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学读后感三百子十五篇锦集

  

  读《基因传》前我对基因的认知少之又少,虽然会常常惊叹于生活中某些家庭成员外貌、性格、行为的高度一致性,但是从来没有深究其原因,也没有意识到科幻片出现的基因变异怪物离我们并不遥远。悉达多·穆克吉在这本书里按照时间顺序,详细讲述了基因理论的起源、发展和未来,也花了大量篇幅介绍基因理论发展背后科学家们的斗争、合作与艰辛。

  基因理论的起源

  在基因理论萌芽前,欧洲一直信奉神学,认为世界万物都是上帝创造的,就连当时提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拥有一定社会地位的达尔文也不敢公开质疑物种的起源。但是达尔文在非洲考察收集动植物样本后,发现物种的多样性,同一品种的鸟类为适应不同的生存环境逐渐进化成外表差异显著的物种。进化论的提出反应了当时人类已经开始思考“who am I ?”。

  与达尔文同时期的孟德尔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与名望,每次参加高校教师职级考试都以失败结束,可以说是屡败屡战,屡战屡败的典范了。然而,就是这个职业生涯被命运捉弄的神教工作者揭示了伟大的遗传定律。孟德尔通过培育各种特征的豌豆,几十年如一日,记录不同性状的豌豆杂交后的特征,有些性状是显性遗传,有些则是隐性遗传,孟德尔归纳总结得出:存在某种不可分割的最小因子决定着生物所有遗传特性,这个最小因子就是基因。

  基因理论的发展

  达尔文的进化论和孟德尔的遗传定律像打开了生物学大门的钥匙,一大批科学家开始涌入生物学领域,生物学研究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格里菲斯通过肺炎细菌转化实验证明里DNA是遗传物质,沃森克里克发现了DNA双螺旋结构的中心法则,桑格发明了DNA的测序方法,一些科学家通过遗传疾病定位到突变基因。

  事物都有两面性,有好的一面一定也会存在坏的一面。基因理论曾被一些极端分子扭曲利用,对一些无辜者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害。美国在20世纪曾大肆鼓吹“优生学”,无知的政府、学者认为优秀的父母必定能够生出优秀的孩子,而那些没有受到多少教育、精神状况不好的父母所生的小孩智商一定不高,并且以后小孩的精神状态也会跟他的父母一样,他们信奉遗传学中的“马太效应”。美国有些洲竟然将“优生学”编入法律法规,对某些妇女及其子女进行了绝育手术,残忍的剥夺了他们的生育权。德国的纳粹分子也是极端基因论的产物,他们试图通过种族灭绝的方式避免自己的“高贵”血统被“污染”。基因的发现带来了生物学的革命,而革命总是伴随着血雨腥风。

  基因理论的未来

  人类认识到基因在遗传中扮演着及其重要的角色,很多家族遗传疾病是由于染色体中的基因发生突变引发的,部分遗传领域学家已经可以定位到某些遗传疾病的致病基因,理想的情况下只需将致病基因切除掉,替换成健康正常的基因就能治愈困扰了几代人的家族遗传疾病。然后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将违背伦理,如果人类可以自由修改自己的遗传基因,几十万年的进化可能只需在一天内完成,美好远景的外衣下可能隐藏着巨大的危机,基因技术将带来很多不可控的因素。

  虽然基因技术现在仍然面临着很多争议,但是我相信先进的技术总是在不断摸索、犯错、修正中螺旋式前进的,科学家们将为我们揭示更多基因的奥秘,我们人类也将能够更好的掌握自己的命运!

  眼间离开工作岗位一月有余,原来工作的时候,所有的时间都用来思考如何做好本职工作,如何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如何使自己脱颖而出,没有闲工夫阅读和思考与财务无关的书籍和知识。真的很难想像我是如何在三天的时间里阅读完这本54万字的《基因传》,也许正是因为过往的专注与偏执,反而是禁锢了思维,没有看到世界的五彩斑斓和神秘莫测。

  《基因传》买回来数月一直尘封在小书柜里,当初买这本书是因为有人推荐,因此附庸风雅罢了。买回来后被厚厚的大块头吓到,于是迅速插到小书柜里视而不见,直到12月回家休养身体后,因无聊至极而随手抽出来准备胡乱翻阅一下。读完封面内侧的作者简介,顿时被惊到,原来一直秉持术业专攻的理念,被作者的经历颠覆,真没想到,人生的跨度竟然还可以这么的宽泛。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印度裔的美国医生、肿瘤专家,曾就读于牛津大学、并在斯坦福大学和哈佛大学取得医学博士学位。同时他还是一位知名科普作家,他于2010年出版的《众病之王:癌症传》竟然获得了普利策文学奖,我很难想像这两个八竿子打不到一块的领域是如何在一个人身上被触及的,于是我带着好奇心开始阅读本书,想看看科学工作者是如何运用文学的语言来给普罗大众科普基因知识的。

  本书从回忆作者的家族史开始,以家族病史为引言,以遗传学的研究与发展为主线,向我们揭示了神秘的基因是如何主宰人的一生,科学家们又是如何与基因缺陷抗争从而期望使人类不断优化,实现完全控制人类自身发展目标的。读后感·作者分别介绍了家族中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堂哥,患有躁郁症的三叔,以及精神失常的四叔,因为这些家族病史的出现,作者也无时无刻不在担心这种遗传病可能在未来某个时间对自身以及家庭造成不良影响。

  那么,我们的身体和性格真的是受基因控制的吗?基因是如何作用于我们的身体,控制我们的行为,影响我们的生老病死的`呢?这些肉眼看不到摸不着的小玩意多么的神奇,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去探个究竟,去了解我为什么会成为现在的我,是什么在控制着我,主导我人身的发展?我将研究基因的发展进程拟成了一张图表,探索基因研究的历史线索。

  这本书带我领略了科学的神奇之处,也让我们可以从科学的角度来思考,我是怎么来的,我怎么会变成现在我这个样子的。由此开启认知自我的奇妙旅程,同时憧憬人类将不断进化的美好未来。

  在新冠疫情管控最严的那个时段,趁着闲暇,我阅读了《基因传》。或许是因为对新冠病毒这种不熟悉但却是致命的、看不见摸不着的存在有着某种好奇,或许是新冠疫情触发了对生命的敬畏,渴望更多地了解有关生命的各种知识,促使我克服大量专业上的障碍,通读了这部作品。

  《基因传》是2016年出版的一本介绍基因理论起源、发展和对未来展望的科普性读物。作者印度裔美国人悉达多×穆克吉是一位医学博士、肿瘤医生,先前出版过普利策文学奖作品《众病之王:癌症传》,是知名的生物医学科普作家。

