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38岁女教师为21岁男生补课,在宿舍发生关系,最终引发悲剧

  2012年6月23日,正值端午佳节,台湾省宜兰兰阳技术学院的女教师宿舍却传来了一阵纷杂的吵闹声。

  “你还要不要脸?竟然跟自己的学生鬼混!”

  “我刚洗完澡,不知道他也是裸体。”

  “我是有裸睡习惯,我们是清白的。”

  “我们只有吃粽子、看DVD聊天。”

  不难看出,这是一出典型的捉奸戏码,然而被捉奸者的身份却令人大为吃惊。他们正是该校的女老师曾清菊与男学生沈钰翔......光论年龄,38岁的曾清菊与21岁的沈钰翔就相差了17岁,更何况两人的身份是师生。且曾清菊还是个有夫之妇,他们之间的关系,可谓是突破了伦理道德底线。回顾 台湾女教师为男学生补课,在宿舍发生关系,最终引发悲剧

  婚姻

  说起来令人唏嘘,与自己的学生混到一起的曾清菊,原本有一段十分幸福美满的婚姻。曾清菊与丈夫张欧曾是同学,事发十几年前,他们同在一所师范大学就读。男才女貌,朝夕相处,渐渐的便生出了感情。随后成为了男女朋友关系,那时的他们感情还很好,一毕业便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育有一儿一女,日子过得甜甜蜜蜜。

  可没想到的是,结婚不过九年,曾清菊就违背了当初的誓言——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从2010年开始,她便嫌弃丈夫无趣,不懂得幽默和浪漫。开始在婚姻之外寻找乐子,经常与同事、学生出现暧昧情况,明明已婚却同时流连于好几个男性之间。不仅如此,她对于自己的不轨行为没有丝毫隐瞒,仗着张欧顾念孩子不敢离婚肆意妄为。

  出轨

  甚至一度出现夜不归宿的情况,因为曾清菊的变心,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充斥着争吵、辱骂。2011年初,张欧在街上撞见曾清菊与沈钰翔逛街,手牵着手、神态亲昵。如果不是年龄差,看起来跟正常情侣没什么区别,张欧顿时大怒。再一次跟妻子大吵一架,谁知曾清菊毫不在意,还振振有词的反问他:“我跟他只是朋友关系,我还不能交朋友了吗?”

  诚心沟通换来这样一句话,阻止不了妻子与男学生暧昧,张欧只能带着气、带着孩子回到了老家住。见他离去,曾清菊没有挽留,为即将到来的自由欣喜。见状,张欧越想越愤怒,觉得心里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既然你都不要脸了,我也没有什么好遮掩的,那就让大家都看看你干的丑事!”端午节前夕,张欧猜测,妻子肯定会邀请放假的学生回家偷欢。

  捉奸在床

  遂带着姐夫、哥哥前往捉奸,果不其然,耐不住寂寞的曾清菊邀请了沈钰翔。一开门,张欧就听到了妻子的呻吟声,他再也克制不住自己的愤怒。打开DV就冲上去掀开被子,被子下的沈钰翔浑身赤裸,曾清菊同样不着寸缕。于是有了开头的吵闹争执,可笑的是都已经如此明显,曾清菊与沈钰翔还试图狡辩。称只是为沈钰翔补课,邀请他来宿舍吃粽子、聊天。

  他们也不知道对方也是裸体......

  触犯法律

  不得不说,这两人的脸皮实在厚,但脸皮厚在事实面前没用。张欧带去的DV,清楚的录下了两人赤裸同床,绝不是吃粽子那么单纯。事件曝光后,曾清菊被校方停聘,同时两人因触犯通奸罪被检方起诉。通奸行为,中国古代历代法律都将其规定为犯罪,不过新《刑法》考虑到该罪利少弊多便并未将其纳入。

  所以,内地《刑法》里是没有通奸罪的,只有重婚罪和破坏军婚罪。台《刑法》略有不同,该《刑法》的通奸罪始于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最初只处罚偷情的妻子。男人外遇不受通奸罪限制,1936年以后,男女均罚。按台《刑法》第239条规定:“有配偶而与人通奸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奸者亦同。”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台“司法院”认为通奸罪虽然对于婚外情具有一般预防作用,但对于维系婚姻关系或婚姻制度帮助有限。婚姻的成立是以双方感情为基础,能不能和谐、圆满,其实还要看双方的态度与努力。依赖刑罚显然行不通,所以2021年5月31日,通奸罪被删除。这意味从这以后,通奸行为在台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只需要负担民事赔偿责任。

  可曾清菊与沈钰翔的事发生在废除之前,按照当时的规定,他们还是得为自己的荒唐行径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原本两个人都有着大好的前程,图一时快活落得这个下场,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