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王婆所说的“叔嫂不通问,初嫁由亲,再嫁由身”是啥意思?

  原标题:王婆所说的“叔嫂不通问,初嫁由亲,再嫁由身”是啥意思?

  嫂子和小叔子互不交集,女孩出嫁听父母的,再嫁自己做主。王婆说的这些在当时合理合法,但却因此害了几条命。

  西门庆、潘金莲和王婆,在《水浒传》里的笔墨并不多,他们只不过是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路人甲,然而他们的知名度却高于许多主要人物,原因便是因为一桩通奸案。

  《水浒传》第二十四回,武松打虎名声大噪归来,却不知前面等待他的是一桩天大祸事。

  祸事的女主就是潘金莲。

  这潘金莲早年被母亲卖到一大户人家当使女,因为生得妩媚鲜妍,常被男主人骚扰,潘金莲便跑去告诉主家婆。男主人被主家婆斥责辱骂后,对潘金莲怀恨在心,为了报复她,倒贴钱将她嫁给了卖炊饼的武大郎。

  武大郎生得又矮又丑,素有“三寸钉枯树皮”的外号,更重要的是不解风情,这种男人潘金莲怎么会看得上?成日家对武大郎呵斥咒骂不在话下。

  潘金莲很烦恼,可是她也只能成日家待在家里等着武大郎卖完炊饼回家,她没接触过优质的男性,没有萌生过激情,也没有爱情。

  武松的到来,让潘金莲绽放了春心,这是她见过最威猛高大、最俊郎刚毅的男子,初次见面心里想到了两人的归宿:“不想这段姻缘,却在这里。”

  后面便是背着武大郎对武松发起进攻,虽然呢,面对潘金莲这等风情月意、妖娆娇姿,很难说武松不动心,但理性和伦理克服了这种冲动,武松最初是躲避了,后来忍无可忍还将潘金莲怒斥了一番。

  潘金莲很难过,很愤怒,就此和武松撕破脸皮。

  而因为武松,她的春心也被唤醒。所以在遇见西门庆时,她便一头栽了进去。

  西门庆得手潘金莲,主要是王婆的功劳,而王婆也在拉皮条中挣了一笔,通奸在古代是要被问罪的,所以三人也就成了一条船上的蚂蚱。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三人的行动再隐密,也逃不过世人的眼睛,很快,除了武大郎,这条街没有不知道这一趟丑闻的。当然,武大郎不一定真的不知道,只不过选择了忍。

  如果一直这样下去,武大郎可能就不会死,然而郓哥却因为眼红王婆挣了西门庆的钱,将此事告诉了武大郎,并给武大郎捉奸出谋划策。

  郓哥的热情,让武大郎不好不接受。就这样,不自量力的武大郎第一次跟西门庆会面,便被踢得口吐鲜血,倒身在地。

  武大郎被王婆和潘金莲抬回去,在他养伤的这段时间,潘金莲仍旧每天出去和西门庆相会,武大郎则在家叫天不应叫地不灵,水米不得进。他的精神和身体同时遭受着最大的伤害,终于他忍不住了,大骂潘金莲,并把武松搬出来:

  “我的兄弟武二,你须得知他性格。倘或早晚归来,他肯干休?你若肯可怜我,早早伏待我好了,他归来时,我都不提。你若不看觑我时,待他归来,却和你们说说。”

  武大郎不说则已,一说就要命,这话潘金莲就被吓得不言语,直接跑去告诉了王婆、西门庆。这西门庆一听,也像被提进了冰窖里,魂都吓没了。

  到底姜还是老的辣,王婆拿出了她的狠劲,问西门庆和潘金莲打算日后如何处?是做露水夫妻还是长久夫妻,彼时两人正如干柴烈火,当然说完做长久夫妻,王婆便说了办法:

  第一件,用砒霜把武大郎毒死;

  第二件,结果了武大郎后,放火烧尸。届时就算武松回来,也没证据,那便没事了。

  这两件都做了,余下就没有什么顾虑了,潘金莲只需要等孝期一过,就能开开心心嫁给西门庆了,那么武松呢?根本不用考虑,按王婆说的:

  “自古道:‘嫂叔不通问。’初嫁从亲,再嫁由身。’阿叔如何管得?暗地里来往半年一载,等待夫孝满日,大官人娶了家去,这个不是长远夫妻,偕老同欢?”