  这本书从孟德尔通过豌豆杂交发现独立的遗传单元开始,将基因的故事娓娓道来。上溯到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认识到遗传物质以信息的形式传递,下迄于中国科学家通过“编辑”改变人类基因组昭示后人类时代的来临。中间高潮迭起,尤其对基因的定义、DNA双螺旋结构的发现、基因重组与调控等关键环节的描述,既有充分的故事性,又凸显了科学家们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奋斗拼搏精神和人文情怀,让人不忍释卷。

  书中最让我感兴趣的是每当遭遇科研困境时科学家们的态度和突破方式,这让我对我们的基础科研充满了期待。

  作者说基因是科学史上最具挑战与危险的概念,诚然!在整个20世纪,原子、字节、基因这三项极具颠覆性的科学概念得到迅猛发展,将人类社会引领到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原子的发现带来物理学革命,字节的发现带来互联网革命,基因的发现带来生物学革命。既然是革命,必定会充满着矛盾与冲突,科学家在这一历史进程中也表现出林林总总的人性特点,在必然性和偶然性当中发挥着他们独特的作用。正如我们熟悉的原子物理学故事中,原子弹差一点被德国法西斯掌握用来对付文明社会那样,基因也曾经被一些科学家推荐给纳粹,用于他们推行种族净化的纽伦堡法案,在奥斯维辛集中营中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实验。原子能是一把双刃剑、基因又何尝不是?

  村上春树的《1Q84》中有一句话“究其根本,人类不过是携带基因的载体与表达功能的通路”。这话说得不带一丝情感,甚至让人毛骨悚然。我们这些从事科学研究的人们,一定要警醒!人类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无限接近生命的真相,当我们能够掌控和改造人类基因时,“人类”的概念也许将从根本上发生改变,后人类时代正在来临。《基因传》所讲的故事,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这本《基因传》的作者是印度裔美国人悉达多穆克吉,同样的他也是大名鼎鼎,曾荣获了普利策奖的《众病之王—癌症传》的作者,他不仅是一名致力于人类生理学和医学研究的科学家,他更是一个视科普为己任的畅销书作家。他的书在向我们全面讲述权威知识的同时,也同样具备清晰的条理,和通俗易懂的语言。此次,作为主攻人类癌症方面研究的科学家,通过给基因立传,完整的展示出人类对于遗传这件事情的各个认知阶段,和做出的努力探索。

  初识本书,迫于16开本、近600页、共54万字的大部头外表,我迟迟难以打开局面,直到我鼓足勇气,读完了序言——骨肉同胞之后,我惊讶于本书并不是一本学术科普性质的专业书籍,而是一部有血有肉娓娓道来的并不枯燥无味的“传记”。之所以让我感觉到本书是讲人性,而非全理性的说教,是因为这一开始的作者序言。

  同众多立志学医,希望成为一名医生的医学生一样,鲁迅先生是因为亲历见证了病重父亲的就医经历,而作者同样也有着接二连三频繁发病的家族遗传病,因此,读完序言,我仿佛感觉到了,作者在进行这些关于遗传的探索和思考时的感受,听到他在写作这本书时,希望世人客观看待遗传的内心呼唤。出于对家族遗传真相的探寻,使这不再是一部冷冰冰的论著。这时再看这本大部头,好像也柔软了许多。

  《基因传》以拟人的视角,穿越了空间和时间的概念,以人类对遗传的认知作为线索,将数百年来,我们关于遗传所做出的一点一滴的探索,都全面而且详细并不枯燥的呈现给我们。从19世纪40年代,其貌不扬的年轻修士孟德尔进入修道院开始,再到1962年克里克和沃森在《Nature》发表DNA双螺旋结构的发现,直至现在人类已经开始试图,以基因介入的手段开展基因治疗的时代。

  本书的篇幅并没有浪费在学术问题的讨论和推想当中,而是大多都在致力于将人类每一步的探索有血有肉的呈现给我们。因此,本书实在当得起《基因传》这个传记体的名字。

  本书的时间区间设置在1865——2015之间的这150年里,这是在这历史长河中弹指一挥间的区间里,人类对遗传学的认知和探索完成了由古典认知阶段,到目前试图介入改变和干预人类遗传的后基因时代,这之间天翻地覆的变化,在书中作者为我们总结为六大历史阶段,而在每一阶段代表的都是一次人类认知的伟大革命。

  《基因传》是中信出版社的见识城邦出品,本书为基因立传的方式革新了我对于人类遗传这件事的认知,也再一次印证了:中心出品,必属精品。

  好久没有读过关于科普的大部头书了,《基因传》一拿到手感觉居然是兴奋的,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看到自己的欠缺,会渴望吸收到更多的知识,有目标的阅读会让自己发现原来主动求知的欲望真的会给人带来快乐。

  关于遗传、继承,印象中最早接触应该是中学的生物课上听到的脱氧核糖核酸,也就是——DNA。然后随着科技的进步这个词汇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各种影视作品和小说中,尤其作为爱看推理探案小说的我来说,听到的频次更多。这个词不再陌生,也知道了这是每个人在世上独有的唯一的身份认证,基因既是遗传物质的基本单位,也是一切生物信息的基础,破解了基因的运行机制,也就破解了生命的奥秘。这些高大上的论述挺多了就记住了,但也仅仅只是知道这些理论此而已。

  在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初,欧洲的大多数国家还是处在教派统治思想的状况,神创造世间一切万物的概念根深蒂固,基因的提出不仅对于生物学的发展来说是一场翻天覆地的革命,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中更是掀起一场超极大的风暴。

  《基因传》这本书的作者悉达多·穆克吉以自己的家族遗传状况为引子牵起了遗传这个话题,然后用朴实而平和的语言完整讲述了基因这一理论的前世今生、研究的演变过程以及未来要面临的挑战和难题,并按照时间顺序逐步展开。作者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把所有涉及到的历史人物和事件也串联其中,在读者面前展开的是一幅宽广的画卷。从达尔文如何走上科学研究之路到描写孟德尔豌豆种植的研究,逐步解密遗传和基因的密码。

  从过去神学院教会对科学发展的影响到科学家们如何在探索实践中发现问题产生质疑建立新的学术理论。真实记录了科学家们的合作与斗争、成功与失败。也讲述了基因理论被政治歪曲利用导致的历史灾难和教训。人性、政治、伦理、道德、科学的激烈碰撞为人类的进步提供了动力。这是一部反映基因发展史的传记,也是一部科学家们在探究基因奥秘的过程中历经艰难、坚持不懈的奋斗故事。既能当一部科普读物来说,也可以看成是一本解密基因问题的故事书。

  目前,基因测序、基因克隆等基因技术迅速发展,人类基因组计划也完成了全部人类基因的比对与测序工作,人类征服基因的时代已经到来。对人类的行为、性格、疾病、种族等有了更详尽的研究,当我们能够掌控和改造人类基因时,这不再是科学理论这么遥远的高山而成为了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必要常识。

  这本书最大的好处是知识面涉猎广泛,相关的历史人物、事件啥都有介绍,让我在最近的各类答题中总有压到宝的感受,算不算是额外的福利呢?

