进行交换的原则。在国家严格控制下进行的这种不平等的交换,其实质是把农业剩余甚至是部分非剩余强制转移到城市和工业中去。为了更有效地从农业中把其剩余转移出来,国家一方面强制低价收购农副产品,用作工业原料和供给城市居民消费,以扩大工业的利润和降低工人的工资水平,由此形成了巨大的工农业产品的价格“剪刀差”。有人测算,从1952~1980年间,扣除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农业资金净流出量近万亿元,平均每年达250亿元。 另一方面为保证工业化的顺利推进,防止农民流向城市,又构筑了以户籍管理制度为核心的二元社会结构,使得大量的过剩劳动力堆积在有限的土地上,导致我国农业在建国后的三十年里仍处在一种有增长没发展的“过密化(involution)”状态。 城乡之间这种不平等交换使中国实现了梦寐以求的初步工业化,但农业劳动生产率却没有多少提高,农民的生活也没有实质性的改善,到1978年,“农民(社员)人均从集体分到的收入为72.5元……总收入为133.57元,平均每天0.365元。当年全国城乡存款215亿元,农村社员储蓄55.7亿元,人均6.93元。八亿农民实际上都在温饱线上挣扎。” 计划经济时期的经济学家童大林在20世纪70年代末说:“到农村看看,许多地方仍然是破破烂烂,三十年来面貌基本没有改变或改变不大。” 改革开放结束了长达26年(1958~1984年)的,农民有了流动和择业的自由,也有了部分生产经营自和土地的使用权,各种非农产业迅速发展,这才有了东部沿海地区农村的富裕。经过20 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农村经济有了较快的增长,基本上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并有部分地区的农民过上了富裕的生活。但是在温饱型的传统农业走向市场、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过程中,农业内部的产业结构、农村社会的组织结构和农民在交易中所处的地位等都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特别是在进入新世纪后,“三农”问题又成了一个学术界的热门话题,在改革开放20余年后,中国社会的深层次矛盾逐渐暴露出来,“三农”问题就是中国现代化的一个“瓶颈”问题。如何解决好“三农”问题事关中国现代化的成败,在此情况下,以梁漱溟“认识老中国,建设新中国”的态度来对待他的乡村建设理论,是非常有意义的。

  依据文化差异,因地制宜

  日、韩两国和我国的台湾省在20 世纪50年代,与中国大陆一样,都是人多地少,地权兼并严重,除日本当时的工业化程度较高外,韩国与我国台湾地区和大陆处在相同的现代化发展阶段。在三地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中,可以看到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的影子。梁漱溟在《乡村建设理论》中提出,经济建设要“从农业引发工业,更从工业推进农业;农业工业垒为推进,农业乃日进无疆。”

  台湾地区在50年代初期其经济建设遵循的也是“以农业培植工业,以工业发展农业” 的思路。其是以“三七五减租”、“公地放领”和“耕者有其田”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做法就是以渐进温和的方式,以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度、培植自耕农为目的,变“大地主、小佃农”为“小地主、大佃农”。这与梁漱溟在30年代所设想的“裁抑地主,终使其土地出卖;而同时奖励自耕地农”的原则,在实质上并无多少差别。韩国的也大体如此。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进行的农地改革,其宗旨主要是平均地权。其具体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1)对不在村地主的土地不予承认,其土地全部由国家征购。(2)在村地主的自耕地最多保留3公顷。(3)超过保留标准的土地由国家强制收买,优先出售给土地的原有佃农。(4)佃耕地租全部改为货币制,地租分别为水田收获物的25%和旱田收获物的15%。(5)保障农民的耕作权,土地的买卖和借贷须得到市町(镇)农地委员会的认可。

  上述日韩及我国台湾地区的都促使地权平均化,自耕农成为农村居民的主体。但这并未妨碍日本在20世纪60年代、我国台湾地区和韩国在20世纪70年代完成工业化进程,实现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日韩及台湾地区的工业化的实现所依赖的是一条在恢复农业的基础上的渐进发展道路,这不同于我们的“赶超战略”,这种战略要求集中全国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本于少数产业或行业,以达到在短时间内、在某些方面的“赶超”目标。但这种“以牺牲经济整体进步为代价的少数产业的赶超,不足以支持资源结构的升级或总体经济实力的提高。受保护产业没有竞争力,利润低,经济剩余少;受压抑产业没有资本,也难以形成有效的生产力,因此也提供不了足够的资本积累。” 为实施这种赶超战略,国家必须加强对农业剩余的控制,其结果是在违背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确立了国家与农民之间强制性的交易关系,即在短时间内实现了农业的集体化,这种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上的“交易秩序是一种人为的设计,而不是像市场经济的交易秩序那样是一种自然秩序或扩展秩序。”哈耶克认为:“这种扩展了的秩序(Extended Order)并不起源于人类的设想和意愿,而是自发地来到人间,它来自人们对某些传统的实践,尤其是对道德实践的无意尊奉。” 显然,这种制度设计违背了农民的意愿,农民也就缺乏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农民虽身处集体之中,但却是“被组织”或“他组织”,而不是“自组织”。这与梁漱溟在山东邹平领导的乡村建设运动是完全不同的,“邹平实验”的精髓是“强调自主、尊重差异,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通过外来者的帮助,寻求解决当地问题手段与方法”, 也就是20世纪70年代所形成的参与式发展理论所主张的基本原则。在这种赶超战略制定和实施的初期,梁漱溟就提出异议,但被当作“反动思想”而被批判。这种完全不同于“邹平实验”模式的农业集体化的实践,其结果无疑是难以另人满意的。

  发展是当今世界性的主题,对发展的结果――现代化即获得现代性,各发展主体基本上是没有异议的,但对用什么样的手段来发展,不同时空条件下的发展主体却难以取得共识。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自然条件、历史传统的差异性很大,发展的手段实际上也不可能是一致的。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及其实践的意义就在于,它探讨了中国现代化的一种可能的路径,在认同现代化价值的基础上,尝试获得现代性的中国式手段。尽管它在当时并未结出丰硕之果,但通过对20世纪一百年中国现代化道路的回顾,以及通过与日韩及我国台湾地区在50年代以后的发展思路的比较,如果我们可以“放宽历史的视野”,就可以得出这样的评论: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在中国革命胜利后、乃至在今天仍有很高的价值,仍然是我们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的本土精神遗产。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历史地位应予高度评价,正如美国学者艾恺在《最后的儒家――梁漱溟与中国现代化的两难》一书中指出的那样:“他的思想在当时易为人们所接受。不过,一百年后回顾20世纪中国的思想家,或许只有他和少数几个人才经得住时间的考验,而为历史所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