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2007年四川一起女大学生与陌生男子合租引发的伦理悲剧

  手上根本就没有多少钱,小倩只好在老小区的公告栏上面、电线杆上面寻找租房信息,最后找到一个名为林伟(化名)的房东,租到了一个月租为400元钱的房间,这笔钱对她来说很昂贵,但是由于房子比较大,房东看上去也很好说话,小倩就决定住下。

  这个房子一共有四个房间,林伟自己住了一个房间,另外两个房间都已经租了出去。林伟称小倩第一次需要交付1600元钱,以后再按照季度来交付房租,但是小倩身上根本就没有这么多钱,所以只好不断求情,林伟看小倩长得漂亮又一脸单纯的样子,居然真的“好心”地免掉了1200元钱,称她可以工作稳定了之后再给。

  就在将所有东西搬进去的第一天,林伟又出现在了房间里面,称看着她一个小姑娘搬家挺辛苦的,所以很热心地帮她搬东西。搬东西的过程中,他不经意间透露出自己开了一个鞋厂,每一年的利润很多,房子有好几套,每个月收房租也可以抵很多人一个月的工资。

  小倩初入社会,被林伟唬得一愣一愣的,不知不觉间就对眼前这个比自己年长几岁的房东有了好感。一想到自己与男友还在吵架,她觉得林伟简直就是成熟男人的典范。

  到了傍晚时分,所有东西都已经办好,林伟又十分热心地喊小倩一起吃饭,又在不经意间透露出自己这些年一直忙于事业,没有时间谈恋爱,看到小倩就感觉又回到了校园的时候,还称像下倩这样的女生一定拥有美好的未来,应当被男人好好疼爱。

  说着说着林伟开始喝酒,一边说一边给小倩也倒了酒,一边是温柔体贴事业有成的陌生房东,一边是一事无成还跟自己闹分手的男友,小倩感觉内心也很烦闷,于是一杯又一杯酒下了肚,最后喝得人恍恍惚惚,与林伟一起回了家。

  到了房间之后,林伟将小倩抱上了床,小倩象征性地挣扎了几下,最后在林伟的甜言蜜语中渐渐默许了他的行为,就在入住房子的第一个晚上她就与房东做出了越界的行为。

  2007年9月16日,林伟与小倩两人又一次缠绵在房间里面,但是这个时候林伟的女朋友却拨通了小倩的电话。在得知林伟其实并非单身也并非一个有钱的老板之后,小倩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

  林伟其实只是一个普通的打工仔,不过由于他的头脑比较灵活,所以自己将一个房子租下来自己做了一名二房东,平时靠着收取差价也能赚些钱。他在小倩面前将自己包装得事业有成只不过就是为了吸引她的注意,最后的目的就是骗色。

  小倩发现真相之后立马要与他划清界限,但是林伟这个时候却又开始索要1600元的房租,小倩一听这话气不打一处来,认为自己已经付出了这么多,便宜都被林伟占尽了,他居然还有脸说房租的事情,于是和他在租房里面大吵了一架。

  林伟本就是个唯利是图之人,既然骗局已经被识破,他自然不愿意舍弃这1600元,所以将对小倩步步紧逼。小倩也是个烈性子,最后指着林伟的鼻子称“小心我告你QJ!”

  林伟一听这话瞬间暴怒,直接将小倩按在床上用一双手死死地掐住她的脖子,直到她不再挣扎之后才停下来。意识到小倩已经没有了呼吸之后,林伟非常害怕,将尸体进行肢解之后一路潜逃至昆明,但是最后还是落入了法网。

  经调查,林伟的真名为王胜利,籍贯在陕西渭南,被捕之后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他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的属于情节严重,应受到重罚,王胜利作案之后不仅不主动投案,反而对尸体进行毁坏,性质恶劣,因此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之后判处他死刑,并赔偿死者家属61426元。

  因为一时的冲动与这样一个人住在一起,小倩付出的代价是惨重的,所有的女性在与异性合租之前都一定要慎之又慎,有选择的时候最好避免与异性合租。