  “你在凝望深渊时,深渊也在凝望你”

  以往,基因留个我的印象是神秘强大,但发挥原理却并不清楚,只需安心享受它带来的成品即可。但它真的一直存在么?它是否能被掌控?又是何人发现了它?诸多疑问都能从本书得到解答。

  作者慕克吉是名高学历的肿瘤专家,兼科普作家。来自叔辈的遗传疾病困扰着他的家族,而他在寻找真相的途中探索到众生之源,也就是基因对人类历史的强大影响力。人类对基因长达3000年的探索,通过本书的浓缩,完整呈现在我们面前。

  因为亲历缺陷基因带来的痛苦,作者毫不迟疑地将自身感情带入其中。饱受折磨的亲人,间歇发作的疾病,来自未来的恐惧。这都让清楚遗传性疾病发病概率的作者焦虑万分又无可奈何。除此之外,他还详细描述家庭成长环境,将其与疾病的爆发相关联,毕竟,环境也是造成基因突变的重要因素之一。

  此外,“基因”可作为一个特殊存被人们不断寻找,理解,发现,利用。按照时间顺序描述的基因史,能让我们更好理解这个复杂神奇的过程。基因与人类的关系,也远非“共存”所能形容,每次涉及基因的历史,都会涉及全体人类。我们经常用无知来验证基因的威力,但结果的惨烈,远超纳粹时期的种族灭绝。突变的基因,无解的缺陷,狂热的科学家创造奇迹的同时,也带来庞大的副作用,结果便是,将危险的神秘成果束之高阁,期待后世加以开发利用。

  现代生活中,基因技术得以高速发展,婴儿的很多遗传疾病都能提前防控。但是,这样的成果绝非偶然。关于优生学,实在是一部漫长的发展史:该理论最早由达尔文的外甥提出,又在上层阶级推广。而资本主义国家,为了巩固权利,更是一度通过人工筛选缺陷人类,并实施绝育。希特勒造成了人类史上最为惨烈的灾难,这何尝不是基因的报复?

  不同于科幻电影,每个人体内都确实存在着来自先祖的基因,我们都是生命传承的载体。虽然这个改年对现代人来说想当小儿科,但在过去,可没这么简单。不论是神学掌控的时代,还是君主统治的社会,想说服大众,只能通过真实数据与试验才行。达尔文出海采集标本,孟德尔培育豌豆试验。人类对基因的了解,正是源于先辈们的不懈努力。到了近代,虽然科研设备得到充分发展,但人类仍需要不断思考,研究,才能更加好地利用基因造福人类。

  因此说,人类对基因的追求是基于本性的挑战!

  “这本书寓意深厚,机敏流露,是在写得太好了!令人忍不住拍手叫好!”诺贝尔生理医学获奖者梅达华如是评价《自私的基因》。它也被形容为“年轻人的书”,值得我们一看。的确,作者道金斯,作为一位行为生态学家和生物学家,当然这本书的主题是动物行为。但这本书的重点是讲述利他主义。作者在《自私的基因》中的突破性贡献也在于,把根据自然选择的社会学说的这一重要部分,用简明通俗的形式,妙趣横生的语言介绍给大家。

  作者并没有将我们人类看作是一个特殊的整体,而是放在了生物这个大整体中,我们都是生存机器——作为运载工具的机器人,其程序是盲目编制的,为的是永久保存所谓基因这种秉性自私的分子。就是我们人类这种固有的特性,是我们在社会中作出选择时,都是充满利他主义的。通过阅读这本书,作者惊世骇俗地让我们知道:我们生来是自私的,使我们人类更全面地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将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

  尽管达尔文的自然选择进化学说是研究社会行为的关键所系(特别是同孟德尔的遗传学相结合时),但却一直为许多人所忽视。但道金斯对社会学说中这一崭新工作的主要论题逐一作了介绍:利他和利己行为的概念,遗传学上的自私的定义,进犯行为的进化,亲族学说(包括亲子关系和群居昆虫的进化),性比率学说;相互利他主义,欺骗行为和性差别的自然选择。道金斯精通这一基本理论,他胸有成竹,以令人钦佩的清晰文体展示了这一崭新的工作。

  我们可以用书中的原理解释社会生活中的现象。例如生活中为何有无数的骗子?知道一点进化论的人会想,既然进化是由低级到高级,那我们的生活也应该会一天天的进步,可事实上,人类进化了上百万年,骗子却从未消失,而且现代社会反而好象越多。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中,理查德·道金斯曾举例在一个物种中有鸽派和鹰派两种情况,利用数学分析的结果是,在正常的群体中,两中派是并存的。生活中骗子和好人也是一样。基因是自私的,其实人性也有自私的一面,一个都是骗子的社会是不稳定的,因为大家都不干活,都想骗别人,但一个全是好人的社会一样是不稳定。因为人性自私的一面会驱使一些人变成骗子,而因为周围都是好人,所以行骗是很容易的事情,结果是骗子得到更多的利益,从而驱动更多的人去变成骗子,直到整个社会很警惕,当骗子变的越来越困难,最后当骗子的收益和付出平衡,这个社会就不会有更多的人再去当骗子,最后好人和骗子形成一个比例,达到稳定状态。当然具体分析很复杂,而且这里我们只把人当成利益的动物,实际上人的行为受到的影响是多方面的。结论却是正确的,就是骗子不可避免。大家都可能很悲观,其实我们可以尽可能的减少骗子的数量,前面说过,当骗子的原因是收益大于付出,如果我们改变环境,加大惩罚力度,这样就能减少骗子的数量,比如外国发达国家骗子相对比较少,原因就是他们的环境让当骗子代价很高。从这个分析我们也能看出,改善社会环境实际不能主要靠道德,道德在利益面前永远不可靠。

  本人读完第一遍后,最大的感受是这本书涉及太多生物、科学的知识,对于我这个文科生来讲,太多不明,有许多地方都是囫囵吞枣,必须通过了解其他资料来搞明白,但这样耗费的时间也较多,所以我在我精度部分想重点研究这本书涉及社会这方面,说白了,就是给我们人类的启示,以及对我们生活中一些思考方式的指导,并希望通过我们这个读书演示,不仅能激发其他人阅读这本书的欲望,还能影响到他们生活中的思考行为,让这本书更好领导我们认识自己。