  “嫂叔不通问,初嫁从亲,再嫁由身。”这是武大郎死后,潘金莲可以嫁给西门庆理由。那么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里面有两个说法:

  “嫂叔不通问”

  这句话出自《礼记·曲礼》,意思是嫂子和小叔子不来往,不互相过问。在讲究男女授受不亲的古代,嫂子和小叔子就该像陌生人一般,两人互不干扰。

  所以,按常理潘金莲一开始就不能和武松坐在一块吃饭聊天,甚至聊到一些敏感话题。那么武大郎去世后,武松和潘金莲就更没有理由来往、互相询问。

  “初嫁从亲,再嫁由身。”

  古代男女婚嫁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尤其在宋朝,更是严格遵循这个原则进行,男方通过媒人口头或者书面向女方求婚,女方如果有意,则则以草帖子通于男方。

  从求婚到结婚,一系列婚聘过程必须由各自父母或祖父母做主。那时候的女儿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在出嫁前基本没见过几个外男,更别说自己挑选意中人,有的甚至还在腹中就被父母指腹为婚,或者还在幼年就被定下娃娃亲。

  所以,古代女孩子第一次嫁人,都得由父母亲做主。

  而如果是再嫁,就只由这个女子做主了,谁也干涉不到。

  说到再嫁,很多人会觉得不可思议,因为《水浒传》的时代背景是宋朝,而受程颐所提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一说影响,许多人认为宋朝是提倡妇女守节、反对再嫁的,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在宋代许多史料中,可以看到妇女再嫁的事例。据史学家统计,仅仅是《夷坚志》中,记载的宋代妇女再嫁的事例多达61起,其中还有6人是三嫁的。

  另有《清明集》中,所记载的宋代妇女再嫁之事亦有32起之多。

  这些改嫁的妇女中,多数是丈夫死后改嫁,也有离婚再嫁。

  而无论是寡妇还是离婚之妇,她们再嫁时都具有一定的自主权。

  譬如《夷坚志》中,记有会稽一个陆姓女子,初嫁衢州人郑姓男子,两人很是恩爱,郑某还常和陆氏说:“如果我不幸先死了,你千万别再嫁,如果你先死了我也会一辈子不娶。”

  不久这郑某竟然就死了,郑某去世几个月后就有媒人来说陆氏,陆氏也见了这媒人,虽然她公婆一直苛责咒骂但陆氏也不为所动,等孝期刚过,便马上带着自己的资产嫁妆再嫁苏州人去了。

  在这则笔记中,媒人主动找到寡妇陆氏说媒,说明当时人们并不反对妇女再嫁,而陆氏的公婆除了责骂别无他法,说明法律也支持妇女再嫁。

  公婆尚且无法干涉儿媳再嫁,那本该不来往、不询问的小叔子,更没理由阻止嫂子再嫁了。很巧的,在《清明集》中,就记有“嫂嫁小叔入状”一案。

  话说有个叫阿区的女子,初嫁李孝标,后来改嫁李从龙,这李从龙死后,她又要三嫁,嫁给一个叫梁肃的人。李从龙的弟弟李孝德想要嫂子给哥哥守节,就跟官府诉讼,想干预阿区再嫁。

  官府受理此案后,也认为阿区“三易其夫”确实失节,但也认为:

  “李从龙既死之后,或嫁或不嫁,唯阿区之所自择了也,李孝德何与焉?”

  而且这阿区三嫁,主婚人和送嫁人都是李家族叔,是得到李家族人支持的,又不是乱来,你李孝德有什么理由诉讼?

  最后承认阿区三嫁合法,李孝德则被杖一百以示惩戒。

  由此可见,宋朝虽然提倡妇女守节,但也不反对妇女再嫁,而再嫁妇女则相对自由,不再受父母约束,至于小叔子,就更管不到了。

  所以,王婆这句话,就是当时的风俗,符合理法。只不过,王婆的算盘打得再响亮,也逃不过天理昭昭、法网恢恢。武大郎死后,事情并没有朝着他们的计划发展,武松回来后追根究底,终于知道了自己哥哥惨死于他们之手,另一场血案也就开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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