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一桩人妻私密照泄露引发的荒唐伦理闹剧

  都说男人喜欢长得好看的异性,其实女人也一样,无论哪个年龄段的女人,看到帅哥的照片智商立马下线,对方说什么她们就做什么。

  2017年,南京江宁的张女士已经结婚5、6年,马上要跟丈夫来到“七年之痒”,这么久的夫妻,很少像新婚夫妇一样每分每秒黏在一起,所以丈夫经常不在家,独守空房的张女士只能靠网上交友排忧解闷。

  一月份,张女士在手机上认识了一个姓刘的小伙子,刘某25岁,长相英俊帅气,是现在流行的小鲜肉类型,张女士看到刘某自拍头像的第一眼口水都快流出来。

  谁说女人不贪图美色,张女士就迷上了年轻帅气的刘某,经常找他聊天,而刘某也不嫌弃张女士年纪大,天天跟她在网上聊得火热,两个人还相约私底下见面,张女士很想知道刘某私底下是不是也那么帅,迫不及待答应见面。

  张女士为了约会,拿出衣柜里最嫩的连衣裙,化上一个精美的“桃花妆”,然后踩上一双7厘米高跟鞋,在镜子面前美美地转一个圈,看自己年轻了十岁,提起包自信地走出家门。

  张女士自从结婚后,很少像现在这样打扮自己,因为丈夫不解风情,她每次盛装打扮出现在丈夫面前,丈夫都看不出她今天有何不同,久而久之,张女士感到失望变得邋遢起来,就算头发油得能炒菜也不想洗,因为洗了也没人看,而今天不同,有人能欣赏她的美,她当然要好好收拾一下。

  张女士按照刘某给的地址按时赴约,刘某看到她的时候,嘴巴惊讶地说不出话,他简直不敢相信眼前这个身材高挑、皮肤白皙的人是结了婚的女人。张女士看着刘某花痴的眼神,表面装作若无其事,其实心里非常高兴,她高兴不只是因为自己被刘某夸奖漂亮,还因为刘某跟照片一样帅,没有白费她一番打扮。

  张女士和刘某坐下来后,两个人还像在手机里聊天一样健谈,从工作聊到生活,又从生活聊到各自的兴趣,他们虽然是第一天见面,但总感觉认识了很久一样,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人在开心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不知不觉中天色渐晚,张女士要和刘某告别了,可刘某恋恋不舍,悄悄凑在张女士耳边说:“要不要去宾馆。”张女士是个成年人,当然知道刘某说这句话的意思,没有说话但点了点头,刘某看张女士点头,就带着她到附近开了间房间。

  张女士回到家后,还在为刚刚的约会感到高兴,却不知道自己已经掉进刘某的陷阱,刘某并不像表面上那么阳光积极,他是一个不想靠本事赚钱的懒汉,偶尔去上几个月的班,手上一有钱就去网吧打游戏,没钱再去找工作。

  如今年关将至,很多公司打算过完年再招人,刘某就找不到工作,身上的钱马上要用没了,便想出到网上欺骗张女士这种容易上当的人,他在宾馆的时候偷偷拿手机拍了张女士几张隐私照片,准备拿这些照片骗点钱花花。

  刘某没有直接用自己的号骗张女士,而是注册了一个新号加张女士,张女士通过之后,他就假装成女生“小倩”,把拍到的3张隐密照传给张女士,并说她已经知道了张女士和刘某那天在宾馆做了什么,不想照片外流就拿5000元赎回。

  张女士洗完澡打开手机,看到“”给她发的信息,吓得她手一软,把手机跌在地上,手机的声音吸引到丈夫的注意,张女士连忙装作没事捡起手机,默默走到卧室回复消息。

  张女士为了不让丈夫发现自己的丑事,不敢拿家里的钱赎回照片,就拿私房钱赎,但私房钱只有3000元左右,她就跟“小倩”讨价还价,最后以3000元成交,张女士把钱打过去,叮嘱“小倩”一定要删除照片,“小倩”满口答应,其实没有删。

  刘某看张女士对“小倩”的身份深信不疑,又用了一个新号勒索张女士,而张女士又上当受骗,凑来2000元转给刘某的新号。刘某看张女士实在太好骗,用第三个新号继续,价格飙升到8000元,他以为张女士又会把钱转来,但常言道事不过三,张女士终于醒悟这一切都是刘某搞的鬼,于是去到派出所报警,把刘某抓起来。

  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对张女士实施恐吓、威胁的方法,非法占用张女士5000元,构成敲诈勒索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犯勒索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敲诈勒索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敲诈勒索2千-5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达到立案标准;敲诈勒索3万元-1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敲诈勒索30万-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刘某敲诈张女士1.3万,实际所得5千,达到立案程度,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现实生活中交朋友,都会有被骗的情况,在看不清摸不着的网络世界交友更加如此,大家最好不要跟陌生人见面,如果见面也不要有亲密接触,更不要涉及金钱,如果被网上的好友敲诈勒索,第一件事是报警,不要等钱拿不回了才知道找警察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