  为什么西欧人能轻而易举的征服美洲的印第安人进而征服非洲乃至亚洲,难道是人种的原因?如果这个命题成立了,那么为什么日本人同样是亚洲人却能征服亚洲进而打败俄罗斯,并且敢于挑战美国?什么样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治制度更适合人类发展?为什么有的人天生就聪明?为什么有的病能遗传?人的本性是否是自私的?决定一个人心智水平究竟是天生的还是后天的?因素各占多少?带着这些问题,我认真阅读了由英国生物学家道金斯撰写的自私的基因。

  读后明白了一些道理和感受:在现实社会里,我们感觉人和人之间是有差异的,这种差异主要是由基因和文化决定的。基因是人类遗传的基本单位,人体是基因的载体,是基因机器。人类生存的自然目的就是为了基因的生存和繁衍。人类生存的社会目的,就是为了人类文化的延续。基因和文化都能遗传的,但方式不同,对人行为的影响也是不同的。基因的遗传方式是通过基因复制进化淘汰的方式依靠人体作为寄生载体代代传递下去的,主要依靠种群传递。而文化的传递则是通过人们后天的学习教化,形成共识认同而传递下去的,主要依靠个体传递。人的心智智能先天的基因遗传因素大约占50%,在后天中,家庭环境影响大约占20%,其他的影响,如在子宫环境中的影响和后天学习教化以及朋友影响大约占30%。

  从生物的遗传进化方面看,生物的一切行为都是由基因间接控制的,基因通过支配生物机器和它的神经系统的建造方式而对其行为施加最终的影响。基因是主要的策略的制定者,而大脑是执行者。由基因的自私性决定了个体的自私本能。这里说的个体的自私性是他的本能,是客观存在性,不是说的是主观意识方面。从这一点可知,聪明的人所生的后代天生就会聪明的,高大勇猛的人后代就会高大勇猛。有遗传基因疾病的后代就会遗传疾病。同时,通过科学家破译人体基因,就会找到改变基因排序,达到治疗疾病,攻克癌症,杜绝遗传疾病的传递。也会通过改变遗传基因使人们变得更加健康更加美丽的梦想,这些完全是可以实现的。

  但从人类文化的影响看,人体作为基因的载体,虽然接受基因的控制和影响,但是人作为有意识有思想的动物,在基因面前并不是无所作为,相反,人们的智慧能力足以抵抗基因的本能自私性,他受文化的影响至大。人只有摆脱自然欲望的控制,以自己设定的行为规则来立身处世,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社会秩序的构建,本质上是用社会意义上的人来约束生物意义上的人,让社会意义上的人实现真正自由,于是就有了道德、民主、法治。而道德是通过教育来实现的,民主法治则是通过人和人之间建立契约来实现的。人们的行为是受文化的影响和引领的。当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超越其他国家和民族时,它智慧的视野和维度就会超越其他国家和民族。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西欧人能征服印第安人,日本人能征服亚洲,他们靠的不是力量,而是文化和智慧。

  因此,从承认基因的自私性到承认人的自私性,是事实求是的态度。只有我们真正认识自己,了解自己,才会知道怎么约束自己的行为,才会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世上所发生的事情。思考问题才会更加理性和符合逻辑,才会正确处理理性和现实之间的矛盾,才会使人更加阳光、鲜活、充满朝气地渡过美好的一生。

  基因在亿万年的进化长河中厮杀幸存并不是因为它们本身懂得竞争和争取,自私只是一个比喻。基因才不懂得要存活下来自己必须得做什么,必须得拥有什么条件,得适应什么环境,存活就存活了,那些亿万年来死亡消失的基因连自己败在哪里都不会知道,就像这些幸存下来的基因也不会知道为什么偏偏是自己得以幸存,或许,只是一个很随机很偶尔的机遇。自私只是一个比喻,人类的比喻。

  很喜欢作者的这种表述方式,喜欢他谈论这些东西的口吻。喜欢他一再强调自己只是在用一个人们的都很喜欢都很容易理解的比喻来阐述基因的不自觉无意识无目的性。喜欢他有时候得费力的向我们说明,些些的矛盾我在会意的时候往往内心里是充满笑容的

  作者用自私这个比喻想要表达的却和自私这样一个人类术语完全相悖的理念。有时候我看着这些矛盾的表述不禁佩服起作者来。正如作者所说,他只能用这个我们都能理解的比喻来做这次阐述,所以,这个标题很恰当却又很不恰当。

  其实读完这本书是和DM巴斯的进化心理学混着读的,读完还是有些想法的,只是自己的能力实在有限,也表达不出什么。不过相信以后会有机会的。

  大约是年龄的原因,现在的我对所有的小说丧失了兴趣,只肯去阅读一些我感兴趣并能记住的书藉。

  英国人理查德道金斯在40多年前出版的《自私的'基因》是我很感兴趣的科普读物,我曾向很多朋友推荐过。当下,我与全中国的人们一样都因疫情而宅在家中,对于有趣的书,当然值得再次翻阅。

  时间回到40亿年前的地球,科学家们将那时的海洋称之为“原始汤”,在原始汤中极偶然的产生了大的有机分子,某个时刻,一个非凡的有机分子偶然形成,它能够复制自己,这之后漫长的时间里,生命产生。

  几十亿年后,它们早已不是海洋之中游曳的分子了,它们在天空中飞翔,它们在山林中奔跑,它们遍布地球的每个角落,它们是你,它们是我,它们是我们。

  科学家们称它们为基因,而我们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

  此时坐在电脑前的你,或是正在你旁边呼呼大睡的猫,我们的身体里,总有着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它们都来自于40亿年前的原始汤。

  基因是不朽的。

  它们一代一代的从一个个体转到另一个个体,并用自己的方式操纵着这些个体:它们将在这些个体衰老死亡前抛弃个体容器,实现转移。以这样的方式,它们在亿万年的时间里,得以永存。

  个体是不稳定的,它们不停地出现与消失,生命渺小如微尘,但是基因却像钻石一样长存。

  我们人类的生命是短暂的,短的几年几十年,长不过百年。我们会发现,从大概率上来讲,体弱多病的总是老年人,而年轻人总是显得身强体壮。那是因为,基因这个鬼东西,它需要人们在年轻强壮时生育繁衍,一旦实现后代延续,基因已经得到了传承,那么,之前的那个躯体容器,老、破、残、死,都不再影响基因的生存,再也与它无关,将会得到它无情的抛弃。

  所以基因就是自私的。

  有的基因能生存100万年以上,而有的基因甚至第一代都熬不过,原因在于长寿的基因都掌握着看家本领,即它们善于制造供它们生存的容器,它们让容器一代代的进化适应环境。地球上生物大灭绝共发生了五次,最近的一次是6500万年前的恐龙大灭绝。随之而消逝的,是它们的基因。

