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重庆一桩女大学生与40岁大叔合租酿成的伦理悲剧

  在人口流动频繁的城市中,很多人受生活所迫不得不频繁变更自己的住所,租房变成了上班族必备的需求。可越是富饶的城市,房租自然就愈加的贵,本就是工薪阶层的人,想在外地存够资金的我们,又怎会愿意让房租分掉大半个工资呢,渐渐为了能够减免房租,很多人都选择了与陌生人合租。

  2006年重庆就发生了一起因合租而引发的荒唐闹剧,本以为合租的对象是老实本分的打工人,却万万没有想到是在引狼入室。

  2006年,21岁的敏敏是重庆师范大学的一名学生,因为大学四年都是在这个城市度过,因此6月份毕业之后她选择了在重庆这个城市打拼。

  由于敏敏家境并不富有,独自一人没有依靠的她初出社会没有足够的物质支持,无奈之下便选择了与一位陌生女性合租,这样不仅能在这个城市中相互有个照应,还能一起分摊房租,减少了很大的压力。

  与敏敏合租的王某是一个中年农村妇女,虽说一开始两人相处的还比较愉快,但半个月之后,王某的丈夫赵某却突然从老家过来来了,并在与敏敏合租的这个房里住了下来。

  但敏敏因为自身警惕心比较强,王某又跟自己保证丈夫只是过来在这里治病,三四个月根治好了之后就会回去,再加上赵某本身也长着一副憨厚老实的模样,带有农村人特有的淳朴。因此敏敏当下便也同意了。

  在王某夫妻的关照下,敏敏渐渐对赵某也没有了警惕心,在两个月的共处下,敏敏以及全然将他们当做叔叔阿姨对待,内心也对他们没有当初的那般防备,但每晚出于安全着想还是会反锁房门。但也正是因为敏敏的对他们的信任,这才导致了一场悲剧的发生。

  8月份,敏敏的妹妹欢欢因为暑假期间在家无聊,于是便坐车来到了重庆游玩,并居住在敏敏合租的这个房子里。或许是出于姐姐的原因,再加上涉世未深,即便欢欢并不认识王某两夫妇,但也没有对他们生出任何的防备之心。

  8月12日,敏敏当日因为和男朋友一同去鱼洞约会,因此当晚就没有回来。欢欢独自一人待在家中也无事可做,吃完饭玩了会手机之后就洗漱上床睡觉了,此时的欢欢却忘记了反锁房门,而这就给了赵某可乘之机。

  欢欢半睡半醒间察觉到面前有一道人影,当察觉到这道人影在正在脱自己的衣服时,欢欢当下就直接被惊醒了,她惊骇的发现赵某正趴在自己面前欲对自己不轨。尽管欢欢对面前的出现的人不可置信,但危机感让她知道自己正在遭遇危险。

  因此欢欢不顾一切的便开始反抗。可年轻的欢欢哪里是做惯农活的赵某的对手,不仅没有挣扎成功,反而身上还因为反抗而被弄得青紫一片。眼见着赵某即将得逞,欢欢这才崩溃的大喊大叫起来。

  赵某或许是因为心虚,也当心被睡在隔壁房间的妻子听见,一时慌乱之下便松开了紧紧抓着欢欢的手,而欢欢也趁着这个机会拼尽最后一点力气逃离出了房间。

  听见动静的王某出来之后在了解了实情之后,及时痛心自己丈夫做出这种耻辱之事,但又担心丈夫会因此坐牢,于是便苦苦哀求欢欢不要计较这件事。可怜的欢欢便只能独自一人缩在角落中不断落泪。

  等敏敏第二天回来得知妹妹说遭遇的一切之后,当下便想打电话报警,可欢欢却阻止了姐姐的行为。她还在读书,倘若报警将这件事传出去的话,自己就再也无法在学校立足。见到妹妹如今委屈的模样,敏敏又气又自责,虽然妹妹成功逃脱这一难,但所受的伤害必将永远埋藏在心中。

  赵某采取暴力行为,在明知欢欢强烈反抗之下仍然要强行与他发生X关系,已然是违背了欢欢的主观意志,其行为已经构成了QJ罪。但或许会有人提出,但他们之间到最后明明没有发生,为何赵某的行为还是构成了QJ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赵某实施QF过程中,因为赵某的一时疏忽,欢欢便趁此机会而逃离了赵某的毒手,最终逃过了这一难。这显然是出于欢欢的求生意识,因此在见到一线生机之时参会拼尽全力的逃出。而赵某当时在主观意志上并没有想过放过欢欢,如若欢欢在当时没有成功逃离,赵某必定会继续发泄自己欲念,而令一位女孩毁了清白。

  因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QJ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J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QJ论,从重处罚。QJ妇女、J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QJ妇女、J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QJ妇女、J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QJ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J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也就是说赵某此次的行为只能算作QJ未遂,而QJ未遂也是属于犯罪,从轻处罚可以判处赵某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倘若欢欢选择报警的话,赵某一定会因为自己的一时欲念而付出应有的代价。

  确实有很多女性在遭遇QH的时候为自己的名声不会选择报警担心就此会被人所诟病。但其实当被害人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之时,公安机关对于涉及隐私的刑事案件也是会为当事人保密的,因此被侵害的女性一定要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难道你会甘心看着伤害自己的人逍遥法外,而自己却终身生活在痛苦的折磨之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