  按照理查德道金斯的定义,运气不论好坏并无规律可循,一个一贯败阵的基因不能怪自己运气不好,因为它本来就是个“坏的”基因。这一点,与达尔文的进化论是一致的。

  虽然地球上物种灭绝了一次又一次,但始终还是有生存下来的物种,原始人“阿尔迪”的第一块骨骼化石于1992年在埃塞俄比亚出土,他生活在距今440万年以前。亦即,我们人类,在这个地球上已经繁衍了440万年。

  我们尽管已经完成了基因的繁衍功能,但就每个个体来说,还是想要尽量地生存得更加长久,不甘于只是承载基因的容器。理查德道金斯发现,成功基因的一个普遍特性就是,它们通常把它们的生存容器的死亡时间拖至个体生育之后。

  因此,他提出了两个有趣的观点,第一,人类可以延长生育时间,即可以拖到40岁以后再繁衍后代,这样才能让基因对你手下留情;第二,我们可以想办法去“愚弄”基因,让它以为它所寄居的个体比实际的要年轻。即,你在一个老年个体中越能模仿或模拟青年个体的特点,不论这些特点看来是多么表面化,那个老年个体应该生存得越久。

  这是一种“拟态“。

  其实在自然界中为了生存下去,物种的拟态比比皆是。比如枯叶蛱蝶,会拟态一片枯叶来逃避昆虫天敌的猎杀,使它生存期更长久;兰花螳螂不仅可以拟态成白色,还可以随着兰花的生长而变色,更是迷惑天敌猎杀猎物的高手。

  中年人或老年人拟态年轻人,就可以迷惑基因,让它以为你还很年轻,于是,它会给你更长的岁月。

  如果说这本书带给了我什么启示,那就是更加坚定的保有我的赤子之心,保有身上的少年气。

  既然生物学上已经给出了支持年轻化的理由,那么在心灵上也就更加释然了。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轻人一样任性妄为敢爱敢恨,所以你才可以像年轻人一样勇敢热血异想天开,因为你的基因啊,它就以为你是一个年轻人啊!

  人到中年的周华健弹着吉它微笑着唱出《少年》:

  “昂首走了好久好远,在世界的尽头撒野,却想念最初的少年……我唱着每一首歌,留住的快乐。有些路用力走着,有些伤用生命愈合,我还能微笑着活着

  ……岁月总是跑在灵魂的前面,好在还有一点信念陪我们完成每一天。别忘记心中的少年,狂奔的勇敢的最初的少年“。

  别忘记心中的少年。他像钻石一样永存。

  “自私的基因”是个很有趣的书名,它激起了我揭开探索生命之旅的好奇心。在没有遇到这本书之前,我觉得“基因”只是静静地呆在人类体内,并为人的一生而勤勤恳恳工作的小粒子。我也从来没有想过,基因的性质竟然可以用“自私”这样富有强烈的人类感情色彩的词语来修饰。

  读罢本书,心中还在深深地惊叹造物的伟大。在“不朽的螺线圈”这一章里,作者出人意料地提到——我们,不仅仅是人类,包括地球上的千姿百态的物种都是生存机器。这样大胆的论点就进一步证明了,基因是自私的这一论点。从人类到大象再到细菌,体内的分子基本上都同属一种类型。我们都是同一种复制基因,即DNA分子的生存机器。而在我个人的主观理解上,道金斯的理论可以把我们人类的躯体解释为用于保护基因,为基因的正常运作提供稳定环境的“臭皮囊”。而我们人类在地球的活动绝大多数都受到基因行为的控制。我的惊叹在于,原来事实往往比想象更离奇。我们眼中形形色色的生命形式都是DNA所创造,并用来延续自己的生存和繁衍的机器。我们人类一直都自认为自己是地球上的万物之灵,但往往没有想到,从自然的客观规律上,我们和大多数物种一样,都是自私的DNA的掌控之物。这样说来,自私应该就是生命体的客观性质,并非含有贬义的感情色彩。当我们人类自私地想操控整个世界的时候,却未曾想过,生命的幕后还有更加自私而难以干涉的DNA分子在操控着所有物种的进化和发展。道金斯在内容的开始就毫不犹豫地抛出了这个有趣的观点,赋予了读者一种新的生物思维,并为后面的生物行为的解释做下了极其重要的铺垫。

  道金斯认为,基因是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因而也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既然自然选择的最普通的形式是指实体的差别性生存,那么,在我看来,基因之所以是自私的就合乎常理了。一个物种要在地球上繁衍和壮大,就不能用我们人类道德上所遵循的“共产主义”来决定事情。只有那些生存能力强,优越的个体才值得种群付出更大的代价将它们保留下来;也只有它们才经得起自然选择的残酷考验;也只有它们才有足够的生命力来为物种繁衍做出贡献。就拿猫头鹰的习性来说,很多小型的猫头鹰都会生4到6只蛋,而且是先后孵化的,并不像大多数鸟类那样同时孵化。因为猫头鹰的食物比较难捕捉,在哺育期很容易遇到食物不够的情况。所以为了保持种群的繁衍,猫头鹰妈妈必须保留其中生命力旺盛的幼儿。也就是说,在不能保全的情况下,宁愿舍弃一些。这样,后孵化的弟弟妹妹们,就可以被已经长成的哥哥姐姐们吃掉。这样的做法虽然是自私而残忍的,但是从物种发展的整体来观察,却又是合理的。这就是自然选择的结果,也就是基因自私的理由。

  无论是我所提及的猫头鹰的行为习性,还有作者在文章中提到的各种大大小小的生物行为,都可以说明一点:生存机器的行为有一个突出的特征,那就是具有明显的目的性。事实上,生存机器都能够深思熟虑去帮助动物的基因生存下去。在我看来,现在地球上能够保留而且存活的基因,都是经过漫长的自然选择而形成的。它们都有着适应自然的精密编码程序,甚至还有可能存在超越自然的潜在序列。用一点带有主观色彩的形容来说,基因比生物实体更早存活在地球上,它们才是真正的“江湖老手”。各种生存机器从没有任何思考能力,只是一层保护壁,到人类这种有思维能思考的极其精密的生存机器,都是在DNA分子的操作经营下渐渐完成的。基因行为的目的性因而是极其明确的,可以说为了生存下去,它们是不择手段的。

  在看完整本书,心里多多少少会对人性有点恐惧,原来自私就像是动物的本能一样潜在在人类的体内,甚至在很多情况下,自私的行为却又是合理的。但是我们还是不能忘记一点,在很多时候,人类之所以可以在世界上脱颖而出,人类之所以可以与大部分动物区别开来,是因为我们有属于自己的璀璨的文明。我们有道德的约束。所以,在我们了解的生命的本质后,还是要保持意识上的清醒,保持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和人类的传统美德。基因在客观上是自私的,但我们可以在主观意识上改变我们的生活价值观。和谐发展始终是这个社会必不可少的元素。

  读罢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我陷入了沉思,《自私的基因》中充满想象力。我开始体会到任何生物,包括我们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机器。我们知道基因不会思想,但由这些基因所创造的我们不仅可以理解我们自身,同时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摆脱它们无声无息的控制。正如作者所言:“让我们设法通过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义灌输到人们头脑中去吧!因为我们生来是自私的。让我们懂得我们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因为这样我们至少可以有机会去打乱它们的计划,而这是其他物种从来未能希望做到的。

  这本书是实实在在的认知科学。用自达尔文以来所创建的进化的生命观,揭示出生命世界里那使人无法认知的秘密,使我们能够穿越千变万化的具体生命形式而直指秘密的核心。他推翻了我们对自然界的看法,也开启了另一道完全不同于先前认识得自然界之门。现代生物学告诉我们,就算是我们的子孙后代,事实上也无法真正延续我们自己。我们的身体只是一群彼此协同也勾心斗角的基因暂时构建以延续它们生命的机器。

  《自私的基因》描述了大自然中复制、变异和淘汰简单的三种机制可以演变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现象里的林林总总。本文语言简明通俗,妙趣横生使人一读就懂,妙趣横生。结构安排的也非常合理,逻辑性很强,不会那么繁杂让人云里来,雾里去的。文章中提出的:我们生来是自私的。人类窥见了社会关系中基本的对称性和逻辑性,在我们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后,我们的政治见解当会重新获得活力,并对心理学的科学研究提供理论上的支柱。在这一过程中,我们也必将对我们受苦受难的许多根源有一个更深刻的理解。这一观点,对于我们了解和认知自然界是相当重要的。

  读完这本书给我留下的沉思就如书中所说:我们从哪里来,又将到哪里去。生命有何意义,我们该如何认知自己?

  经典大作就是不一样,尽管是几十年前写的关于进化理论的书籍,新的理论和技术不会出现在里面,但《自私的基因》这本书建立的解释体系,仍然是强大的。

  从我的阅读记录来看,我对关于本原问题的好答案有很浓的兴趣,《自私的基因》给为什么各种生物会像现在这个样子?的问题提供了一个逻辑自洽且证据充分的答案。

  自私在这本书里,只是一种拟人的说法,方便说明而已,我们大可以这样理解:基因的自私性质,是指它有自发增加自己数量的趋势,就和物体在高处总有下落趋势、高温物体自发向低温传热的性质一样,是物理规律、化学规律等。

  实际上,全书对进化的一个根本逻辑可以这样概括:为什么会这样呢正常来说,不这样的都被淘汰了(死掉了)。

  从宇宙形成之初,物质已经存在(比这一部分更深入的问题只能交给物理学家了),此书从这样的条件开始。在某个条件下,例如压力、温度等,某些粒子和另外一些粒子容易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稳定的结构,而另外一些,因为不稳定,无法形成或者无法维持某种结构这时,可以把稳定的结构看作进化了,它们比其他粒子更多,打比方说,假设原来的宇宙只有H原子和O原子,某种环境下形成了H20,也形成了H2O2,但H20因为性质稳定而占很大比例,H2O2很少或者彻底被分解,可以看作H2O前进了一步。

  根据上面的逻辑去演绎,各种各样的分子机缘巧合之下,碰到了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分子,各种分子达到了比例稳定的状态,稳定的分子不再容易碰到其他分子形成更稳定的状态了。

  有些有机物,可以复制自己据我的理解,应该就是碱基之间的连接与分开吧,也可以对应形成氨基酸,进而形成蛋白质。这里算是基因吧。有些基因形成的蛋白质可以包裹基因分子,因此更稳定,它的数量会逐渐增加。

  不同的基因会碰到一起,有时候可以连接在一起,如果连接在一起可以稳定,或者形成了互利,形成的保护更好,他们的数量也会变多(不是它们主观想要互利,而是自然界只有稳定的东西才会随着时间推移而积累变多的)。渐渐地,基因就变成了基因集合,进而形成生命。

  单个基因不一定能分好坏,在不同的集合里,同一个基因就不一定是好是坏。假定草食动物对应合适的牙齿和胃由两个基因管理,碰巧出现了肉食的牙和草食的胃,它们的搭配不好,所以就被淘汰了。作者以赛艇为例说明,划桨最好以左右平均搭配为好,在一个右手浆手多的环境,左手浆手的加入更能提高成绩。

  作者极力避免提到意识这东西,更不用说人。他把各种各样的生物归类为生存机器,和当初保护基因分子的蛋白质一样,把行为都看作是基因制造的物质的外在表现,是基因这个程序设定好的。(当然,他也说了,对行为的控制是迟滞的、延时的)。

  这种基因控制行为的理论基础,解释了各种各样的行为,包括、父母儿女/兄弟姐妹的爱、蚁后奴役工蚁、鸟一窝该生几个蛋等等。即使在个体层面上的利他行为,抛开意识对行为的干扰,也可以理解为基因增加自己数量的手段。这里并不是说日常生活中父母对孩子的爱是有目的性的,而是说不同的行为,包括利他行为,都符合以每个基因在尽力使自己变多为基础的演绎。

  我个人延伸的部分:

  人是有意识的,而不是单纯受基因控制,尽管受基因控制的行为还真的不算少。也不知道从哪个阶段的动物就算是有意识。我觉得,用书中同样的逻辑去推理应该是这样的:在一群无意识的生物中,出现了几个有一定记忆力的生物,后者显然比前者有更强的生存能力,进而扩大了比例;然后,记忆和预计未来的能力在进化历程中越来越重要;慢慢地,基因的程序出现了放权,即原来惯有的代码是无论如何你要做这事,新的代码变成了如果长期来说那样做更好,你可以那样做而不用这样做我猜想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我们可以形成文化、建立制度,使我们的长期利益可以提高。以博弈来说,作弊可以在短期获益,但合作可以使很长一段时间的总获益提高。记忆能力、推理能力弱,不懂得合作等等的,自然就不容易生存下来,被淘汰了。

  小时候我就想过,身体的构造真好,一些东西不用脑子控制就自然做了,脑子只需要思考,现在想来,这完全是反过来了,应该是无意识的基础还在,意识能力的发展对基因有了更好的保护看看人类在地球上的统治力就知道了,同时也可以观察到有些人类不想发生的身体变化,还是会发生,放权的程度不足以让意识完全控制自己这个生存机器)。

  目前来说,人的意识的自主度还是相当高的,很多情况下人不必像一个机器,可以更像一个人。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识字之初,这句话被奉为真理存于脑海。这句话说人生来都是善良的,之所以会出现好人和坏人之分,是受到后天不同的成长环境所致。直到现在我对此仍然深信不疑,所以始终让自己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做一个好人。但是,随着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关于人性的令人发指的不良事件走进我们的生活,我想不只是我,许多人都开始怀疑这句已流传千百余年的“人性本善”的真理。若人性本善,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会泯灭良知;若人性本善,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即使进过牢狱仍然死性不改?

  如果说我们不在相信人性本善,那么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无疑是最有力的说教武器。道金斯说人具有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最简单的例子就是,人与黑猩猩的进化史有99。5%的共同之处,但古往今来人类都习惯性把自己看做是万物之主。古时候“人定胜天”的征服万物的思想是最好的体现;现代社会,虽然人们已渐渐学会与万物和谐共处,但我们仍然认为人是最高级的动物。然而,对于一个进化论者来说,这样的认识却是错误的。认为某一物种比另一物种高尚都毫无根据,因为任何物种都经过十几亿年的自然选择而来,在这个纵向的发展过程中,横向优劣比较显得没有意义。

  道金斯试图用很多自然界的实例来向我们说明人的自私与生俱来,即人性本恶。他的思想足以推翻我们所信仰的一切伟大之事,其论据的完美性和逻辑性也让你无从反驳。阅读《自私的基因》你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锁住,找不到反驳的机会,只能够理解他、认同他。我们说“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却让你看到,母爱只不过是自私地维护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后代得以延续并得以优化的体现。不错,这是道金斯想要告诉我们的,但这样冷血的世界也不是道金斯最终想要。单单沉于本性乃恶的哀悼,未免有失道金斯思想的深度。

  有很多人曾对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论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人是有意识的动物,不可能轻易沦为基因的奴隶。其实,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义所在。论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时说道:“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抗拒那些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时,我们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输到我们脑子里的自私母体。”我们作为基因的载体而被创造,但我们有足够强大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反对自私的基因复制暴政。

  道金斯也曾说过,他打算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之后补写第二卷,对人类作一些论述,然而他发现《美德的起源》正合最初的构想。这也说明作者并没有因为人永恒的自私基因而否认了人性的美。

  可以说,人生来自私或者人性本恶,但却并不丑恶,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论我做事是利己还是顺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终的结局还是有益的。所以我们不用纠结于人最原始的善恶,他们并不能代表什么,我们真正该去做去发掘的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仅仅多了一个变数。怕是再细微的谬误,在时间长河不断积累下,都会被无限放大。也正是这些细微的谬误,成就了你我,成就了这个美丽的世界。

  因此,谬误再不是贬义。错也成了无限可能的一种。我们总是做着各种各样的尝试,每种尝试在某个角度总有一种有利于某一个个体或集体,现实或虚拟的解释。便是这种解释,让我们在尝试的过程中获取着不同体验。再由自然法则大刀阔斧的挑剔着尝试的结果。

  成功是一种结果,失败是一种结果,坚持是一种结果,放弃也是一种结果。每种结果都将在新的世界生根发芽,以各种形式将结果的信息传递给其他人。再由其他人根据自身生长环境对于这种信息作出相应的反映,或接受,或排斥,都成了信息的映射。

  书中描述一个蛮有意思的角度,肉体是基因开的车,每个基因都希望可以稳定的长久的尽可能多的传播出去。基于这个假设,基因会根据道路的变化调整车的轨迹,改变车的外貌,甚至改变车的功能。

  似乎与前些日子的一些感悟相佐——信息的表征是传播。如果把基因也看成一个个信息包,所有表现出来的,无非是如何保障让自己的信息可以完整的传播出去。

  这里又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信息的传播是需要载体的,这些载体除了携带信息本身,还携带了更多东西。这些附加的东西最初可能并不重要,但是随着传播次数的增加,附属的东西可能会反向影响信息本身。

  比如人们对黑暗,对高频噪声的恐惧。很可能就是直接被写在了基因里,源自百万年间人们受到的来自黑暗来自发出高频噪声的物体的侵害。在病毒中可能更容易找到这样的例子,比如对抗生素免疫的变异体。变异的病毒分类出的个体同样具有免疫的特性。

  如此,会反思生不带来死不带走,归尘归土的说法。其实我们世间往来一遭是为了留下些什么的。比如后代在某种程度上是50%的我们自己,又比如著书立说,工作生活的过程中,我们也把自己对世间万物的态度与感悟辐射了出去。不管愿意不愿意,与我们接触的人与物都会因为我们而发生或多或少的改变。而这些改变有极大的可能会有部分通过遗传或者其他形式再次辐射出去。

  换而言之,只要我们活着,我们就在不断的成为他人的或者他物的一部分。直到百年之后,或火葬,或土葬。不过是将一点残留重新划回万物运转。

  再聊个小类比,一个朋友公司为了业务发展,将营销团队独立开来成为若干产品代理商,自负盈亏。若将企业看成一个智慧生命向外表征意识的话,在这个阶段,就相当于原来依附于智慧生命的组件突然也有了意识。而这些意识相当一部分是有原公司继承下来的。但是新的意识受限于原有的智慧生命。当业务发生重新调整的时候,独立开来的销售团队可能会重回组织,独立意识也将被收回。相当于人类个体的诞生于消失。

  当然也有极个别发展的很好的可以脱离智慧生命的控制,独立开来另行开辟新的市场。换而为人怕是为圣,修仙之道了,也就是传说中的置身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但是并不是每个智慧生命都希望以独立自由的方式生活……这个也很有意思。

  最近的感悟总是觉得一切组织都是相近的。无论是菌落,蜂群,蚁群,还是像人一样的细胞集合,亦或家庭,企业,国家。同样是遵守着类似的基本规则。总有方法可以解释归类。越是这样以为,便约觉得有个冥冥在看着我们,在写好的条条框框里快乐或者不快乐的玩耍着,爱着,恨着,悠闲着,忙碌着……

  纵然基因写了许多相近,但是我们仍是彼此不同的,人间一遭,还是要留下些什么,哪怕只是给那个冥冥看呢……

  当断断续续托了好几天才把这本书看完的时候,说实话已经把一些当时觉得很有趣的东西忘得差不多了,但还是有很多东西值得去写一片读后感的,《自私的基因》一书唤起了我对认识自身的渴望,它远离寻常人生的科学和我们自己密切相联。

  现代生物学告诉我们,即便是我们的子孙后代,事实上也无法真正延续我们自己,我们的身体只是一群彼此协同也勾心斗角的基因组所暂时构建以延续它们自己的机器,在生物界甚至不是构成我们自己的基因组而仅仅是基因,按照有性生殖的模式,我们的子代事实上只能继承我们基因组的一半,数代的传递之后,我们同子孙之间的亲缘关系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可能就已经相差无几

  然而事实上并没有这么严重,因为在人类社会中,代代相传的更重要的东西是文化传统和观念,是它们将人群凝聚在一起。所以道金斯说应该通过教育来实现这个公共的理想。

  连生物的利他行为,其出发点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即:帮助别人是为了别人能帮助我.虽然整本书所阐述的观点很有说服力,语言也比较通俗易懂,但毕竟作为学术性的东西有点过于纯粹,我们可以不完全相信甚至崇拜它,但绝对可以在某处受点启发,用新的视角去窥探很多也许不曾被注意的东西。

  读完达尔文的进化论后,最大的感受是,生命的起源到底是什么?

  达尔文用其仔细的观察及丰富的想象力,在该书中描写了生物物种由简单到复杂,由单一到繁多这样的一个演变过程。就象是一棵树不断能长出新的枝条,在生物的演变过程中,新的物种分枝会在原有的基础上产生出来。但毕竟整本书也就是在探讨物种的问题,这是假设有了生命以后的事情。

  达尔文进化论主要包括四个子学说:

  一,一般进化论:物种是可变的,现有的物种是从别的物种变来的,一个物种可以变成新的物种。这一点,早已被生物地理学、比较解剖学、比较胚胎学、古生物学和分子生物学等学科的观察、实验所证实,我们现在甚至可以在实验室、野外直接观察到新物种的产生。所以,这是一个科学事实,其可靠程度跟“地球是圆的”、“物质由原子组成”一样。在今天,除了极其个别的由于宗教信仰偏见而无视事实的人,实际上已无生物学家否认生物进化的事实。

  二,共同祖先学说:所有的生物都来自共同的祖先。分子生物学发现了所有的生物都使用同一套遗传密码,生物化学揭示了所有生物在分子水平上有高度的一致性,最终证实了达尔文这一远见卓识。所以,这也是一个被普遍接受的科学事实。

  三,自选选择学说:自然选择是进化的主要机制。自然选择的存在,是已被无数观察和实验所证实的,所以,这也是一个科学事实。但是,现在学术界一般认为,自然选择的使用范围并不象达尔文设想的那么广泛。自然选择是适应性进化(即生物体对环境的`适应)的机制,对于非适应性的进化,有基因漂移等其他机制。也就是说,不能用自然选择来解释所有的进化现象。考虑到适应性进化是生物进化的核心现象,说自然选择是进化的主要机制,也是成立的。

  四,渐变论:生物进化的步调是渐变式的,是一个在自然选择作用下累积微小的优势变异的逐渐改进的过程,而不是跃变式的。这是达尔文进化论中较有争议的部分。在达尔文在世时以及死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大部分生物学家,特别是古生物学家,都相信生物进化是能够出现跃变的,认为新的形态和器官是源自大的跃变,而不是微小的变异在自然选择的作用下缓慢而逐渐地累积下来的。包括赫胥黎在内的一些古生物学家由于强调生物化石的不连续性,而持这种观点。在遗传学诞生之后的一段时间内,早期遗传学家们由于强调遗传性状的不连续性,也普遍接受跃变论。在20世纪40年代,“现代综合”学说将遗传学和自然选择学说成功地结合起来,渐变论逐渐占了优势。但是近二、三十年来,古生物学和进化发育生物学的研究表明,生物进化过程很可能是渐变和跃变两种模式都存在的,跃变论又有抬头的趋势。不过,进化论所说的跃变,除了某些非常特殊的情形(例如植物经杂交出现新种),并非是指在一代或数代之间发生的进化,而可能经历了数千年、数万年乃至数百万年,只不过以地质年代来衡量显得很短暂而已。

  尽管受当时科学水平上的限制,达尔文学说中有个别的错误观点,也留下一些问题没有解决,但是,达尔文进化论奠定了人类对生物进化认识的基础,随着近代科学的发展,我们必然会更加深入地认识生物进化的规律,更有成效地改造自然。

  现代生物学的发展,促进了生命起源、物种分化和形成等进化理论的进一步发展,认为生物最初从非生物而来,现代地球上生存的各种生物,有共同的祖先,它们在进化过程中,通过变异、遗传和自然选择,由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种类由少到多。

  进化论的理论内容

  1.种群是生物进化的基本单位。生物进化的基本单位是种群,不是个体。种群是指生活在同一区域内的同种生物个体的总和。一个物种通常包括许多分布在不同地点的种群。每个种群中的个体具有基本相同的遗传基础,但也存在一定的个体差异,所以种群一般具有杂种性,杂种性的存在意味着等位基因的存在。一个种群中能进行生殖的生物个体所含有的全部基因,称为种群的基因库。其中某一基因在它的群补等位基因中所占的比率,称为基因频率。

  种群的基因频率若保持相对稳定,则该种群的基因型也保持稳定。但在自然界中种群基因频率的改变是不可避免的,于是基因型也逐渐变化。

  2.突变为生物进化提供材料。突变引起的基因频率的改变是普遍存在的。诚然,突变发生的自然频率是相当低的,例如改变染色体数目(降低后代繁殖率)的染色体平衡易位(罗伯逊易位或罗氏易位)在人类的发生律只有1/500~1/1000,种群是由大量的个体组成,每个个体具有成千上万基因,这样,每一代都会产生大量的变异。

  突变的结果可形成多种多样的基因型,使种群出现大量可遗传变异。这些变异是随机性的,不定向的,能为生物进化提供原料。但突变大多有害,这是理论难以解释的。

  3.自然选择主导着进化的方向。突变的方向是不确定性的,一旦产生,就在自然界中受到选择的作用。自然选择不断淘汰不适应环境的类型,从而定向地改变种群中的基因频率向适应环境的方向演化。

  自然选择不断地调整着生物与环境的关系,定向地改变种群的基因频率。那么,自然界又如何将改变了的基因频率在种群中相对固定下来,进而形成新的适应于环境的生物类型呢?

  4.隔离是物种形成的必要条件。隔离使不同物种之间停止了基因交流,一个种群中所发生的突变不会扩散到另一个种群中去,使不同的种群朝不同的方向演化。 隔离一般分为地理隔离和生殖隔离两类。地理隔离是由于某些地理障碍而发生的。大河、大山、沙漠、海峡和远距离都能将种群阻隔开来,使他们之间彼此不能往来接触,失去了交配的机会。长期的地理隔离使两个种群分别接触不同的环境,各自积累了变异。另一方面,长期的地理隔离使相互分开的种群断绝了基因交流,结果导致了生殖隔离。生殖隔离是指进行有性生殖的生物彼此之间不能杂交或杂交不育。生殖隔离又可分为受精前的生殖隔离和受精后的生殖隔离。 生殖隔离一旦形成,原来的一个物种的种群就变成两个物种的种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